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银行间的债券市场这种市场有什么特点资金流通性高吗
银行间的债券市场指的是由多个市场汇合构成的,主要包括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这种市场的特点在于可以调节货币流通性以及供应量的作用。在这个市场中,资金的流通性是相对较高的。
总而言之,银行间债券市场可将其看做一个交汇的中心,其主要的目的也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往来,其中,资金的流动性还是相当之大的,在拆解的过程中,同行业拆借以及非同行业之间的拆借,具体的期限和数额,根据规定来进行。
Ⅱ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银行间货币市场的区别
1、作用不同
银行间债券市场:
它具有调节货币流通与货币供给、调节银行间货币过剩与短缺、调节金融机构间货币保值与增值的功能。
银行间货币市场:
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和债券交易系统,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信息服务。
2.不同的交易方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
以询价的形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一一进行交易;
银行间货币市场:
流通交易通过存单、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
(2)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系统扩展阅读:
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大多数记账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都是在这个市场发行和交易的。
完善代理制度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和结算,并积极促进中小代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尚未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覆盖率。
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一个次级市场,是整个货币体系中交易主体最基本、最广泛的组成部分。票据市场可以将“无形”信用变为“有形”信用,将流动性差的信用变为流动性高的票据信用。
参考来源:网络-银行间债券市场
参考来源:网络-银行间市场
Ⅲ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区别
两者的职能是不一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 交易所市场是进行交易某种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拓展资料: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础。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债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发行单位初次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债券发行市场的作用 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
债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指已发行债券买卖转让的市场。债券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债券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把债券变现。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是互相依存的整体。发行市场是整个债券市场的源头,是债券流通中场的前提和基础。发达的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重要支撑,流通市场的发达是发行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债券流通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
Ⅳ 债券如何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
债券如何交易?有哪些交易规则?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债券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交易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关于开办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下列名词在本规则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以及其他债券。
(二)交易成员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可进行债券交易的金融机构。
(三)债券交易指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债券买卖是指交易成员以商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四)交易系统是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拆借中心”)管理运作的计算机处理系统、数据通讯系统和通讯网络。
第三条交易成员在债券交易中要遵循自愿、诚信、自律的原则,交易成员自主报价、自选对手、自行清算、自担风险。
第四条拆借中心为交易成员的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第二章交易基本规则
第五条交易系统的营业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六条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交易成员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回购期限,不得展期。
第七条拆借中心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交易券种要素公告交易券种的挂牌日、摘牌日和交易的起止日期。
第八条债券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十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一万元。
第三章交易程序
第九条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第十条交易成员的自主报价分为两类: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公开报价是指交易成员为得到其他交易成员的询价,对市场作出的不可确认成交的报价。
对话报价是指交易成员在询价中向交易对手作出的对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第十一条格式化询价是指交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化内容填报自己的交易意向。未按规定所作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十二条确认成交须经过“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即一方发送的对话报价,由对手方确认后成交,交易系统及时反馈成交。
第十三条交易成交前,进入对话报价的双方可在规定的次数内轮替向对手方报价。超过规定的次数仍未成交的对话,须进入另一次询价过程。
第十四条交易成员在确认交易成交前可对报价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交易一经确认成交即生效,交易成员不得再作修改或撤销。
第十五条债券交易成交确认后,由成交双方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回报各自打印成交通知单。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成交价格、券面总额、成交金额、交割日、对手方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利率、回购期限、券面总额、成交金额、到期还款金额、首次划付日、到期划付日、对手方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第十六条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是确认债券买卖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与交易成员签署的.《银行间债券回购主协议》是确认债券回购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若交易成员对成交通知单的内容有疑问或歧义时,以交易系统的成交记录为准。
第十七条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采用“T+0”或“T+1”的方式,交易成员双方自行决定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银行间债券交易中“T+0”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T+1”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债券回购的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必须在同一日进行。债券结算按《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试行)办理,资金清算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交易信息
第十八条拆借中心向交易成员发布以下信息:
(一)按券种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买卖的收盘价、加权平均价、当日交易的开盘价、最高、最低、最新成交价、加权平均价、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二)按各期限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回购的加权平均利率、收盘利率、当天债券回购的开盘利率、最高、最低、最新成交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以及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三)交易成员的市场公告;
(四)交易成员授权公开的信息;
(五)交易成员违规情况的通告;
(六)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其他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拆借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交易成员债券交易的资料。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则认定的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有:
(一)违反操作规程,破坏交易系统;
