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联交易的利弊及防范
公司关联交易的利弊及防范
关联交易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所谓关联方就有关联关系的各方。我国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界定:(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目前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可避免,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合理充分地利用关联交易来为企业带来益处。因此,合法的关联交易便成为了经济、便捷和有效等因素高度统一的重要手段。交易的积极意义:
1、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率。关联方相互了解、可避免信息不对称,交易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发生纠纷后也易协调解决。
2、通过集团内部关联方适当的安排,可以优化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有助于公司的规模经济效益,也有助于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3、通过转让价格等安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助于公司的发展。
但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把双忍剑,从长期来看,关联交易产生的后果也会对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也蕴含很多法律风险。
首先,关联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有可能产生坏账的风险:如大股东提供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均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如果和大股东及关联人员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其次,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抗外部风险能力下降 。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分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例如,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都是关联方,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由于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依赖较强,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若关联方自身难保,则公司就可能进入低谷了。
最后,大量关联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的影响,使潜在的客户减少。使潜在的客户不愿意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的商誉将受到很大伤害,也不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公司为避免风险,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的关联交易是指有真实交易动机,且符合营业常规。虚假的关联交易不仅背离公司利益,也常常隐藏着违规、违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一旦发现,企业就会面临处罚,公司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公司应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注重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不是关注的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及时、深入、完全、准确的披露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公司只有坚持披露重于存在的原则,才能使公司更稳健的运行。。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平性。必要的关联交易多为公司存在及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赖以依托的购买或租赁协议等等;这类关联交易也是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此时也要兼顾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的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新、旧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并无不同,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但比普通股东的权利更为优越。关联交易往往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此问题处理不好,会引起中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会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总之,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把双刃剑,所以公司从事关联交易一定要慎重,以免使公司陷入泥潭。
② 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有那些
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关联企业的形式
(一)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
(三)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
