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证明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证明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项业务。常见的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种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各种租赁、承包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等;
(2)各种民事协议。如赠与,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约定,赔偿,民间借款,赡养、遗赠抚养等协议;
(3)收养和认领亲子;
(4)继承;
(5)各种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赠与、声明、承诺等;
(6)包括招标投标、拍卖、抽签、摇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指除法律行为之外,对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有一定影响的客观事实。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有: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
(2)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身份等。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义或作用的文件、证书、各种文字材料的总称。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法律文书主要有: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各种表格、记录、纪要等。
4、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按照有关规定,公证机构可对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并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意思表示的,无疑义的债权文书,证明其有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保全证据
即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对可能灭失、毁损或以后难以收集到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保管的活动。
6、提存提存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如果由于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其给付义务时,债务人将给付标的物提交于公证机构,而后由公证机构转交于债权人的行为。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目前的提存已经突破了上述传统的提存概念。在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交易中,如果规定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债务人才给付标的物时,当事人可以约定,预先将给付标的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提存到公证机构,待条件具备时,再由公证机构将给付标的物交付债权人。
2. 契约书格式,写法
契约书范文写作/模板格式内容摘要:同立退伙契约人*简称甲方*、*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年*月*日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行)(设*处所)(商业登记证*字批*号营业登记证*字第*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年*月*日甲方为退伙,而脱离合…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人赵钱即兴国商行(以下简称甲方)孙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x市x路x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一)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二)上列生财…
内容摘要: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年*月*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年*月*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第四条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元于每月前…
内容摘要: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
内容摘要:赠与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xx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议定下列赠与事宜,其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将下列土地及建筑物无偿赠与乙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于xx市xx路xx号面积:xx平方米(2)建筑物:木造瓦屋二层:一楼:xx平方米二楼:xx平方米第二条前条的赠与于甲方死亡时生效,赠与物件的所有权亦于当时归…
内容摘要:立互易房屋契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同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与乙所有后列第二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彼此互易约诺。第二条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输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人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第一条房屋基地坐落:xx等x号土地上,x形式x楼房屋约xx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第二条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整(…
内容摘要:转典权人xxx简称甲方,原典权人xxx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乙方经出典人xxx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一、典物xxx二、典价xxx三、期限xx四、典权设定登记xxx五、特约xxx第二条前条转典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满x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内容摘要:同立退伙契约人xxx简称甲方xxx、xxx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xxxx年x月x日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xxx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xx行)(设xxxx处所)(商业登记证xx字批xx号营业登记证xx字第xx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
内容摘要: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资质等级: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1、工程概况: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3、工期4、工程质量标准:5、工程造价: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7、工程验收合格后,…
