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真实的地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真实的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地契,是有效的;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属于公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不容许私有。因此,个人签订的地契,有关土地所有权买卖的,均无效;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均有效。
法律分析
地契,就是买卖土地时买卖双方所立的契约。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铃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红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红契。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其中载明土地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典、买条件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牙等签字盖章。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❷ 如果我拿家里的地契到银行去抵押,银行会借钱给我吗
家里的私人地契是不能抵押贷出款来的,必须是房产!而且必须是房产证的本人和配偶一起拿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果是小额贷款也必须是产权证的本人才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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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农村土地如何抵押贷款,一亩地能抵御多少钱
先计算你一亩土地的使用价值,一般还会被银行打折。土地有一年到十年的承包或流转使用权年限。一亩地一年的使用价值乘以亩数及年数,再乘以0.5-0.7的系数农村土地不是商品用地,还是种地,关键现在有几个喜欢种地的,单纯的种地你是找不到人的,所以农村耕地实际价值根本不行,种地就制约着抵押。
❹ 用地契可以贷款吗
用地契可以贷款。
1、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2、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铃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红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红契。
贷款的基本流程:
一,建立信贷关系。
要申请银行贷款,首先要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
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二,提出贷款申请。
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所需来申请银行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三,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 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1>合理进货支付货款;<2>承付应付票据;<3>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4>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5>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四,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①借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⑦保证条款;⑧违约责任;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发放银行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 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
❺ 我家的房产证和地契叫别人拿走,他能这些做什么
不能做什么的,房产证和地契只是一个正面,办理房产过户等,还必须房产所有人签字的。
首先,“契”字的含义是刻划记载的意思,古人把双方交易的结果,恐怕没有长久的证据而订立合约的书面证据,称为“契约”。“地契”是针对土地买卖而订立的书面证据。然而,我国现在土地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两种土地所有制度,两级的土地使用人均没有权力主张出卖土地,经批准,土地使用者只有使用权,使用权只有经批准特定人使用,任何人均不得私自主张出卖,所以也就没有地契一项。
房产证是土地上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明,其房产证是房屋财产所有者持有的证明。《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房产证在变更或者转让必须依法办理登记。以上是地契和房产证的区别。
❻ 地契担保抵押给银行帮朋友贷款。
你描述的银行好几年没有追讨了是多长时间,有无超过两年,如果时限超过两年的话,银行就会丧失对这十万元的债权,你们可以起诉银行归还地契。
❼ 地契能否向银行做抵押贷款
地契不能到银行做抵押贷款,需要办好房权证后才能办理抵押贷款,如下:
贷款着带着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到银行申请,批准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到银行支取贷款。
❽ 地契是否有法律效力
地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分为红契和白契,红契具有法律效力。
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其中载明土地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典、买条件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牙等签字盖章。
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8)地契被拿去抵押民间贷款扩展阅读:
地契来源:
早在东晋时期,政府就对田宅、牛马等买卖征收契税,只要买卖成交,就要交纳4%的税钱。自宋以后,交易者成交后,要按照规定交契约税。
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称为“官契”或“税契”。由于印章是红色的,所以称为“赤契”、“红契”或“朱契”。与此相反,未纳税的契约因未盖官印而称为白契。
一经查出,按契价一半入官。清代对契约的管理更加严格,官府的税契格纸上都印有订立契约的规定,如有违犯,则“法不容宽”。契约一经形成,即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并且有法律上的效力。
古代买卖行为一般要订立契券。《周礼·天官·小宰》载,小宰的职掌,有“听称责(债)以傅别”,“听取予以书契”,“听卖买以质剂”。
所谓“傅别”、“书契”、“质剂”,都是契券。傅指“傅著约束于文书”,别指一别为两,双方当事人各执其一。
关于买卖的契券质剂,据郑玄解释,质是一种长券,用于人口、牛马一类大买卖;剂是一种短券,用于兵器、珍宝一类小买卖,两者都是由官府设置的质人替买卖双方制发。
秦、汉时不用质剂名称,一般称券、券书或书契。东晋时买卖奴婢、马牛、田宅须立文券。唐以后称券、书、契约、契券或文契。
❾ 二十年前拿县城的房子地契去农村信用合作社扺押贷款八万,后来信用社倒闭,款也没有还上,房子地契到现在
归还贷款后可以取回,撤销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