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什么意思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指的是房屋贷款利息是可以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金额中进行税前扣除,再扣除后再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贷款利息卖房个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B. 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如何操作呢?
我们不用去税务局申报,只要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点击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里面有住房贷款利息这个选项,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产权证明,产权证号,房屋位置,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等贷款信息,如果去年已经填报过房贷利息的,可以将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直接确认。
要想实现房贷利息抵扣个税,还要注意5点。
第一,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房贷利息扣除。
只要购房者在个税APP系统中填报过房贷利息信息,不管扣除时间长短以及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买房人都不能享受其他房屋的房贷利息扣除了,以我自己为例,我之前买第1套房的时候填报了那套房的房贷利息扣除,后来将这套房卖掉了,又买了另外一套房,我就不能享受新买的这套房子的房贷利息扣除政策。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买了第2套房,不管是申请商贷还是公积金买房的,发生的房贷利息支出只能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
第二,房贷利息扣除和房租扣除不能同时享受。
有些人买的是期房,一边还着房贷,一边又要租房住,那么他们能不能同时享受房贷利息和房租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呢?答案是不行的。房贷利息的扣除标准是每月1000元,但是房租的扣除标准有的城市不一样,有的城市扣除标准是1500元,所以建议,如果同时存在两项扣除内容的,房产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房租扣除水平是1500元的,可以选择房租扣除,可以享受的红利更大一些。
C. 卖房要交20%个税吗
卖房要交差额的20%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卖房收个税的两种计算方式:
1、核定征收:即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2、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20%,也就是所谓的差额的20%。
个税计算方法:
假设房子原价为3500元/平米,总价为44.8万元,现在房子价值1.1万元一平米,总价为140.8万元。按“差价20%”的征收办法,需要交纳的个税应为(140.8-44.8)×20%=19.2万元。
(3)贷款利息卖房个税扩展阅读
按20%申报缴个税虽然较为繁琐,但也并非完全不可操作。除装修发票外,其他的契税、营业税、公证费、手续费等等都有正规票据,贷款利息清单也可以在银行获取。
对于最难搞定的装修发票,有业内人士猜测,可能会采取简化处理,比如对装修房的装修成本直接按原房屋总价款的10%折算;
或者按时间分,对新规实施前购买的住房,再次销售时,确有难以提供装修发票的困难,可按比例折算,新规实施后购买的住房,须提供税务统一发票计算装修成本。
按照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包括装修款、贷款利息等等。
这其中最为复杂的是装修费用,按规定,抵扣的限额是商品房总价的10%,但同时,还需要纳税人提供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
即便所有票据齐全,缴税时税务部门审核工作量将大增,几分钟能办好的一单纳税申报,以后恐怕需要几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郑州开收二手房交易个税 市民卖房140万交19万个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专家称二手房交易征20%差额税可操作性很差
D. 卖房缴税,如何用房贷利息抵个税
出售房子,不满五年或不是家庭名下唯一的,卖方需按照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北京,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买方承担)。其中,差额=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卖方可以凭借款合同、贷款还清确认书、贷款还款明细三种必备材料,帮助买方抵扣个人所得税。
E. 卖房个人所得税2020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1、征收方式有以下两种:
(1)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2、卖房个人所得税相关注意事项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其中,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的是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3)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4)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F. 卖房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一.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按照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①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②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退还相应纳税保证金。 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金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③个人出售现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人国库。
④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⑤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是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三.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G. 卖房个税新政策2020
卖房个税新政策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4,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征管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