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调整吗
一、2016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目前宁夏省银川市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但只限于非农户口才可以。
二、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5]88号)精神,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延长购房提取年限,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每年可凭购房手续申请提取一次;贷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取消了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缴存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房未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每年可凭购房手续申请提取一次本人、配偶及双方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贷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一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商业贷款(含担保)余额在20万元以内的,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比例及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为激发公积金使用活力,宁夏还取消了缴存余额倍数限制。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再挂钩。
三、为方便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简化租房提取证明材料,提取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不需要再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未婚职工的凭本人户口薄和单身申明书,离异的凭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即可认定。
② 2016年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您好,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标准为人均35.1平方米)。
二、贷款额度
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若一方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110万元。
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住房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一方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90万元。
三、贷款利率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五年期以上3.25%。购买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利率上浮1.1倍。
望采纳
③ 2016年江门市房贷新政策解读,江门市首套房贷首付多少
2016年二月,江门房贷政策出来的是: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你名下曾有一套房,你卖出或过户给人后。虽然名下已没有住房,但已经不是首套房了,需要30%的首付款。
而关于最近10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的通知》,完全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而推出的,之前的优惠没有改变,还是首套给2成,二套3成。
新政的内容主要是限制开发商,因为随着蓬江、新会区陆续拍出“地王天价”,周边甚至整个市的楼价都有跟着水涨船高的势向。所以出台新政,要求开发商在价格报批之后,一年内不能涨价,保持楼市平稳以免开发商趁楼市热而炒高价格。还有就是对于一些嫌弃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长,而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做出警告和处罚。
详情可以参考江门电视台的官网,上面有一栏关于新政的详细报导。
http://www.jmtv.cn/news/a/f/2016-10-17/1476684034482.shtml
④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随着国家对于炒房的打压,相关的房地产政策上对二套房首付做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套房的首付和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不一样的。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肯定是会比第一套房多,换言之有了一套房子的人想要购买第二套房的话,需要花比较多钱去付首付了。那么,目前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是多少?有些人手里有闲钱想要投资房地产,所以想要知道二套房的首付。
目前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第2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40%;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贷款比例统一为20%,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二套房贷首付政策解读
基本内容
如果个人或家庭已经有用了一套住房,那么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就要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主要是规定了贷款事宜。
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在购房时会想进行是否属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如果符合认定标准,那么购房时,贷款利率就要符合政策要求。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会比第一套住房高很多。
2016年最新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和家庭,首付款的比例要在70%及以上,不能低于这个比例,而贷款利率则要比基准利率高1.1倍及以上。
认定标准
1.购房人或购房家庭是首次贷款购买住房,但是购房人或购房家庭名下已经拥有了一套住房或一套以上的住房,那么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相关信息可以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
2.购房人或购房家庭已经使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或一套以上的住房,那么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3.购房人或购房家庭首次贷款购房,通过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并未查询到有过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的,但是通过面谈、走访、征信等形式确定拥有一套及一套以上住房的,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利率调整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中起到最重要的调整作用的,就是利率调整政策,这能更好控制信贷风险,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经济,遏制炒房投机者。
2016年最新出台的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将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又再次上浮,从最开始的50%,到60%,到现在的70%,这让投机者的成本再次大幅增加,保证了有着购房刚性需求的普通民众的利益。
第二套房除了首付比例提高,利率现在也上升到基准利率的1.1倍,支付的利息也更多。以贷款30万,20还清为例,二套房全部支付完利息后要多支付近3万元。
目前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是多少?需要特别提醒大家,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的要求是以家庭为单位,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对于这点大家要能够认识清楚。当然文章中介绍的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只是全国范围里的情况,有些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深圳房价比较高,炒房比较热络,那么对于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可能会有提高,具体要以当地房管部门要求为准。
⑤ 2016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利率
(1)贷款周期: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项目年利率(%):4.35
(2)贷款周期: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项目年利率(%):4.35
(3)贷款周期:一至三年(含三年) ,项目年利率(%):4.75
(4)贷款周期:三至五年(含五年) ,项目年利率(%):4.75
(5)贷款周期:五年以上 ,项目年利率(%):4.90
2、2016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周期:五年以下(含五年) ,项目年利率(%):2.75
(2)贷款周期:五年以上 ,项目年利率(%):3.25
(5)2016年贷款新政策扩展阅读:
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央行对此举措的实施一直较为谨慎,多年来一直执行存款利率暂时不能上、下浮动,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至上浮70%的政策。
但自2012年6月8日起这一政策开始出现变化,人民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可以将存款利率上浮最高至基准利率的10%,利率市场化的步子开始逐渐迈开。
历次调整
1、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
(1)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参考资料:网络-贷款利率
⑥ 2016年最新公积金贷款攻略 助你少走弯路!
