1. 比较权威的会计科目解释,在哪里能查到
2015年最新会计准则科目解释如下: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 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1011 存放同业 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1021 结算备付金 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1031 存出保证金 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121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22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123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1131 应收股利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231 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1302 拆出资金 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03 贷款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1401 材料采购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1405 库存商品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6 发出商品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 周转材料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31 贵金属 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1441 抵债资产 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51 损余物资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1461 融资租赁资产 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1531 长期应收款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 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1601 固定资产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1602 累计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605 工程物资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1611 未担保余值 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企业(农业)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631 油气资产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
1632 累计折耗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
1701 无形资产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702 累计摊销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711 商誉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1 独立账户资产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2002 存入保证金 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
2003 拆入资金 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
2011 吸收存款 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
2012 同业存放 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2021 贴现负债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2201 应付票据 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202 应付账款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203 预收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2221 应交税费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2232 应付股利 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投保人
的红利。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
2401 递延收益 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501 长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2502 应付债券 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2611 保户储金 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
2621 独立帐户负债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
2701 长期应付款 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2711 专项应付款 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2801 预计负债 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3002 货币兑换 企业(金融)采用分账制核算外币交易所产生的不同币种之间的兑换。
3101 衍生工具 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3201 套期工具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3202 被套期项目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四、所有者权益
4001 实收资本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科目。
4002 资本公积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4101 盈余公积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4103 本年利润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4104 利润分配 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4201 库存股 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五、成本类
5001 生产成本 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5101 制造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5201 劳务成本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5301 研发支出 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5402 工程结算 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5403 机械作业 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损益类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6011 利息收入 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031 保费收入 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收入。
6041 租赁收入 企业(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6061 汇兑损益 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111 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6301 营业外收入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6411 利息支出 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再保险合同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6511 赔付支出 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6521 保单红利支出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6531 退保金 企业(保险)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6541 分出保费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6542 分保费用 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
6601 销售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6602 管理费用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6603 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6604 勘探费用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地质调查、物理化学勘探各项支出和非成功探井等支出。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6711 营业外支出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6801 所得税费用 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数=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所属科目的借方余额-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贷方余额应计入预收账款,出现了贷方余额,表示你们公司欠客户的钱,属于预收款项。
即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贷方余额+应收账款贷方余额-预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若有贷方余额的,属于预收货款,在编制报表时,应放在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中
2. 联合贷款和银团贷款区别
贷款审核不同
联合贷款中各个银行需要分别收集资料,并进行多次审核才能放款。而银团贷款则是以带头的用户提供的信息为依据进行贷款审核。
贷款条件不同
申请人在申请联合贷款时需要与每一家银行谈判,而申请银团贷款到贷款的话,则只需要满足头部贷款银行给出的贷款条件即可。
放款方式不同
联合贷款是按照分别放款、派生存款的方式进行放款的,而银团贷款则是以代理行,按照约定好的比例进行统一放款。
拓展资料
联合贷款是由两家或数家银行一起对某一项目或企业提供贷款。联合贷款的金额一般小于银团贷款,组织形式比银团贷款简单,没有主牵头行和牵头行之分。一般只有一家银行担任代理行,负责同其他银行的联系,并对贷款进行管理。联合贷款也不采用公开发函邀请其他银行参加银团,而只是几家银行事先经过商讨,分别承担贷款金额,即能组成联合贷款。由于参加的银行少,联合贷款的管理费等费用小于银团贷款,使借款人减少了借款成本。
银团贷款亦称“辛迪加贷款”。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产品服务对象为有巨额资金需求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当借款者寻求的资金数额太大,以至于任何一个单一的银行都无法承受该借款者的信用风险时就产生对银行团体的需求。银团贷款市场的使用者是在银行贷款市场寻求大额融资的借款者。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国际银团是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
会计科目中所涉及的“银团贷款”,编号1324。本科目核算银行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参与行按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份额发放的贷款。
3. 利息收入的正确分录
利息收入的正确分录: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利息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拓展资料:
1、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
2、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
3、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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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贷款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5. 问一下其他的会计分录有多少项目啊,包括什么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 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1011 存放同业 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1021 结算备付金 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1031 存出保证金 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121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22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123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1131 应收股利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1221 其他应收款 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1231 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1302 拆出资金 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303 贷款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1401 材料采购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1405 库存商品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6 发出商品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 周转材料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31 贵金属 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1441 抵债资产 企业(金融)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51 损余物资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1461 融资租赁资产 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1531 长期应收款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 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企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缴存的资本保证金。
1601 固定资产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1602 累计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605 工程物资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1611 未担保余值 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企业(农业)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631 油气资产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
1632 累计折耗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资产的累计折耗。
1701 无形资产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702 累计摊销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711 商誉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1 独立账户资产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2002 存入保证金 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
2003 拆入资金 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
2011 吸收存款 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
2012 同业存放 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2021 贴现负债 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2201 应付票据 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202 应付账款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203 预收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2221 应交税费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2232 应付股利 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投保人
的红利。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
2401 递延收益 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501 长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2502 应付债券 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6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2611 保户储金 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
2621 独立帐户负债 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
2701 长期应付款 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2711 专项应付款 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2801 预计负债 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3002 货币兑换 企业(金融)采用分账制核算外币交易所产生的不同币种之间的兑换。
3101 衍生工具 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3201 套期工具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3202 被套期项目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四、所有者权益
4001 实收资本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科目。
4002 资本公积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4101 盈余公积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4103 本年利润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4104 利润分配 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4201 库存股 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五、成本类
5001 生产成本 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5101 制造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5201 劳务成本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5301 研发支出 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5402 工程结算 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5403 机械作业 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损益类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6011 利息收入 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031 保费收入 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收入。
6041 租赁收入 企业(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6061 汇兑损益 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111 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企业(再保险分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6301 营业外收入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6411 利息支出 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再保险合同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6511 赔付支出 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6521 保单红利支出 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6531 退保金 企业(保险)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6541 分出保费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6542 分保费用 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
6601 销售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6602 管理费用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6603 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6604 勘探费用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地质调查、物理化学勘探各项支出和非成功探井等支出。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6711 营业外支出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6801 所得税费用 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6.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的贷款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客户贷款、拆出资金、贴现资产、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发生减值,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企业收回贷款时,应结转该项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7. 请问金融企业的贷款如何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8. 企业借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而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8)银团贷款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9.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分录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发生减值,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企业收回贷款时,应结转该项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9)银团贷款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银行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期末该贷款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计算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重要贷款,银行应逐项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各项重要贷款的原始实际利率折现,如某项贷款的利率是变动利率则按依合同确定的当前实际利率折现;下同)。
(二)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非重要贷款,银行可逐项也可对其组合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三)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贷款,无论其是否属于重要贷款,均应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
如对该组合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应对其组合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单项或组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不应再包括在此类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0. 收到借款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单位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