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央银行在外汇交易中的作用是什么
一、外汇交易是预测未来的汇率价格,也就是两种货币的价格对比。
二、利率是一个货币的价值的直接表现。
三、一个国家的利率是由该国中央银行制定的。
这下子你明白中央银行在外汇交易中的作用了吧。
当然中央银行不能随意调整利率,要根据本国国情,比如说当国内通胀压力很大时就要通过加息来刺激储蓄抑制消费,从而缓解通胀压力。
中央银行不能随意调整利率不代表央行没有影响,只要央行发言人或行长什么的出来讲个话透露一点加息或减息的风头,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外汇市场就会有很大的波动,日本和瑞士的央行就喜欢干这种事情。经常日元涨的好好的突然就大跌,回头一看央行的某个鬼子又讲话了。
B. 央行如何干预外汇市场
间接干预分三种:
1:公开市场业务: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
2:调整再贴现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贷款,直接改变货币供应量
3:调整准备金率:准备金就是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调整准备金率会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存款金额
间接干预通过调整一些金融政策和标准,直接影响市场上货币供应量的大小,进而影响货币的汇率。
中央银行的直接干预,是指央行作为外汇市场主体参与外汇的买卖,进而影响外汇汇率的走势。
C.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责:
1、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2、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3、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4、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5、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6、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7、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8、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9、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12、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13、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14、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5、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16、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7、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1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国家外汇总局职责:
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3)央行外汇业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 机关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
D. 中央银行的业务有哪些
中央银行的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相关业务如下:
1、支付清算:提供账户服务 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
2、投放抵押:2014年10月18日央行通知,将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工具(SLF)获得流动性支持,共计金额约2000亿元左右。此外中金报告预计央行实际投放的流动性可能高于2000亿元,达到3000-4000亿元。
3、黄金净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
(4)央行外汇业务扩展阅读:
关于中央银行的跨境贷款:2012年12月27日中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公告称,央行已批准深圳前海地区试行开展深圳和香港两地间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此举建起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新里程碑尽管该项目还处于试点性质,实施范围也非常有限,但如果加以扩展,则最终将有助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与中国大陆金融系统的整合。
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业务试运行时间是在2017年2月,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该平台试运行。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央行将成为首个发行数字货币并开展真实应用的中央银行。
E. 如果央行不收购国内的外汇会有什么后果呢
有可能出现资本外逃,一国需要保证一定的外汇储备,防止出现的国际收支失衡。支持本国币值的稳定。
以上所说的不是中国的具体情况,对于中国来说,经常帐户和资本帐户的双顺差造成中国的巨大的外汇储备,所以国家的外汇管理体制已经在改了,原来人为放大升值压力的强制结售汇正在积极向意愿结售汇转型,外汇管理部门取消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的制度,提高企业账户限额,同时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与此同时,即将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在一定额度内以购汇形式代理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中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自有外汇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一定比例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和货币市场工具等。汇率改革之后,平衡式的外汇流入流出管理思路基本确立。
以上总体说了一下改革思路,具体的关于企业、个人外汇管理法规,你可以登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站查看。
www.safe.gov.cn
流入中国的资金两种来源,一种是外国投资,这个肯定需要主动换成人民币,在中国人民币是唯一流通货币,所以不存在央行收不收的问题。第二种是出口顺差产生的外汇,出口企业除了进口所需外汇,其他的也得主动换成人民币。道理和前面一样。对于外汇储备的形成,国家只有间接调控手段。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藏汇于民”,鼓励私人资本对外投资。事实上,QDII政策就是鼓励对外投资,缓解外汇储备过多的压力。
服你了。。。。。。。。。。。
F. 中央银行负责的黄金外汇储备业务有哪些作用
黄金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黄金量和外汇储备的简称,它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外国债券和财富的水平。
黄金和外汇是国际重要的支付手段和购买手段,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增加本国的黄金外汇储备,以增加自己的经济实力。
中央银行负责的黄金外汇储备业务有助于稳定币值和汇价,有助于降低对外债的依赖,灵活调节国际收支,以维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我国的国际储备主要有四种形式:黄金储备、外汇储备、特别提款权和在IMF的储备寸头。
其中黄金、特别提取款、在IMF的储备寸头在一定时期内是较为稳定的,因此国际储备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外汇的管理上。
我国的外汇储备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在国际市场上直接负责经营和管理,同时对部分储备资金实行委托管理。
在外汇储备管理上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增值性的原则,以安全性为第一要求,在保证外汇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基础之上有所增值。
G. 央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为什么以外汇买卖为主真的有点不明白,难道是国内的市场无法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吗
其实在国内和国外都有的,而且都很频繁,但是相对而言国内的公开市场操作量要小一些。由于我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所以央行在国内的公开市场操作主要是为了调节短期的流动性,以回购或者是逆回购的形式,交易对手是银行,所以一般人很难感觉的到。
央行主要的压力还是维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这个需要的量是很大的,央行必须把人民币汇率的日浮动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目前规定的日浮动范围是多少我记不清楚了,你可以自己去网络一下啊。
H. 中央银行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以市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2.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要做到外汇自求平衡,并落实外汇平衡措施。
(二)登记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应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并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后,凭证向企业注册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异地或境外开户须另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报批。
(三)收支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报关前, 应向外汇管理部门申领加盖 监督收汇”章的核销单,海关凭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验关放行。企业待外汇收妥后,凭解付行签章的核销单、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进口商品(包括与进口商品有关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有价样品等),以外汇向境外出口商支付的贷款、定金、尾款及贸易从属费用以及与进口商品有关的专利款、技术款等,由银行在办理付汇时同步核销;预付贷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按规定逐笔核销。 3.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下外汇支出、偿还外汇债务本息,凭外汇管理部门批件办理;外方投资者的利润、股息和红利的汇出,以及外籍华侨、港澳台职工的工资及其他正当收益的汇出,持董事会分配决议书、纳税证明及有关文件,到外汇指定银行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4.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单位、个人的结算一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四)外债管理
1.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向境内银行借入外汇资金,也可以直接向境外银行或企业借入外汇资金,借款单位应在正式签定合同后1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证》。借款实行自借自还原则,企业还本付息可用创汇收入直接偿还,也可以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后,到调剂市场购买。 2.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银行借款时,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抵押担保。 3.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融资,并由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有外汇来源的非金融性质企业为其提供担保的,须纳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规模。为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担保,必须有等值的外汇资产作抵押。不得为外商注册资本提供担保,政府机关不能对外担保。
(五)平衡管理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可以保留现汇,企业买卖外汇仍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办理。企业一切正常外汇收入均可进场卖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红利汇出应首先从其现汇帐户余额中支付,帐户资金不足时可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其入场资格。对企业外方资本金不到位、未按合同规定返销以及未如期达到国产化的,一般不予批准进场。对符合条件的,可进场购买。 2.外国投资企业从外汇收支不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分得的人民币利润,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后转为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增资或新投资,可以享受以外汇投资的同等待遇。
(六)报表管理
凡已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应按下列要求报送有关报表。 1.外汇收支报告表,该表是半年报表, 每年7月10日之前报送本年度上半年的报表,每年3月10日之前报送上年度全年的报表,并随附文字说明。 2.年终财务报表,要求于每年3月31日之前报送上年度的年终财务报表,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会计师的查帐报告。
I. 央行的资产业务有哪些
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再贴现业务,证券买卖,黄金,外汇储备业务
《货币金融学概论》 ——中央银行
J. 人民银行与外汇管理局是什么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外汇管理局的上级主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八)经理国库;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0)央行外汇业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