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商行探寻新形势下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之道
受多个因素影响,部分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增大。通过拓展现有处置手段适用边界、破除清收阻力、与地方政府形成工作合力等方式可推动机构的不良清收。不过,农商银行更应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通过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实现在发展中化解不良。
当前,受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部分农商银行不良贷款规模持续上升,清收处置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增大。加之多年的持续清收,有一定偿债能力的不良贷款已基本应收尽收,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追偿的空间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耗费人力物力越来越高。有鉴于此,如何拓宽清收思路、用足用活清收政策和清收手段、加快不良贷款的处置效率,并在此基础上 探索 一条行之有效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之道显得尤为必要。
不良贷款清收的难点剖析
传统清收失“效”。一方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复杂,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农商银行目前主要还是采用现金催讨、内部核销、司法追偿、资产保全、政府帮扶等传统清收手段,清收渠道窄,追偿潜力有限,造成不良资产形成速度与处置能力不匹配,处置压力大、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相当一部分前期通过续贷、展期等传统方式得以持续经营的企业客户未能真正走出困境,依然不具有偿债能力,不良贷款前清后增,风险没有得到根本性化解。此外,目前农商银行处于理性回归的转型期,经营渠道收窄、盈利能力受限,虽然核销政策已经放宽,但在不良贷款多发、核销激增的情况下,净利润和准备金无法覆盖所有不良贷款,传统的核销手段显得力不从心。
资产处置失“利”。一是司法执行难。虽然农商银行绝大部分贷款都有抵押物,但大多为住宅、商住楼和厂房,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阶段,此类抵债资产难以处置,且在执行过程中一旦涉及民间借贷、唯一住房、其他债务等问题,市场风险、 社会 稳定风险和金融风险的交织进一步加剧了司法执行阻碍,使得银行债权很难实现。二是处置变现难。在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由于大多数借款人均已厂垮人散,农商银行也将面临双重税费的问题,不仅要缴纳增值税、追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等税费,还要缴纳借款人过户等税费,抵扣税款后实际贷款代偿率不足70%,往往造成“赢了官司输了钱”。三是资产管理难。由于不良资产难处置,根据财政部制定的《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抵债的不动产自接收起超过2年未处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风险权重提高至1250%,进一步增加了资本占用压力。
外部环境失“信”。一些贷款客户不配合银行化解工作,甚至产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地方性担保公司受注册资本金限制,代偿能力下降,出现表面的担保行为,有的担保公司已经基本丧失代偿能力,导致企业贷款逾期后,担保公司无力发挥风险兜底作用。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路径 探索
创新措施做“加法”,激发市场活力。农商银行应进一步拓展现有处置手段适用边界,以回收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明晰高效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挖掘清收潜力。
一是推动专业化清收。大力实行“机构专设、人员专责、考核专项”的“三专”管理模式。在机构设置上成立不良贷款经营部,挑选具有一定学识水平、有清收专长、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专业的清收团队,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对金额较大的不良贷款实行集中清收,重点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针对小额不良贷款清收则采用外包或内部员工认购的方式,减少银行管理成本。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化手段,综合运用重组、证券化、债权与收益权转让、批量转让等手段,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相关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处置,促进僵尸企业和问题企业的不良贷款出清。充分借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批量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和优势,推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中介参与不良资产处置,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等方式,有效剥离农商银行不良资产。积极 探索 “互联网+”的不良资产处置路径,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盘活不良资产。
完善机制做“减法”,破除清收阻力。在当前形势下,农商银行应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尽职免责机制,对不良贷款处置中出现的道德风险、违规处置、非法转让、违法违纪等行为从严处罚、从重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区别对待,对不是因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的不良贷款,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实行尽职免责、保全免责、收回免责的“三免责”,免除基层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尽职积极性。
争取支持做“乘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农商银行地方法人机构的优势,加强与地方政府、公检法和监管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共同促进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发挥好政府主导协调作用,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争取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以切实改善投资交易环境;或者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等,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促使重组成功。二是争取司法助力。推动法院系统设立金融法庭,完善金融案件专业审判、绿色通道机制,加快审判和执结速度,实行一次性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对同质化案件实行简易程序、按件收费等优惠措施。三是加强联动协调。争取财政、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出台抵押物、抵债资产处置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降低不良贷款处置税费负担,适当延长抵债资产处置时限,丰富处置方式。在抵债资产价值评估基础上, 探索 降低风险计量权重和资本要求的方法。
