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站上网电价为不含税价,减税至3%后结算电价如何介定
导读:发改委: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发改委20日起上调非民用电价 居民电价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改革最快明年推出 用电越多电价越高电价调整 两大电网明年有望增盈500亿金太阳工程补贴力度"加码" 光伏上网标杆电价预期年内公布电价调整方案出 可明显受益电价上调的15家火电公司电价调整 电力股将受益(名单)新能源个股一览 发改委: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中新网1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中国新闻网) 发改委20日起上调非民用电价 居民电价暂不调整新华网快讯: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新华网)居民电价改革最快明年推出 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中新网1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上调非民用电价,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最快明年一季度推出,调价影响有限。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居民用电此次暂不调整。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最快明年一季度推出,调价影响有限,不会产生通货膨胀。据悉,阶梯式电价方案,居民用电将进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此促进节约用电。(中国新闻网)电价调整 两大电网明年有望增盈500亿备受关注的电价调整方案的出台,目前已经进入倒计时,其内容也已经大致敲定。据了解,最终出台的销价上调数额可能高于2.5分,这对于两大电网是很大的利好。明年两大电网有望增盈500亿。同时,原定上网电价东降西升的方案也有大范围调整……本报记者获悉,电价调整方案将在近日出台,一方面,全国平均销售电价上调数额可能会超过2.5分,不过,西南几家小电网上市公司难以获得市场炒作中的所谓利好,新能源发展将从中获得电价资金补贴,另一方面,原定的上网电价东降西升方案也将扩大范围。不过,应该理性看待的是,这次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的调整仅为临时举措而已,与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基本无关,在发改委仍牢牢掌控电力产品定价权的情况下,电价市场化改革意味发改委要交出定价权,尽管《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将出,但是目前来看,电价改革依然长路漫漫,整个发电行业依然难以掌控自身的命运。两大电网明年有望增盈500亿记者了解到,最终出台的销价上调数额可能高于2.5分,其中近2分用于弥补电网公司的亏损。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售电量为21235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11556亿元,利润总额96.6亿元,南方电网公司售电量为4826亿千瓦时,营业收入为2855亿元。按此计算,电价上调以后,两大电网公司2010年有望因此增加盈利500亿元左右。2008年,国家在7月1日和8月20日两次对电价进行调整,其中上网电价平均每度提高了4.14分,输配电价平均每度提高了0.36分,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了2.61分,不对称上调导致电网出现亏损。从国家电网公司透露的数据看,由于去年前9个月,国家电网亏损160.5亿元,国网30个地方公司中有25个公司亏损。近期,关于电价上调对股市影响屡被媒体炒作,不少人认为西南几家小电网上市公司会因此大大获益。但是,一位业内权威人士表示,这明显是对电力行业不太了解的想法,销价上调对小水电上市公司意义不大,文山电力(600995)、明星电力(600101)、西昌电力(600505)等一部分电力采购自国家电网公司,另外主要来自境内水电,而水电上网电价并没有多大变化,政府不会平白无故上调终端销售电价使其获得暴利。当然,区域小电网具有公用事业性质,各种原因导致其背负成本上升,可能借此机会适当提价将成本传导,但不可能有2.5分那么多。上网电价东降西升方案将调整上海证券报月初报道了区域上网电价将东降西升的方案,不过,近期为了在各省电厂之间平衡利益,该方案在发改委进行了调整和平衡。记者了解到,调整上网电价的省份将会扩大,而且具体调整额度也有一些变化。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东部调价范围或由江浙沪粤扩至福建和辽宁,中西部的陕西、黑龙江也可能上调,上调额度也有一些变化,福建可能降0.8分,江苏降0.5分,上海下降不到0.5分,浙江或下降0.8分,广东下降0.8分,中西部,山西由原来升1.2分或降至升1分,甘肃升0.5分,陕西也或升0.5分。此外,四川老水电价格也可能上调,但主要用于库区补偿基金。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上网电价即使调,幅度也很小,对电厂盈利来说,调整意义不大。中信证券(600030)发布报告认为,即使东部下调2分/度,东部火电上市公司2010年动态市盈率也只有14-16倍,而西部火电即使上调,市盈率也不低。因此,不应对调价过分敏感。新能源发展再受改革扶持可再生能源学会秘书长孟宪淦对本报记者表示,发展新能源的程度根本取决于政府能拿出多大盘子的资金量。而往年两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显然已经难以满足新能源迅猛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今年6月印发《关于2008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明确了2008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项目和金额、电价附加配额交易、电费结算等事项,总共拿出近23亿元来补贴去年下半年新能源发展所需的高电价。因此,原有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所积累资金已剩不多。这次调价方案中,大约有0.7分左右是用来解决新能源发展基金、火电脱硫电价以及水电库区补偿的,新能源基金占据重要部分。业内人士预计,上调电价后,或会拿出超过50亿元的资金量用来补贴新能源发展之高电价。这会有力保证我国扶持新能源发展的战略落到实处,具体扶持举措延续并且加强。孟宪淦认为,政府调控新能源的最高明的手段应该是通过电价和收购电量来调控新能源发展。比如,现在光伏最低招标电价在1.09元,如果政府提高电价,也就是提高补贴,这需要更大的资金量,但是,也就可以鼓励更大量的项目开建,从而扩大光伏发电规模。高耗能行业成本将上涨数据显示,2009年前十月,重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60%,这里面,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据了主要位置。每度电调高2.5分以上必然会提高高耗能行业的生产成本,比如一个中型电解铝厂,一年用电量为30亿度左右,其成本会因此提高7500万左右。所以,以上化工、钢铁、有色等行业的成本必将大幅提高。