(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要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也可以成为关联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联企业的各方都是法人,从关联企业的定义出发,能对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施加重大影响的不仅仅是法人,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也能做到,这些自然人可称为关联方,一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关键管理人员,即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三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我们在研究关联企业的形式时,不可不关注关联方问题。
二、关联企业对债权人的挑战
关联企业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个的企业与债权人原来的关系和借贷秩序,对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属公司利益不当受损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中被控制的企业(以下称从属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地借贷,并且能以自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债务的保证。但是,在存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从属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往往会因控制公司的不当控制而丧失部分的或全部的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属公司的债权人或因从属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而架空债权保证,或因从属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当减少而降低偿债能力,或因控制公司转嫁的经营风险而意外受损等等。对于债权人来说,关联企业中从属公司方面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是风险的主要来源。
(二)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关联企业转投资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可能使债权人误以为公司资本雄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
(三)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抵消债权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如果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同时享有对方的债权,按照一般民法规定,控制公司可以主张抵消。但是,由于两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控制公司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公司的真实债权,使从属公司的资产减少,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四)不当增加从属公司负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的负债,从而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一旦从属公司破产,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或增加破产财产分配份额,或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五)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尤其是同一债权人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将使该担保形同虚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三、债权人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的对策
(一)认真研读关联企业的财务报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具体规定了关联企业应当在会计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债权人应:
1、详细阅读关联企业的会计报告,从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2、缜密考察关联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遗漏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误导。
3、认真分析关联企业会计报告中有关内容的相关性,从中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关注关联企业投资和转投资情况。鉴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可能使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从而改变企业之间的地位,导致改变有关各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转投资往往会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因此,债权人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或转投资的情况,搞清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地位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给资产和负债带来的变化,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关注关联企业的表决权结构。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间常有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或循环持股现象,从而出现表决权资本和表决权的交叉,使从属公司表决权的行使受控制公司的指挥。因此,债权人要关注关联企业表决权的结构,如发现有交叉表决权的情况,应给予高度注意。
