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炒期货巨亏、悲惨收场的那些人
敲敲警钟从自已所犯错误中得到教训是聪明,从别人所犯错误中得到教训是智慧
1、郴州“失踪局长”王昌宏被行政开除炒期货亏损400多万
王昌宏在担任郴州市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4月22日连续旷工146天,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王还违反规定到冶炼厂、煤矿入股19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据王昌宏交代,他认为自己曾在经济管理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都供过职,并担任过乡镇和街道“一把手”,对经济工作比较在行。在朋友介绍下,他开始投资办企业,过上了亦官亦商的生活。从2002年开始,王昌宏就从信用社贷款,在老家桂东投资了几个水电站。此后几年,他的投资越来越多,并逐渐向煤矿、冶炼等高产出行业转移。入股办矿和投资小水电给他带来了一些收益,不过自认为对经济比较在行的他没有想到会栽倒在炒期货上。他先是炒期货小麦,后来又炒白糖和橡胶,损失惨重,曾经3天时间亏掉80多万元。
为了还银行利息以及继续投资,王昌宏只得四处举债,甚至到了拿房产作抵押的地步。一份“王昌宏资金借贷情况”表显示,从资兴、苏仙、北湖、桂东等地的信用社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亲戚、朋友、下属甚至邻居,都成了王昌宏借钱的对象,其中有一部分借贷月息高达5分。如雪球般越滚越大的债务以及债权人的步步紧逼,成了王昌宏玩失踪的导火索。王昌宏说:“我借了100多万元高利贷,利息已经接近本金的80%至90%。在还债还本还息过程中,高利贷放债的人纠集一些社会上的人追债,我确实没有办法应对。”
办案人员检查王昌宏办公室的办公电脑发现,里面有方正期货、金信期货、安信期货等,他都有账户。据了解,王昌宏炒期货共亏损了400多万元。
注意:炒作期货,务必用自己的闲钱,不能用家里的主要钱,严禁借贷,否则压力很大,心态不好,根本没法做到耐心等待机会和持有盈利单子的心态。
2、东阳“亿万富姐” 吴英炒期货实际共亏损五千万
警方调出期货交易单据证实亏损
吴英被抓后,在其向公安机关供述关于炒期货这件事情时,承认她做铜期货亏了近5000万元。
2009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吴英案一审首次开庭庭审时,吴英又在法庭上表示,“炒期货总共亏损4700万元。”
2009年12月18日,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英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中新网记者发现,其实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早在2009年10月29日就已经形成文本。在这份文号为(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一号的刑事判决书中,有这么一句话:“证明上述事实的综合证据还有:1,期货交易明细单,证实被告人吴英炒期货共计亏损4740余万元的事实。”而对这些证据,法院是予以确认的。
谎称挣钱“打肿脸充胖子”分红
吴英被抓后,在其向公安机关供述关于炒期货这件事情时,称:“在自己做铜期货亏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还是骗说是赚的,并支付给他们(指杨卫陵等人)1400万至1500万的利润。
杨卫陵被抓后向公安机关供述关于炒期货这件事情时也称吴英将3300万元投资款以及1400万元利润归还给他们三人了。
而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在对杨卫陵笔记本和银行往来凭证运行核对,确认了相关数额等事实。
3、江阴农业银行行长集资炒期货巨亏,外逃
2012年07月08日,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发布一则信息,内容为江阴农业银行一网点负责人孙某涉嫌合同诈骗的案件情况。据警方公布的信息,公安部已经对孙某发出红色通缉令,警方正在全力开展抓捕。
孙某为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要塞支行前行长孙锋。涉及的巨款数额,官方现在确定为1.26多亿元,但据银行内部人员透露,巨款数字可能达数亿元。
据了解,孙锋之所以出逃,主要是其在职期间热衷炒期货,并在去年下半年损失惨重,无法归还巨额借贷。而其主要资金来源,系利用其多年在银行业积累下的名望和人脉资源,直接吸引当地民间资本,并以高额回报许诺。
4、老板亏千万,请400人在家作法四昼夜,求转运
出生于1965年的胡某是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人,从上世纪末开始,他便经营着一家以生产漆包线为主的企业,在这个领域算是资深人士,在外人眼里,胡某也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板。
2008年,高中文化的胡某在没有专人指导的情况下开始投资”国际盘期货“,从此以后,他每天的生活就和上下起伏的数字联系在了一起。他怀着巨大的期望,投入了所有的资金,但投资期货生意需要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操作技巧,文化不高、心浮气躁的胡某很快就赔个精光,他的日子变得越发艰难。
2010年,他卖掉了企业60%的股份,从企业主成了为别人打工的销售厂长。不过,这一变故并没有让他清醒,不甘心就此失败的胡某一心想着去弥补已经巨额亏损的期货生意,他需要钱补仓。于是,他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产品低价卖掉,私吞货款;又利用长期合作伙伴对于他的信任,采取合同诈骗的方式,骗取大批货物后,低价转卖,私吞货款……而这些钱,他都用在了投资期货上,他希望自己能够借此翻盘,但事与愿违,失去理智的胡乱投资注定失败。
无力回天的胡某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真正走到了穷途末路,2012年4月,他举家外逃,消失在众人眼中。很快,发现被骗债主纷纷报警,当地公安部门立刻对案件运行了梳理调查,在掌握胡某基本犯罪事实的证据后,经过多方努力,成功敦促胡某投案自首。
今年春节过后,为了能够扭转乾坤,已经被逼到绝境的胡某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求神拜佛的迷信活动上。他花了几万块钱,请来了400多名吃斋念佛之人,在家中作法求佛整整4天4夜。之后,他孤注一掷,再次把所有的资金投入到期货生意中,不过很可惜,投资再次失败,至此,胡某在期货中亏损达到4000多万元。
5、”国储铜期货巨亏事件“主犯被判7年