不过,林伯强认为,应从两方面看,第一,不少地方的高耗能业在金融危机期间或明或暗都得到了电价优惠,现在经济复苏,提高2.5分对其行业不会有太大影响。第二,高耗能行业的根本问题不是成本,而是市场,如果下游市场好转,不怕成本提高,因为其可以向下游传导,而不像发电企业那样,成本上升却难以传导。电价市场化改革路有多远?毋庸置疑,这次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的调整仅为临时举措而已,与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基本无关,在发改委仍牢牢掌控电力产品定价权的情况下,电价市场化改革意味着发改委要交出定价权,尽管《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将出,但是目前来看,电价改革依然长路漫漫,整个发电行业依然难以掌控自身的命运。发改委和电监会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表示,将改变上网电价行政主导的现状,提出竞价上网、加快核定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新的上网电价机制。未来假如煤炭价格上涨,上网电价方面可以把上涨成本向下游传导,可以稳定利润预期。但是,文件尚未公布,试点目前仍然未启动。在一些电改专家看来,所谓电价市场化改革,无非是要建立价格由市场决定的机制,无论是实行煤电联动还是竞价上网,以及电监会推动的直购电试点和电力双边交易举措,都是要推动电力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是,电力价格市场化何其难!一位电力行业权威人士这样看待电价改革和发电行业的尴尬境地,"《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的竞价上网要实行,技术问题不是关键,关键是利益问题。在各类资源价格改革纷纷开展而煤炭价格也不例外时,惟独电力行业停滞不前,电价仍牢牢掌握在发改委手中,整个行业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而五大发电集团的考核又在国资委,国资委难以插手体制问题,只能考核规模,导致电企纷纷跑马圈地。但是煤炭行业又基本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操控煤价,导致五大集团在各省大量投资电厂却纷纷亏损,名为央企的五大集团,其实处境十分艰难尴尬。""发改委的电价控制权如何逐步放开是未来电价改革的关键。",上述人士认为。(上证) 金太阳工程补贴力度"加码" 光伏上网标杆电价预期年内公布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在18日举行的2009"金太阳"世界光伏产业峰会上通过多方采访获悉,目前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确定已经在走最后的程序,预计可能在年内公布。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一方面是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政策补贴,另一方面是光伏发电标杆电价也很快将确定,光伏产业预期已久的政策支持即将变为现实。 分析人士表示,由于"金太阳"工程更多地鼓励光伏电站在用户端接入电网实现自发自用,对于另一些准备在发电侧并网的光伏电站来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的确定才真正关系到未来的盈利预期。 金太阳补贴力度大增 科技部高新司司长冯记春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的光伏组件大部分用于出口,虽然产能足够,但内需市场严重不足,此次加快推进"金太阳"工程也是出于加速启动国内光伏市场的考虑。 《通知》显示,此次共安排294个示范项目,发电装机总规模为642兆瓦,年发电量约10亿千瓦时,初步测算工程总投资近200亿元,计划用2-3年时间完成。 其中,大型工商企业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232个,装机规模290兆瓦,所发电量由用户自用;偏远无电地区独立光伏发电项目27个,装机规模46兆瓦,可解决30多万户无电居民生活用电;大型并网发电项目35个,装机规模306兆瓦,所发电量接入电网输送。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胡润青介绍说,2009-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原则上要求各省的总规模不超过20MW,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这意味着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码,但"金太阳"示范工程与即将出台的光伏上网电价这两项光伏产业优惠政策中,企业只能享受一个,由于"金太阳"更多地补贴离网电站,因此对于并网电站来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的确定更受关注。 事实上,光伏固定电价的地方性实践已经开始。江苏省的固定电价政策显示,其地面电站未来三年的电价分别为2.2元/千瓦时、1.7元/千瓦时、1.4元/千瓦时。 固定上网电价存争议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有关专家了解到,正在讨论中的我国光伏上网电价预计落在1.09元/千瓦时到1.2元/千瓦时之间。 在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副主任鲁延武看来,即使按照1.2元/千瓦时的电价来算,大部分光伏企业也难以在短期实现盈利,经过测算,在这一价格下,光伏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将在15-20年左右,远远超过火电投资。 他介绍说,由于目前意大利、德国等西方国家的光伏上网电价都约合人民币3元/千瓦时左右,因此如果国内的电价偏低,一部分投资很可能会流失到国外。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达成看来,评价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是高还是低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当地资源丰富、投资及管理成本控制较好的光伏项目来说,获得预期的盈利难度并不大。 而胡润青表示,光伏产业的发展需要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如对并网电站实行分类、合理、优惠的固定上网电价,对离网电站实行初始投资和运行费用补贴,进而实现光伏平价并网,而不是忽高忽低的激励政策让行业投资者提心吊胆。(中国证券报)电价调整方案出 可明显受益电价上调的15家火电公司电价进行结构调整方案呼之欲出,尽管各地区的电价调整方案还不甚明晰,但从大方面看,占到国内火电上市公司总数五成以上的中西部地区发电企业,以及五家自发电比例较高的电网类企业,受益较为明显,这类公司股票或将出现一定的交易性机会。 近六成火电公司受益按目前传出的信息,上网电价将进行结构性调整,中西部的上网电价将有所上调,而东部部分地区的上网电价将有所下调。如此,将对不同地区的发电企业业绩产生不同的影响。从所在地区情况看,地方电力公司由于基本是服务于当地,因此其受益程度取决于当地电价调整情况。对投资者来说,依据其所处区位能大致判断其受益与否。全国性的电力公司则主要看其发电厂所处的地区,如大唐发电和国电电力主要在华北,华电国际主要在山东,华能国际主要在华东,而国投电力主要在中西部。这些公司将依其发电业务所在地价格调整情况而在受益程度上有所差异。据统计,目前27家火电类公司中有8家位于东部沿海地区,主要是在广东、上海、山东等,另有14家都处于中西部地区(包括东北地区)。