(四)严格审查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和授信。各商业银行在处理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或对关联企业授信时,应要求其提供所有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信息,并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要从整体上把握贷款或授信在关联企业中的分布,确定对关联企业的总体最高贷款或授信额度。要切实掌握关联企业在本行系统内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及在他行的贷款或授信情况,关联企业中的交叉担保情况,防止关联企业多头取得贷款或授信以及互相担保的风险。
(五)债权人受到侵害的请求对象。债权人在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时,要注意请求对象的全面性。
1、在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使其进行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请求对象应包括从属公司的控制公司。
控制公司利用从属公司为其自身经济目的服务,主要是借助了从属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不须亲自介入交易,由从属公司独立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这样一来,就为控制公司谋求法外利益创造了机会。为规制控股公司这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法院采用并发展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其有限责任,直接追诉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我国虽然尚无上述法律规定,但有追诉控制公司责任的道理。
2、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负责人如果指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应请求公司负责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控制公司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受益人是关联企业中的其他从属公司时,债权人应增加该受益公司为请求对象。
(六)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1、如果债权人发现控制公司有恶意抵消与从属公司债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应在搞清情况的基础上,请求限制控制公司的债权债务抵消权。
2、如果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对从属公司的债权或债权担保,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参与从属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请求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约定,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这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普遍实行的“债权居次规则”。
四、关于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必然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这是关联企业较常见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甲、乙两公司是关联企业,甲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公司的所有设备均由甲公司维修,并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甲、乙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也是关联交易。
(四)代理。关联企业的一方依据合同,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代理签订合同等。
(五)租赁。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关联企业一方与另一方有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
(六)提供资金。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获得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
(七)担保和抵押。关联企业一方为另一方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抵押等。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企业或项目的财务或日常经营。
(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研究或开发的项目会因控制企业的要求,或是放弃,或是转移给另一企业继续实施。
(十)许可协议。例如,当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关联方可能达成协议,允许另一方使用自己的商标等。
(十一)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以上所举例子是关联交易的基本形式,当然,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目前,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时,吸收了大量的企业资本加入,有些还出现了控股的局面,形成了银企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个别地方发生了控股企业操纵银行高级管理层并进行恶意关联交易的事件,这就提醒我们,不但要关心商业银行客户中的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还要关心商业银行自身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③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怎么召开
