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东省外汇管理局投诉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通信地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东区C座6~10楼。
邮政编码:510100
办公地点:
外汇综合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8楼
国际收支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10楼
经常项目管理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6楼
资本项目管理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7楼
外汇检查处:江湾新城东区A座12楼
外汇营业室(广东省分局营业厅):江湾新城中区20楼
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83283666
传真电话:83287922
投诉及举报电话:83282786
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
外债业务
83282704
外汇登记、验资询证
83283105
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
83282725
贸易、非贸易业务
83283073
出口核销业务
83282721
进口核销业务
832827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属中心支局通信地址: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6号人民银行大楼
邮政编码:519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东莞市城区可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523011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中心支局:
中山市石岐华柏路55号广发大厦12、13楼
邮政编码:5284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鉴海北路382号
邮政编码:5283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中心支局:
江门市东华二路12号
邮政编码:529030
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
惠州市麦地路28号之二
邮政编码:516008
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市中心支局:
汕头市长江路五号
邮政编码:515041
国家外汇管理局潮州市中心支局:
潮州市新洋路金宇大厦
邮政编码:521011
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市中心支局:
揭阳市东山区建阳路南
邮政编码:522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3号
邮政编码:524022
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
肇庆市建设二路86号
邮政编码:526060
国家外汇管理局茂名市中心支局:
茂名市油城六路40号大院
邮政编码:525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梅州市中心支局:
梅州市梅江二路
邮政编码:514021
国家外汇管理局清远市中心支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号人行大厦
邮政编码:511515
国家外汇管理局韶关市中心支局:
韶关市惠民南路48栋
邮政编码:512025
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尾市中心支局:
汕尾市50米大道中段人民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66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源市中心支局:
河源市文明路昌盛街1号
邮政编码:517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浮市中心支局:
云浮市兴云中路69号
邮政编码:527300
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
阳江市漠江路 188号
邮政编码:5295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增城市支局:
增城市光明西路12号
邮政编码:5113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从化市支局:
从化市街口街开源路31号
邮政编码:510900
❷ 东莞中国人民银行在哪里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地址:东莞市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归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辖, 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合署办公,负责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依法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不是一家,请注意分别。中国银行是一家普通的商业银行,经营人民币、外币存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
❸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9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4个事业单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36个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和5个副省级城市设有36个一级分支机构,包括34个分局和2个外汇管理部。即在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上海市、天津市)和5个副省级城市兼中央计划单列市(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设立分局;在2个直辖市(北京市、重庆市)设立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在有一定外汇业务量、符合条件的部分地区(市)、县(市)分别设立了308个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519个国家外汇管理局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05年12月末)分局下辖中心支局数下辖支局数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1 0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12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12 41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15 92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12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19 65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9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8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10 75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10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11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8 2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12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9 39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7 45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16 6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17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10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13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13 7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1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8 0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15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5 0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13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4 1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14 4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1 3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0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0 6 合计 308 519
❹ 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外汇管理局在那里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11,12楼
东莞市电话区号:(0769)
国际收支科:22110290,传真:22118195
国际收支科行政许可监督电话:
22118393
经常项目管理科:22114438
传真:2315
经常项目管理科行政许可监督电话:22112428
资本项目管理科:22118117
传真:22118137
❺ 中国外汇监管机构有哪些
就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内设9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4个事业单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36个分局(其中2个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是:
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❻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布在哪几个省市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设有34个分局、2个外汇管理部。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局;在北京、重庆设立外汇管理部;在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设立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在有一定外汇业务量、符合条件的部分地区(市)、县(市)分别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分支机构与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