剖析根源做“除法”,保持发展定力。从短期来看,清收不良贷款直接手段就是加大抵质押品处置力度,争取对不良资产尽快处置收回、恢复形态或“出表”。从长期来看,要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够把不良贷款化解好,把风险防控好。
在不良贷款“入口端”做好防控
实际上,凡是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机构,无论经济形势如何变化,风险都是相对可控的;反之,偏好“傍大户”“垒大户”的机构,其风险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可能不会显现,一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担保圈、担保链等问题爆发,资产质量下滑压力也就积重难返。因此,农商银行要破除抓大放小、粗放经营的弊病,在不良贷款的“入口端”做好防控。
一是调整信贷政策。农商银行要积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信贷政策,要以“三农”为主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少对产能过剩、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投放;二是调整贷款方式,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与项目周期、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相匹配的信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三是调整信贷担保方式,应加强对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没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要审慎准入,特别是对于不具备担保能力的民营担保公司要禁止准入。
总之,只有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突出主业,回归本源,不脱农、多惠农,严控新增风险,化解存量风险,提升经营效益,在发展中化解不良,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才是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也是增强盈利能力的必要之举。
『贰』 中国2016年 银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
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制造业不良贷款比率高。批发零售业主要是因为行业中多为小微企业;另一方面受互联网的冲击比较大,酒店等商业也受到一定影响。个人贷款中,主要是个人经营贷款不良比较高。
『叁』 不良贷款率监管标准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要求不应高于5%,但其实该比例要求并非硬性要求,实际中一家银行的不良其实也是一个商业行为的结果,除不良资产转让外,银行难以像控制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那样准确管理不良率,目前银行业的不良率大约在1%-2%之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银行的5级分类标准不完全相同,虽然都需要符合2001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贷款分类的一些原则标准,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给出了一些定性考量因素和需要考虑的维度,但具体分类并不是完全量化的过程,而是依赖于风险官综合诸多非量化因素综合评估结果,所以不同银行风险官和高管层偏好不同也会导致跨银行可比性下降。
【拓展资料】
不良贷款是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的总称。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 (含展期后到期) 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逾期 (含展期后到期) 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 呆账贷款是按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不良贷款预示着银行将要发生风险损失。把不良贷款减少到最低限度,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
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帐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7月27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试行),不良贷款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中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肆』 了解不良资产,这几点是入门实务
不良资产入门实务介绍:
一、不良资产的三次大的剥离。
第一次剥离: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因此被称为政策性剥离。
第二次剥离:2004年,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第二次不良资产剥离。这次剥离的特点是部分资产不按账面价值转移,而是由财政部给出一个“适宜的价格比例”。此次剥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商业银行上市而美化其资产负债表。此次剥离不同于第一次的政策性剥离被定位为“商业性剥离”。
第三次剥离:2005年工商银行4500亿元可疑类贷款分作35个资产包,按逐包报价原则出售,东方公司中标1212亿元,信达公司中标580亿元,华融公司中标226亿元,,长城公司中标2569亿元;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委托华融公司处置。
上述,三次总共剥离的不良资产金额大约2.2万亿。
此后,我国的不良资产行业因上述三次剥离的数额较大,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各资产管理公司都在自行消化已收购的不良,不良资产行业进入了一个稳定期或者低谷期。
直到2012年财政部、银监会印发了《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对不良资产的转让进行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被称之为“行业的春天来了”,不良资产又重新引起社会的关注。而随着近年经济下行期的到来,银行不良率的攀升,不良资产呈现井喷式增长,市场逐步火爆。
二、什么是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三、不良资产行业的现状
市场足够大,但也面临困境:
1、互联网平台生存乏力,至今未有可持续盈利的成功案例
2、假出表“泛滥”,尤其是总对总形式
3、证券化及收益权转让一定程度上分化了卖断体量
4、一级市场非理性竞争加剧
5、二级市场成交未如预期走红
6、资产回收效益堪忧
四、地方AMC与四大AMC的区别
地方AMC与四大AMC在不良资产领域的主要不同在于:收购不良资产的地域限制。
地方AMC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而四大AMC则没有该限制,2016年银监会新出台的政策大大增加了地方AMC牌照的含金量。
五、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对不良资产行业有什么影响
(1)降低不良资产行业壁垒。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增多,直接或间接进入不良资产行业的现象增加。
(2)在示范效应的带动下,不良资产处置主体多元化。加剧不良资产市场竞争。
(3)受不良资产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以及实际的市场供给规模主要取决于金融机构对外转让意愿,不良资产在供给端上日益市场化。
六、目前不良资产行业市场火爆,但是总有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
为什么会“雷声大”?
