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听说有人投资黄金,请问怎样投资“黄金”呢谢谢
在我们国家,黄金一直被看成是财富的象征,因为看中了黄金的保值性,民间历来就有“藏金于民”的风俗。去年黄金价格日日攀高,创下了近年来的新高,黄金投资不菲的收益率让不少投资人刮目相看,黄金投资也逐渐成为个人理财投资的热门。进入2005年,又有许多新的黄金投资交易品种和方式接踵推出。(投资者现在可重点关注的4只股!)
总的看来,黄金投资的渠道主要有实物金条、账面黄金交易、金币、金饰品四种。黄金投资和别的投资不同,既不能像银行储蓄那样获取利息,也不能和股票一样分派红利,它唯一的获利渠道就在于“低买高卖”,低价位买进,高价位售出,赚取其中的价格差。
实物金条保值性突出
从某种意义上说,实物金条最符合人们“藏金”的需求。黄澄澄的金条,看得见,摸得着。金条的投资有标准金条和礼品金条两种,银行和金店都是投资的渠道。标准金条是黄金市场上最主要的交易工具,它的形状、规格、成色、重量等都有相应的标准,比如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是交割单位为50克的AU99.99金条和交割单位为1000克的AU99.99金条。按国际惯例,这种标准金条,在浇铸成型的时候必须标明金条的成色、重量,以及精炼厂的厂铭及编号等等。而年前热销的“鸡年金条”则属于礼品金条的一种,在这种金条上印铸有图形和花色,除了本身的价值外,还具有收藏价值。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都已经开办了实物黄金的投资业务,但是它们的交易品种和报价方式都略有区别。
表1 实物黄金交易品种和报价方式(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帐户每日都在增值!)
银行
黄金投资品种
报价方式
工商银行
50克的小金条,1000克的AU99.9金条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报价
中国银行
2008“奥运金”
限量发售,收藏价值尤为突出,发售的价格也由奥运组委会来最后定夺
农业银行
A类标准投资金和B类标准礼品金金条系列,30克、50克、100克和200克,C类礼品标准金“孔方兄”模式,2克和5克
LOCO-LONDON黄金市场价格、纽约黄金市场价格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结合
招商银行
高塞尔金条2盎司、5盎司、10盎司(1盎司=31.1035克)
高塞尔公司报价
不难看到,各家银行所代理销售的金条品种各异,报价的参照也不尽相同。
实物金条的投资有着显而易见的优点和缺点。实物金条的保值功能很突出,历来黄金就是作为一种投资的避险工具,它的价格走势总是与其它投资品种的走势相逆的,加上黄金本身所具有的天然货币的属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不少礼品金条,例如2008奥运金系列、生肖金条系列,发售的时候采用限量发售的方式,每个产品上都有相应的编号。这种稀缺性,决定了它的收藏价值和增值潜力。投资于这种金条,往往还能获得不少高于金条本身价值的“溢价”。
但是,实物金条的交割和保管,都要引起相关的投资成本,这也是值得投资者重视的。实物金条交割要提前几天通知银行,并且支付相应的交割费用。金条的保管,需要租赁保管箱,这笔费用也不能忽视。
此外,国内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实物金条交易系统,也是在投资这种实物金条的时候遇到的一个问题,实物金条的退出机制不健全。银行的柜台可以购买金条,却不能回购金条。提取实物黄金的投资者,如果需要紧急变现,就只能把实物黄金出售给首饰店或者金银器皿的加工工厂。由于黄金的收兑业务标准繁多,包括国家标准、银行标准、商家标准,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黄金时,要充分考虑到商家的信誉、风险规避能力,以及回收黄金跑道的畅通。
纸上“谈”金获利大
希望从黄金市场上投资获利,又要尽可能地降低投资成本,账面黄金交易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中国银行的“黄金宝”业务,俗称“纸黄金”,是最早推出的账面黄金交易系统。“黄金宝”的报价跟随着国际黄金市场的波动情况进行报价,投资人通过把握市场走势低买高抛,来赚取黄金价格波动的差价。在交易时,所有买卖交易的黄金,都只是在投资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内做收付记录,却不涉及黄金的实物交割。
工商银行与上海黄金交易所设立的交易试点中,也可以对50克的小金条和1000克的AU99.9金条进行账面交易,交易的模式和“黄金宝”业务是类似的。
与投资实物黄金相比,账面黄金交易的门槛更低,只需要10克就可以进行交易。也就是说,投资人拿出千元就可以在黄金市场上试一把身手了。因为免去了实物金条交易中的保管费、储存费、保险费、鉴定及运输费等到费用的支出,黄金投资中的额外费用降低了不少。但是在进行账面黄金交易的时候,需要支付一笔买入卖出的手续费,工商银行对买入卖出收取的手续费是0.5元/克,中国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是1元/ 克。在投资者计算自己的获利空间的时候,一定要把这笔手续费计算在内,只有金价的涨幅超过了银行设置的交易手续费,才是真正的开始获利。
金币重在收藏价值
金币和金条有着很多相同之处。金条可以分为标准金条和礼品金条,金币则分为纯金币和纪念金币;金币的价格会随着黄金价格的变动而起伏;纪念金币和礼品金条一样,由于市场供应量的限制和收藏的需求,价值可能会超过本身的铸金价值;金币也是实物金的一种,生来就具有天然货币的属性,可以起到保值和防范通货膨胀风险的工具。
从纯粹的投资角度出发,纯金币是投资黄金的主要标的。在个人黄金业务没有放开的时候,纯金币的投资是小额黄金投资的一种手段。现在,这种作用显然已经为实物金条、账面黄金业务这样的投资方式所冲减。
