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储蓄贷款协会的资金来源有( )
资金来源于社员的股金和储蓄存款。
举个例子简单点说就是先有一群人,比如说是10个,每人出资10万美元,一共凑齐100万美元作为股东权益,然后再吸收1900万美元的存款,然后在此基础上发放约2000万美元的贷款。
储蓄贷款协会是在美国政府支持和监管下专门从事储蓄业务和住房抵押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产生的动机是为购房提供融资,贷款要以所购房屋为抵押。其形式有互助制和股份公司制。互助制意味着没有发行在外的股份,存款者即为所有者。为了提高储蓄贷款协会扩大资本金来源的能力,法律制定者立法促进互助制向股份公司制转变。与银行一样,储蓄贷款协会可以在联邦或州注册,必须遵守联储的存款准备金规定。
Ⅱ 金融机构对高风险客户应采取什么措施
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对本金融机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审核。
Ⅲ 储蓄贷款协会的发展
第一家储蓄信贷协会于1831年诞生在宾夕法尼亚州。但发展比较缓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70年代,美国住房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给储蓄信贷协会的发展带来了一段黄金时期。到70年代末,美国储蓄信贷协会的总资产已突破6000亿美元,成为美国的金融巨头之一。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房地产业客户大量违约,因而形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主要从事房地产业的S&L则普遍陷入严重困境,其中相当部分丧失了支付能力,形成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规模最大的金融危机之一。
Ⅳ 利率市场化以后,利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具体有哪些因素呢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由交易主体自主决定,中央银行调控基准利率来间接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利率作为货币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价格,是整个金融市场上能动而活跃的因素。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改革中的关键因素和中心环节,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和管理模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实践证明,严格的利率管制,不利于金融部门的内部治理,不利于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也不利于金融创新,它导致整个金融业进入抑制性状态,难以实施金融深化。所以,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是我国的既定目标。
作为世界上经济和金融业都十分发达的美国,对银行机构利率管理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是从自由到管制,再从管制到自由,而且利率市场化的实施比其他发达国家更显得慎重,利率市场化后对美国经济和金融制度、体制的影响也有其不同的特点,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在积极而稳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结合我国的实际,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的实施战略和经验教训,从美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也许能有所启示。
一、利率市场化进程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经历了“自由——管制——自由”的利率市场化进程。20世纪60年代,美国通货膨胀率提高,市场利率开始明显上升,有时已经超过存款利率的上限。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国际化、投资多样化,又导致银行存款大量流向证券市场或转移至货币市场,造成金融中介的中断和“金融脱媒”现象的发生,且愈演愈烈,Q条例约束和分业经营的限制,使银行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地位。各存款类机构都出现经营困难,一些储蓄协会和贷款协会出现了经营危机,银行信贷供给能力下降,全社会信贷供给量减少。此时,人们不得不考虑Q条例的存废问题。
从70年代起,美国提出了解除利率管制的设想。1970年6月,根据美国经济发展和资金供求的实际情况,美联储首先将10万美元以上、3个月以内的短期定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又将90天以上的大额存款利率的管制予以取消。同时,继续提高存款利率的上限,以此来缓和利率管制带来的矛盾。但是,这种放松利率管制的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Q条例限制带来的现实问题,短期资金仍然大量从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流出,“金融脱媒”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现实要求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必须从法律上和制度上考虑利率的全面市场化。
1980年3月,美国政府制订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的货币控制法》,决定自1980年3月31日起,分6年逐步取消对定期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即取消Q条例。1982年颁布的《加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详细地制定了废除和修正Q条例的步骤,为扩大银行业资产负债经营能力,还列明了一些其他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改革。
1983年10月,“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取消了31天以上的定期存款以及最小余额为2500美元以上的极短期存款利率上限。并于1986年1月,取消了所有存款形式对最小余额的要求,同时取消了支付性存款的利率限制。1986年4月,取消了存折储蓄账户的利率上限。对于贷款利率,除住宅贷款、汽车贷款等极少数例外,也一律不加限制。Q条例完全终结,利率市场化得以全面实现。
二、利率政策及市场化进程的特点
1、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和未能形成市场利率的形成机制,是3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利率由自由转为管制的主要原因。自由竞争型和没有现代银行监管制度是20世纪30年代前美国银行的主要特征。银行存贷款利率几乎不受任何干预,无序而盲目的竞争未受到一定的约束与监管,健康的市场利率形成机制也未能形成。恶性竞争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并对经济金融产生巨大冲击,才使政府采取实行存款保险制度、限制利率水平、分业经营、加强联邦监管机构权力等措施来恢复金融秩序。
2、货币市场发展引起的不公平金融竞争和金融中介中断,启动了美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Q条例实施,限制利率和低利率政策对美国经济的增长和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Q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储蓄、贷款协会和互助储蓄银行后,受通胀率提高市场利率高于规定上限影响,存款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下降。尤其是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的面世,直接对银行业的存款提出了挑战。不平等的竞争引发了“金融脱媒”。为稳定存款,逃避管制,存款机构已经采取了各种手段提高实际存款利率,监管机构不得不考虑推进利率市场化。
