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央行全面降准0.5% ,这对楼市“炒作者”会有什么影响
每每央行降准,地产行业都会有一种声音:对楼市产生重大影响。从理论上说,降准增加市场流动性对包括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密集型企业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降准可使国内银行信贷能力增强,有利于房地产再融资;
二是降准将增加货币供给,会压低市场利率。
但我们反过来看,这可能带来一种现象:中介炒作降准的政策。每次降准的时候,往往也是中介违规炒作房源和房价的时候,这个时候更需要注意政策落实,防范扭曲政策本意,积极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
此次降准为全面降准,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万亿元。
不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原因是,5%的存款准备金率是目前金融机构中最低的,保持在这一低水平有利于金融机构兼顾支持实体经济和自身稳健经营。
B. 楼市逐渐“解冻”,央行重申房住不炒
新京报讯(记者程维妙)近期深圳、上海、杭州、南京等多个一二线城市,陆续传出“楼盘畅销”“千万豪宅日光”等消息,市场上也有“把房地产拿来救GDP”的声音。5月10日,央行在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此前央行在2月19日公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明确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3月3日,央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与几次发声并行的,是2020年开年以来货币政策的相对宽松。今年央行已实施过三次降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度“降息”,货币市场资金价格显著下行,资金面整体宽松。
不过近期,深圳等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迅速火热,并有炒房者开始伺机入市,地方监管已出拳。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时隔数月后,再次重申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李奇霖表示,经历多年的房地产和土地驱动经济的发展模式,高房价已经从前期的财富效应促进消费的正面作用,逐渐变成了债务效应挤压消费的负面影响。
李奇霖分析认为,如果在宽松政策环境下,货币再次流入房地产市场,造成房价暴涨,那么不仅货币宽松“误入歧途”,造成资产价格泡沫,消费与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进一步下降,使提振消费稳经济的政策大打折扣。因此,这一次即使面对着稳经济保就业的重大挑战,刺激房地产这一政策选项大概率不会全面铺开使用。因城施策、实行结构化的调控政策可能会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下一步选择。
C. 央行宣布定向降准 业内:楼市下行趋势有望放缓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疫情之下的定向降准,将为楼市带来什么影响?楼市下行趋势有望放缓,还是对楼市影响难言直接利好?业内人士对此持有不同观点。
观点1:
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增加 降低房贷首付动机或将增强
“此次政策,降准的定位更清晰,即‘恢复实体经济的发展’”。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历次降准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降准政策释放了更宽松的流动性,使商业银行贷款的额度更充足,结合此前的LPR改革,贷款市场的资金额度和利率等都处于非常好的状态,对支持房地产有积极作用,对3月份相关企业渡过难关、重振经营有积极意义。
严跃进表示,商业银行贷款的额度增加,使得降低首付的动机更大。由于房地产信贷资产是比较优质的资产,从银行对冲不良资产的角度看,会强化对房贷的发放,尤其是通过降低首付促进更多房贷业务的形成。
同时,贷款的利率会进一步下调,降准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流动性,在贷款方面也有主动降低利率的可能,或者说近期购房方面的折扣和优惠力度会加大。
观点2:
有利于部分房地产企业融资 楼市下行趋势有望放缓
“从历史上看,只要降准,对于房地产来说肯定是利好。”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降准后,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有望放缓。从时间点看,2019年1月也出现过降准,加上当时各地人才政策井喷,随之出现了一轮持续2-3个月的“小阳春”。
在张大伟看来,降准对于购房者按揭来说,能获得相对平稳的信贷价格。“疫情下的降准,对于购房者来说,优惠利率会越来越多,部分银行也会出现针对首套房认定标准的调整。对于大部分银行来说,房地产贷款依然是优质信贷业务。”
而对于开发商来说,张大伟认为,降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部分房地产企业融资,但其中,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是一件好事,对于融资渠道窄的中小企业来说则基本没有影响。
观点3:
本轮流动性放松周期进一步拉长 对楼市影响难言直接利好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认为降准对于楼市来说依然难言直接利好。
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其实2020年初已启动降准,同步LPR的利率也在下行,加上本次降准的落地,充分显示出本轮流动性放松的周期会被进一步拉长。从降准的方式来看,针对普惠领域的降温被充分强调,这也说明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的同时,货币政策延续会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这一主线,对于企业融资来说将有进一步发力。
“值得关注的是,降准对于楼市的影响依然难言直接利好。”张波说。他表示,在房地产调控没有明显放松的背景下,房企的融资难度降低空间依然有限,但未来拉动LPR下行的动力会增强,对于个人房贷利息支出的减少,会在一定程度上拉动购房热度的小幅回升。
D. 央行降息降准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首先:贷款实际利好。
以贷款100万、20年计算,如果按照基准利率计算,购房者之间可以减少月供234月每月,合计20年可以减少4万的利息支出。
而且因为全面降准,银行将增加贷款额度,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套房的利率折扣将明显增加。预计一线城市9折将成为主流,甚至有出现85折或者8折的可能性。对于购房者来说,这种直接的信贷刺激影响非常大。
另外从心理层面讲,本次降息降准,力度空前,对于购房者来说,叠加之前的取消限购、限贷政策影响,购房者很可能再次恐慌入市。
其次:降息通道已经开启,楼市将获益最大
已经明显企稳升温的楼市,在再次降息的影响下难免出现再次的暖上加暖现象,虽然10月公布的房价指数显示房价依然在调整,但一线城市特别是北京的二手房价格已经环比上行,这种情况下,降息降准将放大市场利好,购房者对市场的预期将明显向好。
对于购房者来说:目前层出不穷的刺激政策,预期难以避免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入市恐慌,入市的积极性会继续提高,房价难以再跌,量价齐涨的可能性非常大。松动的信贷政策使得购房者难以再期待价格下调回归合理。
