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铺按揭贷款首付多少
一、买方商业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商铺,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高贷款比例是70%;
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二套以上房产,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是50%;
3、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商铺商业用房,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
二、买方公积金贷款来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来购买商铺,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是80%;
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套房产,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是60%;
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的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都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商铺按揭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10年。
(1)温州公转商贷款首付扩展阅读
申请资料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②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③首期款支付凭证;
④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⑤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⑥借款人身份证明;
⑦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B. 目前有住宅商贷买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需要多少呢
2019年3月15日将实行公积金新政策,您这种情况的话,首付4成就可以了哦。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如下: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划重点1|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划重点2|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本市公积金贷款限制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
应以整年计算,1-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使用年代为依据。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划重点3|贷款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要求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本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1.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异地中心转入本市的职工,须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且前后连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注意:借款人通过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资料等方式违规获取公积金贷款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进行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公积金贷款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C. 第一套房公转商后二套房组合贷的话 商贷利率上浮么,上浮多少
买的第1套房子是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贷款之后,又买了第2套房子,办理的是组合贷款,那么商业贷款的利率是上浮的,因为不能享受首套房的利率优惠,上浮通常在1%~1.5%左右。
二套房贷款,和首套房贷款的区别。
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的区别
1、首付比例:如果是在不限购限贷的城市里购买的是首套房的话,即便购房者是通过商业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那么首付比例一般在20%左右,如果是购买二套房的话,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则为30%以上。
2、贷款难度:由于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被银行拒贷的情况,通常首套房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比较容易的,而二套房想要申请贷款的话难度要比首套房大很多,特别是在遇到银行资金紧张的时候,二套房的贷款是很难申请到的。
3、利率的区别:如今各地房贷利率不断上涨,很多人也发现了,二套房的利率上涨比例肯定是大于首套房的,所以首套房和二手房贷款利率在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城市也不一样。
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的区别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但是,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
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首付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首付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
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以确保“首次”购房人群在购房时,能得到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先支持。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三种: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很多购房者云里雾里傻傻分不清楚,今天小编为大家详解三种标准的区别。
1、认房:看买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已经有了登记信息。
2、认贷:看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
3、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既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也看贷款情况。
①既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房记录,购房算首套房;
②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注: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4、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管贷款情况。
①名下无房产,购房算首套房;
②名下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5、认贷不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只看贷款是否结清,不管名下房产情况。
①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算首套房;
②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算二套房。
D. 购房商业贷款首付都是多少
一般首套房首付是3成,二套房是5-6成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贷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E. 目前公积金贷款和商贷最低的首付是%多少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是30%。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指购房人先予支付给售房人的购房资金占总房价款的比例,购房首付资金是家庭必须准备的,缺口部分可以申请贷款,完成购房全款交付。
一般情况下房价扣除首付部分等于贷款金额,如果首付比例要求越高,则购房贷款的门槛就越高,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现房及按揭商品住房30%,二手房为40%。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1、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说明: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市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
5、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系统上会有记录。如果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
F. 如何办理“公转商”贷款
公积金转商业贷款:
贷款申请人已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受托银行受理岗审核职工身份证件无误后,受理贷款申请;
受托银行受理岗接收贷款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贷款申请条件,审查纸质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有效,并通过二代身份证验证机验证身份证的有效性;
受理岗在审核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章和经办柜员章。
总结:遇贷款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受理岗暂不受理,并将贷款材料全部退回贷款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G. 温州贷款买房条件,温州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金额具体要以当地监管政策为主,建议详询当地分行客户经理。请您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贷款经理电话。
H. 温州购房政策2021
法律分析: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房改部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房改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I. 公积金贷款与公转商贷款有什么区别,还款方式
银行机构无公积金转商贷业务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农行网点工作人员
J. 商转公贷款条件以及所需资料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商转公贷款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