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收紧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李金磊)国管公积金买房迎来新变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2日出台新政,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最高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新政将自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专家分析,此次政策调整释放出公积金贷款收紧的信号,对于最近的楼市“小阳春”来说会有一定的打击。
住房套数实行“认房认贷”
国管公积金有别于北京市市管公积金,主要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12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具体来看,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降至60万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这是为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保障首次购房和购买政策性住房需求,引导职工改善性购房需求主要通过组合贷款等方式解决。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贷款期限有所调整,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此前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
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楼市“小阳春”或将有所降温
至此,在北京买房的商贷、公积金贷款全部实施“认房又认贷”。2017年北京“317”新政中,商贷已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2018年9月北京市市管公积金“认房又认贷”,二套最高贷款额降至60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因为之前市场已经炒作收紧,对市场直接影响不大,但从心理层面肯定会影响小阳春持续。对最近有所回暖的北京楼市将有非常大的心理影响。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截至4月11日,北京二手房4月网签住宅4850套,3月网签16051套,均处于调控后的高位,未来几天最后的末班车,预计网签还将有所高位运行。
张大伟认为,在国管公积金收紧,包括青龙湖等区域供应井喷下,北京楼市刚起来的“小阳春”,很快会被打击。预计5月北京楼市如果没有其他信贷宽松政策的影响,市场很可能比3-4月有所下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政策收紧的导向和管控思路,最核心的就是落实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有助于把控公积金贷款发放节奏。
严跃进指出,此次调整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满足首套房刚需,遏制投资投机性的炒房需求,对北京市场影响比较明显。未来刚需楼盘销售预计好一些,改善型楼盘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完)
㈡ 佛山收紧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降为30万
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贷款额度、发放对象标准等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非住宅不予发放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降为30万元;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发放贷款。《通知》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通知》规定,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为发放对象,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务用房等)不予发放贷款。普通住房标准为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通知》对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限制,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如贷款仍不足够,且个人有偿还能力的,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此外,佛山将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佛山公积金政策收紧,具有很强的信号意义。当前部分城市购房需求依然强劲,公积金贷款确实要防范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若不及时调整贷款政策,可能会影响到刚需或首套的贷款需求。后续公积金贷款政策应更多惠及首套购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购房的群体,才能真正发挥公积金的作用。”
㈢ 今年20多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需求旺盛凸显流动性紧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家俊辉 广州报道又一城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9月1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出,自9月22日起,职工家庭在天津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贷款受理日期在9月22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
事实上,早在2010年1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和原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而在此次政策调整之前,天津市首套及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同利率,5年期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
政策调整后,天津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5年期以下年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主要是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落实住建部等部门的要求。但显而易见的是,经此调整,天津市公积金个贷政策开始收紧。
多地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
事实上,自2021年以来,包括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在内的20多地密集发布公积金新政,对公积金的提取额度、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作出调整,整体趋于收紧。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在坚持“房住不炒”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房贷利率持续走高,且严控额度,这直接提升了购房者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迫使各地采取措施,以缓解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压力。
在天津之前,8月份内蒙古和贵州已先后发布公告称,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4月份,贵州省会贵阳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暂停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等。
在上述通知中,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市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
7月份,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同时,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而此前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6月份,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自6月1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存贷挂钩”管理机制,以抑制低缴存高贷款的“蹭贷”和突击高缴存投机套贷行为。
再往前追溯,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一直处于高位,致使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虽然已实行了贷款轮候发放,但仍未能解决贷款资金缺口逐渐增大的问题,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适时调整最高贷款额。
根据上述《通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个贷最高额度从50万元降为30万元,即夫妻最高只能贷60万元。同时,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时隔20天,4月2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收紧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后于6月份落地执行。
如何缓解公积金流动性压力?
