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碳排放交易所在哪里
交易中心设在上海,登记中心设在武汉
拓展资料: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两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圳积极推动碳交易相关研究和实践,努力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设计、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等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半年来,深圳碳市场运行稳定。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碳交易遵循了科斯定理,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需要治理,而治理温室气体则会给企业造成成本差异;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换可看作是一种权利(产权)交换,那么温室气体排放权也可进行交换;
由此,借助碳权交易便成为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污染问题最有效率方式。这样,碳交易把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减少碳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个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科学、技术、经济综合问题。
需要指出,碳交易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活动,一方面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另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 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人为规定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
碳资产的推动者,是《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的100个成员国及《京都议定书》签署国。这种逐渐稀缺的资产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前提下,出现了流动的可能。
Ⅱ 全国有几个碳交易中心
全国共有九家,包括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1、北京环境交易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是集各类环境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2、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上海市碳交易试点的指定实施平台,也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平台,目前已经成为全国规模和业务量最大的环境交易所之一。
3、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全国首家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是一个利用市场化手段和金融创新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的国际化交易平台。
4、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是全国首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和深圳市范围内唯一指定从事排放权交易的专业化平台和服务性机构。
5、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碳所由广州交易所集团独资成立,致力于搭建“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第三方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为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提供规范的、具有信用保证的服务。
6、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介绍,省政府正式批复,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作为发起单位,设立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7、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重庆联交所,附挂“重庆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和“重庆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两块牌子,为重庆市国资委指定的重庆市唯一的国有产权交易及鉴证机构。
8、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经营范围包括排放排污权交易、节能减排权益交易、碳交易、生态补偿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交易、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环境资源项目投融资服务、低碳转型和节能减排咨询服务。
9、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重要补充,是企业上市的预备市场,为未达到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透明、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Ⅲ 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碳排放权管理活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活动。第三条本省实行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四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本省碳排放权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总量控制、配额管理、交易、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资、统计、物价、质监、金融等有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第五条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碳排放控制义务、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第六条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由省政府确定。第七条第三方核查机构是对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对、审查的法人机构,由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第八条主管部门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用于管理碳排放配额的发放、持有、变更、缴还、注销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录入,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第九条从事碳排放权管理及其交易活动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对碳排放权交易主体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碳减排工作的领导。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开展对碳排放权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认真听取并采纳企业对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合理意见、建议,定期评估碳排放权管理工作。第二章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第十一条在碳排放约束性目标范围内,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并报省政府审定。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企业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在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起草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企业、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第十三条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等因素核定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通过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发放。第十四条企业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第十五条政府预留配额一般不超过碳排放配额总量的10%,主要用于市场调控和价格发现。其中,用于价格发现的不超过政府预留配额的30%。
价格发现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竞价收益用于支持企业碳减排、碳市场调控、碳交易市场建设等。第十六条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和企业新增预留配额实行无偿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七条企业因增减设施,合并、分立及产量变化等因素导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或者20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碳排放配额进行重新核定。第十八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用于抵消企业碳排放量: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
(二)在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