内容摘要:同立互易契约人xxx简称甲方,同xxx简称乙方,兹为汽车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车一辆,与乙方所有后列第二标示车一辆,彼此互易约诺。第二条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第三条本件互易甲方愿…
内容摘要:出卖人xx机械制造厂代表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铁厂负责人xxx简称乙方,兹为买卖(施盘)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于契约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而甲皆逝怠?nbsp;第二条试验期间以x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x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x市x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
内容摘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约经销商合同甲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均等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经销内容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产的**茶饮料系列产品,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经销。二、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经销权予第三方时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二条:经销区域一、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
内容摘要: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丙方)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2)余款x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
内容摘要:立互易房屋契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同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与乙所有后列第二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彼此互易约诺。第二条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输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
内容摘要:寄托人xxx(简称甲方),承托人xxx、xxx夫妇(简称乙方)。兹为动产家具寄托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因迁往xx地居住而新居狭隘无法容纳原有家具,所以将下列动主目录记载的家具寄托乙方夫妇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寄托物于本契约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第二条本件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人xx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盘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一、盘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xx市xx路x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xxxx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一…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人**即兴国商行(以下简称甲方)孙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x市x路x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一)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二)上列生财…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商品内容:合成清洁剂、肥皂、牙膏、洗发精。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
内容摘要:立契约书承买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xx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xxxx第x层x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xxx地号土地x笔,持分面积约xx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
内容摘要: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3. 央行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
图中表格内贷款信息增加“共同借款标志” 摄影/本报记者 杨小嘉
央行征信中心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昨天起,征信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当天,不少市民通过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拿到了自己第一份二代格式的信用报告。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相比一代格式,二代格式信用报告展示版面更加明确清晰,一目了然,展示的信息数量明显增加,报告篇幅也长了不少。
报告由10页变成17页
人民银行的一代征信系统于2006年正式运行,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满足征信需求、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央行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对征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与一代相比,二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丰富了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内容,改进了信息展示形式,提升了信息更新效率。
昨天,在东城区一家工行网点,王女士用自己的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在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上顺利打出了信用报告。跟去年12月31日那次一样,她选择的是“明细版”而不是“简要版”。看到屏幕上显示报告打印了5张纸时,王女士说:“上次的报告用了4张A4纸,看来新版报告内容多了不少。”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是用A4纸双面打印,每面都显示两页的内容,一张A4纸能显示4页报告的内容。王女士昨日打印的新版报告一共是17页,所以用了5张A4纸。她也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去年年底打印的那份旧版报告,一共10页内容,只用了3页纸。
首页多了“异议信息提示”
新旧两份报告首页最上方都是查询情况说明,显示被查询者姓名、被查询者证件信息等。但是新版报告下方多了一项“异议信息提示”,正文是:信息主体对信用报告内容提出了0笔异议且正在处理中,请浏览时注意阅读相关内容。如果市民之前就信用报告的内容向征信部门提出了异议,应该会在这里显示数量。而银行等授信机构看到这里,也会“心里有数”。