刘其兵曾经是一个风光而神秘的人物,有人称他是国储十多年来精心培养出的首位核心交易员。刘其兵在1995年获得了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为期半年的实习机会,在此期间他协助建立了连接伦敦金属交易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的电脑网络。1998年国储调节中心通过伦敦金属交易所运行自营期货业务,具体工作由刘其兵负责实施,此后武汉大学高材生刘其兵很快成为了中国铜期货界的顶尖人物。
2003年,在铜期货市场的大牛市还未启动时,刘其兵就开始大量重仓,此时,国际铜价从1000多美元涨到3000美元,刘其兵给调节中心带来了不小的利润。但是当国际铜价冲到3000美元的新高后,刘其兵一反常态,开始决意做空,曾经有人劝阻他放弃做空,但他始终很坚决。2004年10月,LME铜价一天暴跌10%后,决定拼手最后一搏的刘其兵在其结构性期权组合中越权大量卖出看涨期权。但是国际铜价并未随他愿而是一路攀高,直接冲破4000美元/吨,此时刘其兵的账面亏损已达6.06亿美元。之后,刘其兵此后留下一份遗书失踪。
2005年10月,刘其兵在云南被抓获归案。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因刘其兵违反国家对国有单位运行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擅自将该中心的资金用于境外非套期保值的期货交易,导致发改委物资储备调节中心损失人民币9.2亿元,获刑7年。
6、湖北国企出纳挪用2100万炒期货 全额亏损后自首
投资80万炒期货打了水漂
今年34岁的孙某,2004年8月开始在随州市某国有公司财务科担任出纳。
2009年初,孙某听人介绍炒期货很”挣钱“,遂于同年7月通过随州市某银行支行女经理王某(另案处理),以孙某丈夫的名义,先后在期货公司开设了3个个人期货账户,并筹措了80余万元资金运行期货交易。原本,孙某以为能很快”赚到大钱“、成为”款姐“,谁知事与愿违,一年多的时间里以全额亏损告终。
面对个人财富的大幅缩水,孙某一度寝食难安,思想包袱也日益沉重。但在痛定思痛之际,她并未悬崖勒马,反而要”赶本儿“,把筹集资金的邪恶之念转向了自己经手的公款……
8个月她挪用了2100万
2010年9月,某公司向随州市某国有公司开出了金额为1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1年1月,孙某利用其担任该公司财务科出纳的职务之便,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取出,并找到王某,联系某贸易公司出纳会计黄某办理了贴现,在付出3万元贴现利息后将现金套出,并在其后不久将此款项再次转入期货交易账户。然而,首次挪用出的这笔巨款再次出现大幅亏损。
同年3月,孙某再度出手,将十堰某公司开出的金额100万元、安徽某起重机有限公司开出的金额200万元,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将300万的巨款用于个人期货交易时,不幸又一次全部亏损。
连连的败北,并未让两个女人从期货交易的”陷阱“中清醒,反而如同一对输红了眼的赌徒。两人在2011年3月到8月间,利用孙某的职务之便,又9次套取出公款1700余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最终依然是全额亏损……
2011年8月8日,自知犯罪的孙某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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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免起伏
前车之鉴
对每个人都是警醒
人总觉得自己不是败的那一个。
Ⅱ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为何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
因为“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2015年9月,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向深圳经侦局提供复函认定,津贵所139号会员天津国腾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历城法院判决,原告李某在被告津贵所交易系统中的开户和全部交易无效,津贵所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补充赔偿约9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572元由津贵所承担。
(2)做期货交流中心被抓扩展阅读:
2017年3月,清理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分散式柜台交易“一般为杠杆交易,合约具有标准化特征。
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最终裁定陕西西北黄金珠宝交易中心以“现货”为名进行非法期货交易,判决其全额赔偿投资者。
2017年8月,最高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针对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Ⅲ 被期货平台骗了钱如何追回
被期货平台骗了钱的,被害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追回钱。一般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挽回财产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期货黑平台一般会把自己包装成华丽高大上的国际平台,以低风险高收益来拉拢客户;制造所谓的监管资质和虚假的交易软件来迷惑投资者;通过把投资者拉网络聊天工具交流群对投资者实施诱导诈骗行为;由众多拖扮演的投资者在群里面晒出各种虚假的盈利账单,利诱和劝说投资者入金试水;对投资者喊单下指令建议并指导操作给其造成严重的亏损,达到目的后消失。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Ⅳ 你好 我在私人开设期货橡胶赔几十万 写欠条20万 现在我该怎么办
很大可能是被坑了几十万
正常的期货交易
不存在还写欠条的事情
被坑了你看有没有办法报警追款
私人追债的几乎没用
Ⅳ 公务员做投资(股票,期货,黄金),国家应许吗 如果被知道会被怎么处理呢!请教了
公务员是不可以直接投资做期货证券的,中国证监会规定,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不能投资期货股票,如果被知道的话,对期货公司和对个人都有一定的处罚,可以交流一下
Ⅵ 以别人的名义炒期货 有无触犯法律
