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还呗把债券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真的吗
不用担心,遇到暴力催收、爆通讯录一样的可以再据投诉,黑猫平台,银监会投诉还呗的
⑵ 在天交所备案的20万起投的私募债安全吗
1、什么是私募债?
根据天交所《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发债主体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债券,每款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目前在天交所备案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发行人基本都是政府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并要求有经四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为债券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且要求发行人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债券备案发行支持文书。
2、私募债券特点列举:
① 私募债券采用备案制;
② 直接融资方式;
③ 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次备案的私募债券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④ 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提供100万元金融资产证明;
⑤ 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
⑥ 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⑦ 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新措施;
⑧ 债券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⑨ 交易功能: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天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⑩ 私募债券的参与机构主要包含: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
3、天交所是什么单位,在私募债中担当什么角色?
① 天交所为私募债券的备案机构;
② 私募债券发行完成后,需在天交所登记托管,投资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③ 私募债券需通过天交所网站或合格投资人专区披露相关公告;
④ 督导发行人按时兑付本息。
4、谁是私募债券的管理人,谁在跟进融资方的还款计划?
私募债券采用了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义务。
5、若融资方违约,债权人如何维权?
如融资方违约,担保方(如有)需要代为偿付或者处置抵质押担保物(如有)进行偿付。
私募债受托管理人及备案机构天交所,会协助债券投资人向债券发行人维权。
私募债的本息兑付,由受托管理人跟进执行,备案机构天交所会督导。
6、私募债与信托、资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私募债:与国债、城投债一样,都是投资者直接将钱借给发行人(融资主体),去中介,属于直接融资。由于去中介,私募债的风险直接对等于发行人的资信,发行人直接对债券投资人负有保本保收益的责任。
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者将钱信托或委托给信托或资管等机构,然后再由信托或资管机构将钱借给融资主体,信托或资管等机构实际担任了中介的角色,属于间接融资。
信托计划:(1)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安全性的普遍认同,都基于信托公司默认的刚性兑付承诺;
(2)由于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以及信托规模的日渐扩大,风险逐渐累积,矿产信托已打破刚性兑付,地产信托频临打破,政府平台融资信托表现良好。
资管计划:(1)被宣传为类信托,但是实际仍然属于间接融资,风险承担主体为资管公司;(2)资管计划在投资者中的信用认可度低于信托,主要是因为资管公司资产规模远比信托公司小;(3)资管公司无刚性对付能力。
7、私募债的风险解析:
(1)私募债是债券投资者直接借钱给发行人(融资主体)(2)私募债的安全性取决于发行人的资信(3)区别于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由于中小企业普遍风险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资者购买。
(4)私募债的发行人主体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础上的,安全性等同于政府平台融资信托。
⑶ 理财直融工具可以投资银行间债券吗
银行理财更严新规将出台或设限权益类投资资管业务监管趋严大气候下,时隔近两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文件意见征求重启,或将在近期正式面世。2014年12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法(意见征求稿)》,对银行理财业务做出了史上最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化解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真正落实风险承担主体,直接服务实体经济,和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本质,可以说是该意见征求稿的核心思路。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独立信源获悉,银监会于本月在2014年意见征求稿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新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法意见征求稿,并召集部分银行进行讨论。目前来看,新版本调整较多,且更为严厉,尤其是对银行理财实现分类管理和禁止分级理财产品,与旧版意见征求稿差别较大。银行资管业内多名资深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两年来,资管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混业趋势下,资金通道丛生,边界模糊,而监管层的共识逐渐明朗,去影子银行、去通道,加强表外监管,是为愈发明确的大方向;而此前银行理财的热门话题,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和推进,则明显退出核心问题圈。综合多名消息人士,新版意见征求稿中,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和方向;不过最终版本仍可能存在变数。拟对银行理财分综合类和基础类第一,在2014年意见征求稿上新增一点,拟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进行分类,分综合类和基础类两大类。基础类的银行,理财业务将不能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银行资本金将是划分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体量很小的银行,其理财业务开展将受到很大限制。不过,由于划分标准究竟有多严格,未解,因此中小银行将在多大程度受到影响,无法预测和评估。另外,有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监管层也在考虑对银行理财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和“非标”投资相类似的投资比例限制。根据现有的管理法,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其额度上限取“银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后总资本的4%”和“银行理财总投资35%”的孰低者。如果要落实权益类投资的比例限制,则监管层需要像对“非标”一样,对权益类投资做出明确定义。“非标”投资拟不得对接资管计划第二,就非标资产投资方面,新版意见征求稿中,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而不能对接资管计划。