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各监管哪些方面
只有以下这四个: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拓展资料
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
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⑵ 除了FCA以外,常见的监管机构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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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排名靠前的四大监管机构有:1. 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CA)英国FCA由于欧盟新规的落地,目前FCA的监管力度仅限在欧盟境内的投资者,境外投资者的话则需要提供护照信息才能作为监管保护。此举也大大侵犯了平台和代理商们的利益,导致很多原FCA监管的平台退出亚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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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美国国家期货协会是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的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属于针对美国衍生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非盈利)。《美国期货现代化法案》要求所有外汇交易商必须在美国期货协会(NFA)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注册为期货佣金商(FCM)和外汇交易商(FDM),并接受上述机构的日常监管。NFA的行为受CFTC监督,其本身没有责罚与执法权。目前有NFA监管的零售外汇交易商仅嘉盛和OANDA安达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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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澳洲的ASIC监管还是很严格的,在全球外汇监管机构排名靠前。根据澳洲ASIC规定,如果交易商要向零售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就必须加入外部纠纷解决机构以保障零售客户的权益。如果一家澳洲外汇交易商没有EDR,那么它是不能接零售客户的(也就是我们说的散户)。据了解澳洲的机构客户是50万澳元以上。通过这招你也可以过滤掉很多虚假公司,因为目前国内有很多网站套牌澳洲只做机构业务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受ASIC监管的外汇交易商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看监管状态current。二看EDR,说明接受零售客户。三看derivatives(金融衍生品)和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外汇合约。四要确认真正受监管公司的网站(重点),通过EDR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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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CySEC)在塞浦路斯注册的经营的投资公司必须注册CIF(塞浦路斯投资公司)接受CySEC监管。
⑶ 期货监管机构是干什么的啊
期货监管机构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⑷ 外汇交易平台监管机构有哪些
1.美国(NFA)
美国的监管机构简称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节的规定,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是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
2.英国(FCA)
FCA是英国金融投资服务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保险以及投资业务。FCA目前是全世界监管最完善、法律执行力最强的金融监管机构,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的典范,其权威性得到投资者高度认同。
3.澳大利亚(ASIC)
澳大利亚金融领域监管机构为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主要牌照是金融服务提供商牌照。持牌人可以开展经纪业务,以及通过自有账户交易。资本要求为110万澳元,年费在3500澳元至5万澳元,取决于交易量。
4.塞浦路斯(CYSEC)
塞浦路斯有三种类型的牌照:不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做市商。
申请牌照的时间平均为5-6个月,最近,塞浦路斯证监会宣布加快审批进程,审批将在2个月之内完成。各种牌照的资本要求不同,不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为8万欧元,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为20万欧元,做市商为100万欧元。年费在3500欧元至7.5万欧元之间。
5.新西兰(FSP)
FSP,全称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务企业),符合该类型的监管则称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册金融服务企业)。新西兰在2008年9月29日通过了《2008金融服务企业注册与争端解决法案》(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
自2010年8月16日开始,金融服务企业监管机构FSPR开始接受金融企业的申请,而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几乎所有的新西兰金融服务企业均需在FSPR注册才能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6.毛里求斯(FSC)
毛里求斯金融服务管理局(简称FSC)成立于2001年,为毛里求斯非银行金融服务行业的监管机构。FSC的职权范围包括对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公司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发展公平、效率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从而进一步为投资者提供保障。
7.香港(FSC)
香港金融监管机构是香港证监会。牌照类型有三:一类(证券交易)、二类(期货合约交易)、三类(外汇杠杆交易)。第三类牌照针对外汇提供商,最受欢迎。
8.欧盟(MIFID)
在受监管市场、其他交易系统和投资公司有组织的执行投资者交易方面,欧盟创建了全面的监管制度。规定之一就是,投资公司只要从欧盟的一个成员国监管机构获取牌照,就有按照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D )指令在整个欧盟提供投资服务和活动的自由(通常称之为牌照权利),可以在欧盟的任何地区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