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交所大宗交易规则是什么
主要交易规则如下:
1、 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2、 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3、 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4、 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5、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北交所大宗交易规则介绍如上,散步一般很少会进行大宗交易,比较资金有限,不过散户在炒股的时候也要注意大宗交易,毕竟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大资金的走向往往会引起股价的涨或者跌。
拓展资料:
北交所大宗交易规则上,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
1,竞价交易、
2,大宗交易、
3,协议转让等交易。
大宗交易申报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15∶30。
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大宗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 北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停牌机制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 的,于14: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❷ 股票大宗交易规则通过大宗交易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
没有锁定期
❸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
共同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盘中交易时间: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盘后交易时间:下午15:00~15:30。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即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交易的时间都不会变。
申报价格和单位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是“每股价格”,即一股多少钱。最小的变动单位为0.01元,即可以10.01元申报,但不能10.001申报。
申报数量最低是100股,并且能够以1股为单位进行增减,即可以申报101股或102股。卖出时,如果持仓股票有不满100股的部分,得一次性卖出。
回转交易
股票交易采用的是“T+1”机制,即今天买的股票在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不能够当天买当天卖。比如在5月20号买入了A股票,如果想卖,只有等到5月21号或者之后。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条件是单笔申报数量不能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交易时间如下:
成交确认申报时间: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成交确认时间:下午15:00~15:30。
成交价格上限: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经成交的最高价格两者中间,选取较高的那一个价格。
成交价格下限: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两者中间,选取较低的那一个价格。
假如在5月20号,有只股票A的收盘价是10元,当日成交的最高价是12元,最低价是6元。那么,成交价格的上限就是13元,下限就是6元。
各层级交易规则
精选层
价格涨跌幅限制
在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基础上,连续竞价股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假如股票B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是10元,那么它的股价就会在7元到13元之间波动。
不过,还有两种情况不设涨跌幅限制。一是在首日上市,即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二是股票终止挂牌后,恢复交易的首日。
临时停牌
“临时停牌”机制仅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当股票价格首次比开盘价高或低30%、60%时,就会触发临时停牌机制,单次持续时间为10分钟。如果停牌时间超过14:57分,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基础层、创新层
价格涨跌幅限制
基础层和创新层的跌幅限制比例是50%,涨幅比例为100%,依据的依然是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股票C的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是20元,那么它的股价将会在10元到40元之间波动。
不设涨跌幅的情况和精选层一样。
成交原则
基础层和创新层的成交原则有三个:
一是撮合原则,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
二是成交价确定原则,即按照最大成交量进行交易的原则;
三是在集合竞价期间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收盘价、开盘价
基础层和创新层的开盘价是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则是最后一笔成交价。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新三板股票交易执行差异化准入制度,即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准入条件不一样。
在开通交易权限的前10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基础层的投资者本人名下证券及资金账户得有200万,创新层是150万,精选层则是100万。同时,他们又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合格投资者。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票交易的相关制度。
❹ 大宗交易的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大宗交易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根据交易规模确定的,当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两方需要进行交流协商,当达成一致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拓展资料: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2015年最新修订版):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一)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
(二)15:00至15:30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申报;
(三)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
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参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深交所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 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之间确定。
❺ 如何确定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
你好,股票大宗交易的价格的确定:
1、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2、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
❻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6.4条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确定。
❼ 创业板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范围如何确定
创业板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范围适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股票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确定。
❽ 大宗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1.大宗交易条件:A股单笔交易申报数量不少于3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单笔交易申报的B股数量不少于3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少于20万美元;单笔基金交易申报数量不少于200万,或交易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债券、债券回购单笔交易委托数量不低于1000笔,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大宗交易上报方式:意向声明; 交易申报; 固定价格申报。 (暂停)
3、大宗交易上报时间:意向声明:9:30-11:30、13:00-15:30; 交易申报:15:00-15:30;定价申报:15:00-15:30(暂停)
4、当日15:00仍停牌的证券,不再接受当日大宗交易申报。
5、交易日9:30至15:30之间确认的交易,当日清算交收;交易日16:00至17:00之间确认的交易,在下一交易日进行清算交收。 (暂停)
6、意向声明应当真实有效。申请人价格不明确的,视为愿意以至少规定的最低价或最高价买入或卖出;申报方数量不明确的,视为愿意至少以大宗交易的单笔交易申报最少数量达成交易。
7、当会员接受意向申报时(包括提供比意向申报更优惠的价格),申报方应与至少一名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交易申报。
8、采用固定价格申报的,买卖双方可以按照当日竞争性交易市场的收盘价或者当日全天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进行申报; (暂停)在接受固定价格申报期间,可以撤销固定价格申报;申报时间结束后,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定价申报进行撮合交易,未交易部分自动作废。 (暂停)
9、限价涨跌证券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限制内确定;无涨跌限制证券的申报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前一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最高、最低交易价格。每个交易日16:00-17:00受理的申报,适用于当日其他交易时段受理的涨跌价。 (暂停)
10、大宗交易不计入实时行情和指数计算,交易量计入大宗交易完成后的证券总交易量。
拓展资料:
1、中国的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系统,两个证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柜台。根据我国证券交易规则,凡交易量在50万股以上的股票,均可向大宗交易柜台申请进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柜台收到申请后,会立即保存其交易报告,无需匹配。交易所当日直接竞价交易结束时,按照当日股票交易均价统一撮合交易;
2、也就是说,中国实际上对大宗交易采取集合竞价制度。我们认为中国采用的这种用于大宗交易的系统是非常有害的。首先,本交易系统采用的大宗交易报表集中存储的做法,实际上否定了券商报表中的报价因素。它使大宗交易报表只具有形式和抽象的意义,使大宗交易报表只具有报价采购数量或报价销售数量的意义,而不具有具体报价的含义。其次,该制度实际上否定了大型交易者的自主权,将不相关的集中竞价平均价格强加于当事人,否定了证券交易中极其复杂的交易条件。
3、一般来说,我国采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只有大宗交易形式,没有大宗交易内容的制度;这只反映了中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追求国有股高交易价格的意愿,而为了实现这一意愿,他们不惜牺牲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交易原则。
❾ 大宗交易的规则是什么
近些日子,一则“大宗交易的规则是什么?”的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就是指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大宗交易的规则,主要是限定的时间之内,限定的价格之内进行交易。交易流程主要是先达成双方初步意向,填写委托单,核实交易并且成交。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就是指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打个比方通俗的说,就是比如说你最少要买1000万才行,这样才能够达到大宗交易的数量下限。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大家看完,记得点赞,加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