(二)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三)不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四)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拆借中心可根据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处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交易成员和直接责任人,拆借中心除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须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并通报中央结算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可以暂停交易成员资格和取消交易成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凡交易成员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行为,拆借中心将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交易成员应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具体方式和标准由拆借中心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交易成员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间债券交易应急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实行。
Ⅳ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区别
交易所场内交易,参与者比较广泛,适合不同投资者,只要通过交易所开户都能参与交易(例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财务公司、企业、个人投资者),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顾名思义主要是一些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地方(不过现在已经放开了一些准金融机构进入,但个人投资者是不能进入交易的,而一般企业只能通过代理机构参与),一般在这个市场交易的单项金额比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过交易系统撮合,自动完成债券交割和清算,交易双方都不清楚对方是谁,跟买卖股票一样。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是通过双方询价交易,双方自主完成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就是两个银行间彼此讨价还价面对面交易;起初,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交易系统提供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两种报价形式,交易双方通过交易系统界面进行格式化询价,达成一致后确认成交,然后根据双方约定的清算路径,自行清算,引入了电子化的报价驱动交易。而且政策性银行,例如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发行的金融债,一般只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业债券品种。
应该有很多,因为几乎每个月政策型银行都要发行金融债,还有央行票据、国债、以及债券和国债回购;普通企业债应该很少。详细具体的需要要打开银行资产管理部门们的交易软件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变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帮不了你了。
Ⅵ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区别详细一点!谢谢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区别:
1、定义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间的相互拆借,如银行,证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场是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场所,是流通市场的核心。交易一般采用持续双向拍卖的方式,是一种公开竞价的交易。
2、职能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
交易所市场是进行交易某种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体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场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个人投资者。
4、交易方式不一样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交易所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
(6)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系统扩展阅读:
中国的债券市场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债券市场。
中国主要有二大债券交易市场,其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由人民银行监管;其二是交易所债券市场,主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交易场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约占据中国债券总交易量的90%以上。
Ⅶ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与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的债券交易业务有何区别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大宗交易的场外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现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分为两层——外汇交易中心债券交易市场(以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为支持)和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业务(以“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为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和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是银行间市场的两个交易平台和重要组成部分。
外汇交易中心债券交易市场是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是指为非金融机构等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合格机构投资人进行债券投资交易的系统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该平台技术支持方。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参与群体。外汇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的参与者全部是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的参与者由报价商和投资人组成,报价商主要由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投资人为一般企业(非金融机构)。
第二,交易券种。外汇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可以交易的券种包括政府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6类10余个品种。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目前可以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II1),未来平台会根据投资者需求不断拓展交易品种。
第三,交易机制。外汇交易中心债券市场是债券的批发市场,交易方式包括一对一直接询价交易、通过货币经纪公司的匿名交易以及通过做市商点击成交等交易方式,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是债券的零售市场,交易方式是报价商匿名报价,投资人点击成交。
Ⅷ 银行间债券市场详解
银行间市场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构成。银行间市场有调节货币流通和货币供应量,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余缺以及金融机构货币保值增值的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Ⅸ 最近对银行间市场感兴趣,想知道银行间市场债券的交易的简要过程,交易平台是哪里跪求,谢谢大神们。。。
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万,不是一般人能交易的,其实近二年沪深交易所也有很多债券进行交易了,1000元起,收益一般都在5--9个点之间,也不错,适合厌恶风险的投资者。
Ⅹ 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
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什么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亦称同业拆放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通俗地讲,就是金融机构间互相借钱的市场。同业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银行短期资金的不足,票据清算的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
同业拆借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交易的金额较大。日拆一般无抵押品,单凭银行的信誉,期限较长的拆借常以信用度较高的金融工具为抵押品。
1997年上半年,股票市场过热,大量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股票市场,其中交易所的债券回购成为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重要形式之一。1997年6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银发[1997]240号),要求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在交易所托管的国债全部转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同时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使用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等自营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回购和现券交易,这标志着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大宗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的范围包括了所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截至2003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从启动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总行,增加到11大类、2895家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所有机构投资者均能参加的公开市场。此外,还有5万余户个人投资者通过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债券柜台业务也间接参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和基金等契约型资金等投资主体;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和中信公司等筹资主体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人民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