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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交易问询

发布时间:2023-07-15 14:58:22

『壹』 什么是关联方交易

首先,要了解关联人(关联方)的概念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10.1.2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0.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10.1.3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10.1.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 因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其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贰』 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

一、销售循环中关注关联交易的原因:

1、首先,关联方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从而可能导致坏账风险。例如,大股东提供的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的资金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与大股东及相关人员的非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2、其次,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管理能力,降低公司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度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例如,一些公司主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

由于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如果关联方难以保护自己,公司可能会进入低谷。

3、最后,大量相关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减少潜在客户数量。使潜在客户不愿与公司做生意。公司的商誉将受到极大的伤害,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公司会合理地充分利用关联方交易,为企业带来利益。因此,合法的关联交易手段已成为经济、方便、有效的重要因素。贸易的积极方面:

1、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营运资金周转率。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交易可以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纠纷也容易协调解决。

2、集团内部关联方的适当安排可以优化和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规模经济,有利于向集团化、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

3、转让价格的安排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然而,关联方交易对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从长远来看,关联方交易的后果也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这也包含了很多法律风险。

(2)关联方交易问询扩展阅读:

为规避风险,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关联方交易是指具有真实动机、符合商业行为的交易行为。虚假关联交易不仅偏离了公司利益,而且往往还隐藏着违法、违法等因素。例如,一些公司为了转移收入和分担费用而捏造不存在的交易,或者通过互相借钱来调解利息费用。

一旦被查出,企业将面临处罚,企业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应该注意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注意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存在已不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及时、深入、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交易信息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只有坚持披露比存在更重要的原则,公司才能更加稳定地运营。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性。大部分必要的关联方交易都是公司生存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依赖的购买或租赁协议;这种关联方交易也是公司持续的关联方交易,此时也要考虑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要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实践中,关联方交易多发生在新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没有区别,但仅在数量上,控股股东的权利优于普通股东。关联方交易经常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

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会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影响公司的声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总之,关联方交易对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必须谨慎,以免陷入困境。

『叁』 什么是关联方交易

问题一:什么是关联交易? 要想弄清楚什么是关联交易,首先得弄清楚什么是关联方与关联方关系这两个概念。
关联方一般是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两方或多方形成关联方关系通常具有的特征包括:1、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关联方关系必须存在于两方或多方之间,任何单独的个体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2、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3、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交易的公允性。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必然涉及到重多供应商、代理商等,在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企业间发生交易时,往往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一般不会接受不利于自身的交易条款,这种交易视为公平交易,但是在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能不是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
至于说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于一个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政策,并能够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一般以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形式出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各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够单独作出决定,一般以合营形式出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一般以联营企业形式出现。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之间资源和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关键。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之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担保或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问题二: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根据财政部1997年5月2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这里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但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相吻合。 按市场经济原则,一切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应该在市场竞争的原则下进行,而在关联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存在各种各样的关联关系,有利益上的牵扯,交易并不是在完全公 开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关联交易客观上可能给企业带来或好或坏的影响。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 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正是由于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全面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 *** 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二)关联人的范围
我国在《准则》中也有类似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所以,关联人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关联人,主要指因占有一定比例的出资额或持有一定比例的表决权股份,或是因契约关系、一致行动等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股东;
第二类关联人,主要指上市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联系人。
以上便是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人的范围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问题三:什么是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 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问题四:关联方交易是什么意思 1. 先知道什么叫关联方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这一判断标准给出了各方在横向和纵向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从纵向看,关联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从横向看,当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该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
2. 关联方交易是什么.他们之间的交易性质是什么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与遵循市场竞争原则的独立交易相比较,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公司集团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因经济体制改革而设立,因国企改革而得到发展。它的设计和组建并不是按照欧美国家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而是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资是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这就导致原有企业单纯为了上市融资而实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不彻底,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产生。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均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过大,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沉淀。同时,国有股股权行使的固化,使得国有产权配置难以变动,违背了“同股同权”的原则。而股权行使的主要途径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内部,参与运作;二是在股票市场中出售股票,”用脚投票”,从外部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转。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来说,国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获取与社会公众股股东相同的收益机会。因此,这些控股股东行使股权的途径主要集中到对上市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上来,并通过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获取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很不完善,股东大会实际操纵在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在公司的决策和实际运作中体现。董事会由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较为严重,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独立董事数量很少,难以对董事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为自身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业经营行为更多地呈现非市场化。
第三,在这种不彻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由于在改组上市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剥离”和“分立”的形式,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存在着较大的经济依赖性,他们之间进行的关联方交易是难以避免的。以济南轻骑为例,它是由轻骑集团的三个产品生产车间改组上市的,自1993年底改制上市后直到2000年的7年里,上市公司都没有尝试建立独立的材料供应与产品销售网络,而一直依赖集团公司,并且没有独立的研发能力,实质上仍然是一个摩托车和发动机生产车间。加之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和不合理的公司......>>