主要是因为资金多,赚钱机会少,导致资金开始在不良资产领域寻找投资机会。而且,银行本身的压力大,监管层在政策制定上也希望引导社会资金帮助银行化解风险,这种“利好”被资本市场迅速接受,带来的影响就被进一步放大。
为什么会“雨点小”?
一方面,不良资产行业的链条长,二级市场本来就存在延迟反应的现象,即使一级市场的交易开始放量了,二级市场也不会马上火起来。
另一方面,一级市场的交易价格还高于二级市场的预期,导致很多投资机构不敢接盘,其结果就是二级市场的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不太活跃。
本轮不良贷款上升周期大约还能持续多久:
从以往的规律来看,不良贷款的形成和增长一般滞后于经济增长。在中国经济短期内难以快速恢复高增长的情况下,预计本轮不良贷款上升周期持续时间为3年。
七、银行一般如何掩盖不良
常见模式如下:
(1)将不良纳入关注类。为了守住报表的不良数字不至于过快攀升,银行往往将事实已发生的逾期贷款纳入到关注类贷款。
(2)表内资产腾挪出表。所谓的“出表”业务。
(3)调整不良计算标准。
不良资产包含哪些种类:
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不良、企业应收账款、PE/VC失败投资、P2P/小贷公司不良、政府债,基本上都是基于主体的不同所做的划分。
目前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是多少:
据2016年银监会网站发布的第三季度监管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939亿元,较上季末增加56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6%,比上季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八、目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都有哪些模式
(1)利用集中清收盘活资产。成立攻坚队组织专项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2)内部分账经营。成立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集中划拨全行不良资产并进行分账经营。
(3)作为坏账核销。部分无法起死回生或根本不能回收的不良资产用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银行自有资本金冲销处置不良资产。
(4)发放贷款增量稀释。发放大量新贷款使整个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降低。
(5)利用资本市场化解。运用资本市场手段和投资银行业务技巧,创新处置方法。
(6)联合运作模式。联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本,创新处置方法。
(7)企业并购重组。通过企业并购和债务重组,创新处置方法。
(8)信托处置模式。利用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和产业基金的优势,创新处置方法。
(9)业务外包法。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创新处置方法。
(10)资产证券化。通过证券化处置不良资产,不仅可以加快处置速度,提高处置效益,也能促进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加快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九、化解银行不良资产最有效的途径有如下几种
1、不良资产转让;
2、坏账核销;
3、混改;
4、不良资产证券化;
5、债转股。
过去几轮不良资产浪潮中,不良资产转让及核销用的比较多,但是核销是有额度限制的;而从本轮不良的体量来看,单靠四大及现有的民间投资机构是很难完全化解银行的不良难题的。至此,才有了叫停多年资产证券化、银行债转股重新启动。
总之,搭配各种处置模式才能更有效的化解银行不良资产。
『伍』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办法
为规范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监控,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00年9月25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2000〕303号印发。《办法》分总则、不良贷款的划分标准、不良贷款的认定、不良贷款的统计与分析、商业银行的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罚则、附则8章36条,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2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号决定,废止《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