因此,如果中西部上网电价适当上调,这14家公司无疑将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处于东部沿海地区的7家公司则受益程度较低甚至可能受损。如果加上主要业务分布于中西部地区的国投电力,那么27家火电公司中将有15家可明显受惠于电价上调,占比为56%。值得注意的是,上网电价变化对发电企业的影响是直接的,而决定企业效益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成本,特别是煤耗的高低。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数据显示,国电电力千瓦时2008年煤耗为336.7克,华电国际为332.25克,大唐发电为332克,而2008年社会平均水平为341克。这表明,大的发电企业特别是单台机组容量大占比高的企业具有更大优势。五家电网公司受益明显目前上市公司中还存在着一部分电网类公司,身兼供电和发电的双项职能,因此如果上网电价和电网销售电价同步提高,这类电网公司受益程度将更为明显。在这部分上市公司中,明星电力、广安众爱、桂东电力、三峡水利、西昌电力等公司自发电比例都在50%以上,有望成为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根据2008年年报的数据,自发电比例最高的公司是明星电力,达到近75%,其次是广安众爱达到近69%,桂东电力为60%,西昌电力为47%,三峡水利为40%-50%,乐山电力为33%,文山电力为20%,岷江水电为15%等。自发电占电网类公司供电比重大的公司之所以受益更为明显,是因为上网电价格如果上调,则发电企业受益;如果电网销售电价同时有进一步的上调,则电网也会受益。作为有自发电业务的电网公司,就会获得两方面的收益,尽管二者会存在部分抵消,但相对单独电力公司或者单独电网公司而言,其受益程度更大是不言而喻的。尽管本次水电企业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如何调整还是未知数,但从中长期趋势判断,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适当上调是必然的。加大对水电的支持,不仅可节省资源,而且有利于环保。可以预见的是,水电未来获得的支持力度将会逐步加大。可明显受益电价上调的15家火电公司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三季度 EPS 摊薄ROE(%) 业务所在地净利润 (元)(亿元)000543 皖能电力 1.30 0.1700 3.21 安徽省000600 建投能源 1.06 0.1200 3.60 河北省000767 漳泽电力 -0.95 -0.0700 -4.46 山西省000875 吉电股份 -0.14 -0.0172 -0.63 吉林省000899 赣能股份 0.69 0.1255 4.65 江西省000966 长源电力 -0.36 -0.0643 -2.58 湖北省001896 豫能控股 -1.40 -0.3250 -54.53 河南省600292 九龙电力 0.33 0.0979 3.95 重庆市600452 涪陵电力 0.09 0.0600 1.92 重庆市600674 川投能源 1.33 0.2075 6.78 四川省600726 华电能源 -2.37 -0.1700 -7.82 黑龙江省600744 华银电力 -4.48 -0.6295 -31.50 湖南省600780 通宝能源 0.22 0.0257 1.34 山西省600863 内蒙华电 2.33 0.1200 7.19 内蒙古自治区600886 国投电力 1.80 0.1703 4.52 西部省份 (中国证券报) 电价调整,电力股将受益(名单)有关电价调整的消息近期传出。有报道称,销售电价上调和上网电价区域调整方案有望本月出台,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将上调2.5分左右,同时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将进行调整,东部电厂将下调,西部电厂将上调。电价上调可能性大尽管有关电价调整尚没有官方的说法,但多数机构从通胀、电网亏损等情况判断,电价调整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且调整的可能性较大。东方证券分析师王帅昨发布研究报告认为,近期盛传的结构性电价调整仅是序幕,预计在目前低通胀有利时点,中西部电厂仍在盈亏边缘的背景下,煤电联动将愈行愈近。电价最终放开并充分实现市场化之后,预想未来电力行业大竞争格局将形成真正的寡头垄断格局,即形成3-5家具有引领行业能力尤其是上网电价定价能力的大型发电商,其他小型发电厂的经营模式将采取跟随策略。国信证券的研究报告也称,由于上网电价的单边调整,上半年电网公司整体亏损170亿元,如果此次销售电价上调2.5分,仅按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销售电量2.1万亿度估计,就将增加收入525亿元。而根据国家电网投资计划,2009年-2010年分别投资2600亿元和3210亿元,创历史新高,一头是亏损,一头是巨额投资,两者的矛盾也大大提高销售电价上调的可能性。电企、电力设备股受益如果电价调整能够实现,部分电力上市公司将有望受益,主要包括输变电设备、电力生产企业等。宏源证券分析人士表示,鉴于年内销售电价上调是大概率事件,可关注文山电力、乐山电力等有电网运营的电力企业。王帅则对未来6个月电力股的前景持乐观态度,他认为,当经济处于由复苏转向繁荣的阶段,发电量常常超预期,同时作为发电重要成本的煤价因下游需求传导的滞后效应还未进入快速攀升通道,电力行业发展进入黄金时间差阶段;电力股三季报频频报喜,电力股整体估值仍低于历史平均水平,看好华能国际、内蒙华电、国电电力、粤电力A、华电国际等。此外,由于未来十年依然是我国电网投资的高峰期,输变电行业进入投资的黄金时期,尤其是特高压电网建设,国信证券认为特变电工、平高电气、国电南瑞、思源电气等都是值得长线投资的重要品种。(新闻晨报刊)新能源个股一览000767漳泽电力风电600482风帆股份电池600795国电电力风电600220江苏阳光太阳能600509天富热电煤化工000862银星能源太阳能 风电600227赤天化煤化工000720鲁能泰山风电002080中材科技风电600112长征电气风电600151航天机电太阳能000690宝新能源风电600089特变电工股权600653申华控股风电002009天奇股份风电600740山西焦化煤化工000049德赛电池电池600416湘电股份风电600795国电电力风电 风能%D%A
Ⅱ 谁有国家能源局 国能电力【2013】 506号 关于做好2014-2015电源规划的文件。
个地方三个和尚
Ⅲ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
前款所称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四条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建设、生产和交易,并依法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情况实施监管。
