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离婚后,双方共同的贷款怎么样能转到一个人名下
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共同贷款,想要转到一个人的名下,就需要在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中将负债问题进行划分,划分到一个人的名下。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双方共同的贷款转移到一个人名下的办法就是签订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走诉讼程序进行判定,同时,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转移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以此来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需要对我国的各种名法进行有效的学习和认知在。某些时候可能就有用的上的地方,也不至于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
『贰』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银行贷款,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全额还款么,贷款为死亡一方独立使用
另一方需全额还款。因为夫妻两个人共同向银行贷款,这是共同债务,任何一个人都有连带偿还责任。与钱是谁使用的没有关系。
小资料:
案例:
2018年4月至7月,赵某、秦某夫妻二人先后向银行贷款70000元,双方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
2018年8月,赵某因病去世,直至贷款到期,秦某仅归还了3129元本金,剩余本金和利息一直未归还。
2020年,银行将赵某(已逝)的妻子秦某、父亲赵某1、母亲张某、女儿赵某2告上法庭。嵩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嵩明法院认为
原告与被告秦某、赵某(已逝)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提交的借据和流水能够证实在被告申请贷款的期限内将贷款交付给了赵某,故该合同成立并生效。被告秦某作为共同贷款人在合同上签字,其应当对该笔贷款承担偿还责任;
原告与被告秦某、赵某关于利息在借款合同中已经明确进行了约定,原告提交的贷款单计算的标准符合合同约定,故本院支持截止2020年3月20日的利息9411.02元(含罚息和复利)及自2020年3月21 日起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止,以66871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含罚息和复利)。
因赵某生前是否留下遗嘱无法确定,被告赵某1、张某、赵某2作为赵某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赵某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嵩明法院判决
一、由被告秦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66871元、利息及逾期利息;
二、由被告赵某1、张某、赵某2在继承赵某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叁』 夫妻两人共同贷款买房是不是要两人一起还款
夫妻两人共同贷款买房的话,不一定是需要两人一起还款的,只需要提供一个人银行卡也是可以的。
『肆』 夫妻两人能同时向银行贷款吗
如果都是首套房是可以的。
但还要两人公积金归属情况,如果都是省属或者都是市属公积金的话可以一起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根据所在地不同会有差别。
如果不是属于同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话,就只能一方贷款,另一方每年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一次公积金用来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夫妻的,必须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都是要参与到贷款中的,因为要共同确认债务关系。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伍』 夫妻共同贷款如果离婚是否共同承担
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且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每个人各自都有对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义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采用分别财产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拓展资料】
一、夫妻一起贷款上谁的征信现在贷款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会通过贷款来买房或买车。尤其是买房,大多都是夫妻共同贷款的。那么,两个人一起贷款上谁的征信呢?
两个人一起贷款的话,是只会上主贷人的征信的,也就是贷款银行卡持卡人的征信。
即使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询,但只有一个人会显示贷款记录。不过如果逾期还款的话,那两个人的征信报告上都会有逾期记录。
不过只要主贷人能够按时还款,或者在主贷人无法及时还款的时候,共同借款人可以代为还款的话,那一般就不影响到两个人的信用。
而两个人一起贷款的话,还需要注意,要以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银行和贷款机构在审核时虽然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询,但主要看的还是主贷人的征信情况、个人资质如何。
二、夫妻共同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陆』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离婚后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柒』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贷款的债务如果离婚了的处理方法: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次,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那么该债务,应该属于借贷方的个人债务,在双方离婚时,应该由借贷人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夫妻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时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可由法院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规定,原则终究是原则,落实到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案例上来,不同的法官对这一原则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审判尺度。
加上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的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生活居住困难方原则等等,指导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司法原则可能有许多个。
这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否有适用上的优先次序,是否有适用权重或排他性,多项原则如何在同一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同时适用,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法律司法解释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
那么,在具体离婚案件中,如何说服法官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分割财产,这就需要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就证据和事实理由方面做足文章。
『捌』 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缴纳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不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公积金帐号;
7、到目前为止,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玖』 夫妻有共同贷款,离婚后这个贷款到底该怎么还
有很多的人也都表示,如果夫妻有共同贷款的话,那么也是需要进行很好的承担。虽然说夫妻离婚,但是这也不影响两个人共同的还贷款。所以说大家并不要产生一些错误的想法和观念,虽然说两个人离婚,但是贷款也是需要由双方共同去承担的。毕竟贷款也是属于两个人共同去贷款的,这也并不能够让其中一方来进行承担。这样也是对其中一方的不公平,反而会让人们感觉到特别的有压力。
夫妻之间共同承担贷款希望每一个人也都能够很好的注意贷款这件事情,毕竟贷款还是非常不好的。如果说双方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也不要随便的去贷款。毕竟贷款也是会让两个人变得特别有压力,而且后期偿还起来也是特别不好的。所以说夫妻之间应该共同的承担这份责任,也应该很好地偿还贷款。
『拾』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离婚后怎么处理
楼上回答不够客观,
贷款后,钱除非全部亏损(归零),那么,这个余下的部分,必须两人一起偿还。当然,这里有个主贷方——比如是老公,钱是扣他账户里的,遇到女方不如期偿还,男方肯定宁愿有钱也会转移到别处,然后让贷款公司起诉两个人,这样,女方才会被逼按时还钱。
实际上,比如贷款是用来开公司的,就不一定是全部没了,那么双方就要对剩余部分做客观评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看看剩余多少没有还贷的。加加减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