法律依据
《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办理的境内各项授信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表外授信业务,以及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其他信贷业务。政策性银行和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陆』 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最终是怎么处置的有什么规定
恭喜题主答对了,加10分,确实是银行只能自认倒霉。银行经营贷款业务,实质上就是经营风险,有盈利就有风险,只要不良贷款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没有触发监管底线,就不影响正常经营。但是不良贷款处置并非简单的事,而是要经过长期繁琐的流程。
首先我们需要大概了解一下贷款五级分类,也就是划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关注、次级、不良、损失。 次级、不良、损失三种都属于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如果收不回,又没有抵押物可处置,或者是抵押物多次流拍,那银行确实只好自认倒霉了。虽说看上去银行吃了大亏,可是实际上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很低,基本上都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而且银行在贷款出现关注情况时就需要从利润中扣除相应的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就是为了应对不良贷款而弥补损失的。
但是不良贷款对于借款人来说,影响可就麻烦了。 其一是个人征信进入黑名单,欠款不还清永远不会消除,即使还清欠款也要5年之后才恢复正常。
其二经过法院判决,借款人拒不执行或者无力偿还的,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进一步会限制高消费令,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出境 旅游 、购房、购车等,甚至影响子女就业就学。
综述,个人征信是每个人的第二身份证,无论如何都必须保护好自己的信用记录。贷款如果出现了还款压力,及时与银行方面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银行催收工作,申请减额续贷、贷款展期等方式,延长贷款期限,避免进入司法程序。
不良贷款基本是每个银行现实遇到中的很头疼的问题,不过出现不良贷款并非就代表着损失,举个例子:之前报道的贵阳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约100亿元,不良率近20%,单以贵阳农商每年的利润,需要20年才能把不良余额覆盖掉,但中诚信国际仍给予贵阳农商A级的评级,这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并不代表着一定就是损失,那么银行对于逾期的不良贷款处理方式是怎么办的呢?(个人与企业的处置方式类似,因此统一介绍企业的)。
借新还旧、展期、重组 对于逾期的贷款,通过调查确认,企业只是阶段性或者临时性的经营困难,目前仍然有能力偿还利息,只是暂时无法偿还本金,那么银行一般会采取借新还旧(发放新的一笔贷款归还旧的贷款)或者展期(把贷款归还的期限延长)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压力。
对于企业问题较大的,会通过重组的方式解决,比如由另一外一个经营正常的主体(如原来的担保人)来承接这个贷款。贷款重组要求借款人及担保方式均不得弱于原来的借款人及担保方式。
贷款清收 如果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的话,一般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查封、冻结、扣押企业名下的资产,通过划转企业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或者拍卖企业的资产(当然现实中不少企业的资产都分别被抵押至不同的银行,所以银行常常只能拍卖抵押于本行的资产),来归还银行的贷款,如果企业的账户余额或拍卖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的贷款的金额,本笔业务又有保证人的,那么银行会向保证人进行追偿,由保证人赔偿。
这个阶段的,如果有抵押物的,一般可以回收的贷款本金在90%以上(因为抵押物抵押时都是按0.7折及以下的比例抵押的);如果是保证的,可以收回的贷款本金在70%以上。