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应当制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第六条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实施监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并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标准,并通过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电网企业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制定并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示范文本。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八条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要求,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计划方式安排和实时调度,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认定。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特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具体操作规则,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的具体操作规则,应当充分发挥跨流域调节和水火补偿错峰效益,跨省跨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第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输电设备和技术支持系统的维护,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者减少因设备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能全额上网。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等书面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情况、原因、改进措施等报电力监管机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监督电网企业落实改进措施。第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费结算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电费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资料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第三章监管措施
Ⅳ 安徽电费要调价供电公司回应来了
从安徽省能源局了解到,为挖掘需求侧负荷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全省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政策,为期两年。
【电价为何要改革?】
今年9月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出现能源紧张和供电供需紧张现象,煤价持续上涨,电价却受制于政策不能上涨,导致出现“成本倒挂”,一些燃煤电厂出现亏损,影响了电力交易和电力稳定供应。10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部署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过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等措施,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归根到底,电价改革是要建立市场化电价机制,既不能“只涨不跌”,又不能“只跌不涨”,而是随着市场规律和供求关系来正常浮动。
【安徽怎么改?】
在安徽省发出的通知中提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自今年10月15日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也是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通知提到,自10月15日起,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建立代理购电机制。通知还提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具体代理购电方案另行制定;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居民用电价格会不会涨?】
电价改革,老百姓最关注的是:咱生活用电会不会上涨?生活成本会不会增加?通知明确指出,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广大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保障供应,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
Ⅳ 新能源发电企业能不能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在市场化交易中,发电企业如何实现理智报价,从而获取更高收益?“国能日新”的电力交易解决方案项目负责人给出三个建议:
1)通过中长期市场提前锁定收益;
2)优化现货交易策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3)利用专业的交易辅助决策工具。
策略1:通过中长期市场提前锁定收益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鼓励市场主体高比例签约中长期,并且未来的中长期交易采用带电力负荷曲线交易机制。
当前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跨区跨省交易为中长期主要交易品种,交易周期覆盖年度、季度、月度、月内、日前多时间维度。其中,基础电量、双边协商、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多种交易模式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且每省、每种交易规则都不尽相同,交易模式和交易品种趋向多元化。
新能源发电企业一方面需要通过现货价格信号,来指导中长期合约签订的价格,另一方面需要精准的中长期发电量预测,并核算签订中长期合约的比例。中长期合约的价格以及签约多少电量至关重要,直接影响整体收益。
策略2:优化现货交易策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现货交易的本质是偏差结算,其体系基本颠覆了现有交易和结算模式。
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对交易策略的精细化、日前、实时出力预测的准确性以及交易人员的综合素质都带来挑战。
如何通过现货市场的中长期分解机制、精准的出力预测、合理的报价策略,达到在现货市场偏差结算中的收益最大化,需要发电企业统筹考虑中长期与现货两个市场交易,需要对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趋势、电量比例分配有精准的分析、预测与测算。
通过现货市场的合理策略,能达到交易收益最大化。
策略3:利用交易辅助决策工具分析决策
市场化改革在快速推进,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快速响应能力、市场分析能力、决策能力、风险规避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大量的数据分析、统计、决策无法人工开展、手动完成,迫切需要专业化的分析工具。
