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您好,目前上海招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此贷款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2.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符合购买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
2、借款人必须是产权人之一;
3、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更多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4e7dfe1616093744.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3. 上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住房类型、贷款人数、补充缴纳公积金有关,详细如下表: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其中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3)上海建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3、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4.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一、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三、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5.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三、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限制贷款条件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120万元。
三、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2年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三、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华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8. 上海公积金装修如何贷款
一、上海公积金装修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二、贷款所需材料如下: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2、借款人为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本市区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工程合同及相关附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复印件。
7、施工方收款账号。
8、由贷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上海建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如果想办理装修贷款,一定要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除需了解以上所介绍的内容外,还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已经申请有商品房按揭贷款还未结清的,房屋装修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但一般情况下申请贷款的额度与原有按揭贷款两项相加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具体标准按各地实际情况执行。比如前面案例葛小姐的情况,最高额度应为4.5万(35×70%-20=4.5)。
2、公积金装修贷款的优点不仅是办理方便快捷,而且利率与公积金购房贷款利率一致,比商业贷款利率低1个百分点多,节省利息更划算,还款方式自由灵活。
3、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过程中会有评估费、手续费和职业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因此在办理前一定要有所准备。
9.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情况,具体如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
2、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每户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相较于原先的最高80万元来说,可以多贷款40万元的公积金,而原本这40万元是需要用商业贷款来贷款的,以基准利率、等额本息来计算。
40万元从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为20年,每月还款额减少418.78元,按30年来计算,每月还款额减少462.89元,大大节约了购房者的成本支出。
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10. 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新政策
202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套数认定:
1、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家庭名下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认定条件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2、外省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4、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相关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贷款受理机构在套数认定前,应通过本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产权登记时间应早于借款人婚姻登记时间。
5、申请人家庭的范围仅限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普通住房认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规定:普通住房为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内环线以内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230万元/套。
三、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申请组合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要求。
四、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4、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五、贷款期限:
最长可贷年限为以下几项最小值:
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2、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3、购买二手住房的:
(1)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所购住房房龄在6年至19年之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
(3)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六、贷款利率:
1、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