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可以更改吗
法律分析:可以。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Ⅱ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求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该是学生的父母,若是不是其父母的话,共同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并且共同借款人不能够是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
助学贷款中的共同借款人在学生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是需要跟学生一起到现场签订合同的,后期若是学生逾期还款了,共同借款人有帮助去还款的义务,意思就是若是学生的助学贷款逾期了,催款方不仅会对学士本人进行催款,还会对学士的共同借款人进行催款,这个共同借款人就相当于贷款中的担保人。
拓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说明:
1、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本金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本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进入还款期后,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每年还本日5个工作日前(12月15号之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存入还款账户。
3、贷款利息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个工作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还款账户。
4、学生结清合同时资助管理中心不开任何手续,在支付宝中可查询交易记录,作为还款凭证。
自毕业当年起,每年还款日期为12月20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期为9月20日)。
关于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每年12月20日调整一次,以当日利率为准。毕业两年内(含当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自付利息从毕业当年9月开始计算,每年12月20日还一次利息。两年后,每年12月20日需偿还本金和利息。
1、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2、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Ⅲ 共同借款人原在银行有贷款会影响学生助学贷款吗
不会。共同贷款人只是类似一个担保人而已,你逾期了逾期记录只会套在你头上。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共同借款人”指的是:申请贷款的学生和他的父母。主借款人还是学生本人。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为目的,需要学生在工作后进行归还的,利率普遍低于正常商业贷款的贷款形式。助学贷款需要贷款人后期归还,仅是解燃眉之急。
与无偿资助、扶贫助学金不同。那么,助学贷款看征信,一般助学贷款会查看申请者的个人征信的,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会对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贷款审核。在审核的各个项目当中,就有个人征信情况。
因此,生源地助学贷款会查征信。 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查的征信是央行征信记录。大家在确定共同借款人时,可以先请共同借款人查一下征信记录。申请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央行征信中心现场查询;也可以登录央行征信系统官网打开手机端网络版本为12.25.0,注册查询征信记录。在确定借款人的时候,一定要尽量选择个人征信较好,且具有一定还款能力的人。 总的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查征信。为了确保贷款能够顺利通过,建议大家要对征信格外留意。
我国的助学贷款,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共同还款人在银行有贷款,并不会影响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审批的,只要提供相应的资料,符合件基本上都是可以获得通过的。已超过了偿还期限,但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放款。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
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所谓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条件
法律分析: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Ⅳ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吗
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定必须是父母。共同借款人从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但如有特殊情况也有例外,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当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或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可以由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年龄原则上须满足25~60周岁之间。
拓展资料:
1、助学贷款是什么: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助学贷款如何还款: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Ⅵ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
法律分析: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法定监护人,当父母不是法定监护人,奶奶是法定监护人时,共同借款人可以指定为奶奶。因为贷款学生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因此申请助学贷款时会需要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Ⅶ 助学贷款必须要共同借款人签字吗
前言:小编最近在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学生去提问有关于助学贷款相关的一些问题,其中有这样一个问题问道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一定需要有共同借款人签名吗?其实这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三、结语学生本人是不能够作为这个共同借款人的,这个共同借款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确保今后能够把这笔贷款偿还清楚。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申请助学贷款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别的问题,也可以到网站上进行具体的查询。
Ⅷ 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是共同借款人本人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以经办行要求为准。
应答时间:2022-0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Ⅸ 学生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共同贷款人,那就是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的义务,是债务人之一 。共同借款人相当于第二借款人,和借款人一样,都得承担还款义务,不过通常是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再为他们还款。如果没有还款,或者是没有及时足额还款,逾期共同借款人的信用也会受损,并且同样会受到银行的催收。
法律分析
学生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需要具有稳定的合法的收入来源,共同承担还贷义务。共同贷款人需要满足条件:1.年龄在30-60周岁的自然人;2.户口和贷款申请学生为同一地区;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4.贷款机构规定其他条件。注:1.共同贷款人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2.助学贷款在规定时间内不需要支付利息。3.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虽说没有共同借款人是不能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贷款主体还是申请贷款的学生,所以还款责任还是由学生承担的,共同借款人只相当于第二还款人,即在借款人不还款的时候银行才会找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外地人,户籍要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同一个县(市、区),还得有为借款学生还款的意愿;共同借款人还不能有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