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接邮寄到国外的没有报关但收汇的样品,怎么收汇
没有正式出口申报,没有出口收汇核销单,所以不能收汇核销。
2. 我司快递发样品,收到国外1600美金,想问下还用到外汇管理局这种情况还用核销吗高手帮帮忙。非常感谢!
要看你结汇的时候是按照什么结的了。
如果说是货款,有给了核销单号,那就要去核销。
如果你说是样品费,并提供了合同,就不用核销。
不过如果你的产品有退税,为什么不去核销呢,还多赚点退税。
3. 寄样品给国外我们以样品出口报关,不收费,可是现在我们收到对方支付的外汇,该如何处理
用你们公司的进出口权正常报关咯
4. 寄往境外的样品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麻烦告诉我
答:根据现行出口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对生产性企业自产之产品出口境外的,一般实行“免、抵、退税”政策,而所谓“样品”等作为其自产产品的一种,若用于出口,亦应当适用前述政策。当然,因为样品的出口一般均是对外贸易过程中,境内外的交易双方就交易标的的质量、性能、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确定的依据,一般并不属于随后签订之货物出口合同的标的组成部分,因此,一般也是不收取外汇的,显然与作为对外贸易标的物的货物出口本身存在着差别。那么,对该等样品出口是否也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呢?
我们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企业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出口样品、展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之规定,样品出口时,显然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但是,如果该样品最终作为产品而在境外销售出去,并收取了外汇的,则该出口样品可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可见,样品出口是否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取决于该样品是否最终在境外销售并且收取外汇。
5. 快递样品出口后,收的外汇如何在外管局进行核销
收汇金额不大吧?金额不大就在其他业务中做误差收汇核销!
金额大的话就只有分成多个小金额在其他业务中做误差收汇核销!
因为您的样品出口没有报关,因此没有出口记录,无法直接核销!
6. 样品寄到国外不报关可以吗
一点样品走国际快递没有问题的,看你是发什么地方,具体是什么物品,
有多少这样。小件选择发DHL快递也是非常合适有性价比的,小件物品
不用报关了的。
7. 急~~~~快递出口样品,没有邮寄清单、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怎么到银行结汇
那样品费申报时时申报为样品费还是一般贸易?
如果是样品费,那快递底单和发票都可以自己伪造一份的。
如果是一般贸易,那可以在下次出口时将这笔样品费金额加到报关金额里,然后一起核销。
8. 关于 外汇管理局 外汇付款 有偿收受国外样品(汽车零件) 的问题
免费提供不需要提供合同,一般贸易要合同通关
9. 国际快递寄样品需要哪些资料
样品出口报关模式:
1. 一般贸易报关出口
2. 货样广告品报关出口
3. 非报关快递出口
注:原货样广告A和货样广告B报关模式取消,统一修改为货样广告品(参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 37号)
一.一般贸易报关出口
该业务模式一般是针对向客户收取样品费时采用的,该模式把样品直接作为正常出口货物来操作,出口后可以申请退税。
采用该模式时需要注意的是,外贸企业如果没有取得样品的进货发票时,不建议采用该进出口财税通模式。因为没有进货发票没法申请退税或免税,直接按一般贸易出口后无法享受退税或免税,只能视同内销征税。
二.货样广告品报关出口
该模式原来叫货样广告A,海关总署公告2016 37号将该监管方式改为货样广告品,并取消了货样广告B这一监管方式,自2016 年7月1日执行。
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全称为“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进出口货样广告品
该模式只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论是否收取外汇都可采用。对于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若要出口样品,则只能采用委托模式按一般贸易报关或者直接走非报关快递模式。
按货样广告品报关出口的样品,如果是向客户收取样品费的,可以确认出口收入并申请退税;也可以直接走销售费用,增值税享受免税;如果是免费提供给客户的,则直接确认销售费用并申报免税即可。确认销售费用的,需要注意所得数汇算清缴时视同销售调整收入成本。
三.非报关快递出口
非报关快递出口,指由快递公司报关(集中申报)出口,即海关信息不显示出口企业。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 19号,自2016年6月1日起,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货物可直接走非报关快递。(实务中对此类模式还是沿用以前的货值600美元以下,重量60公斤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