用于缴还时,抵消比例不超过该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一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一吨碳排放配额。第十九条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缴还与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相等数量的配额和(或者)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第二十条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在注册登记系统将企业缴还的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未经交易的剩余配额以及预留的剩余配额予以注销。第二十一条每年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企业配额缴还信息。第二十二条企业对碳排放配额分配、抵销或者注销有异议的,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查,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第三章碳排放权交易第二十三条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
Ⅳ 全国最早形成的碳交易试点位于哪个城市
全国最早形成的碳交易试点位于北京。
2012年1月13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获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2年3月28日,北京市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2012年8月16日,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200家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
2012年9月11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批。
2012年11月,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
2013年3月5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
2013年5月底,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推动会举行。
2013年6月18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启动,成为国内首家正式启动碳交易试点的城市。当天,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上线运行,首日完成8笔交易,成交21112吨配额。
2013年11月5日,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挂牌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称,上海市将于近期正式开展碳排放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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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碳排放交易的交易所
目前,中国已有7家主要的碳排放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重庆碳排放权交易所。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的情况下,这些碳排放交易所希望推动自愿减排。其中深圳排放权交易在2013年6月18日率先启动了交易,并产生了1300多万的交易量,同时设立了个人会员和公益会员。为方便全国各地关注碳排放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各交易所均开设了“足不出户,异地开户”的服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更是借助世博会召开之机,推出“世博自愿减排”活动。
万科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石在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和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启动与能力建设研讨会”场外边会(side event)上介绍,万科是“世博自愿减排”活动的首位买单者。上海世博会万科馆在建造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正在接受独立核查,然后通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平台,购买相应数量标的物。
不过,这三家交易所的自愿减排交易生意比较清淡,且大多具有“演示”性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处长王庶在此间另一个关于碳市场的边会上说,自愿减排以企业社会责任和个人觉悟作为交易前提,技术条件虽已基本具备,但在缺乏总量限制激励的情况下,需求十分有限。
Ⅵ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审核个人资料要多久
三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
碳交易中心开户流程:1、登录当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开户资料,并填写开户申请表,然后将其打印盖章并进将扫描件和word版以邮件附件发送至官方邮箱,具体的邮箱信息可以在官网进行查询。
2、带齐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已填写完毕并签章的交易服务协议、文书等,到当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户。
3、工作人员对我们的资料和交易风险评估问卷进行初审,如果通过就完成了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系统开户。
Ⅶ 碳交易个人怎么开户
个人碳交易需要在我国的各大试点碳交易所进行,个人想要开户,首先需要按要求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再进行开户领取席位号、绑定银行卡、网银签约等操作,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后,可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和手机APP进行交易。整体流程跟股票开户流程是十分相似的。我国的试点碳交易所
1、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
3、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4、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5、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6、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7、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8、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9、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碳交易的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机构公告的休市日外,采取挂牌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采取大宗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至15:00。我国碳市场的特点
1、试点阶段的三大困境
(1)流动性严重不足。由于地方试点的碳排放免费配额较多,整体市场供大于求,各试点交易所碳市场成交规模较小,流动性严重不足,超过三成交易日无任何交易行为。
(2)各试点碳排放交易所成交价格较低,碳价不具有效性。2020 年多数地区成交均价在10-40 元/吨之间波动,仅有北京地区略高,过低的碳价表明供需关系的不合理,过于宽松的配额发放与过高的免费分配比重或是关键原因。
(3)试点阶段交易产品以现货为主,交易潮汐现象明显。每年6月是碳交易试点的履约期,各试点地区的重要排放单位须在履约期前完成碳配额清缴。不少企业为完成任务而匆匆进行交易,导致履约期前量价齐升,履约期后交易惨淡。
2、预计全国碳市场开市后碳价稳步上涨
预计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市后,碳价上涨将是长期趋势。根据中国碳论坛发布的《2020 年中国碳价调查》,预计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初的平均碳价是49 元/吨,在未来十年末涨到93 元/吨。
就目前的市场设计而言,预计全国碳市场建设初期配额分配仍将较为宽松,短期内全国碳市场对“碳中和”的作用或较为有限。但长期来看,成形的碳排放交易机制能够成为政府强有力的气候政策工具,也能促进市场参与者将碳中和目标纳入自身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Ⅷ 碳排放市场的交易情况是什么样的
中国碳交易市场试点发展情况
——碳交易试点整体情况:碳交易额稳步增长
2013年深圳率先开启碳交易市场试点,随后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省市相继在2014年开展试点。地方试点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
2013-2021年6月,我国共完成碳交易总量24130.91万吨,其中市场于2017年达到交易峰值4900.31万吨。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碳中和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Ⅸ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落户于哪个城市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中心落户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武汉,两者共同承担了全国碳交易体系的支柱作用。《公告》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落户于武汉。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由湖北省牵头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了碳排放权的确权登记、交易结算、分配履约等业务。碳排放权是具有价值的资产,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减排困难的企业可以向减排容易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后者替前者完成减排任务,同时也获得收益。这就是碳交易的基本原理。
Ⅹ 武汉为什么不要碳交易中心
没有不要。
湖北碳交易市场交易规则体系十分健全,湖北是全国最活跃的碳交易市场,由于湖北省的碳交易规则体系十分健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全国最活跃的碳交易市场,因此湖北武汉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登记和结算中心。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启上线交易,全国碳市场建设采用“双城”模式,即:上海负责交易系统建设,湖北武汉负责登记结算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