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怎样做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
以后收回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时,冲减委托贷款本金;只有待本金能够收回时,才能确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置“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时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利息
(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计提委托贷款的损失准备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贷: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税务处理方面: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委托贷款收入做为一项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委托贷款税务处理扩展阅读:
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的支出:
首先是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最后是就是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6%缴纳增值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在新税法46条中严格规定了反资本弱化的条款。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21号文中通知: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贰』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税
委托贷款是放款方委托金融机构将资金给用款方,金融机构出具利息支出凭据,放款方的利息收入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且应按照税务规定缴纳所得税。
『叁』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开发票
1、银行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等单据,都是合法的原始凭证。 2、委托方没有必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发票,而且,利息收入也不属于税务代开发票的业务范围。 3、即使利息收入单据不被确认为合法的原始凭证,还可作为“无票收入”进行帐务处理的。税务上也是认可无票收入的,更何况还有利息收入单据。 4、综上,利息收入单据完全可以作为入帐的原始凭证。
『肆』 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应如何入账
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入账:假设利息是100元,其他数字均为假设。
借:银行存款100
贷:利息收入100
税款部分的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伍』 委托贷款是指什么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一,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我们举个例子来理解一下:公司甲向要向公司乙借款,但由于已没有贷款资质,所以已只有两条路向甲发放贷款,第一种是通过代垫款项、资金占用、资金往来等“模糊化”的处理方式实际发生借贷业务,法院也是支持的但无法根据“合同法”明确此笔业务为借贷责任,第二种就是通过银行或有牌照金融机构做委托贷款。那么委托贷款具体有什么好处呢。
二、1、安全银行会把控整个借款的合规性。有抵押物时,通常是抵押给委托人(也就是银行),由银行进行抵押物的监管,若日后出了坏账,在抵押物处置上也较为方便。
2,信用管理更规范银行可以查征信、报征信,对借款人的信用管理更有威慑力。
3、是在税务申报上可以抵扣银行的委托贷款可以贷款的实际利率进行税务的申报,而企业非金融机构间的借款,通常是按照同档期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进行申报,税务上无法得到相应的优惠。
4、是委托贷款的审批上,银行较好通过尤其适合房地产等高杠杆、资金成本较高的行业。现在委托贷款非常有利,因为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支持。
三,《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对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做出了明确规定,可以防止信贷资金空转,引导信贷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委托贷款扩大了贷款额度,方便让更多个人和企业顺利获贷,当下的融资环境处于较为宽松的状态,是贷款的好时机。
『陆』 委托贷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版)应用指南》有关科目及账务处理的规定,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般地,委托贷款是指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发放委托贷款的企业通过“1303委托贷款”核算委托贷款。
『柒』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会计科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汇出存款并支付相关的手续费
借:短期投资-委托贷款
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每期期末企业计提利息
借:短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3.税务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短期投资-应计利息
4.收回贷款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委托贷款
『捌』 银行委托贷款如何缴税
我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按贷款金额和期限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贷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以下:年手续费率不低于1.5‰,月手续费率=年手续费率/12;
(二)贷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年手续费率不低于1‰,月手续费率=年手续费率/12。
(三)公司委托贷款的单笔手续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个人委托贷款的单笔手续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四)外币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收取标准比照人民币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8)委托贷款税务处理扩展阅读:
1、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2、借款金额:借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这并不是贷款人所希望的,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还看不到放款的动静。
3、借款说明:详细的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等。以保证你的借款不管何时何地何情况,都能够准时的偿还贷款。
4、贷款偿还:借款人成功申请贷款之后,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款,切勿出现侥幸心理,耽误还款时间,从而造成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另外,对于拖欠的贷款,相关部门也会尽全力追回。
『玖』 委托贷款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贷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实施办法中有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从规定中我们很清楚低知道,委托贷款业务收息方取得的收入,属于利息收入,不属于投资收益,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如果收息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率3%计缴增值税;如果收息方是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确认销项税额。至于是否可以抵扣,我们来看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很显然,向银行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不在以上范围内,所以,不论是收息方还是付息方(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取得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拾』 新会计准则下委托贷款如何会计处理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时。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利息。
(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0)委托贷款税务处理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委托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能计入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因为委托贷款在新会计准则下不再被定义为一项“投资”,因此其利息收入也不能列报为“投资收益”。
从另一方面讲,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因此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范围,鉴于委托贷款对于多数一般非金融企业而言并非主营业务。
因此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在利润表上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列报;相应地,按税法规定计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在利润表上列报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