【答案】A、B、C
【答案解析】风险控制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④ 美的电器这支股票怎么样呀,我是三十三元进的,不会被套牢吧,什么时候能逃出来呀
到2010年,美的要把市值做到1000亿,长期走牛。送你一篇分析美的文章,仔细读,看完你就不会被33买的而急着逃了,波段操作吧。。
何享健操盘美的白电市值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5:36 《新财富》
作者: 孔鹏
美的电器( 30.40,-0.32,-1.04%)的转变,反映出中国家族控股企业的创富模式已经发生根本变化。股改前,由于制度原因,何享健家族无法获得对上市公司合法而稳定的控制权,因此,选择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并且利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优势帮助美的集团发展其他产业,淡化上市公司在集团内的地位。
2005年中期开始的股改为何享健家族取得对上市公司的合法控制地位提供了契机,从而使其财富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市值紧密挂钩,并进而推动了美的电器市值管理策略的实施。数据显示,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一年多的时间,按复权价格计算,美的电器的股价上涨了768%,而同为白电行业龙头公司的格力电器( 34.90,0.00,0.00%)和青岛海尔( 16.00,0.15,0.95%)同期涨幅分别为393.74%和307.22%。2005年末,美的的市盈率仅为10.17倍,比青岛海尔的13.28倍和格力电器的13.23倍远为逊色;到2007年第一季度末,其市盈率迅速攀升到46.49倍,远远超过格力的33.54倍。
研究发现,由于短期市值管理目标不尽合理,可能会给美的电器的长期发展留下隐患。在管理层主要为职业经理人、股权激励丰厚的情况下,为了实现较高的短期市值目标,管理层很可能会实施风险性较高、可持续性不强的营销策略,不利于美的电器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升级。不仅如此,美的电器还增加了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占用,在白电市场竞争激烈、其产品并不强势的背景下,这一做法并不明智。
我们认为,美的电器市值管理战略不应追求成长溢价而应追求品牌溢价,不宜制定过细的短期市值管理目标。国际研究和实证经验说明,美的电器可以按线性关系设计业绩目标与管理层薪酬,从而促成企业长短期利益的一致。 本刊主笔 孔鹏/文
如果一个投资者在1993年11月12日,也就是美的电器(000527)上市的首日以收盘价19.85元买入该股股票,并一直持有到2005年底,则该股的复权收盘价为36.48元,市值在12年间仅仅增长45.6%,而同期上证综指从865.97点上涨到1161.06点,涨幅为34.08%,该投资者只不过略微跑赢大盘。但是,如果该投资者从2006年初以收盘价买入美的电器并持有到2007年4月30日,则市值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增长768%,而同期上证综指的涨幅仅为231%(图1)。两个时期投资收益率巨大差异的背后,是美的电器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家族“市值管理”战略的实施。
美的电器在集团内部
地位从“活雷锋”变“白电旗舰”
股改完成后,何享健对美的电器在整个集团中的地位和定位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股改前,美的电器更大程度上是“反哺”美的集团其他业务的融资平台;股改后,何享健大幅增持美的电器达到绝对控股,又将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冰箱、营销公司等资产注入,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意愿非常明显。
股改前:
利用关联交易加强控制上市公司,反哺美的集团
2002年4月17日,美的电器分别与顺德市现代实业及顺德市金科电器签订了《OEM框架协议》,委托两公司生产加工“美的”品牌电饭煲、厨具和电风扇等家用电器产品。同时美的电器还与东泽电器签署协议,公司部分终端产品通过东泽电器经销,而上述3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皆为何享健之子何剑锋。
在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之后,2002年美的电器电饭煲产品毛利率迅速从2001年时的31.91%降为8.94%,公司控股的广东美的电饭煲制造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也迅速从2662万元下降至150.5万元。
2003年9月,美的电器斥资6500万元,整合金科电器下面的风扇业务,并把美的风扇业务迁至中山;2004年6月,“美的电器”又以1788.75万元收购现代实业,整合其电饭煲业务;2004年10月,美的电器再次出资5200万元“收编”了金科电器,将之融入美的厨具公司。数据显示,当美的电器与上述3家公司关联交易额大幅减少之后,在产品降价、原材料全面涨价的情况下,美的电器的电饭煲产品毛利率又回升至21.57%。
在小家电业务逐渐培养成熟之后,2005年5月20日,美的电器将主营小家电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日电集团85%的股权以24886.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的集团,该项转让的价格公允性曾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表1)。
与此同时,美的集团实施多元化扩张,淡化上市公司地位。2004年,美的集团先后并购了荣事达和华凌集团(00382. HK);2004年5月,美的集团通过收购股权成为国内最大的通风机制造商上风高科(000967)的第二大股东;2005年8月,由何享健的女婿张建和、女儿何倩兴控股的新的集团收购了主营电真空器件、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的旭光股份( 6.89,-0.77,-10.05%)(600353)。华凌集团主营空调、冰箱,跟美的电器存在同业竞争,而荣事达主营的冰箱、洗衣机业务也同属白电行业,因此,美的集团的做法使美的电器在集团的地位日趋边缘化。
此外,美的集团四面出击,投资1亿多元在长沙、昆明发展客车产业,单在三湘客车上就计划投资15亿元;成立了房地产事业部,进军房地产行业。不过,这些投资并有收到满意的效果。2005年后期,何享健又重申要坚持家电主业,集团多元化将围绕制冷和日用电器等产业展开。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何氏家族对创富模式选择的困惑。
股改后:
增持以达绝对控股,并注入相关资产