住房公积金市场的稳健运行,本身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稳定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重要保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在当前市场环境中,住房公积金市场的日常运行需要更为密切的监测,真正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而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运行风险。
那么,面对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高位运行的现状,如何有效缓解公积金流动性压力?在严跃进看来,从公积金贷款可持续和平稳性的角度出发,公积金贷款市场确实需要积极管控和引导,从部分城市收紧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来看,公积金调控手段主要包括五种模式,即收紧贷款额度、放缓贷款速度、停止相关业务、收紧租房提取额度、严管骗贷行为等。
“应对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关键是要开源节流,”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比如鼓励自由职业者缴存等。
同时,李宇嘉建议,可以规定申请人只能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只能支持首套购房,不能用于购买二套及以上房产,“如果这些措施能落实到位,那就能确保公积金资金池的水位,保障公积金对刚需族的支持。”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表示赞同,“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把这部分带有炒作性质的、改善性需求的、非刚需,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挤出,支持真正的刚需用户”。
此外,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向记者表示,可以在制度上做一些创新,比如异地的使用支取。对此,李宇嘉也表示,可以按照异地流转的方式将一些购房体量较小的城市的公积金流转到公积金短缺的地方。但他同时也强调,公积金异地流转在现阶段难以实现。
㈣ 佛山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首次贷款未还清不得再贷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规定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该政策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4月1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以有效贷款申请提交至中心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为5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此次修改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还的,必须还清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才能获准贷款”的内容来执行的。
㈤ 注意!多地修改公积金政策:购房收紧,租赁放宽
今年上海,深圳,成都等二十多座城市已经陆续对住房公积金“开刀”,明显出现收紧的趋势。具体表现为提取和申贷的额度削减,还有申请门槛的上升。
早在三月底,佛山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上限就从50万变成了仅有30万。一个月后,佛山又准备进一步勒紧租房提用公积金的额度。分析认为,这背后是佛山当地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问题,取用公积金的需求持续旺盛扩大了资金池子的缺口。
六月份,海南省也出台“存贷挂钩”的新政,目的是要打击投机套贷和存少贷多的“蹭贷”现象。毕竟海南省相对特殊,受到自贸港成立的影响,来了不少新市民,但他们对公积金缴存贡献力度暂时不大,就得提前防范贷出金额的迅速增长。
至于二套房,多省市也开始通过调整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等方法作出收紧动作。
南通就在四月份把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每人20万,额度则变为原先标准的百分之五十。
八月,内蒙古自治区和贵州也把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的1.1倍。
和限制购房用贷款流出相反的是,一些地区对租房提用住房公积金的态度更加积极,并通过上调提取限额等方式来鼓励。
以上海为例,今年8月6日以后,满足条件的每户家庭每公积金可提取的金额从先前的2000元上调到2500元。
㈥ 河南省直公积金政策收紧
在郑州市发文收紧公积金贷款后,河南针对省直公积金的发放、公积金提取等政策做出了相关调整,释放出了收紧的信号。具体来看,自7月30日起,在公积金贷款未能够偿还完毕之前,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得被提取用来偿还商业贷款、租金等。
此外,新政显示,河南省直公积金的提取要在取得到相应的购房手续后2年内完成。新政针对公积金贷款还增加了个人征信的审核,相关部门不得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河南收紧公积金提取
7月3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相关文件通知。文件显示,为了进一步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做出了相关调整。
其中,变动最大的内容就是收紧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文件显示,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同时,新政策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此外,河南省省直公积金针对部分贷款的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公积金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相关的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总结来看,在公积金贷款未能够偿还完毕之前,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得再次被提取用来偿还商业贷款、住房租金、装修款项等。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中的提取政策自7月30日开始实行,剩余新政则将于2021年9月30日开始执行,执行期间暂定为2年。此外,在执行日期前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则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郑州此前已收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相关政策表明公积金的提取要满足一定的时间要求,提取是受到约束的,这样也是为了防范一些借虚假交易提取借用公积金的做法。”
此外,在严跃进看来,类似的公积金不能够随意使用,在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前,商贷、租金等业务不能够享受到公积金的支持。这类做法都是为了确保公积金用到刀刃上,真正保障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河南省直公积金收紧之前,郑州市也发布了公积金贷款新政。此前,郑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应满足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新政发布之后,这一规定将被拉长至12个月。
同时,郑州市公积金此前的规定是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新政之后,这一标准将会被缩减至50%。同时,郑州市部分公积金提取也被限制在2年内,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此前,这一时间限制为5年。
此外,郑州市公积金和河南省省直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也对征信提出了要求,新增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类似做法值得全国的学习,真正促进公积金贷款的稳定发展,保障公积金的细水长流,支持合理的购房需求。”严跃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㈦ 数据显示,有10个城市的公积金个贷率告急,贷款会收紧吗
贷款可能会相对收紧的。因为这些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率已经超过了100%,最高的城市达到了120%,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是一个入不敷出的情况,如果短时间内持续如此高的贷款率的话,那么公积金就会在资金上出现断层。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就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公积金的公信力下降,以及一些社会性的问题。
三、贷款收紧是唯一的办法如何收紧公积金个贷率这个事情?那就只能收紧贷款。只要贷款被逼出来的数量少了,那么,公积金的个贷率就会下降。这样就可以保持公积金在一个健康稳定的情况下持续发展。
㈧ 启动四级响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先0.8倍
7月2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启动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提出近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自7月31日起执行。
具体措施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
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三、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四、本通知自7月31日起执行。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购买存量房,户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五、本通知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铁路分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
㈨ 年内2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这几地租房可多提