新旧两版报告第一大部分都是“个人基本信息”,都分成身份信息、配偶信息、居住信息和职业信息四项。旧版身份信息包括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手机号码、单位电话、住宅电话、学历、学位、通讯地址和户籍地址10项;新版报告增加了 “就业状况”和“国籍”,删除了“住宅电话”和“单位电话”,同时把手机号码单独列为一栏,标注了信息更新日期。跟旧版报告一样,新版报告的每一项数据都标注了“数据发生机构名称”,大家可以知道每一条信息都是哪家银行报送的。
新旧两版报告的第二大部分都是信息概要,其中第一项也都是被查询人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信息的概要,包括个人房贷笔数、个人商用房贷款(包括商住两用房)贷款笔数、其他贷款笔数、贷记卡账户数、首笔贷款发放月份、首张贷记卡发卡月份等信息。旧版报告将这些数据一字横向展示,新版报告则做成了表格,更加清晰易读。
此外,旧版报告里还有“本人声明数目”和“异议标注”两项数据,由于新版报告在开头已经展示“异议信息提示”,这部分就没有这两项数据。
增加“共同借款标志”
新旧两版报告的第三大部分都是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因为王女士的房贷已经结清,所以旧版报告只用文字描述了她过去的贷款情况,包括时间、银行名称、贷款金额、担保方式、期数、账户状态等信息。
新版报告将这些信息制成表格,一目了然,而且的确有一项数据是“共同借款标志”,王女士的这一项显示的是“无”。
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近日对媒体表示,金融机构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会充分考虑共同借款信息。不过,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尚未展示个人“共同借款”信息,待下一步金融机构开始采用二代格式报送数据后,征信中心会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例如,如果发生后续共同借款协议解除,二代征信系统的数据报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报送解除共同借款关系信息;金融机构向征信系统报送更新信息后,不再承担还款责任的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将不再展示这笔贷款信息。
显示最近60个月还款记录
新版报告之所以比旧版报告篇幅变长那么多,主要是因为贷记卡账户的信息明显增加。新旧版账户报告都详细展示了每一个贷记卡账户的交易信息。如果一张多币种信用卡除了人民币账户,还有10个外币账户,那么信用报告会把这11个账户的信息都展示出来,不过新旧报告展示的数据并不同。新版报告增加了“未出单的大额专项分期余额”、“剩余分期期数”。
旧版报告只显示最近两年即最近24个月的还款记录,而且还只显示有无逾期和逾期时间,没有逾期金额。新版报告显示了最近5年,即最近60个月的还款历史信息,不仅有逾期状态还有当前逾期总额。从排版来看,旧版报告的还款记录只有一行,分成24个小格,每月一格。而新版报告是一个12×10的表格,内容有120格,每个月对应两格,上格是逾期情况,下格是逾期金额。
王女士有一张某银行的人民币单币种信用卡,旧版报告中对这个账户的展示篇幅还不到新版报告的一半。
数字代码代表逾期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新旧版信用报告对贷记卡还款状态的代码定义并不完全相同。其中,*均表示本月没有还款历史;N均表示正常;G表示除结清外的终止账户;C表示结清的销户;#均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不过,阿拉伯数字的含义就不同了。旧版报告中,1表示未还最低还款额1次;2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2次;以此类推,最大为7,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7次及以上;而新版报告中,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3表示逾期61-90天……7表示逾期180天以上。
未采集水费电费等公共信息
二代征信是否采集水电等缴费信息一直备受关注。王女士出示的新旧两版报告都没有显示相关缴费信息。
据了解,目前,二代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仅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预留了展示格式。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在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并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才会进行采集和展示。
不过,二代征信系统将继承展示一代征信系统中已采集的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央行征信中心表示,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将对个人电信信息稳妥、谨慎地进行采集。
文/本报记者 程婕
4. 信用卡疑义申请什么意思
信用卡疑义申请的意思就是你要申请一份信用卡疑义的交易声明,来处理你的账务疑义。账务疑义处理:银行可协助为您查询交易的具体商户名称、网上交易订单号、申请调阅签购单、对于重复交易的款项申请拒付。
也可以通过打客服电话,查询具体的交易地点,因为有时候是商家的pos的名字设置得有问题。如果还不记得该笔交易,那就申请账务异议交易处理,先把款项冻结起来,银行帮你去调取签购单来核实。
操作环境:opporeno5pro v11.1
拓展资料:
一、申请信用卡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岁;
2.有良好信用记录;
3.申请人可以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请不超过两张的副卡。
二、申请信用卡材料:
1.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2.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
3.其他财力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存单复印件等。
三、信用卡申请方法:
1.携带资信证明到柜面申请:需要申请人提交比较完备的资产证明文件,向银行提交上述供银行后台审核部门审核。
2.网银申请:申请人用个人名下储蓄卡账户开通网银,进入所需银行官网,输入卡号、登陆密码和验证码后进入网银页面。点击“信用卡服务”,可在信用卡服务页面下选择申请信用卡,填写资料后提交,审核进度、结果在网银上显示。
四、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
五、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5. 保险事故车辆买卖协议
案情:甲单位(行政单位)将自己所属的车辆私下转让给乙作为私用车,并签订了书面转让协议,但并未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后乙又将该车转让给丙,丙又转让给丁,均签订了书面转让协议,均作为私家车使用,也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盗抢险,投保人为甲单位,保险费也是由甲单位支付的。某日,丁在宾馆住宿时夜间车辆被盗,遂报案,以甲单位名义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以投保人违反了保单约定“在保险车辆转让时没有履行书面通知保险人的义务”从而拒绝赔付,辆酿成纠纷,诉至法院。判决要旨如下:
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合同合法、真实有效,车辆丢失时在保险合同期间。保险车辆虽然私下多次转让但都没有到法定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辆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甲单位依然对该保险车辆拥有所有权,故对该车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受益人;况且该保险车辆转让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风险增大,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甲单位损失。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财产险)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一)第三十二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辆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物---车辆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这是财产保险合同法律性质的表现。首先,保险合同是一种基于最大诚信原则订立的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高于一般合同:法律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陈述必须真实,不得欺诈、隐瞒、假报;在保险标的危险增加之时,投保人有告知的义务,保险人有权要求提高保费或解除保险合同。其次,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对价,获得将来发生保险事故的补偿机会,其债务是确定的。但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大小,对于保险人来说意义重大。当保险标的由原投保人转让他人时,该标的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会随之变化,这直接关系着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那么,对于私下签订了书面转让协议将车辆进行转让,但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也没有履行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之义务的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呢?笔者认为此问题值得商榷,起码应当明确以下五个问题:
从民法原理来看,由于物权具有排他性和优先的效力,当事人在设立、移转或变更物权
时,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应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的安全。一般来说,物权公示的方法有两种:登记和交付。不动产物权变更一般都须登记。对于登记的效力,各国规定不同,有的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不动产物权变动未经登记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有的采用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物权变动未经登记,只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立法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上一向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此外,我国法律还要求民用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等动产物权变更的公示方法也采用登记,只是对于这些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即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对抗主义原则,该车辆转让协议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是有效成立的,故车辆转让行为本身对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因此车辆所有权的变更比照不动产权属变更的相关规定,即必须到法律规定的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及国务院办厅转发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都对机动车辆产权的转移有特殊要求,即“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同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履行以上二项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据此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也承认甲单位与乙之间以及其所有后手的车辆转让行为在他们之间是有约束力的,但由于法律要求这一转让行为是要式行为,没有办理法定的登记过户手续即不具有公示的效力,从而导致其转让行为对外无效,不能发生法律意义上转让的效果,车辆转让人(甲单位)仍然拥有无可争辩的车辆所有权。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一般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得以申请保险赔偿的基础。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原则上凡因财产产生危险事故而可能遭受损失的人,都对该项财产具有某种保险利益。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订立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3条规定:“财产保险的投保方(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称被保险人),应当是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或者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管理人、保管人、抵押权人、承揽人、承运人和承租人等都是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他们可以就各自的保险利益投保不同的险种。但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后丧失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就会自动失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权再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此案例中甲单位以投保人身份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交纳了保险费用,保险合同也不存在法律瑕疵,因此作为车辆所有人、车辆管理人、车辆转让人的甲单位都是对该车辆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也就是说该车辆虽然经过私下转让行为,但投保人、车辆所有人、保险受益人均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依然属于车辆转让人。
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车辆转让人与保险公司作为平等民事主体,双方在协商一致、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理应受到合同双方当事人遵守和法律的保护。合同双方必须积极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投保人有交纳保险费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等等;保险人有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义务、支付其他合理必要的费用等等。
故,甲单位虽然将其车辆进行了转让,但对于一份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而言,当车辆所有人、投保人、保险受益人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也积极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比如购买了相关保险险种,按期缴纳了保险费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本身又在保险合同期间的,则保险公司不具备拒绝理赔的法律和事实条件,应当按照合同确定的保险受益人进行理赔。
一般情况下,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保险单最下端“重要提示”栏内对于保险人的拒赔事项均有所标注、说明。例如“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之说明。