如果对邮币卡市场行情比较熟悉,则也可以将纪念金币纳入投资范围,因为纪念金币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和频率远比纯金币大。纪念金币有两种,一种是带有重大选题色彩和显著收藏价值的纪念金币;还有一种就是著名的熊猫金币。以2004版的1盎司熊猫金币为例,在国内金价约为每克120元的条件下,1盎司熊猫金币的黄金价格达3480余元,但是熊猫金币的市场价格却达到了3800元,高于单纯的黄金价格。
金饰品不是投资之选
当然,我们也不能忘了生活中最常见的黄金饰品。老一辈的人,喜欢用收集黄金饰品的方式来投资黄金,不少人还把黄金饰品作为“传家宝”,世代相传。现代设计理念和黄金加工工艺的发展,黄金饰品的造型也是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但是如果单单从投资的角度来看,黄金饰品并不适合作为黄金投资的主要手段。
黄金饰品的价格除了金价外,还含有加工费用。从金块到金饰,金匠或珠宝商要花不少心血进行加工,生产出来后,作为一种工艺美术品,还要被征税,最终到达购买者手中时,还要加上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的利润,这一切费用都将由消费者承担。
而将黄金饰品变现出售时,即使是全新的饰品,也只能按照二手饰品来对待,价格最高不超过新品的三分之二。如果在日常使用中,受到磨损和碰撞,价格更是要低去很多。这买价和卖价之间的差距,无疑大大降低了黄金饰品的投资价值。
理财提示--影响黄金价格的主要因素
w 美元是世界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和贸易计价货币,因此,黄金价格很大程度上受美元走势的影响。美元汇率上升,投资美元相对有利可图,黄金需求减少,金价下跌;美元汇率下降,黄金需求增加,金价上升。
w 战争、汇率的急剧变化、经济景气度、股市走势、黄金的供给等因素都会使黄金的价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
w 金价走势往往与经济景气度、证券走势反向
2. 国家对于黄金出口有哪些政策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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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4:44
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规定,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出口黄金制品。
“这是黄金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前奏”,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侯惠民认为,这会使更多的黄金交易商融入国际市场,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但与此同时,也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央行对进出口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与此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有所趋严。种种迹象显示,在黄金进出口新政背后,正昭示着监管层对待黄金属性看法的微妙变化。
◆仅是“黄金制品”
引人注意的是,《意见稿》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为“黄金制品”。据其规定,黄金制品是指含金量90%以上(含90%)的黄金制首饰、器皿和工业金制品。
有疑问的是,上述黄金制品是否包括原料金。记者日前致电负责此事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其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尚处征求意见阶段,还不便接受采访。
征询多位业内专家的看法,他们认为,从该《意见稿》的规定来看,其中的“黄金制品”应该不包括原料金,据此,上海黄金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金块,并不在此列。
据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首席黄金分析师杨易君介绍,国际上,自由进出口的并不仅仅限于黄金制品,也包括原料金。从这方面看,“央行的思路是渐进性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10月。作为1993年以来中国黄金行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该所对原料金采用“集中竞价”式的市场化分配模式,一改此前施行多年的“统购统配”模式。
所谓“统购统配”,是指由央行代表国家对黄金进行统一的购买和分配。即:产金企业所产黄金必须全部出售给央行,而用金企业所需用金必须向央行进行申请,由央行按照计划统一分配。该体制的正式确立可以追溯到1983年新中国第一部黄金立法《金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统购统配”的必然逻辑,有关黄金进出口的事宜,在该《条例》中也规定由央行统一办理。其中既包括黄金原料,也包括黄金制品。
并且明确规定后者“由央行统一收购进行外贸出口”。作为例外,为了鼓励当时正在兴起的黄金首饰加工产业,《条例》及后续的配套规章允许境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黄金原料,并制成产品出口。但整个过程,必须接受央行和海关的联合监控。其程序是:加工贸易的黄金原料进口,需到当地央行进行备案,海关不予设限;加工贸易的黄金制品在出厂前,则必须由所在地央行先行检查产品所含黄金重量,核对合同,并逐次登记,制发《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然后再由海关凭借央行的许可证放行,否则不准出口。