2005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股权分置改革序幕。由于美的集团对美的电器的实际控制比例只有30%,如果按照10股送3股的常规对价比例进行股改,全流通后何氏家族有可能丧失控股地位。经过精心设计,2006年2月美的电器宣布了股改方案:第一,每10股流通股获送1股以及5元现金;第二,如果美的电器2006年度相对于2004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或者美的电器2007年度相对于2006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美的集团将放弃当年的分红,归除开联实业(何氏家族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有;第三,美的集团承诺在对价支付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亿元美的电器股份。而在此之前,美的集团已分别与顺德市有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钱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计划受让该四家公司所持有的美的电器非流通股股份合计2174.64万股。
2006年3月10日至2006年5月19日间,美的集团通过二级市场,总计使用资金10.8亿元,共增持了美的电器148660970股,占总股本的23.58%,平均买入成本为每股7.26元。何氏家族持股比例由2005年末的合计30.8%增加到50.99%。
与此同时,2006年4月25日,美的电器董事、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设置了包括“金色降落伞”在内的一系列反收购条款,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从全流通后H股和A股对家电股票的估值比较来说,华菱集团等港股对美的集团的吸引力在下降,美的集团有动力将资产注入A股上市公司享受流通溢价。2006年11月底,美的电器完成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合肥荣事达冰箱、合肥荣事达美的电器营销公司的资产注入,达到50%控股比例,确立了上市公司作为白电业务平台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美的电器也改变了分配风格。财报资料显示,股改后美的电器主要财务指标有了明显改善(表2)。根据股改承诺,美的电器自2006年起把每年盈利的40%现金分红,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估值预期。更重要的是,2007年3月,美的电器董事会一改多年来派息多而送股和转增公积金少的分配风格,决议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息3.5元。这样,连同计划中向高盛和管理层激励定向增发的股份,美的电器总股本将扩至14.12亿股,股票流动性显著增强,有利于估值水平优化。
何氏家族财富与
上市公司市值高度相关
股改完成后,何氏家族所持股份获得法律上的确认,意味着其利益与上市公司的业绩乃至市值密切相关。因此提升股价、增加个人财富,成为美的电器实施市值管理策略的根本动因。
美的电器“红帽子”的身份是长期困扰何氏家族最大的“隐忧”。1968年,何享健带领23位顺德北镇人集资5000元创办一家生产塑料瓶盖的小厂,这就是美的前身。上世纪80年代美的进入家电业,1992年实行股份制改造,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由乡镇企业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由于当时上市法规的限制,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由国有背景的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担任,持股52.5%,而何享健等创业者只持有22.5%的内部职工股。
从1999年开始,美的管理层逐步从北滘镇政府手中收购美的电器股权,并开创了国内上市公司实施MBO的先河。1999年6月,何享健间接持股60%、以何享健之子何剑峰为法人代表的顺德开联实业从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手中收购了3432万股法人股,成为美的电器第二大股东,占股7.98%(目前为4.13%);2000年4月,公司管理层和工会共同出资组建了壳公司—顺德市美托投资有限公司(美的集团前身),由法定代表人何享健间接持股55%,该公司分两次协议收购北镇政府下属公司持有的美的电器法人股,占总股本22.19%,成为第一大股东。
但是,美的电器的MBO一直面临着法律风险。首先,在其实施MBO之时,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尚未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转让工作进行规范,而2000年中期国务院紧急叫停国有企业MBO以后,对已实施MBO的企业法律界定不明。比如美的集团第一次受让股权价格为每股2.95元,第二次受让股权价格为每股3元,均低于美的电器每股净资产4.07元,不符合此后出台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其次,实施MBO时,何享健等管理层的资金并不充裕,因此采取了变通的实施方法:股权收购款的10%以现金方式缴纳首期,其余90%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解决;在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美的集团立即将该股权全部质押给当地信用社,获得贷款3.2亿元,用于支付其余股权款。也就是说,美的电器大部分MBO收购资金是通过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获得的,而根据《贷款通则》等规定,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据媒体报道,2004年审计署还专门针对美的MBO过程进行了审计。因此,何氏家族获得的股权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MBO后美的电器的业绩不但没有出现明显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数据显示,2001年美的电器净利润同比下降11.68%,净资产收益率也从2000年的14.7%下降到2001年的12.01%。不仅如此,美的电器自1999年起连续4年采取派现的分配方式。显然,派现而非送股的方式无法提高股票的流动性,也无法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但是为大股东解决资金问题提供了便利。