不允许多层通道嵌套。鼓励银行理财发行一对一非标产品(无期限错配)。目前,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嵌套2到3个计划类通道,属于普遍现象;而非标资产配置在资产池中以拉高理财产品收益,更是普遍做法,因此该条规定虽不至于大大出乎业界意料,但也可预见引发不小变化。其实,在2014年的意见征求稿中,就已经有相关内容引导银行理财关于非标的投资。其中规定,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中的“非标”资产需回表核算,但无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的“非标”无须回表,允许净值型产品的30%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且无须回表核算。拟禁止银行分级理财产品第三,新版意见征求稿中禁止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而2014年版本对分级产品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相关的详细规定。根据2014年的意见征求稿,分级产品指的是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理财产品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理财产品。彼时,旧版意见征求稿中,对分级产品做出了包括产品设计原则、优先劣后比例、募资对象和投资标的等详细要求。值得一提的是,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优先级资金投资其他分级资管产品并不在银行理财分级产品之列。另外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结构化理财产品,根据2014年版本的定义,是指本金投资于存款、国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同时以不高于以上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剩余本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并以投资交易的收益为限向客户兑付理财产品收益的理财产品。简言之,分级产品主要是从资金端来看,结构化产品主要是从资产投资端的角度来看。5月初,21世纪经济报道就曾报道,银监会窗口指导城商行和农商行停止新发分级理财产品,对于已经发行的,到期后不能再发。有银行资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分级理财产品通过分层设计,容易为劣后资金输送利益。在反腐大背景下,近年来,多数银行对发行该类产品已经非常谨慎。不过,值得说明的是,以上内容仅是此次调整的可能方向,正式文件定稿仍存在变数。
⑷ 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指凡是主要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简单来说就是代客理财,发行资管产品(公私募、基金、信托等)筹集到钱之后,拿着钱到资本市场买股票、债券等,赚取收益(也会亏钱)后和客户分钱,同时无论赚钱与否都要收管理费。资管公司属于资本市场上各类证券(含权证)的买家,所以叫买方。
⑸ 券商的资管业务募集资金后,主要投向哪里有什么限制么
相对于公募基金一种非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方向比较灵活,可以是债券、股票、期货等投资渠道,与基金的不同是私募不接受监管
比如我想募集资金投资股票,就通过朋友或一些机构等渠道募集资金,对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资产管理的计划就是私募资管计划,流程比公募基金简单,不需要备案
⑹ 企业债权ABS发行差额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在交易所ABS的结构中,融资人不是直接通过交易所发行债券,而是融资人先将基础资产包的现金流(现在和未来)转让给一个资管计划,实现资产的出表,这样实现基础资产的风险和自身风险的隔离,提高融资评级和降低融资成本。然后,投资人购买的是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即投资人是通过先投资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后,再通过资管计划贷款给融资人。在利息支付上,不同于融资人直接发行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人资产包的现金流是先流入资管计划的专管账户,先在资管计划层面确认收益(净值增加)后再分配给投资人。此时,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以及财税〔2017〕56号文的规定,融资人支付的利息在资管计划层面,已经由其管理人在确认收益时按3%缴纳了增值税了,分配给投资人的收益是扣除增值税和附加后的收益,此时投资人取得的资管计划的分配收益就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了。因为从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上看,投资人和资管计划之间不是借贷法律关系,就是一个投资关系,因为交易所ABS不存在刚兑,资管计划管理人没有任何保本或托底的承诺。借贷法律关系实质只存在于资管计划和融资人之间,这部分利息我们按照资管增值税新规已经在资管计划层面缴纳了增值税了。当然,投资人转让ABS优先级的价差收益还是要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的,因为资管计划属于财税〔2017〕56号文规定的其他金融商品。
所以,结合交易所ABS的法律关系和不同融资安排的交易结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那种认为交易所对ABS优先级比照债券管理就认为优先级取得的收益要缴纳增值税的观点二仅仅是浮于表面的看法。我们对资管计划增值税的分析一定要结合产品交易结构做实质性分析。
⑺ 银行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有什么区别投行业务就是发债吗
银行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的区别:
每个银行的职能划分都不一样,但大致从资金属性来讲,投行管理财资金,资管或者说叫金融市场部管自有资金。从业务划分来看,投行管理财资金的表外投资,以及债券承销;资管这边管其他资本市场及撮合等业务。
银行投行业务主要发行和承销债券,与券商的区别在于可以在参与银行间市场发行,也就是短融中票这类,但是不能做股票;银行资管,资金来源于理财资金,做的业务和基金公司一样,股权投资那种的产品应该规模不大,资金以私募为主,银行以mom形式参与的居多。
投行业务是一类金融机构,根据投资银行在线,国际投资银行的业务包括: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财务顾问等业务。投行业务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在中国,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
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兼并收购、资金管理、项目融资、风险投资、信贷资产证券化等。
风险投资的含义: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
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⑻ 减债融资DRF资管在融资模式上有什么优越性
很明显啊,融资成本较传统渠道更低了,通过合理引入低成本资金,让企业进入资金成本更优惠的国际市场,缓解企业的融资成本压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⑼ 证券公司资管和自营是否需要分别签署《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2021年版)》
证券公司自营和证券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参与协议回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2021年版)》(以下简称《主协议(2021版)》)应当由证券公司签署;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参与协议回购的,《主协议(2021版)》应当由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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