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抵押么
法律分析:房屋设立居住权后,房屋是依法可以抵押的,并不影响房屋抵押,但抵押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需要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② 居住权房屋可以用来做抵押吗
享有居住权的房产不能抵押。能够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当是抵押人具有所有权的房屋,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所有权范围之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 房子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可不可以在二次抵押登记啊
房子办理了居住权登记还可以进行二次抵押登记的。依法可以抵押的房屋,即使设立了居住权,仍然可以抵押。抵押时应告知债权人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况。
④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贷款吗
没有房本的房子,是一定不能贷款的。
在用房产作抵押办贷款的时候,必不可少的资料就是房本。没有房本,就意味着房子的主人只有房子的居住权,而没有使用权,因此,没有房本是不能办贷款的。
房本对房屋产权证明的简称。 目前,房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地方房地产权证。它是对个人房屋财产的一种有效的法律证明。房本中注有房屋的朝向、结构、面积、同层户数、地号、房型图等信息。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
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www.bieshu.com?bdfc
⑤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抵押贷款吗
你好。当然不可以啦。房产证就是房子的归属是谁的,有法律效应。没有房产证,你们的房子只有居住权,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怎么抵押贷款?
⑥ 宅基地自建房可以申请贷款吗
自建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吗
据了解,自建房一般是没有产权的,也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虽然也有少数的自建房有房产证,不过自建房一切者只有居住权,不能用自建房办理抵押贷款。自建房能否做抵押,跟自建房是否具备抵押条件有关。房屋要想做抵押贷款,那么申请者必须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能够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做抵押贷款的。因此,若是手续齐全的,在申请时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而如果是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申请者仅具有该自建房的居住权利的,则无法办理抵押贷款。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人们所说的自建房,一般指的是农村自建房。但是,在县镇级别的小城市,也存在着大量的自建房。与农村自建房不同,县镇里面的自建房不是使用集体的农业土地。它们的土地性质一般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房主往往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些土地或房产是可以合法过户或交易的。
能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屋,要求申请人有房产证,个人的房屋有独立的产权,没有产权纠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才能办理抵押贷款。当然,若个人的自建房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且有房产证,也是能找当地的贷款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
虽然自建房不好办理贷款,不过个人名下有汽车的话也是能用汽车申请汽车抵押贷款的。除此情况之外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也能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或者信用贷款。
此外,如果借款人想要办理信用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要求是比较严格的。申请信用贷款,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情况比较糟糕,那么,成功获贷的机率也会非常低。
⑦ 居住权对抵押权的影响
(一)存在抵押权,再行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属用益物权,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通常不排斥彼此存在。抵押合同可以约定抵押人在对房屋进行抵押登记后对房屋的部分为他人设立居住权。若居住权设立期限届满时间早于房屋抵押期限届满时间,则不会对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若抵押权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允许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设立居住权,需对抵押物设立居住权的期限予以把控。同时在抵押期间,需对抵押房屋权利登记状态予以关注,防止抵押人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肆意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对于抵押权的实现势必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为维护抵押权人债权利益,应允许抵押权人亦可通过约定方式限制或禁止设立居住权。但为避免此种约定对将来的可能居住权人利益带来损害,应在不动产登记规范中通过设定相应公示栏目,让公众可查询了解到不动产是否已设立抵押权。
(二)存在居住权,再行设立抵押权
《民法典》第399条列举的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内并不包括存在居住权的房产。存在居住权的不动产,可再行设立抵押权。但在该房屋上设立的居住权的剩余期限将会对抵押权人抵押权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债权人欲接受债务人以房屋作为抵押物时,为保障抵押房产无居住权的负担,应当将居住权设立情况作为业务开展时尽职调查内容之一,通过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等方式了解该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以及设立居住权的时限。
同时,站在房屋所有权人的角度,因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抵押融资方面将受到一定限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在居住权设立期限上进行合理的安排,为后期抵押融资预留空间。房屋所有权人须在居住权人与资金融通方面做出平衡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