1988年,央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重申“金银的进口必须经过央行的统一批准。”至此,计划模式下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制模式基本形成。原轻工部所属金银首饰加工企业嘉兴金帆制品金银有限公司的徐经理说,即便是加工贸易所进口的黄金原料,实际上也要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范畴,“因此,整个黄金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完全处在央行的监控之下,央行才是实际上的惟一进出口主体。”这种模式至少持续到2003年。期间,尽管国内的黄金市场各个环节次第引入市场机制,但在进出口方面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黄金进出口权下放
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央行和外经贸部批准,获得黄金进出口权。但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显示,其进出口权仍须由央行代理进行。
此前,早在1998年,为解决深圳市场上的黄金原料短缺,央行深圳分行经总行批准于1998年与瑞士银行合作开展了黄金寄售业务,开始探索利用国际市场的黄金资源来满足国内市场的黄金需求的途径。
所谓寄售业务,就是国外的商业银行将其黄金寄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金库中,由国内银行按照中国的黄金管理政策,并根据国际黄金市场的价格、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相应的价格,把黄金出售给境内的黄金饰品加工生产企业。这实际上相当于黄金进口。
按照时任央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于学军在2001年《深圳金融》(第2期)上的介绍,寄售进境的黄金并不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实行按需供给。这一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深圳黄金首饰加工产业的发展。
2002年10月,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出于统一市场的考虑,央行深圳市分行开展的寄售业务也随之停止。但正如于学军在上述文章中所说,“中国在近期和长期都会面临黄金消费大于供给的现实,寄售业务有其存在的必要”,因此,进入2003年,这一业务转由四大商业银行开展。至此,国外的黄金原料可以借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登陆上海黄金交易所,进入中国市场。
工商银行某地方分行的一位黄金交易员证实,除了可以在国外市场上通过寄售业务买入黄金,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反向操作卖出黄金。这样一来,事实上的黄金进口权至少从形式上分散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有关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也被分配给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六家公司。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权由央行独家把持的局面正在逐渐打破。
这里需要提及的背景,一是前述始于90年代末的黄金行业市场化进程,二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贸体制的相应调整。
2004年9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上海的一个国际贵金属论坛上表示,中国的黄金市场总体上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黄金还不能实现自由的进出口即是其中之一。央行下一步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就在周发表讲话的5个月前,2004年4月,中国对施行了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订。实行多年的对外贸易专营格局被打破。新法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以办理进出口业务,海关将凭其备案登记办理相应报关验放手续。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稿》规定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既是央行进一步开放黄金市场思路的体现,也是进一步贯彻《对外贸易法》的需要。”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炳南说。不过,相反的看法也存在。颐合财经首席经济分析师张卫星认为,黄金进出口目前没有必要放开,放开了也没有意义。
他解释说,一是由于目前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已经接轨,作为黄金制品加工企业来说,进出口黄金原料并无利益可图。企业用金完全可以从黄金交易所购买。二是现行外汇制度方面的限制。