在股权控制并不稳定的情况下,何氏家族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方式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并利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优势帮助美的集团发展其他产业,也就顺理成章了。但这些做法降低了美的电器的利润率和市场价值。数据表明,美的电器的市盈率水平一直较格力、海尔低20%左右。
因此,对何氏家族来说,股改不仅使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更重要的是,通过支付对价,其所持股份在法律上获得明确认可。进而,其作为股东的利益、财富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市值前所未有地一致,这种一致性成为何氏家族推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最大推动力。在2007年2月5日美的电器组织的首次分析师见面会上,何享健针对资本运作的总体规划明确表态:美的电器将是美的集团最主要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白色大家电将全部整合到美的电器,美的电器市值增长是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取向。
激进推行市值管理战略
为了提升公司业绩、做大公司市值,除了注入相关的白电资产外,何氏家族还采取了管理层激励、优化资产结构、引入高盛、积极改善投资者关系等一系列措施。数据表明,美的电器市值管理战略取得了明显效果,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30日,按复权价格计算,美的电器股价涨幅达768%,是格力电器同期涨幅的约2倍、青岛海尔的2.5倍;而何氏家族的财富更暴涨至66.23亿元,较其在2006年《新财富》500富人榜中18亿元的财富值增加了368%。
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2006年11月14日,美的电器公布股权激励草案,授予高管5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7.93%,行权价10.8元。行权条件和方法是:如果美的电器200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不小于15%,而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小于12%,则授权日第二年也就是2008年初行权20%,授权日第三年也就是2009年初行权40%;授权日第四年也就是2010年初行权40%。股权激励的对象完全是职业经理人,并不包括何氏家族成员。
利用资产重组优化业务结构,
令盈利与估值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06年11月底,美的集团向美的电器注入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合肥荣事达冰箱、合肥荣事达美的电器营销公司的股权资产,提升了美的电器的盈利水平。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由于消费升级带动需求增长,冰箱和洗衣机行业正处于恢复性增长的景气高峰期。荣事达拥有年产120万台冰箱、60万台全自动洗衣机和70万台双桶洗衣机的产能,而且开始发展高端的美的品牌冰洗产品,加上同处顺德的科龙电器前两年失势让出部分冰箱市场,美的电器的冰洗业务有良好的市场机会。美的集团将处于良好上升通道的冰洗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拓展了美的电器的盈利空间。财务数据表明,所注入资产2006年1-7月的利润率为2.75%,高于美的电器2006年中期的2.6%;净资产收益率为19.91%,远高于美的电器的9.78%(表3)。
引入高盛作为战略投资者
2006年11月21日,美的电器宣布已与高盛全资子公司GS Capital Partners Aurum Holdings签署《定向发行协议》,拟对其按9.48元每股现金定向增发7560万股,锁定期三年。
从公司财务状况分析,美的电器负债率一直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新购的荣事达冰洗业务负债率也高达86%,造成公司整体负债水平攀升。引入高盛后,美的电器获得募集资金7.166亿元,如果以所募资金的27.9%偿还短期借款,可降低负债率1.8个百分点,并减少利息支出1223万元;如果以所募资金的72.1%完全偿还有息票据负债,可减少利息支出3163万元,并降低负债率4.6个百分点,可大大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更明显的后果是,高盛的入股提升了机构投资者对美的电器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在高盛宣布入股后,QFII对美的电器大举增仓。统计表明,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美的电器已成为QFII第一重仓股,在其前十大非限售股股东中,6家QFII持股市值合计20.09亿元。除瑞士信贷和摩根士丹利外,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耶鲁大学、高盛公司、富通银行等均出现在公司前十大股东中。
改善投资者关系
2006年之前,美的电器一直难以进入机构投资者视线,这跟管理层与流通股东沟通不够顺畅不无关系。自2005年起,何享健一改以往的低调风格,多次宣扬美的集团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尤其是2010年将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宏伟蓝图,传递出十分明显的希望得到各界认可的信号。
2007年2月5日,美的电器组织了首次分析师见面会。董事局主席何享健、董事局副主席美的电器总裁方洪波、副总裁压缩机事业部总经理蔡其武、董事中央空调事业部总经理张权、家用空调事业部总经理李东来、董事栗建伟、董事黄晓明以及财务总监赵军悉数到齐。2007年3月,美的电器还公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自查报告。
分析结果显示,美的电器市值管理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按复权价格计算,美的电器的股价上涨了768%,而同为白电行业龙头公司的格力电器和青岛海尔的同期涨幅分别为393.74%和307.22%。2005年末,美的电器的市盈率仅为10.17倍,比海尔的13.28倍和格力的13.23倍远为逊色;而2006年末格力的市盈率已经达到19.57倍,已超过了格力的18.76倍,到2007年第一季度末,美的的市盈率迅速攀升到46.49倍,远远超过格力的33.54倍,而与具有整体上市概念的青岛海尔的57.1倍接近(图2)。
2007年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成分指数调整,美的电器自2007年5月28日起被调入成本股样本,这是美的电器自2001年被剔除出成分股后的重新回归,也使其成为第一家被剔除后又被重新纳入成分股的公司。根据《新财富》500富人榜,截至2006年底,何享健家族以财富18亿元排名第199位,而截至2007年4月30日,何氏家族的持股市值已暴涨至66.23亿元,可列500富人榜第31位。