年内,已有郑州、深圳、佛山、上海、成都等20余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地明显收紧。
年内2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以来,北京、广州、郑州、深圳、佛山、上海、成都等20余地发布公积金新政,对公积金的提取额度、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都进行了规定,多地明显收紧。
例如,3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最大的变化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降为30万,即夫妻最高只能贷60万。
对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原因,上述政策解读中提到,2017年至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本金回收流入平稳增长,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一直处于高位,致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虽然已实行贷款轮候发放,但仍未能解决贷款资金缺口逐渐增大的问题。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修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
不到一个月,4月20日,佛山再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收紧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6月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存贷挂钩”管理机制主要是落实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有“职工实际贷款额度需考虑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余额,且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的有关要求。对低缴存高贷款的“蹭贷”和突击高缴存投机套贷行为起到抑制作用。
对于海南公积金新政,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海南有其特殊性,一是海南多次强调不依赖房地产,调控压力较大;二是自贸港政策发布以来,人口集聚效应明显,新市民落户人数大增,但因为新市民的公积金已缴存额度不多,对全省公积金贡献率较低,导致公积金贷出比收取的增幅更大,必须提前预警。
此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缴存未满1年员工将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此前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就目前看,收紧是大趋势,从监管部门角度看,直接针对公积金的政策不多,更多的还是各地公积金中心主动的调整做法。
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收紧
二套房方面,如,4月29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提到,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按照原标准的50%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人。
8月初,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将对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8月11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收紧的政策,从直接原因看,和公积金的额度偏紧有关系。“联想到最近两年房地产市场的表现,购房需求明显大增,这也会使得公积金略有透支。所以其和商业银行贷款是类似的,收紧主要是会对二套住房‘开刀’,进而率先会对改善型购房有影响。”
需要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已有洛阳、鹤壁、贵阳等地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
严跃进称,类似政策说明公积金过去贷款的发放过多,导致公积金可贷额度出现压力。通过此类管控,防范公积金贷款无序发放,对于一些购房者尤其是二套购房者而言是有约束的。从房地产市场角度看,有助于促进购房者理性购房,对一些炒房需求有抑制作用。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相关政策影响不大。
支持租赁市场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调整完善租赁提取政策,提高市场性租赁住房月提取限额,积极支持租赁市场发展。
如,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2月2日发布《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称,允许承租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
天津规定,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职工租房可提取。天津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要求职工本人及配偶不能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8月5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按照上海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可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自今年8月6日起,每户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2500元。
严跃进认为,要缓解收紧压力,目前能做的就是限制贷款。但未来也还是需要在公积金的缴纳等方面完善,尽可能做大资金池。尤其是租房可以用公积金等政策,客观上使得公积金的“开销”更大,更是需要解决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等关系。
来源:中新经纬
㈩ 差异化排队轮候、暂停异地贷款……湖州公积金贷款收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工作的有关通知》,明确从今天起,全市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差异化排队轮候,并暂停受理异地贷款。
具体内容及相关问题解答见下:
根据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现就做好全市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差异化排队轮候
1、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顺序:优先发放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其次发放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后发放存量异地贷款。
2、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3个月左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3个月左右;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6个月左右;存量异地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1年以上。公积金贷款资金无法满足上述贷款排队轮候时间时,优先保障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存量异地贷款排队轮候时间适当延长。
二、暂停受理异地贷款
在当前公积金流动性资金不能满足贷款资金发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基本住房贷款需求,暂停异地贷款受理。公积金存贷比降至95%(含)以下后,再开通异地贷款。
本通知自2021年7月6日起执行,前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相关问题解答
Q:
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异化排队后轮候时间要求?
A: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3个月左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3个月左右;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6个月左右;存量异地贷款办好抵押轮候时间1年以上。公积金贷款资金无法满足上述贷款排队轮候时间时,优先保障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存量异地贷款排队轮候时间适当延长。
Q:
贷款排队轮候政策中,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
A:申请人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为首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其余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为二套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Q:
差异化排队轮候方案何时执行?
A: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排队轮候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Q:
申请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中一方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A:夫妻双方中一方未在本地缴存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以本地缴存的一方单独计算贷款额度。
Q:
异地缴存职工账户封存后在我市办理缴存开户的,在我市缴存时间未满6个月无法办理缴存余额合并时,前期在外地的缴存额度可否一并计算贷款额度?
A:可以。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缴存情况证明。
Q:
异地贷款暂停受理执行标准及时间?
A:购房备案合同在2021年7月6日之前,异地贷款按照原有政策受理。购房备案合同在2021年7月6日(含)之后的,异地贷款暂停受理。
Q:
异地贷款何时恢复受理?
A: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降至95%(含)以下,异地贷款恢复受理。
来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