于学军也持类似的看法。他曾公开撰文指出,在黄金市场开放的背景下,黄金进出口管理应当实行对进口放开,而对出口进行管制的政策。他解释说,管理黄金出口,一可以避免黄金进出口形成来回倒买倒卖,二可以避免逃、套外汇情况的发生。
如果黄金可以自由进出口,那么一旦汇率发生变化或场内外汇差不一致时,即可利用黄金进出口从中牟利。因此,在我国资本项目未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从外汇管理的角度考虑应当限制黄金自由出口。事实上,目前以寄售方式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每一次的交易都在外管局的监控之下,”上述工行黄金交易员向记者表示。
据其介绍,黄金寄售实行每售一笔实物交割一笔的模式。结算方面,在境内,商业银行与黄金饰品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在境外,与供应黄金的银行以外汇结算。“每做一笔业务,就要到外管局去批一次。”上述黄金交易员强调。“很显然,放开黄金进出口目前还不具备现实条件。”张炳南说。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尽管理论上,黄金进出口可以交给一般的工业企业,但从现实来看,却主要由商业银行操作。这是因为,与工业企业将其当作一般资产相比,商业银行主要把其当作金融资产来运作,通过开展各项黄金业务,诸如黄金租赁、黄金贷款、并到国际黄金期货市场上投资,来实现综合收益。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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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5:31
◆“一事一批”
除了规定适用于“黄金制品”外,《意见稿》还明确提到对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
《意见稿》规定,央行的各分支机构为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并将根据一事一批的原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将依法为其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人据此证15个工作日内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从规定来看,央行似乎要把权力再收回来”,黄金投资分析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刘涛12月26日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央行和海关总署曾于2003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但其中不能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所谓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也就是所谓的“两头在外”,原料来自国外,最后加工成的黄金制品也销售到国外。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赚取中间的加工费。事实上,多年来,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据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绝对比例。
以黄金制品进出口量最大的广东海关为例,来自其今年1到1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口岸共进口黄金制品6.7吨,价值5362万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黄金饰品为6.6吨,占进口总量的98.5%。同期,广东口岸出口黄金制品136.9吨,价值13.4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黄金制品136.8吨,占出口总量的99.9%。因此,如果对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实行“一事一批”,那么实际上央行意图将2004年下放的权力再度收回。
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地方海关和地方央行在执行上述公告时,发生了分歧,“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介绍说,尽管这两年国内的黄金产量一直在增加,但用金企业在交易所内却没有明显感受到可用黄金数量的增加。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黄金正在通过私下渠道进行交易。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以加工贸易的形式流到了国外。“从《意见稿》的第6条来看,央行重点规范出口的意图明显。”广西桂金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宏跃分析指出。
该《意见稿》第6条最后一款规定:出口黄金制品除了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法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交黄金原料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藏金于民?