短期市值管理目标过高,
难符长期发展利益
何氏家族对美的电器的市值目标有短期化迹象,而制定的短期净利润目标高于其他行业龙头企业,可能会对其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首先,美的集团增持美的电器过程中,从开始买入当日的开盘价6元上涨到买入结束日的收盘价9.3元,共耗资10.8亿元。据有关报道,这大大超出了何享健原计划的5亿元。因此,美的电器的股价快速上涨将有助于美的集团尽快摆脱成本区。其次,白色家电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注册企业数量与市场活跃品牌持续减少,强势企业并购整合弱势企业的趋势日益明显。何享健曾表示,美的电器作为集团的资本平台,今后不但将陆续整合集团业务,还将加强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运作。无疑尽快做大市值,有利于美的电器低成本并购和扩张。最重要的是,从市值管理战略的具体目标—管理层激励计划所制定的业绩指标来看,美的电器针对资本市场最关注的两项指标—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作出了远超过竞争对手格力电器和青岛海尔的限定:2006、2007年净利润增长达到15%以上,而格力电器和青岛海尔的目标仅为10%;2006、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12%以上,青岛海尔的目标仅为8%,格力电器并未作出限定(表4)。
管理层实现短期目标的愿望较强
美的电器股权激励的对象共有19人,全部为何氏家族之外的职业经理人。总裁方洪波1992年加入美的电器,2005年8月起担任美的电器董事局副主席和总裁职务;其余激励对象也大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加盟美的。从美的电器所宣扬的企业文化来看,其最看重的是“开放和多元”,这有利于促进家族企业内部的协调运营,灵活地把握商机,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具有稳健性偏弱、管理层职业经理人心态较重的缺陷。
2006年报显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仅为626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200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350万元。另一方面,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美的电器三年内将授出5000万股期权,按照2007年4月30日美的收盘价37.28元计算,总价值18.64亿元。在行权价格仅为10.80元的情况下,确保完成目标净利润增长率对管理层的意义不言而喻。
短期净利润目标压力较重,实施策略隐含风险
美的电器制定的短期净利润目标高于其他行业龙头企业,这可能会对其长期发展战略产生不利影响。首先,美的电器的产品竞争力一直略显不足,过高的短期净利润目标可能会进一步拉大与竞争对手的差距。从产品结构分析,其主要产品包括家用空调、商用空调、家用空调压缩机业务,2006年底又注入了荣事达的冰箱和洗衣机50%的股权,其中,家用空调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占销售利润的65%以上,是最核心的业务。但是,无论在销售收入还是单台利润率方面,其家用空调业务都逊于格力而居行业第二位。根据公司公告及中华商务网统计,在2006年家用空调市场,美的电器实现销售收入106.81亿元,占内销市场份额约20.4%,而格力实现178.56亿元,占25.2%;美的电器2006年空调销售平均单台价格为1679元,而格力为2201元,比其高出30%以上。
更重要的是,格力电器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有雄厚的技术积累。而美的电器主要通过合资的方式购买核心技术,虽然注重产品开发,但缺乏深厚的技术积累,在提高品质和降低成本方面的技术投入相对较少,比如虽然美的电器和东芝合作在压缩机领域获得不错的盈利,但是商标协议、专利协议等限制了美的电器对研发的投入和人才的积累。短期过高的市值管理目标很有可能会削弱管理层对产品品质方面的关注,在技术方面的投入和积累力度不足,美的电器管理费用率较低并不断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美的电器近年来一直采用以增加投入和产能带动盈利增长的业务发展战略,可持续性较差。公司的家用空调业务已在国内顺德、芜湖、武汉三地四厂形成了1300万台的产能布局,2006年新增了林港工业园100万台OEM的空调产能,商用空调已形成30亿元的年产值,压缩机合资公司具备约1200万台的产能。假设美的电器2006年仅为2.5%的销售净利润率在2007年、2008年保持不变,要想满足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的股权激励条件,就必须使2007年和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231.6亿元和266.3亿元。根据年报,2007年度,公司计划用于家用空调的新增产能资金投入为2-3亿元,用于冰洗业务的资金投入为3-4亿元。但是,中国白色家电市场的技术与资金壁垒较低,产能增长过速,空调、冰箱、冷柜及洗衣机等产品均供给过剩,生产与经销环节库存积压持续高位。中华商务网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空调总产量5479万台,同比增长3.4%;总销量5334万台,同比微增1.9%,但年末行业库存1082万台,创历史新高。在核心技术缺失、产品同质化的情况下,美的电器试图通过扩大产能,利用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做法,将会进一步加剧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与此相应,市场监测机构公布的销售量数据与公司财报显示,美的电器的空调业务产品毛利率一直呈明显的下滑态势,趋于向行业平均水平接近(表5)。
最后,美的电器尚难摆脱家电行业普遍的降价盈利模式,美的管理层要实现销售收入增长从而完成利润目标,仍然不得不采取价格战的方法争取市场份额。2007年第一季度,美的电器空调销量同比增长53%,但均价下降19%;压缩机销量同比减少11%,均价亦有11%的降幅。相比而言,格力电器基于技术、质量管理为基础的竞争能力不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较高的品质得到用户认同,愿意为此支付较高的价格,从而能保持较高的产品盈利能力。格力电器2007年第一季度空调销量同比增长53%,而均价也提升了4%。
我们认为,竞争激烈的中国白色家电行业正处在产业升级的前期,美的电器要想成为真正的行业龙头,不应在利润率水平不断下滑的情况下追求利润总额增长,只有改善产品结构、增加高端产品比重、从而提升价格水平才是提高利润的正确途径,而美的电器过高的短期盈利目标与之背道而驰。
