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货交割期会影响价格波动
一般讲,远期合约比近期合约价格高,也叫正向市场,高出的部分是仓储费等。同一品种不同月份的走势基本相同,不会出现严重背离的现场,至于为什么在走势图上不是完全一样,是因为他们的交易数量差异过大,从而导致的价格波动范围也不一样,也就是所谓的:主力合约。一般机构资金都会偏向价格波动大的主力合约从而产生更高的利润。
另外一种情况,即特殊情况下,在临近交割日期的时候,有些机构针对有些品种会发生逼仓事件,虽然是小概率,但是一旦发生,必定尸横遍野。
㈡ 在期货中结算价的公式是什么
商品期货采用的是日内加权平均,也就是用下面这个公式:
结算价=每一成交价格成交价格*该价格成交量/总的成交量
金融期货,国内尚未推出股指期货,采用下面的方式
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原因是为了防止市场可能的操纵行为以及避免日常结算价与期货收盘价、现货次日开盘价的偏差太大。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取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当日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合约当日结算价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如果该合约为新上市合约且上市首日无成交,则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挂盘基准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中金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㈢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怎么确定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怎么算
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的风险,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在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的到期交割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确定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收盘价;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一段期间的平均价格;交割日现货开盘后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交割日现货市场特别开盘价。
交割方式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9:15-11:30, 13:00-15:15,开盘比股票交易提前15分钟,收盘比股票交易晚15分钟。即在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而不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等现货来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最后交易日,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的收盘时间与股票交易相同,都为15:00。
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在上一交易日持有某股指期货合约10手多头持仓,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1500点。当日该投资者以1505点的成交价买入该合约8手多头持仓,又以1510点的成交价卖出平仓5手,当日结算价为1515点,则当日盈亏具体计算如下:
当日盈亏=[(1510-1515)×5]+[(1515-1505)×8]+(1500-1515)×(0-10)=205点
当日盈亏在当日结算时进行划转,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划出。
如果该合约的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盈亏为205点×300元/点=61500元。
㈣ 什么是期货期货具体怎么操作
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因此中国人就称其为“期货”。
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某一时间交收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买卖契约代替。这种契约行为日益复杂化,需要有中间人担保,以便监督买卖双方按期交货和付款,于是便出现了1570年伦敦开设的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