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收到外汇6000美元全部货款,货物在15天后才报关出口,等到货物出口后再结汇可以吗
如果在出口前想结汇,要先办理预收款预提,有额度后即可结汇。
如果不办理预收款预提,可以先放待核查账户,待报关出口后有了收汇额度再结汇。当然暂时钱就用不了了。
不会有其他麻烦
B. 贸易中一般出口报关是什么时候报关
海关规定要在截关前24小时提前申报,查验时间约为一天,将由报关公司向船代输单
,然后向海关报关电脑系统发送,海关审结后,向现场海关递单,放行,或者查验
拓展资料:
海运出口报关流程:
一、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拖车报关等一站式服务。
二、货代会根据出口商的提供的信息(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三、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
四、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五、报关行根据客户提供的报关单证以及货物入仓后的数据向海关提交资料,海关审核通过后,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码头进行电脑确认海关是否放行,确认后加盖码头确认章,再由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船代公司根据放行条装船出口。这就是全部的报关流程。
海运出口报关说明:
1、出口报关文件包括:外汇核销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其他根据货物出口所受海关监管条件限制必须提供的证件(如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商检通关单等)。
出口报关提供资料包括:详细货物中文名称、货物件数、毛重、净重、规格(货物尺寸,同种货物的最小尺寸到最大尺寸即可)、材质(材料成分)、品牌、境内货源地(需要办理出口退税的务必要准确)
2、转关货物:指经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进口货物可以转至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进口手续;
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起运地办理出口手续后,再转运至出境地海关核查放行出口。转关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C. 有一单出口,预收了4000多美元,在外汇管理局平台上登记预收货款合同,然后呢都什么流程啊
然后是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填写申报。
申报后在外管局批准后就可以去银行办理结汇。
关于什么时候给核销单,与外汇申报是两码事。核销单是通过电子口岸申请的。
核销单等出口货物后海关退回给企业后要在电子口岸交单。
D. 先收汇后出口报关,那核销的时间还是按照出货报关180天内核销吗
收汇和外汇核销没有时间限制,只是报关后,3个月内不核销会影响退税。180天再核销的话就亏大了。外汇进来一年后再出货报关也是可以的,有这么好的事吗?
如果分批出货,时间上超过3个月,外汇可以分批核,只是让工厂分批开增税发票,这样才能退税。如果不退税话,180天是可以的。
E. 关于先收汇、后发货是否影响外汇核销的问题
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呀,FOB,TT???如果是TT,客户先付款到你账户,怎么会影响呢?不会的
F. 外汇管理已收预付款 货发出去了 收到尾款 需要做哪些申报
首先,在银行收到尾款的时候,需要做国际收支申报,可在开户银行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版(即金宏系统)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如果预收货款比例与公司正常的收付汇偏差较大,企业的报关时间和收/付款时间超过30天(预收/预付)或者90天(延收/延付)的,企业就需要向外汇局系统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 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
(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上述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
G. 大侠们,我公司,有一笔外汇已收到,申报时按一般贸易申报的,但是出口时没有正式报关,怎没处理 跪求 谢谢
金额不大的话就做出口转内销咯,我们出口的产品有模具费的,就是开模具的费用,没有实际出口,收到的外汇就转内销,可以收汇的。
H. 我们公司有一笔外汇回款是今年二月份的, 不知外管局对报关出口的时间是否有限制呢
从2008年6月1日起,外汇核销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210天(原为180天)内收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即“白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收汇后30内核销。
由于你们公司的这批外汇汇款预付的,所以只要在出口报关后30天内核销就可以了,如果你们一直不发货的话,那么这批钱是没有办法核销的,因为没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而且出口收汇核销单上也没有海关的印章。
补充回答:是的,可以这么理解。货物实际未出,预付款一直挂着,对以后的核销没有影响。等报完关后,你要登陆电子口岸发送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大约一星期左右,外管局就能收到核销信息。等收到客人的剩余货款后,你要登陆外汇核销系统,然后把预付款和剩余货款输进去,等填好所有资料以后,发送到外管局。不过要注意“预付款+剩余货款”总金额,要大约等于报关总金额,只允许有+/-5%的误差,否则将无法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