央行一面放开进出口权,一面又加强监管,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央行正在对外释放“藏金于民”信号。
据了解,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
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9%,欧盟是25%多,美国约为60%。而我国央行按央行网站公布的2005年6月底的数据计算,黄金储备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约为1.2%,共计600吨。
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增加黄金储备的呼声正逐渐走高。
张卫星撰文指出,低的黄金储备不利于我们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我们应对美国经济出现问题和美元问题等,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
所谓“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这作为一种思路被提了出来。支持者常引用的例证是1997年以来东南亚国家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其时,居民个人投资与储藏的黄金,成为了国家应对国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一个重要后备力量。
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量大约600吨,人均消费仅为0.35克。尽管与2002年的0.16克相比,已经翻了一倍多,但是与国际人均年消费量相比,还要低很多。
不少观察人士均将黄金制品进出口权的放开看做国家意图“藏金于民”的一个信号。开启更多进出口渠道,可以与鼓励黄金消费、投资的政策形成良好的互动,扩大国内黄金消费市场的规模,增加民间的黄金储备。
此前,由于只有六家获批的企业拥有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其他企业如果进出口黄金制品,只能委托这六家企业来进行,无形中增加黄金制品的进口成本,缺少国际市场这个渠道,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在这个《意见稿》当中,首要的黄金制品就是黄金首饰,无疑为上述逻辑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然而,正如张卫星的研究指出的那样,我国黄金消费结构偏重在首饰用金上,而首饰用金不能算做真正的投资。
据张分析,如果投资者真的要把黄金首饰卖出去,至少要损失15%,因为从黄金到黄金首饰增加了诸如加工费、消费税费、黄金损耗、销售成本、首饰商利润等各种高昂的中间成本。
“通过首饰性黄金‘藏金于民’实际上是一种贬值行为。”张卫星说。他认为,藏金于民的关键是拓宽目前的黄金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黄金投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有关黄金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付阙如,黄金回购渠道目前仍不顺畅。以目前的民间黄金论,仍约有90%无法进入流通领域。
3. 为什么禁止私人囤黄金
黄金是硬通货国家用它保障储备如果个人私藏到了富可敌国的程度那还了得
私人囤积黄金不是违法行为,但是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境内机构)的一切金银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家金银收支计划。
第六条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国际从2002年期黄金藏金于民的政策开始实施。私有化成为趋势。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人人都知道中国拥有大量黄金储备,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黄金大国,但中国央行一直还没有公开披露黄金储备的真实数据。
中国外汇储备高达4万亿美元,哪怕其中仅有一小部分外储用来购买黄金,在如今的国际金融体系中,人民币也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走强趋势。
当今全球盛行的是法定货币和浮动汇率制,重返金本位制的支持者很少。然而黄金有着其他货币不具有的价值,是两千多年来当之无愧的支付手段,根本无需第三方的信用担保。
中国GDP正在接近美国,但长期来看,近几年的高速增长很难继续保持下去。短期来看,中国未来几年很难在科技上超越美国,社会不利于创新是更大的原因,创新需要突破传统智慧限制。未来中国经济增速将放缓,竞争优势将缩小。
所以私人囤积黄金是合法的,不违法。
4. 藏金于民的介绍
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黄金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
5. 国家什么时候出台藏金于民的政策
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要想“藏金于国”,就要“藏金于民”;而要实现“藏金于民”,必须“藏金于市”。也就是说,要建设一个良好的、多元化的黄金市场,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首先,“藏金于民”是稳定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和消费国。但黄金大国并非黄金强国,当前我国公民人均藏金量仅3克,低于世界水平的30克,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均100克-200克更是无法相比。要想实现“藏金于国”,就要“藏金于民”,让老百姓了解黄金,将黄金投资作为重要投资理财手段。从国际市场来看,黄金正赶上一个长期大牛市行情,这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对黄金市场的预期树立了良好信心。从国内市场来看,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也为黄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契机。其次,要想实现“藏金于民”,必须有一个健康的黄金投资市场,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黄金投资。