高净资产收益率目标或将伤及产业链
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前的2005年和2004年,美的电器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12.48%和12.24%,而在方案制定的2006年达到了14.51%。美的电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通过对格力电器和美的电器财务报表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美的电器的做法带有一定风险性。
杜邦分析法表明,格力电器的净资产收益率一直比美的电器高出5个百分点左右。在二者总资产收益率相近的情况下(2006年分别为3.93%和4.06%),格力电器的权益乘数为5,而美的电器为2.78,这是格力电器净资产收益率高于美的电器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权益乘数较高的企业,其支付能力和现金流量状况相对较低,但是详细分析格力电器和美的电器的资产债务结构就可以发现,格力电器的支付能力和现金流量状况强于美的电器。
首先,格力电器的现金占总资产的比例比格力电器略低,但应收票据占总资产的比例远高于美的电器。由于应收票据都是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很强的支付能力,因此格力电器的支付能力实际上远强于美的电器。其次,格力电器从上游获得的商业信用(包括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2.78%,而美的电器为48.60%,格力电器从下游获得的商业信用(预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07%,而美的电器为2.67%。二者合计格力电器获得的商业信用为72.85%,而美的电器为51.27%。格力电器获得的商业信用构成其非常重要的现金来源。不仅如此,格力电器净营运资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40%,而美的电器为1.26%,说明格力电器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不需要自己增加运营现金投入,甚至还能产生现金。由于美的电器的营业利润率只有3.24%,如不改变现有的资产运营效率,增加收入产生的利润将被运营资金增加所吞噬,而且还必须增加现金投入才能维持收入的增长(表6)。
我们发现,从2006年起,美的电器也有效仿格力,增加占用产业链资金的迹象。《新财富》曾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销售收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流动资产这两个指标来分析家电零售商对资金占用的能力(参见本刊2005年9月号《国美苏宁类金融生存》)。因为家电生产企业还存在着大量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也就是说,它们在占用其他企业资金的同时也在被供应商和经销商占用资金,因此,有研究者认为综合衡量家电生产企业占用资金能力的指标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销售收入更为科学。数据表明,2005年,美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销售收入仅为21.96%,而2006年上升到31.68%,即使用后者计算,(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销售收入也从13.63%提升到19.11%。
但是,格力电器之所以能够占用上下游资金,主要是倚仗产品的强势地位、坚持内销业务先收全额货款再发货的结算方式,而美的电器对下游经销商的控制力不如格力,因此预收账款比例并不高,2006年比2005年还有大幅下
⑤ 格力空调一枝独秀,未来的多元化之路是否会迎来转折点
⑥ 关联交易有哪些风险
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会存在定价不公允、利益输送等问题,从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对于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而言,要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也应强化这方面的规范。
⑦ 格力收购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6月13日报道,长园集团(600525.SH)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以要约方式收购其不超过20%股份事项未获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格力集团决定终止本次要约收购。
此前,5月16日,长园集团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格力集团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其中要求格力集团就收购资金来源、其自身与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是否与长园集团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作出说明。5月18日,格力集团回复称,要约收购所需52.46亿元资金将通过其自有及自筹的方式进行。此外,包括格力电器在内,其业务与长园集团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的同业竞争。但时有分析称,因格力电器与主营电动汽车业务的银隆股份存在关联交易行为,若收购成功,长园集团未来避免不了与银隆股份的竞争。
⑧ 格力公司的兼并和收购事件
你好,
2007年5月31日,格力电器公司以14,655,929.80元竞得珠海市振戎公司持有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公司直接持有财务公司33.92%的股权。 上述该公司收购股权事项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粤银监复[2007]397号文件批准;
2007年7月13日,格力电器公司参与竞买关联方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珠海格力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6%的股权,并以转让底价5,982万元的价格取得《现场竞价最高报价确认书》,本次转让完成后,该公司直接持有财务公司49.92%股权。
希望以上答案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