问题五:关联交易的区别 1、公允的关联交易与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对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都是公平合理的。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实质上是不公平的,有损于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的权益。这是最常见的分类,因为非公允性是关联交易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法律规制关联交易的原因与重点。一方面要保证公允关联交易积极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要让非公允关联交易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救济。2、实际的关联交易与虚构的关联交易实际的关联交易,是指在经济生活或者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确实发生了关联交易。虚构的关联交易,是指在在经济生活或者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未实际发生而只是虚构文件并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有记载的关联交易。如此区分的主要意义,在于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校。实际当中,有的公司为了粉饰业绩,虚构出一些实际并未发生的关联交易,也就是缺乏经济实质的交易。3、重大的关联交易与非重大的关联交易这种区分一般是以交易金额为判断标准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进行关联交易的披露、批准时参照不同的要求。如零星的关联交易可以不经股东大会批准程序,且有的零星关联交易不需要披露;再如,上市公司对普通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也不相同。

问题六:什么是关联方?举例说明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主要存在于: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济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三)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四)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某人或受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五)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当埂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但企业间存有上述(一)至(三)的关系,或根据上述(五)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时,彼此应视为关联方。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问题七:什么是涉及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 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企业股权的重组。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企业股权的重组往往孕育着新股东下一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 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对企业负债的重组主要指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的对手方不同,又可分为与银行之间和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根据是否涉及股权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为战略性资产重组和战术性资产重组。上述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属于在企业层面发生、根据授权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现的重组,我们称之?quot;战术性资产重组,而对企业股权的重组由于涉及股份持有人变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如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或核准,涉及国有股权的还需经国家财政部门的批准,此类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影响通常是巨大的,我们称之为战略性资产重组。战略性资产重组根据股权的变动情况又可分为股权存量变更、股权增加、股权减少(回购)三类。 股权存量变更在实务中又存在股权无偿划拨、股权有偿协议转让、股权抵押拍卖、国有股配售、二级市场举牌、间接股权收购等多种形式,股权增加又可区分为非货币性资产配股、吸收合并和定向增发法人股三种方式,而股权回购根据回购支付方式不同,则可分为以现金回购和以资产回购两种形式。

问题八:什么叫关联交易价格 是指关联方之间商定的价格,关联价格通常和市场价格是不一致的。

问题九:什么是关联方,关联交易:《公司法》的谬误 究其原因,实在有太多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产、虚构利润……一时间,关联交易似乎成了坑蒙拐骗的勾当。实际上,关联交易是完全不可避免的,从经济效率来看,禁止关联交易也就禁止了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只不过,在资本市场,那些利用关联交易谋取经济效率的公司与那些坑蒙拐骗的公司混在一个泥潭里,信息弱势者完全无法辩认孰优孰劣,以至于大多数人逐渐都会对关联交易产生阴影,最终就可能是坏人把好人赶跑。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国家的法律会严格要求关联交易披露的根本原因。 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都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 无论约束内容是什么,究竟什么是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问题都是最根本的。然而,每部法律或法规都从自己的角度对关联方、关联交易,而其间还存在不小的差异。 从逻辑上看,如果界定了两者是关联方,亦即两者之间的关系属关联关系,那么此二者之间的交易自然属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倒不用分别去深究关联方、关联交易以及关联关系的定义,最重要的在于什么是“关联”。 法规的主要差异 个人认为,最大的差异在于母子公司究竟算不算关联方。《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上市规则》规定是一样的,即母子公司不算关联方。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定义则将母子公司视为关联方。 显然,这是由于法规本身的定位不同造成的,《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上市规则》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而会计准则则是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可靠,《企业所得税法》自然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偷逃税款。 企业在具体执行中,显然只能按照不同的活儿的性质,遵守不同的法规。在上市与信息披露这个环节,自然要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上市规则》,而财务报告则须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纳税及其调整就须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对于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即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则应注意这种差异的影响。《上市规则》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规则,30万以上的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300万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都要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即只要符合以上金额要求的至少要到董事会审议,是否要到股东大会则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相关的权限了,法规没有限制。