目前大家普遍认为,中长期交易能提前锁定收益。“并不是签订的中长电量量越多,收益越大” 国能日新电力交易项目负责人介绍,“如果价格过低,可以考虑把部分电量放到现货市场上交易,通过现货市场获取更高的收益。”
因此,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中长期签订价格在多少范围内,以及签订多少电量,需要考虑现货的整体价格水平以及对自身中长期发电量的预测。新能源发电企业需要精准的交易辅助决策工具来分析市场,对现货市场的风险进行评估,作出精准决策,达到中长期+现货市场整体收益最大化。
结语
电力市场改革在不断尝试中前进,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虽然现状已打破了原有的计划保障体制,但在带来风险挑战的同时,机遇也增加了。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已经成为支柱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而新能源更是未来主体能源,电力交易市场化机制的推行,势必会刺激电力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的积极性。
我们期待着未来市场中会有更多的电量进入现货交易,到那时,复杂的市场环境、各主体的利益诉求的不同会让现货交易更充分的发挥其价格信号,市场主体则可利用自动化、智能化的预测分析工具来更加精准的获取预测报价方案,最终实现电力交易价值。国能日新电力交易决策支持平台即可为发电企业提供从中长期电量预测到“中长期+现货”交易决策整体解决方案,实现智能、自动报价决策分析。
Ⅵ 光伏电池的最新政策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Ⅶ 在工业园区内车间顶部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有扶持政策吗
2017年全国各地最新光伏补贴,国家补贴政策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017年我国光伏行业政策
1、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光伏扶贫、农光互补爆发,2016年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并着重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
2、鼓励废弃煤矿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3、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
201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等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4、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2016年5月5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源。此次联合发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5、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文件,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
6、光伏扶贫被国务院列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文件。文件指出国务院在扶贫方面责令: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精准帮扶贫困农户。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7、到2020年光伏装机力争达到100GW
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 〔2016〕61号文件。方案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在清洁能源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00GW,光伏装机达到100GW,核电装机达到58GW,在建容量达到30GW以上。
8、光伏扶贫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
2016年10月22日,国务院印发《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文件,文件指出: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电商、旅游、光伏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增收致富。
9、光伏指标向东北倾斜,鼓励开展光伏供暖试点
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
10、完善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机制和政策
2016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李克强指出,能源生产既要优存量,把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立足点和首要任务;也要拓增量,加快提升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安全高效发展核能,优化能源生产布局。
11、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实施农业发展相结合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文件。通知针对光伏扶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其列入至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具体方式是: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12、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
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文件,该文件强调:强化区域环保协作,联合开展大气、河流、湖泊等污染治理,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共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
13、支持光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助力农民奔小康
