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股票撮合规则的问题 啊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很容易懂。任意两笔委托单做比较,当进来时间一样时,谁买价高、谁卖价低,优先让他成交。当进来的单子价格一样时,谁早到谁先让他成交。至於撮合细节,就依深沪两证交所交易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
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
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於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
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
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
入)申报价格的10%;
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
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最新成交
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最新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
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
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
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
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
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
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
㈡ 股票如何撮合成交
一般由以下几方面: 客观方面: 1、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通俗的说,也可以是盈利能力)。 2、预期盈利能力。(一般适用于高科技行业或资本回收较慢的行业如造船业等) 3、行业环境。(如该行业是处在繁荣期还是衰退期) 4、宏观政策的影响。(例如利率的调整等) 5、国际金融环境的影响。 主观方面: 1、上市公司信息是否准确、及时、完整。(主要是决策与财务信息) 2、若上市公司流通盘小,则较容易被控制。(俗称做庄) 竞价成交原则 上证所市场所有的证券交易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竞价成交。所有的买卖申报由电脑交易主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并通过上证所的卫星和地面光缆通讯系统,即时将行情向市场公开。 上证所目前采用的竞价方式为电脑申报竞价,即由电脑交易主机接受投资者委托本所会员单位发出的买卖指令,然后撮合成交。 竞价又可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那么,每天早 晨交易所刚上班时,谁是那个"价格优先者"呢? 其实,早晨交易所的计算机主 机撮合的方法和平时不同,平时叫连续竞价,而早晨叫集合竞价。 每天早晨从 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 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 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 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 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 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 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 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 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 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 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 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 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每个营业日开市后,某种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收盘价。 目前上证所A股股票、基金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B股和债券的开盘价以连续竞价的方式产生。 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证券首日上市,一般以其上市前公开发行价作为前收盘价和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但是不受价格涨跌幅限制。 上证所对上市交易的证券成交价格,通常实行随行就市,自由竞价。在认为必要时,可对全部证券或某类证券采取价格涨跌幅度限制。 目前,上证所对所有的A股、B股和基金实行幅度10%的涨跌幅限制。对特别处理股票实行幅度5%的涨跌幅限制。 决定股票价格在市场的表现,有理论上的说法和实际情况。上面各位给出的多是理论,这是很重要的,是理解股票的基本。 但是,中国的股票其实主要是庄家在操纵的,这一点官方是不会承认的,但通过近年来不断的披露,大家已经能够看清楚了。有人冠以“恶庄”之名,其实几乎所有的庄家都不是善意的。国际资本市场上有做市商,那个与我们的庄家是两回事。 中国的股票价格其实是庄家在操纵,这些庄家既有私人资本也有国有资本。他们兴风作浪,恶意搞乱股市从中牟利。 中国股票股市的问题在于证监会监管不到位,同时法律也跟不上。国际资本市场有几百年的历史,英美法律体系健全。我们是大陆法国家,无法直接使用英美的普通法,而大陆法国家几乎没有能够建立发达且相对公平的资本市场的。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一要靠时间,二要靠专家学者和投资者的共同努力。 所以说,股票的价格是庄家决定的。 国际资本市场相对要规范得多,他们历史上比我们今天的上海深圳股市还黑暗,但经过百年洗礼,已经正经多了。所以国务院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境外上市,一方面是考虑到国内股市承受力小无法容纳这么多大型公司,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使国有企业进步。 我们是境外上市公司,我在公司内负责资本市场工作,经常有新员工问我国内股市与境外股市的区别(包括纽约、伦敦和香港等),简单答复就是:我们国内股市上很多天天发生司空见惯的事,在境外股市上是要坐牢的。 参考资料: http://www.ayayy.com
㈢ 股票主动成交和撮合成交的区别
主动成交是开盘后或深市收盘前三分钟以前,挂上卖单,被别人买走就是主动成交,别人挂上卖单,买过来这都是主动成交;
撮合成交是集合竞价(9:15-9:25,深市14:57-15:00)阶段电脑根据成交量最大原则撮合成一个价格,这个价格以下卖出的和这个价以上买入的多数人能够成交的价格。
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
⒉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比如深发展(0001),买方申报价格为24元,卖方申报价格为22元,其有效成交价格是24+22/2=23元。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收盘价由现行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含最后一笔) 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收盘价。
㈣ 股票的撮合方式
股票的撮合方式: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时间优先原则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交易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4.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㈤ 股票的成交搓合规则
成交搓合规则,在连续竞价时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买入价格越高挂单越早越容易成交,卖出价格越低挂单越早越容易成交。如果委托的买入单比卖一价格(目前卖出委托单中的最低价格)高,那么以卖一价格成交;如果委托的卖出价格比买一价格(目前买入委托单中的最高价格)低,那么以买一价格成交。根据你的题意,挂买三价格卖出的优先于挂买二价格卖出的成交,当然是以同时委托为前提条件,而且一般挂出这价格,只要买一价格的成交量足够与你撮合成交,会直接以买一价格成交,不会以买二价格卖出。
㈥ 股票如何撮合交易
撮合成交价,股指期货常用术语。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就是买入价或卖出价,这一点大家是不会有疑义的。问题是当买入价大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应该如何确定?
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买入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在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前一笔的成交价。下面不妨以例明之。
买方出价1399点,卖方出价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7或1397点以下,最新成交价就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9或1399点以上,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9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是1398点,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8点。
这种撮合方法的好处是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无规律跳跃。
中金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基本原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会采取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平仓单优先)。
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
举例说明:
例如,某交易者卖出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挂出价格为1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1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1399点,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1397点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
㈦ 关于股票的撮合规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很容易懂。任意两笔委托单做比较,当进来时间一样时,谁买价高、谁卖价低,优先让他成交。当进来的单子价格一样时,谁早到谁先让他成交。至於撮合细节,就依深沪两证交所交易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
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
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於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
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
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
入)申报价格的10%;
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
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最新成交
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最新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
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
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
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
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
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
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买进股票只能是最低1手 即100股
但卖股票可以是最低1股
所以很有可能会买进1股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