问题十:什么叫实际控制人,什么叫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的规定,所谓的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和所占股份虽然不足50%但是他享有的表决权可以对股东会和股东大会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股东,但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资金往来,以及资产、权益转让、置换等交易行为。

『肆』 关联方交易的5种类型分别是什么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购买或销售商品是关联方交易最常见的交易事项。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关联方交易。这种交易由于将市场交易转变为公司集团的内部交易,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确保供给和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此外,通过公司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有利于实现公司集团利润的最大化,提高其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这种交易产生的问题是,可能为公司调节利润提供了一种良好的途径。披露这种关联方交易,有利于中小股东、债权人等报表使用者了解这种交易的性质、类型、金额等信息,判断这种交易的价值取向,为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提供了非常有用的信息。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比如,母公司销售给其子公司的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或接受劳务,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
例如:甲企业是乙企业的联营企业,甲企业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乙企业负责维修,乙企业每年支付设备维修费用20万元。作为企业外部的报表使用者来说,需要了解这种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定价标准,以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在正常的交易情况下进行。在附注中披露这类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为报表使用者分析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了依据。
四、担保
担保有很多形式,以贷款担保为例,某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资金,往往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保证所贷资金的安全,需要企业在贷款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是有风险的,一旦被担保企业没有按期履行还款协议,则担保企业就成了还款的责任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但也形成了或有负债,增加了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有可能因此而引发经济纠纷。因此,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相互之间担保的相关信息,对于分析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是非常有用的。
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贷款或股权投资。
例如:母公司利用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母公司向子公司投入资金、购入股份等等。

『伍』 什么是关联交易我国对关联交易有什么规定

什么是关联交易?我国对关联交易有什么规定?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根据财政部1997年5月2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将具视为关联方。

这甲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措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破视为关联交易。

夫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但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相吻合。按市场经济原则,一切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应该在市场竞争的原则下进行,而在关联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存在各种各样的关联关系,有利益上的牵祉,交易并不是在完全公开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关联交易客观上可能给企业带来或好或坏的影响。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慎饥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晌棚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摄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

正是由于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全面规范关联方及矢宴孝则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我国十分重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与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详细规定,1997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在《关于上市公司编制1997年度中期报告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又规定,若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卜述准则的要求予以披露。

『陆』 关联方交易是什么意思呢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但很容易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方包括了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属和他们所控制的公司。
关联交易涉及到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关联交易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的情况,形成对股东或者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容易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禁止不公正关联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关联交易的主体具有不平等性。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交易一方对另一方有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法律地位,所以公司与关联方可能恶意串通,利用关联交易行为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二、关联交易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形式:购买或者销售商品、购买或者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达成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者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给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第三、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着公司内部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无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还是董事、高管都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义务。另一方面在关联交易中面临着是超越公司利益以取得自身利益,还是履行对公司的忠诚义务的利益选择。
第四、关联交易的后果具有双重性。关联交易既可能是公平公正的,也可能是不公平、不公正的。由于利益冲突因素和控制因素的存在,关联交易中客观上存在着不公平的风险,有可能造成对公司利益的侵害和对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关联交易对公司存在着以下不利的影响:
首先,关联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比如说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如果和关联方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其次,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抗外部风险能力下降,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得公司过分依赖关联方。
最后,大量关联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使潜在的客户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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