一二线城市,楼市资金面将明显好转。房价再跌的可能性接近于0。三四线因为库存绝对值过高,这种情况下,即使信贷刺激,出现全面回暖的可能性也不大。
购房者对购房行为的决策除了居住需求外,最主要的是对房价的预期。而在我国这么多年房地产发展的过程中,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是经济调控政策,而调控政策中影响力最大的信贷政策。信贷额度及利率水平可以说是房地产市场的风向标。
目前不管是中国经济还是全球经济均依然不乐观,央行下调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意在刺激整个经济环境,维持平稳上涨,这对大部分开发商来说是利好消息。目前整体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链依然比较紧张,而贷款利率下调对极缺钱的开发商来说是很好的消息,意味着从银行贷款的利率更低了,融资的成本降低了。房企最困难的时间已经过去。
E. 央行重要报告!事关楼市、存款利息、人民币汇率
央行对于下一步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最新表态来了!
9日,央行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称,总体来看,今年以来货币政策主动应对,靠前发力,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022年以来,货币政策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根据宏观形势变化靠前发力,综合运用降准、上缴利润、中期借贷便利(MLF)、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投放流动性,灵活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节奏,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对于下一阶段货币政策的思路,央行称,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字当头,主动应对,提振信心,搞好跨周期调节,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央行指出,下一步,要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稳定增长。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多种不确定因素变化,深入研判流动性供求形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进一步提高操作的前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稳定好市场预期。
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持续缓解银行信贷供给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三大约束,培育和激发实体经济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投放贷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多渠道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加大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支持力度,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银行可自主确定存款利率的实际调整幅度
2022年4月,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债券市场利率和以1年期LPR为代表的贷款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
“由于存款市场竞争激烈,实际执行中,很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接近自律上限。这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市场利率有效传导,存款利率难以跟随市场利率变化。”央行表示,这一机制的建立,可促进银行跟踪市场利率变化,提升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能力,维护存款市场良性竞争秩序。
央行表示,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在推进存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对银行的指导是柔性的。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参考市场利率变化,自主确定其存款利率的实际调整幅度。对于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及时高效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给予适当激励。
从实际情况看,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国有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均已于4月下旬下调了其1年期以上期限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部分地方法人机构也相应作出下调。根据最新调研数据,4月最后一周(4月25日-5月1日),全国金融机构新发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7%,较前一周下降10个基点。
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4月下旬,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急跌引发关注。对此,央行表示,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
加强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发展外汇市场,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加强自身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要密切关注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以我为主兼顾内外平衡。
谨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来的输入性通胀压力
央行指出,今年第一季度物价形势总体稳定。受国内猪肉价格持续回落等因素带动,一季度CPI涨幅保持在相对低位,未来CPI运行中枢可能较上年温和抬升,仍继续在合理区间运行。
与此同时,一季度各月PPI同比涨幅趋于收敛,未来PPI可能延续总体回落态势,同时也要谨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来的输入性通胀压力。
总的来看,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供给总体充裕,消费、投资需求仍处在恢复之中,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取向,有利于物价走势中长期保持稳定。
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
央行同时对下一阶段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表态。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同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完)