3、利率市场化的实施经历了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与英、德、法等发达国家相比,美国的利率市场化起步晚、时间长、推进慢,从酝酿到实施,从实施到实现,先后用了约16年的时间。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过程阻力较大,国会、联邦储备体系、储蓄贷款协会,各州政府及存款者个人,都从自身利益角度去考虑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阻挠。尽管如此,美国政府表现了极大的耐心,循序渐进,最终实现了利率的全面市场化。
4、利率市场化对提高银行机构的竞争力和促进经济的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率市场化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了存款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继而增加了竞争力。“金融脱媒”现象得到了明显缓解,银行支付和信贷供给能力迅速提高。
5、利率市场化使得众多中小银行倒闭。利率市场化以后,取消了利率上限,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实现了市场化,过去依靠限制竞争才能生存的中小银行难以为继。从1980年开始,众多的小银行开始倒闭。1987年至1991年,平均每年有200家小银行倒闭。从1981年至1991年的10年间,美国因银行问题所造成的损失达4000亿美元。
三、改革的过程分析
1、各国的利率市场化是整个经济自由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进行金融自由化的改革以适应整个经济变革的需要。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是以提高银行经营效率、加强金融业竞争和合理配置资金资源为目的的。利率市场化是经济自由化的反映。
2、应该在建立了完备的市场经济体系后,才可能推行利率市场化。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推行利率市场化之前,均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市场体系,实现了间接的金融宏观调控,并且其他方面的金融管制已经放松。在完备的市场体系下的利率改革成为金融深化的一个方面,从而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避免因利率放开而导致经济的波动。
3、利率市场化的立法具有先在性。这一点在发达国家表现尤为突出,它们以利率法案为先导,在一个法定性文件的框架内来运作利率市场化改革。这是在立法指导下的利率市场化,如美国先后有三个金融银行法规涉及放松利率管制问题,即《1973年金融机构法》、《1976年金融改革法案》、《1980年银行法》。这反映了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利率市场化问题的做法,立法先行成为放松利率限制的一个显著特点。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韩国、阿根廷和我国台湾同样也以利率法案来指导利率市场化改革。
4、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有周密的步骤安排。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渐进的利率改革过程中都应该按时间、分步骤地推进利率市场化。如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银行法中分别提出,在五六年的时间内,分阶段取消Q条款。
5、金融创新推动着利率的市场化。绕开管制的金融创新成为利率市场化的催化剂。为了规避利率管制,大额可转让存单(CD)等金融工具的出现,模糊了管制利率与自由利率的边界,使得利率管制失效,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利率的市场化。
6、利率市场化并非利率的完全自由放任,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之中及之后,金融监管始终存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金融监管是利率稳定的安全阀。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并没有放弃对利率的监管权,它们或者用中央银行利率,或者用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市场利率,影响银行利率,以保持利率处于稳定状态。有些国家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对市场利率进行直接干预。
四、美国利率市场化对我国的启示
1、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是个长期的过程,渐进方式应该是较为确当的选择。尽管美国有较完备的法律和金融制度、较强的经济基础,但是,实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仍然是漫长而又十分复杂,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美国当时的金融制度是分业经营。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不同,其对利率变动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全能制银行制度的德国相比要复杂许多,因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必然要对利率市场化产生多种不同的结果。对于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来说,分业经营的制度与美国有所相同,所不同的是,我国的法律和金融制度还不健全。因此,我国的现行金融制度现状决定了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要选择逐步放开利率的渐进方式,在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适时推进利率市场化,切不可急功近利。
2、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是利率市场化的充要条件。利率市场化的结果是要废除原先通过行政手段确定利率,而由市场的利率形成机制来确定,所有的金融机构都是在同一种环境下开展业务竞争,没有任何国家保护。现行我国的金融制度中,不平等的金融竞争仍然存在,金融业经营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如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信用及垄断地位、邮政储蓄的“零风险”经营等等。这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绝对优势是利率市场化的主要障碍之一,近几年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及关闭破产,更拉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力差距。不从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上解决不平等的金融竞争,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就缺少必要的基础。
3、中小金融机构对利率市场化承受能力是监管当局必须要认真考虑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如前所述,美国利率市场化后,由于取消了行政性的保护,使得直面市场的一大批中小金融机构因难以独立经营而倒闭,储蓄贷款协会陷入严重经营危机。虽然美国有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暂时吸收中小金融机构倒闭的影响,但也不能完全消化倒闭带来的全部影响和危害,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倒闭及经营危机,仍然对美国的经济和金融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损害。由于近几年来对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的整顿关闭,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现实最大问题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其后果就不仅仅是一个金融机构的问题,而是事关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农村稳定的大问题。