贷款转让 有些比较难以处理的,比如抵押物地理位置较偏僻不好处置或者保证人不配合,每次归还一点点等等,银行不想花费太多时间及精力处理的,会统一打包卖给不良资产清收公司,过后不良资产清收公司无论收回的资金高于或低于银行出卖的金额,均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通过第二及第三种方式处理后,仍然有缺口的部分,比如贷款1000万元,通过上述方式最终只收回900万元,那么剩余的这100万元,就是真真正正的不良贷款,也是银行确认无法追回的了,那么银行就会把这个差额核销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核销只是银行的做账方式,表明账上没有这笔不良金额了,但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并没有解除,如果将来有还款能力,银行可能还会找你还款。
总结个人的不良贷款与企业的解决方式一样,不过因为个人贷款的金额比较小,银行一般都直接跳过第一步骤,直接从不良清收阶段开始。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对于不良贷款,不会轻易接受损失,均会采取一切一切的措施,尽量降低损失的金额。
银行收不回来的不良贷款,都会经过催收、资产处置、债务转让、核销等几个环节,针对每笔贷款的性质和金额,处理的流程和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助学贷款,我身边就有一个例子,女性,毕业后,助学贷款一直没有归还,后来打印出来的征信报告就显示呆账,期间失信人步入 社会 ,更换了联系方式,银行一直无法联系到她本人,以至于她都没有经过什么像样的催收,现在生活如旧,呆就呆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还。
说说最常见的房屋按揭贷款,这个贷款业务有一定的广泛性。 就目前而言,住房按揭贷款属于相当优质的贷款,一旦贷款人开始逾期,银行就会电话及时进行提醒,询问相关的原因。逾期三个月后,银行就会和按揭人协商,将房屋出售,以便偿还债务。
这个时候部分按揭人是会同意的,这个时候处理房屋的价格按揭人还有很大的话语权,如果这个阶段也错过,银行就会起诉按揭人,银行也就会毫无争议的胜诉,房屋进入法院拍卖系统,至于售卖价格,以评估公司提供的价格,然后再打一个折扣。
部分银行会把一批逾期的客户打包,出售给资管公司,然后资管公司来和债务人谈判,是协商处置还是走法律程序,就看谈判结果。
市面上有抵押物的贷款,比如私人借款、公司为借款主体的抵押经营贷大致都是这么个流程。这也就是马云所诟病国内银行业当铺思想的根源所在。
再来说说无抵押性质的信用贷款,比如信用卡、信用贷、税金贷等等,都属于此列。 目前最突出的就是信用卡、信用贷,违约逾期的特别多。
一旦逾期后,银行或者消金机构先自行催收,催收无果就会外包给专业的催收公司,其实套路都一样,就是威胁恐吓,打心理战,爆通讯录,搞的你颜面扫地。如果你心理强大,挺过这一阶段,三方催收就会撤退,银行和消金公司就会通过自己的法务批量起诉债务人,至于怎么判决,就看证据了。
其中有一点是要关注的,就是信用卡的债务超过一定额度会有被刑事追讨的可能 。这个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有欠几十万都没被刑事立案的,有欠5、6万就被刑事立案的。需要特别注意。
针对这些债务,一旦走入司法程序,判决后,债权人胜诉就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个执行局就是干这个的,原来叫执行庭。强制执行就是查找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该划走的划走,该查封的查封,查封以后就是等待拍卖。
总之,银行对待清收不良资产是有各种手段的,债务人基本都是被动的。其实,个人类的不良贷款占所有不良贷款的比例基本都是九牛一毛,真正的不良贷款都在各地方以某些名头挂着的,贷新还旧,循环授信掩盖着,这才是最大的不良贷款。
『柒』 目前不良的市场如何
一、什么是不良资产?
1.1 什么是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其实是一个泛概念,它普遍指的是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等。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1.2 不良资产是怎么产生的?
我们从银行的角度来切入,理解不良资产是如何产生的。银行的不良资产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现在的中国参考西方的风控机制,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其中将“正常”、“关注”归为银行的存量资产,将“次级”、“可疑”、“损失”三类归为银行的不良资产。 次级资产基本上是在逾期M3以上,即超过90天的。
二、不良资产的市场容量有多大?