作为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和第二大黄金消费国,我国在国际黄金定价的话语权与我国在全球黄金市场的地位是不相符的,也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我国黄金市场刚刚建立,与国际上成熟发达的黄金市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要推进我国黄金投资市场的发展,应该借鉴国际发达市场的经验,从作用及功能角度出发,参照其基本构成要素,并结合中国黄金市场现有的条件及基础,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组建科学的市场结构。最简捷与最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充分学习国外黄金市场已经成熟的经营模式和各种投资工具,借鉴国际黄金市场成熟的市场经验,走中国特色的黄金市场发展道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黄金市场结构体系。 已经获得的经验与知识告诉我们,中国黄金市场发展应该走多元化道路,除了有撮合制交易以外,应该大力发展做市商制度。国际黄金市场主要运行模式是大量直接面向投资者的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无论从交易深度、广度和交易总资金规模上,黄金做市商模式都是无可争议的世界黄金市场的主流交易模式。刚刚走向开放的中国黄金市场缺乏大量的黄金做市商来为投资者提供黄金交易的流动性。国际市场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应重视培育大量的中国黄金做市商,因为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世界黄金交易总额的绝大部分是由黄金做市商来完成的,中国黄金市场的开放发展是不可阻挡的大趋势。黄金做市商交易制度必然要在中国生根、发展。黄金做市商能够弥补交易所交易模式的不足,提供黄金市场更多的交易流动性,促进黄金市场的繁荣发展。大力发展中国自己的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单个黄金做市商行为,那么中国黄金市场将是最有发展前途的市场之一。只有实现国内外黄金市场的完全接轨,才能真正都把我国的黄金市场做大做强,真正掌握全球黄金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6. 倒买倒卖金条、黄金饰品违法吗
中国黄金市场应当逐步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实现中国黄金市场从商品交易为主向金融交易为主的转变;
二是实现中国黄金市场由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的转变;
三是实现中国黄金市场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黄金作为一般商品,特别是作为消费品已经进入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领域。中国黄金市场形成后,社会公众和产金、用金企业的消费需求通过市场得到了满足。但是,黄金的投资和保值等金融特性的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对作为金融产品的黄金交易还存在着一定的管制,黄金市场的投融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就目前的情况看,发展个人黄金投资业务是一个较为现实的选择。目前中国国内居民储蓄余额已高达12万亿元,推出个人黄金投资,将百姓手中的货币资产转变成黄金资产,从宏观上讲,可以拓宽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调整货币供求;从微观上讲,通过藏金于民,可以提高社会福祉,利国利民。
而且,黄金具有一般商品和货币商品的双重属性,是一种保值避险的良好工具,因此发展个人黄金买卖业务具有现实性。
目前中国的黄金市场还是一个较为封闭的市场:
一是参与交易的会员仅限于国内的产金、用金企业和商业银行;
二是黄金还不能实现自由的进出口;
三是不能同步与国际市场进行24小时的交易。
因此,下一步将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加大黄金市场开放的力度,加快中国黄金市场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的步伐,积极为中国黄金市场成为国际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条件。
7. 藏金于民的意义
要想“藏金于国”,就要“藏金于民”;而要实现“藏金于民”,必须“藏金于市”。也就是说,要建设一个良好的、多元化的黄金市场,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首先,“藏金于民”是稳定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和消费国。但黄金大国并非黄金强国,当前我国公民人均藏金量仅3克,低于世界水平的30克,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均100克-200克更是无法相比。要想实现“藏金于国”,就要“藏金于民”,让老百姓了解黄金,将黄金投资作为重要投资理财手段。
8. 藏富于民什么意思
藏富于民是指中国古代主张国家减轻赋役征发,通过藏富于民的方式来发展生产、稳定国家财政收入的经济思想。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说: “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 (《国语·齐语》)主张国家徭役的征发与赋税的课征要适时适量,以此来富民富国。
(8)把黄金藏之于民扩展阅读:
经济意义
藏富于民是避免踏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警示灯”。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贫富分化现象极为严重,城乡资源配置不平衡引发的社会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饱受诟病,国民收入未能与GDP保持同步增长更是令居民生活幸福感减弱,再加上内需严重不足,经济转型升级困难,中等收入陷阱在我国已初见端倪。
藏富于民是激发民间创业热情的“发动机”。为缓解高校就业压力,国家出台了扶持应届毕业生创业的诸多优惠政策,但居高不下的物价成本和萎靡不振的市场需求却令很多人丧失了创业致富的激情、动力。
藏富于民是使国民永葆爱国热忱的“保证书”。政府只有藏富于民,保证人民生活水平随着GDP的增长而稳步提升,才能保持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
9. 买黄金,怎样可以长期买来存着!