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文件,意见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光伏列入其中。具体意见如下: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将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14、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要求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而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增长168倍,超越所有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提前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3500万千瓦装机目标。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市场供需前景预测深度研究报告预测,1.1亿千瓦的“十三五”太阳能发电规划规模,意味着未来几年间,中国光伏产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和空间。
15、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
《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于2017年2月16日正式发布。
《路线图》涵盖了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涉及多晶硅、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平衡部件、系统等各环节的62项关键指标。《路线图》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了近百家光伏企业、研究机构和各方面意见,经过数轮研讨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预测了2017、2018、2020、2022和2025年的发展目标,体现了产业、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反映了现阶段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对光伏产业未来发展的共识,对行业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光伏发电是利用 半导体界面的 光生伏特效应而将 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 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
太阳能电池经过 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 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Ⅷ 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是啥
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指对交易意向进行审核、计算、安全校核,得出的月度市场合约电量。含月前调整后的长协交易电量与月度竞价交易成交电量。
售电不再是国家垄断了,进入市场化了,用电户和供电户可通过政策参与直接交易。
拓展资料:
中国电力系统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配电系统及用户。其中发电厂所发出的电能,经过输电线路送到变电所降压后送到配电系统,再由配电系统把电能分配到各用户,构成一个完整的电力系统,涉及主体包括发电系统、输变配电系统、售电公司及终端用户。
(一)发电系统
发电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将自然界的一次能源转变为电能,按照电源类型划分为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光伏及生物质能发电等。其中,除火电和核电外,其他均属于可再生能源;此外,狭义的清洁能源即指可再生能源,而广义的清洁能源还包括核电。
从发电类型来看,目前,电力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以火电为主,其他电源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比较小,但受近年国家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的影响,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火电装机及发电量占比持续下降。2013~2018年9月末,火电装机容量占比从68.46%下降至61.14%,火电发电量占比从77.67%下降至70.61%。清洁能源中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目前占比较小但增幅显著,其中光伏装机占比从2013年的1.19%提升至2018年9月末的9.13%,发电量占比从0.16%提升至2.61%;风电装机占比从2013年的6.05%提升至2018年9月末的9.75%,发电量占比2.61%提升至5.21%。未来,清洁能源占比仍将持续上升。
从各电源类型的区域分布来看,火电区域分布相对广泛,核电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清洁能源中,水电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风电、光伏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区(即西北、华北、东北)。
(二)输变配电系统
输变配电系统主要包括电能传输过程中途经的所有变电所和各种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主要包括输电、变电和配电系统三个方面,也称作电力网(简称“电网”)。目前,全国电网主要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一些地方独立电网组成。其中,南方电网负责我国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的供电业务,国家电网负责除南方电网管理区域以及部分地方电网之外的全国26个省(市、区)的供电服务;地方独立电网主要包括一个省级电网(蒙西电网)、13个地级市电网和近400个县级电网。其中,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内蒙古中西部8个盟市的供电服务。
Ⅸ 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是什么意思
在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中,集中竞价是指组织方依据转让方的申请,将标的转让信息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和交易所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后,在约定时间段内,通过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确定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方式。集中竞价的组织形式分为多次报价和一次报价,集中竞价活动由一个自由竞价期和多个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期结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
自由竞价期是指,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可以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