2.1 不良资产存量市场
衡量不良资产的市场容量主要可以从四个维度来分析: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 3.非金融机构 4.AMC机构早年吸纳的存量。因为银行的不良往往附加担保、抵押等增信条件,更容易处置,是现在市面上主要被认知,流动处置的不良资产。所以我们主要以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量看整个不良资产市场存量的数据级。
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不良贷款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为1.58万亿,不良率为1.74%。纵观近10年的不良资产世界,因为收08年4万亿的政策影响,11年的不良贷款余额是近10年中最低,达到接近4000亿左右。
在介绍了整个中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历史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不良资产的产业链中,核心的玩家主要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1. 不良资产的源头方。
源头方主要有:1)银行,2)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证券、保险、基金,3)非金融机构。 这3种类型的源头方提供了整个行业不良资产的供给。
2.不良资产的中间处置方与通道方。
这里的中间处置方与通道方主要是指四大AMC和地方性AMC。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在批量转让(10户/项及以上)不良资产时,要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因此源头方除了自己单宗或小宗处理掉的不良资产之外,大多是需要批量转让给AMC公司代为处置。
而持牌AMC的下游就是有很多非持牌的AMC与不良资产投资公司,他们更加承担这不良资产二传手的角色。
3.终端的处置方。
终端的处置方是指AMC公司最终接收到不良资产的人,这里可能是原先的债权人,可能是经营性公司,也可能是个人投资人。
4.服务商。
因为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维度较多,而且处置较为复杂,这里面存在着较多中介公司的需求,如:律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公司,法院服务机构等等。
3.3 不良资产是如何被处置的?
不良资产的处置核心可分为重组处置与清收处置 。其中清收处置,按处置形式分可以分为:协议转让、招标、催收、拍卖、转让等。其中拍卖是通过法院的裁决,把债权转移成物权的一种方式,是避免债权纠纷的一种常用处置方式。
1.银行是如何处置不良资产的?
我国自实行贷款五级分类以来,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资产质量考核为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下降,即所谓的“双降”。因此银行对于不良资产的出表具有较强的动力。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中规定,银行对于单宗或小宗以及个人贷款相关的不良资产,可以自行处置,大部分的不良资产还是通过批量转让给AMC公司实现出表处置。
2.持牌AMC是如何处置不良资产的?
我们从信达和华融的角度来看持牌AMC的处置方式。 2016年全年华融收购清收类资产原值2760亿元,2016年全年信达收购清收类资产原值2143亿元,从2016年的收购占比上来看,接近50%。
『捌』 浦发银行被罚4.6亿是银行业监管动真格的了吗
1月22日新华社发文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因为掩盖不良贷款被监管部门罚款4.62亿元”一事表态,称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动真格”向涉案银行屡屡开出巨额罚单,凸显了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决心。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监管部门对浦发银行开出巨额罚单,具有重要的震慑意义。从防控金融风险的角度看,今后一段时间,整治银行业乱象的工作还将持续深化推进。
“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坏账原本很正常,但应该通过合规合理的方式来处置,而此次事件暴露出银行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来逃避掩盖,延迟风险而非消除风险,最后只能是饮鸩止渴。”奚君羊表示。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认为,要实现银行业的长治久安,就必须要消除乱象生成的体制机制。同时,从业人员的行为是风险治理的根源,而加强问责,增加从业人员的违规成本,能够促使从业人员更加自律。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也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相对薄弱,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健全公司治理和强化问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玖』 银监对银行不良贷款率要求控制多少
银监会提出的逾期90天以上贷款和不良贷款比例控制在5%以内的贷款分类偏离度,是指贷款分类偏离度。五级贷款分类的操作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包括四级不良贷款分类的偏差和五级贷款分类的各种偏差。
贷款偏离的概念是对贷款分类真实性的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的转变。对贷款分类结果进行量化、分析、深化和细化也是一个过程。
银监会提出的贷款偏离度实际上是贷款偏离度,即核定不良贷款率减去信用社上报的不良贷款率(贷款偏离度=不良贷款率)之间的差额。审查和衡量贷款——信用社报告的不良贷款率。
适度借贷:当用户申请贷款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个人及家庭的财务状况,月还款额度不要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50%。
贷款用户要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品种、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9)2016年不良贷款监管扩展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意见。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5、负责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的统一编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存款金融机构的应急风险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