首先,该声明之内容必须是以法律和事实上承认的“转卖、转让”行为为依据的,即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转卖、转让行为,对于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行为(所有权因没有办理法定的登记过户手续而未发生转移,也没有到法定的汽车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是不具备通知的理由和条件的。况且对于转让车辆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应当以车辆管理部门出示的过户手续为依据,否则保险公司按照什么理由办理批改?又批改谁为保险受益人呢?对于一辆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车辆交易行为、没有办理法定过户手续的车辆交易行为根本不存在书面通知的义务,更无需履行书面通知保险人的手续。
其次,保险合同也是一种附合合同,即合同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而另一方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要么接受,要么拒绝,而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即通常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险人和投保人形成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不过是保险人一方的片面文件而已,其中的一些声明条款很难说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正因为如此,各国在司法实践中,当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合同发生疑义时,法院一般习惯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即“不利解释原则”。据此,对于保险人以格式条款、声明、告示等方式单方免除或者减轻自己保险责任的条款应当作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
投保人的一项重要义务就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即如果保险合同签订后保险标的物增加了损失的现实危险,投保人应当及时通告保险人,由其评估并做出是否增加保险费用或解除合同的表示。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则对于增加的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相反如果保险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增加的危险程度所致,保险人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如果保险车辆的转让行为本身会增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的,保险人也只能是在增大的危险引起保险事故的范围内免赔,而非全部免赔。那么,本案例中的车辆本身是单位公务用车,其私下转让后仍然作为家用轿车使用,而非进行日常营业用车,由此看来风险增大的理由也很难成立,所以如果保险人以此为由主张免赔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机动车辆作为特殊动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其转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即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同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该交易行为无效,尽管车辆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对彼此有约束力;车辆所有权的变动也必须比照不动产物权变动之规定进行登记公示(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车辆所有权转让的法律效果。而保险人(保险公司)对于自己和投保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应当严格履行,在该保险车辆转让行为依法归于无效、车辆所有权因没有履行变更登记手续而没有发生转移、车辆保险受益人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即车辆投保人、车辆所有人、保险受益人同为一人)以及车辆私下转让行为本身并没有导致保险车辆风险增大从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保险人(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其理赔义务。
法律能实现的公平仅在于能从各种利益冲突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此类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法律的使命更重要的是保护受到保险事故损害的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不是对该保险车辆的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转让行为耿耿于怀,这是车辆损失险的精髓所在,也是整个保险制度的理念所在。
至此,笔者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基本上是正确的。由于甲单位和乙及其后的多次转让保险车辆行为都没有在法定场所交易,也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对于第三人来说,车辆的所有人仍为甲单位,其对该车辆拥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和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甲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仍应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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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存折上信息有疑义怎么查
存折上的信息感觉有问题,感觉有错误,怀疑工作人员输入错误怎么去查?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到相应的银行直接去查。如果是对于金额有怀疑,尽可能带着当时的存单或者取款票据。
以上就是我的建议,因为纸质的存折的特殊性,所以其他渠道不太好查。去银行柜台查更方便。
7. 信用卡在网上被人盗用,而且刷的是美金,申请疑义申请后可以查出盗用我信用卡人的信息吗
这只有在你的账单出来后向银行提出疑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盗用他人信用卡是触犯刑法的,所以司法机关会重查的,再一个咱国家这两年也正在加大信用卡的管理。你可以通过司法机关查出来买了东西后寄往那里了,收件人是谁,当时用来买东西人的ID是什么,就有他的基本资料,应该说查这不是很难。
8. 小明对信用卡账单的消费款项有疑义,他应该于交易日后的几天提出来查询
应该于交易日后的50天内提出
9. 建行信用卡持卡人声明怎么填写
楼主持卡人声明具体是要看干嘛用的,但是一般都会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你只要在空格里面填写你的卡片信息就可以了。
比如有些人因为个人消费的需要,可能经常会在国外的同一个商户里面频繁刷卡大额的交易,银行可能认为这样的交易存在风险,会有一些刷卡的限制,卡主本人可以向建行申请在某一段时间里面不要做刷卡的限制,确认是本人的用卡行为,卡主要填写一份“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声明”。
还有些人可能信用卡上面发生的交易有疑问。比如重复交易了,或者觉得交易的金额不对,某笔交易不是自己用的这种情况跟建行反映了以后也会让你填一个“龙卡信用卡疑义交易声明”。
以上提到的两种声明都是建行有固定格式的,你只要填写姓名、卡号等基本的信息就可以了。在他家信用卡官网主页左下角点下载中心,里面可以下载到疑义交易声明填写指南。
10. 建行龙卡信用卡疑义交易声明怎么填写
你指的是这个吧,按实际情况填写就可以,卡号就是信用卡的卡号,姓名是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商户名称、金额账单上都有。以下的内容不是每条都要填写,你的疑义在哪里,就勾选哪一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