F. 机构:央行释放重磅利好,楼市因城施策降首付、降利率都在路上!
中华网财经4月19日讯:央行官网4月18日消息,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23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其中,《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对此,中指研究院陈文静表示,首先,因城施策是当前政策主线,多地有望继续下调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
从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低温态势,供求两端均弱,购房者置业信心尚未实质修复,市场成交规模降幅明显,房企投资意愿不足。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各地积极落实“因城施策”稳市场、稳预期。
据中指监测,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超70城出台房地产政策百余条,主要涉及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其中郑州、兰州、重庆、温州、南宁、菏泽、佛山、赣州等城市优化调整限贷政策,部分城市下调个人商业贷款首套或二套首付比例;另有多个城市下调房贷利率,4月14日,央行邹澜司长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指出,“3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一百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不等。”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下调商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多数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有望降至基准线4.6%,二套降至5.2%,通过降利率实现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释放购房需求,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实质性利好。
另外,近期多地疫情反复,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通知》提出“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该措施是对居民的实质性纾困,有利于稳定当前市场预期。
其次,金融机构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搞“一刀切”,有利于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根据中指监测,截至2022年3月31日,房企待偿债券余额共计26452.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合计6888.7亿元,其中信用债余额3305.7亿元,海外债余额3583.0亿元,房企仍处偿债高峰期。根据最新数据,2022年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8万亿元,同比下降19.6%,为历史最大降幅,其中国内贷款降幅超20%,企业资金压力不减。
《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去年以来,在部分房企风险显性化后,金融机构出现了应激反应,“避险”情绪上升,企业主体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所有项目融资都会受到影响,误伤了房企部分优质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此次特别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有利于部分出险企业的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一般而言,优质的地产项目多分布在一二线和强三线等热点城市,债务结构清晰合理且具有良好的回款能力,此类项目未来资金支持力度或将加大,从而带动企业资金面得到改善。
再是、并购债融资加快推进,加速出险企业出清。
根据中指监测,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房企发行并购债,直接融资超100亿元,发行主体以国央企为主。同时,多家房企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备忘录,获得并购融资贷款额度。此外,多家银行及资管公司以发行并购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未来加大并购债融资支持力度,有利于加快债务违约的房企风险出清。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业调整阶段,房企对收并购整体持审慎态度,目前房企并购债资金也多用于合作项目。当下,房企对“自身安全”要求较高,对于标的物选择及出手时机更加谨慎。
近期利好政策频出,从15日全面“降准”到18日央行强调“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楼市信贷环境和调控政策有望加快改善,尤其是降首付、降利率、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等将有效激发住房需求释放。从行业发展来看,购房需求并未消失,但短期需求端观望情绪较重,预计随着政策逐渐落地,购房者预期和置业信心有望逐渐企稳,而市场恢复节奏仍有赖于疫情的有效防控和各地政策的执行力度。
下为《通知》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机构融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为落实好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发挥好民航应急贷款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开展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提高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并肩奋进,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及早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完)
附件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提出货币信贷、金融服务等30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
(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与商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行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四)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场服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渠道,调整部分业务开展方式,强化服务保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利用前期已建立的“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发债企业,简化业务流程,适度放宽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六)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供应和现金安全卫生。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按需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
金融机构在必要时要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要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要建立财政-税务-国库-银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国库要落实好助企纾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畅通退税资金拨付、退付通道,有效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直达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产销的金融保障。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适时增加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围绕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及时保障中央储备粮信贷资金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收购加工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九)加大对物流航运循环畅通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企业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十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或信用保证基金,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十四)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在推动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平台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支持平台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场景化线上融资产品,向平台商户和消费者提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加大对“三农”、小微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督促平台企业规范开展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赋能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
(十五)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加大对普惠养老机构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合理消费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要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围绕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丰富信贷产品供给,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激发新市民创业就业活力。积极创新针对新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住房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三、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七)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
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十八)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十九)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银行应提高企业经常项下跨境收付款效率。鼓励银行丰富人民币投融资产品,便利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二十一)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
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策长期可持续性和政策宣传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盘考虑利润、拨备和核销等因素,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持续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要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要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G. 央行降准利好楼市,楼市会迅速回暖吗
我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短期之内肯定是不会获得发展的,虽然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的利率,但是楼市并不能够获得太多的资金量的。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于资金来说是非常依赖的,虽然我们国家能够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但是我们国家这一次降准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实体经济获得更多的资金量。国内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已经处于比较高的位置了,所以绝对不能构成房地产市场或者更好的发展的。
这一段时间实体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其实是比较严峻的,除了上海的疫情比较严重之外,其实全国各个地方都已经出现了零零散散的病例,各个地方也加大了疫情防控的力度,而且很多实体经济都已经被管控了。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实体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资金量是会进入到实体经济的,绝对不会进入到房地产市场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没有任何必要发展了,而且绝对不能够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