买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忽略买房过程中细节,购房者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大部分购房者知晓,银行贷款公积金买房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买房的利率要低,因此买房时尽量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成了绝大部分人的选择。那么,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
公积金夫妻双方贷款
一般贷款政策,如夫妻双方账户如有贷款未还清,不可以再申请贷款。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那么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
购房者想购买二套房,那么,前提首套房零贷款。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还清首住房贷款,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提取
申请贷款前公积金账户要管理好。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支付房款,当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为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政策,每个城市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城市要看相关城市政策。但公积金贷款大部分城市都规定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才可提出,还款金额要超过6个月的还款数额。房天下提醒各位购房者,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撤销抵押
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请务必要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公积金贷款妥善保管
银行贷款年限一般为30年以内,那么,购房者作为借款人。尤其,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应妥善保管贷款相关合同,毕竟贷款年限多者长达数十年,少者十几年。如不慎遗失购房手续中的任何细节资料都会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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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2016年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第二套房首付房贷利率调整多少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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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2016年8月份以来,陆续有城市重启限购限贷政策,主要有哪几个城市
您好!
现在,厦门、武汉、南京、苏州以及合肥5个二线城市已经正式开始实施限购或限贷相关的举措。
其他一些城市收紧楼市政策的消息亦不时传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会全面转向?分析人士认为,因城施策大方向下,房价增幅过快的城市,未来都有可能出台各类版本的限贷限购做法。
二线楼市“热传导” 连续5个月领涨70城房价
7月份,在51个新房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前十位的城市几乎被二线城市包揽,深圳以2%的涨幅成为唯一上榜的一线城市。记者梳理国家统计局3月-7月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发现,今年3月至今,厦门、合肥已连续五个月交替领涨70城房价。厦门、合肥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均在4.6%-5.8%间浮动,且包揽了涨幅排行的前两位。谈及二线城市房价连续领涨的原因,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中新网记者,由于一线城市房价过高,部分投资、投机资金开始撤出一线城市转向二线城市,使得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超越一线城市。“同类型房价涨幅比较快的城市还有南京、合肥、杭州、天津、福州、惠州等。”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注意到,只要是房价上涨速度较快的城市,都有可能出台“收紧”的调控政策。
苏州、厦门吹响二线城市限购号角
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自9月5日起厦门将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成为继苏州之后第二个开启限购的二线城市。武汉同日宣布收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提升至40%。虽然厦门、武汉同步出台楼市收紧政策,但力度明显有所不同。“厦门在今年7月就出台了限贷政策,本次只是在房价依然未抑制住的情况下加码限购;而武汉则是刚刚上马限贷。”在张大伟看来,两城政策力度的差异取决于房价涨幅的高低。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在内,全国有九个城市,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购和限贷政策。二线楼市中,苏州和厦门实施了限购政策,合肥、南京、武汉出台了限贷政策,这5个二线城市的楼市政策均被套上了“紧箍咒”。
2016年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一览
8月31日,厦门和武汉也同时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至此,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合肥、南京、苏州、厦门、武汉实行了住房限购和限贷政策。融360小编为您及时整理了这几个城市最新的住房贷款政策,绝对比政策原文好懂,便于收藏。
一、限贷政策
以下是政策原文:
(一)武汉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武汉于9月1日起实行限贷政策:
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2、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3、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通知》仅适用于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三环内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发生的住房交易涉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6个三环线外远城区的住房交易,未作限定。
(二)南京
2016年8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
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苏州
2016年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4、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四)合肥
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
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
1、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3、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上海
2016年3月25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沪九条”):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六)深圳
2016年3月25日,深圳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二、限购政策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 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只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且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必须提供:
(1)购房人户口簿;
(2)购房人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婚姻情况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对);
(3)购房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四)深圳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厦门
2016年8月31日,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厦门市自2016年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该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望采纳
⑨ 2016杭州市房产新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和额度到多少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3、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⑩ 2016年最新全国限购限贷政策汇总表
那么目前各城市的限购限贷政策到底怎么样呢?购房指南的小伙伴又一次呕心沥血地为大家整理了新的表格。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11月的政策动态
以时间倒叙来看11月又出的一些限购限贷新政,陆陆续续有政策变化的城市包括上海、天津、福州、南通、成都、东莞、武汉、深圳、杭州等,其中有些城市对于市场上调控比较宏观,所以也就先略过一下。
接下来就是我们的汇总表了。
既然是收藏版,当然不会用太多的篇幅装一些没有太多用处的内容。所以我们就开门见山,直接看表格吧。
2016年12月全国限贷政策汇总表
特别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南通对于限贷也有政策更新,之所以没有收录到表格里面,是因为南通只是重新解释了一下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并没有比例变化。具体如下: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住房情况认定调整后,对崇川区、开发区、港闸区变为认房又认贷。
首套房的认定: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记录,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同时本人愿意签订首套房保证书,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二套房的认定: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记录,近五年内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还款记录;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近五年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该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目前名下住房的。
二套以上房的认定:家庭成员近五年内有二笔(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还款记录的;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近五年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用于购买目前名下住房的,可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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