可以投资纸质黄金····
俗称纸黄金,这种投资方式是指只能进行账面交易以黄金价格为交易对象的投资,不能提取实物黄金的交易。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都可以进行网上纸黄金买卖。两者适合不同的投资者,从交易的便利性来看,纸黄金交易能进行网上交易,价格实时变动非常方便,是一种以博取价差为目的纯投资交易品种。实物黄金有收藏、保值、传承的功效,在交易的便利性上没有纸黄金买卖的方便。
10. 藏金于民是什么意思
编辑本段基本内容 我们知道,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世界黄金协会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11.2%,欧洲央行是27.4%,美国约为75.1%。而我国央行公布的黄金储备量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为1.4%,共计600吨(见表2-1)。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增加黄金储备的呼声正趋于高涨。因为黄金储备过低不利于我国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应对美国经济降温和美元贬值等因素产生的影响,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的600吨,人均占有量仅为3.5克,与国际人均占有量相比,还是要低很多。数据来源:世界黄金协会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一,2006年6月份为9411亿美元。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和国内黄金需求不断增长却难以自足的双重矛盾逐渐凸显出来。许多经济学家指出,以藏金于民推动藏汇于民,可同时缓解这一双重矛盾。所谓藏金于民,是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支持这种思路的人常常引用1997年以来东南亚国家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当时,居民个人投资与储藏的黄金成为亚洲国家应对国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一个重要后备力量。央行提出藏汇于民的政策建议,其含义是从国家持有外汇为主到逐渐放宽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限制,让民间更多地持有外汇。为此,人民银行已经采取了放宽企业开立外汇账户、放宽企业境外投资用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持外币资产对国内民众和企业吸引力较低,加之外汇避险工具少,使得藏汇于民并不容易实现。而事实上,选择黄金产品解决外汇问题是一个较好的切入点,目前中国通过黄金产品,以藏金于民协助落实藏汇于民的条件也已经较为成熟可行。再从美国、印度等国的经验看,黄金衍生品市场的交易量巨大,而黄金期货的交割率却小于5%,说明市场对黄金的投资性需求远远大于实际的消费性需求。加之当前中国投资工具尤其是长期投资工具匮乏,在流动性需求较多的市场环境下,可以预期一旦推出新型黄金投资产品,将会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 另外,中国的黄金供需缺口较大。目前中国矿产黄金年均供应量约为198吨,年均需求量约为228.2吨,年均供需缺口达30吨左右。当前中国黄金需求无论从首饰用金、工业用金,还是投资用金来说,都严重不足。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人均黄金消费的实际需求会不断增加,并且随着黄金投资市场的不断完善,黄金投资需求将呈爆发式增长,中国黄金需求将十分巨大。由此可见,用外汇储备按照国内黄金供需缺口,有计划、有策略地在国际市场进行黄金交易,通过满足国内黄金需求,在实现藏金于民的同时推动藏汇于民,有着厚实的现实基础且潜力巨大。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4月起停止执行黄金白银行政审批项目:黄金的问题交给黄金市场自己解决。而上海黄金交易所自2001年成立以来,交易量逐年上升,2005年成交量年比增长36%至90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