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基金 > 新三板挂牌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

新三板挂牌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

发布时间:2022-04-08 13:05:31

㈠ 新三板挂牌后多久可以交易怎么交易

新三板上市后一般都可以直接交易的,如果股票没有受限,是可以直接交易的。
1、做市转让
对投资者而言,做市转让委托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委托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不管买入或者卖出,交易对手都是面对的该股票的做市商。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委托和成交方式。
一种是“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在这种交易委托模式下,交易双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通过互相确认委托的方式达成交易,其它第三人无法参与其中。
3、定价委托
定价委托情况下,委托方报出自己的价格和数量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委托成交,如果没有成交,在收盘时交易所会把买卖双方的定价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成交。
定价委托是指客户按委托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定价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我是新三板周老师,希望可以帮到您。

㈡ 新三板对挂牌股票买卖委托出现异常价格及撤单有何规

投资者以异常价格进行定价委托或意向委托的,主办券商应对投资者及
时进行提醒,要求其撤销该笔委托。异常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是同时低于挂牌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与每股面值1元。
二是涨幅高于挂牌公司股票前收盘价的100% (若前日成交中存在以异 常价格成交情形的,则以最近一个未发生异常成交的转让日收盘价为计价 标准)。

主办券商应对存在异常委托行为的投资者建立记录,进行持续动态管理:
对首次发生异常委托行为的投资者进行提醒;对再次发生异常委托行为的投 资者予以警示;对3次以上发生异常委托行为的投资者,可在6个月内暂停 接受其委托或终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

㈢ 新三板可以同时选择做市和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吗

你好,不可以的。全国股转规定:新三板公司在挂牌新三板时选择其中一种交易方式。但是之后新三板公司可以自主选择更改交易方式,协议转做市和做市转协议都是可以的。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新三板的:委托与申报
做市商应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做市交易适用本章规定。
①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做市股票。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②全国股转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㈣ 新三板上市服务对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为挂牌企业提供新三板法律体系培训
1、培训企业高管学习上市新三板的必备知识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费用、扶持政策等
2、重点培训新三板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操作实务
3、就新三板挂牌的最新动态以及企业新三板挂牌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解答

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提供法律事务规范服务
1、参与改制方案的设计,论证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咨询
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指导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
3、协助企业及推荐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并出具相应的法律建议书
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财会内控制度、涉税处理
5、完成尽职调 查核实工作,对照挂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

三、辅导公司进入新三板
1、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入代 办股份转让系统
2、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
证意见等
3、对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公司法》、《证 券 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辅导
4、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法律帮助

四、挂牌后定向融资及持续的信息披露
1、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事宜和申报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询
2、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
3、对重点关注的企业在土地使用权、环保、劳动、知识产权、税务、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产重组、收购
兼并等问题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解决和处理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

五、新三板转板与退出
1、通过培育公司转板进入其他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板、主板、中小板及海外上市),进而帮助投资
者进行资本增值及利益回收
2、协助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及并购重组帮助客户收益的退出

㈤ 新三板交易规则解读以及注意事项,越详细越好,谢谢各位大神。

1、新三板股票名称
新三板的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就比如430003北京时代。
2、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都是以“股”为单位,要求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30000股,但是如果账户中某一股份的余额不足30000股时,可以选择一次性报价卖出。
3、新三板股票委托要素
新三板的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的、买卖方向相反,且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进行互相对应的成交来确认委托,最后进行配对成交。买卖双方在成交确认委托的过程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报价系统就不予配对。所以,嘉丰瑞德理财师在此提醒投资者,一定要认真填写成交的委托。
4、新三板股票价格
新三板股票的成交价格是通过买卖双方议价而产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报价系统直接和对手方联系,也可以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来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在,最终实现成交。
5、新三板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新三板股票的交易时间与A股的二级市场交易时间是一样的,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开市。另外,新三板股份和资金是在T+1日到帐,投资者要清楚。
新三设定交易规则,既限制了一些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进入交易市场,同时也限制了一些这投资者进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新三板市场的安全。但新三板上市门槛低,要求也低,从而出现了股价虚高、操纵股市、挂牌企业破产等事件,致使股市泡沫化严重。前段时间“中科招商从每股18元,暴跌至每股1元”的交易异常事件,导致很多股民严重亏损。
因此,股民进入新三板一定要更加谨慎,不要被高价迷惑了眼睛,更不可听从别人的推荐,自己对其进行了解,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投资股市别忘记保本,尤其是一些大妈大叔们,紧记80法则,假如你今年50岁,那么投资高风险的资金不可超过30%(80减去你的年龄),有存款50万元,即20万元。剩余的30万元可以配置一些低风险的产品,比如混合基金类品种稳利精选基金等。总之,年龄越大,高风险投资比例应越小,稳健型投资的比例应越高。
实在不懂可以加QQ1873236999详谈了解。

㈥ c级证券公司新三板业务程序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 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 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 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弘仁投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
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
(1)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2)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四)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分配股票代码;
(2)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公司挂牌敲钟。
这些工作都会由券商带领企业完成。

二、所需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证券公司,即主办券商;
(2)会计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
(4)资产评估机构(如需要评估)。
各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主要负责挂牌公司的改制、挂牌公司的规范、申请材料的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及后续的持续督导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工作包括:
(1)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订改制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3)组织股份制改制工作小组;
(4)调查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对企业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中与改制要求不相符合的部分向企业提出整改的意见或建议, 并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解决有关财务问题;
(5)协助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解决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6)编制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工作时间表;
(7)协助企业及律师事务所制作、编制有关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
(8)协助企业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以取得股份制改制的所有批准;
(9)协助企业召开创立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0)协助企业完成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工作。
2、对企业改制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新三板挂牌前的辅导工作。
3、按新三板挂牌的相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协助企业落实相关措施。
4、协调、安排中介机构进场进行相关工作,并使其按时制作挂牌申报材料。
5、协助企业与相关的主管部门沟通,推进企业资本运作、顺利开展挂牌工作。
6、负责制作企业进行新三板挂牌申请所需材料,并为与之相关联的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7、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材料的内核。
8、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及时的反馈。
9、企业挂牌之后,主办券商应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企业改制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4)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5)提供与新三板挂牌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挂牌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指导挂牌企业股份公司的设立或变更;
(3)对企业挂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4)对企业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5)对企业挂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所需要的文件;
(8)对有关申请挂牌文件提供见证意见。

㈦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阅读全文

与新三板挂牌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金融许可证公司有哪些 浏览:691
应收账款向非金融公司买断 浏览:172
2018年3月棉花进口汇率 浏览:930
工行贵金属费黄金用 浏览:414
期货怎样看平均线 浏览:855
增强财务杠杆弹性的措施 浏览:986
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文件范文 浏览:88
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备案 浏览:905
杠杆最大力臂 浏览:763
总统大选贵金属 浏览:220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对策 浏览:637
期货投机度计算 浏览:649
西安注册金融类公司 浏览:985
南京期货交易所 浏览:373
pg外汇集团公司 浏览:977
甘谷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浏览:250
金融机构疫情期间 浏览:970
1月23日日元对人民币汇率 浏览:48
股票澳优奶粉 浏览:567
立信理财为什么收益那么高 浏览: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