这样触犯了法律。
①在法律上,期货开户是实名制,交易账户由合同上的开户人承担责任。
②在法律上,合同上的名义开户人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③如果这个交易账户或合同出了问题,开户人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数额较大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Ⅶ 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即将被众多投资者起诉了
根据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的工作安排,现明确取消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华夏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等16家交易场所的经营资格。
大连中院责令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并明确表示整改完毕。
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不是期货交易场所。以现货的名义用于期货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和套期保值平仓,法律法规强制规定。这笔交易应该是无效的。一直以来,辽宁地方法院以行政前置为由驳虚槐回诉讼,投资者被拒之门外,导致投资者起诉无门。但今天,这种局面被打破了。华夏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在大连败诉,大连商品交易中心也被大连中院裁定由一审法院审理。我们在大连的贵金属案也是中院裁定审理的,不能以行政前置为由驳回诉讼。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组织非法期货散誉卜是铁的事实。于是,经过我们专家组的慎重决定,派出10余名专业现货律师集体起诉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华夏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下列交易场所属于本次诉讼的范围
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
大连京北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大连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大连金浦现货商品交易所
萧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创电子交易市场(大连)有限公司
大连中海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华商所(大连)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汇联合商品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
中联(大连)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大连金普石化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大连绿地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重回搜狐查看更多
由中国农业银行精心打造的“南京市贵金属交易中心”位于王府大街金鹰国际一楼这是农业银行系统内成立的首家贵金属交易中心。
贵金属交易中心地处南京繁华的新街口商圈,坐落于品牌店铺林立的王府大街,背靠金鹰国际等知冲穗名商场和写字楼,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设有展示区、回购区、贵宾区、体验区、受理区等主要功能分区,配备专业服务人员15名,集实物类业务、交易类业务、融资类业务和理财类业务为一体,是南京地区经营品种齐全、检测设备先进、营业环境优雅、体验服务一流的贵金属专营机构。
Ⅷ 哪些人做期货坐牢了
"3.27"国债期货风波事件 新中国证券交易史上的重大事件——“327国债”事件。 1995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了震惊中外的“327”国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管金生由此身陷牢狱,另一当事人尉文渊被免掉上交所总经理的职务。事隔九载,尤其是在当前监管当局要求加强监管力度的情况下看看“327”事件,对我们认识中国股市,认识监管的重要性不无助益。 1992年1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先向证券商自营推出了国债期货交易。但由于国债期货不对公众开放,交投极其清淡,并未引起投资者的兴趣。 1993年10月25日,上交所国债期货交易向社会公众开放。与此同时,北京商品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所中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国债期货飞速发展,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从两家陡然增加到14家(包括两个证券交易所、两个证券交易中心以及10个商品交易所)。由于股票市场的低迷和钢材、煤炭、食糖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相继被暂停,大量资金云集国债期货市场尤其是上海证券交易所。1994年全国国债期货市场总成交量达2.8万亿元。 此时“327”事件发生了,327国债是指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债92(三),95年6月到期兑换。92---94年中国面临高通涨压力,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不断调高,国家为了保证国债的顺利发行,对已经发行的国债实行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由财政部根据通涨指数每月公布,因此,对通涨率及保值贴补率的不同预期,成了327国债期货品种的主要多空分歧。以上海万国证券为首的机构在“327”国债期货上作空,而以中经开为首的机构在此国债期货品种上作多。 当时虽然市场传言财政部将对“327”国债进行贴息,但在上海当惯老大的管金生就是不信这个邪。当然,管金生的分析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