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担保人被起诉还能否贷款
当然能贷款。因为你是替人担保的,不守信用的是债务人,不是你,所以在银行系统中你个人的信用记录仍然是好的。
但是,既然传票来了,那你得先帮你担保的人还上贷款。呵呵。
『贰』 担保人被起诉影响征信吗
法律分析:被起诉阶段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但若是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可能影响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的主要因素有:贷款中曾有逾期还款现象,或者信用卡透支后未按约定期限和应还款额度还款,或有太多的贷款账户和信用卡等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叁』 担保人被起诉会影响征信吗
法律分析:当然会影响了,不过在起诉阶段对征信不会影响的,但是在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会影响到征信。在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中会反映出,如某某作为担保人的贷款逾期或变成坏账。担保人有偿还能力但不偿还的,可以列入征信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肆』 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会被列入黑名单吗?担保人被起诉,说明你担保的人应该是已被先行起诉了,如果你担保的人无偿还能力,被冻结保全财产仍不能还清债务,那么法院就要根据债务人起诉的请求,保全冻结你的财产,会把你列入黑名单,限制消费,直到你们还清债务,对方撤诉为止。
『伍』 担保人被法院起诉了征信会有影响么
法律分析:会。做过担保人,本身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责任义务,则会影响个人征信或有不良记录。以后去银行或者其他有牌照的大型金融机构办理车贷、房贷等各种贷款就会受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陆』 我给朋友担保向银行借款,逾期被银行起诉,判决书下来后朋友把钱还了,对我还有影响吗
无论判决书是否下来,只要钱款已还清,自然对担保人不再有影响。
担保责任随着债务产生而产生,也随着债务消失而消失。你的朋友已经把欠款还还清,意味着该笔债务已经消失,而你的担保责任同时也就不再继续存在。
只要已还清借款,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都不再受到借款及诉讼的影响。
『柒』 被起诉期间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被法院起诉并判决是个人问题的话,需要按照法院规定去执行,那么就不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在以后贷款的时候影响不是很大,可以继续申请贷款的,但会影响申请贷款的额度、利率等。被法院起诉并判决是个人问题的话,但是仍不按照法院判决去执行,将会被拉入信用黑名单,之后5年会严重影响之后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捌』 贷款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
被起诉后担保人需要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2、担保人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到借贷者还款。3、担保人不还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会被银行黑户。所以,担保人被起诉是不会对子女儿孙造成影响的。
担保是保证债务清偿和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686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但《民法典》第693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