4、培育利率的市场形成机制是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目标。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经历了从自由竞争到管制,再从管制到自由化的阶段,但是,前后的自由竞争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利率方面来考察,最大的不同是后者已经形成了市场利率的形成机制,而前者是盲目的自由竞争;后者有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实施有效的监管,前者没有必要的监管制度和对自由竞争的应有约束。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培育过程。这其中,放开利率后,要防止出现大银行利用其在金融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而联合控制市场利率,把市场利率形成机制演变为少数银行的利率垄断机制。那样,利率市场化的结果就会背离初衷,形成更不平等的金融竞争机制。
5、谨慎选择存款保险制度配合利率市场化。在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化解中小金融机构受冲击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我国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实现利率市场化提供存款人的风险保障。近几年来,我国对于实行关闭破产中小金融机构的个人存款,采取了大包大揽,必要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给予支持。利率市场化以后,一旦银行发生支付危机,存款人的利益就可能得不到保障,从这点考虑,急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若实行了存款保险,就有可能为银行道德风险的发生创造可能。农村信用社如实行存款保险,又可能引发存款人的反向选择。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全,银行体系不健全,银行体制改革不到位,银行监管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并不具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必要的政治、法律、经济、金融环境和客观基础。
Ⅳ 储蓄贷款协会的简介
储蓄贷款协会(Savings and Loans Associations)
美国共有4700家储蓄信贷协会,其中55%在联邦政府注册,45%在州政府注册。在美国是十分重要的存款性金融机构。
Ⅵ 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的区别
《货币银行学》中关于金融中介机构-存款机构中主要介绍了其实是四类:
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社。
他们之间的区别:
1、资产价值的规模差别很大。后两者的规模之和都比不上商业银行的一个零头
2、组织结构和贷款对象不同。四者的所起作用的方式和最后结果是类似的,基本都是通过发行贷款来进行资金运作,区别:①商业银行的利率自调;②储蓄贷款协会的利率很长一段时间是受到国会的限制的,但后来因为长期贷款导致亏损,才放开的管制,此后与商业银行的界限很模糊了;③互助储蓄银行的企业结构与前二者不同,“互助”是指合作性质,可以理解为存款人是银行的股东,拥有银行净资产的一个份额;④信用社:存款人也是股东,但是其目的是围绕某一社会集团所建立的(大学、某企业、政府机构等),有一种“自己人玩的游戏,不带外人”的感觉,规模都比较小。
Ⅶ 融资机构有哪些
为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机构。
依据《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管理部门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高效的原则,确定本辖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方式。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换发、吊销、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第一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简称,其他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统一编制,并实行编号终身制。
(7)中国储蓄贷款协会扩展阅读:
融资担保公司的相关要求规定:
1、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在收到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回监督管理部门。逾期不交回的,由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依法收缴。
2、吊销、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
3、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机构管理档案系统,依法披露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
Ⅷ 储蓄贷款协会的关于其经营模式评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一直为严重的银行不良债权问题所困扰,进而陷入银行破产、金融机构倒闭的风潮之中。在处理这些倒闭的金融机构过程中,各国根据其金融机构倒闭的不同原因、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形成了不同的处理模式。主要有: 美国、日本、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典、挪威等西方发达国家都曾采取这些模式。这些国家在处理破产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多以政府出面或授权建立专门的清理机构,接管破产单位,重组、出售其资产负债,并为清理过程提供融资和担保。美国是这种模式的典范。如前所述,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美国主要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贷款协会出现大量的不良债权问题,从1980--1992年,先后有1 142家储蓄贷款协会成员倒闭。为此,国会通过了《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该法案决定提供500亿美元作为重组机构的损失准备基金(其中40%来自储蓄贷款行业本身,60%来自储蓄存款保险机构),并成立重组信托公司(RTC)和重组融资公司(RFC),专门负责组织融资和处理失去清偿能力的S&L。从1989-1995年,经美国国会历次批准筹集的损失准备基金达1 051亿美元,实际提供给RTC的资金为913亿美元,处理的储蓄贷款协会会员共747家,处理的资产总值达4 030亿美元。日本在处理不良债权和破产金融机构过程小,经历了两个阶段,采用了两种模式。1991~1996年为一阶段,这一期间日本的不良债权问题逐步显现化。1993年1月,日本162家民间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了共同债权收购公司(资本金79亿日元),试图依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对不良债权进行处理。由于共同债权收购公司处理的多为回收希望不大的不良债权,加之缺乏政府的必要支持,其处理不良债权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1996年以来,日本采用了政府和银行联合出资的方式,进入了处理不良债权的第二个阶段。1996年7月.由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了住宅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资本金2 000亿日元),主要负责对已破产的7家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回收有望的债权进行处理;1996年9月,为处理住宅金融专业公司以外其他非银行性质的金融合作组织的不良债权,日本银行、民间金融机构与存款保险机构共同出资,在改组原东京共同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整理回收银行(资本金1 600亿日元);1997年12月,日本政府公布“稳定金融体系的紧急对策”,决定投入30万亿日元的公共资金(其中10万亿为政府国债,20万亿为政府担保的借款),全面清理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使整理回收银行的功能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被称为是日本版的 RTC。从中可见,当金融机构的问题比较严重并出现恶化的趋势时,政府的果断干预至关重要,它可以使金融机构破产的系统性影响处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前提是政府必须具有雄厚的财力,或能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干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