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期货追加保证金的问题
周五晚间平仓数据要等到下周一下午5点结算才进行统计。
所以你才会收到这样的信息,确信你的平仓操作都成交了,可以不予理会。
祝投资愉快。
2. 期货当天平仓还用追加保证金吗
当天不会要求追加保证金。
每个期货公司都会在交易所的最低保证金基础上追加一点作为公司最低保证金,当账户资金低于公司最低保证金但高于交易所最低保证金时,期货公司会通知追加保证金,但是不追加的话也不会强行平仓。只有当账户资金低于交易所的最低保证金时期货公司才会强行平仓,因为不追加资金的话,接下来的亏损是要期货公司承担的。
3. 商品期货里的 追加保证金是怎么计算的 能讲一个例子最好
追加保证金是指交易所规定的,在客户保证金帐户金额短少时,为使保证金金额维持在初始保证金水平,而要求客户增加交纳的保证金。
其实商品和金融期货追保的算法是一样的,我举个例子,你看了就知道了:
某客户帐户原有保证金200,000元,8月9日,开仓买进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15手,均价1200点(每点100元),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当日结算价为1195点,保证金比例为8%。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195-1200)×15×100=-7,500元手续费=10×15=150元当日权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保证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1150点,当日帐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1150-1195)×15×100=-67,500元当日权
益=192,350-67,500=124,850元保证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
金)=124,850-138,000=-13,150元
显然,要维持15手的多头持仓,
保证金尚缺13,150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13,150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
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124,850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124,850元/(1150×100×8%)=13.57手。
这样,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2手。
4. 期货保证金追加的问题
1、你账户初始的总头寸为45000+5000=50000元,当跌10%时,总头寸=50000-50000*10%=45000,保证金=45000*10%=4500,可用资金=45000-4500=40500,资金充足。
2、因为你存入资金为50000元,买开仓一手交易金额为50000元保证金为5000元的白糖期货,相当于你用100%的资金买持仓这一手期货白糖,当价格跌100%时这手白糖期货实际价值从50000元跌到了0元,也就是说白糖一分钱都不值了(当然你存入的50000元也亏没了),理论上说你持有一手价值0元的白糖期货合约,保证金也应该是0吧,你认为还用追加保证金吗?
由此可见,当买开仓期货合约时,存入100%的资金不管价格跌多少都是不用再追加资金的,买开仓的最大亏损额就是100%。
5. 股指期货追加保证金如何计算谢谢!
举个例子
比如说你的资金是50万
3000点买入一手看多股指期货合约,按照12%的保证金计算,
一手合约价值3000*300*0.12=108000,
剩余可用资金(500000-108000=392000)
如果某日期指跌至2600点。亏损为(3000-2600)*300=12000,
那么你账户中的资金就剩(392000-12000=270000).
其实盈亏只是在你剩余可用资金中加减,和保证金没关系的。
只有当你的亏损额达到 大于
上面的(500000-108000=392000)时,你就要追加保证金到108000
一般有总资金50万,只做一手的话发生强制平仓的可能性不大
只要30万就可以做一手了,50万只是要一个资产证明,不一定账户里一定要有50万,要看你做的合约手数来看的
把亏损的和保证金补上了,如果你还打算交易就还要留些资金在账户里。
6. 股指期货保证金制度的我国关于保证金制度的基本规定
(1)、会员保证金的有关规定。会员保证金的收取不得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交易所可以根椐期货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同收取不同比例的保证金。在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收取的保证金比例逐渐提高,以利于交易控制交易风险。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期货交易所除用于会员收取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做他用。期货交易所可以规定专用结算账户中会员保证金的最低余额,当会员保证金余额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余额时,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通知会员追加保证金,会员应当按时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强行平仓,直至所余保证金达到规定的最低余额。
(2)、客户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客户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可由期货经纪公司规定,但不得低于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通过小行家交易软件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通过交易所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7. 什么叫炒期货追加保证金、平仓都是什么意思
期货是一种合约形式交易的东西,交易的对象就是以买卖合约为主。期货分商品期货和股票期货,目前国内没有股票期货。
期货是相对现货而言的。他们的交割方式不同。现货是现钱现货,期货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转让。期货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却是要兑现合同进行现货交割的。所以,期货的大户机构往往是现货和期货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价格投机。普通投资人往往不能做到期的交割,只好是纯粹投机,而商品的投机价值往往和现货走势以及商品的期限等因素有关。
开户很简单,找一家期货公司开户就可以了,签订一份合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场交易了。
期货交易是合同交易,每次交易你只需付出相应商品实价的定金——保证金——就可以了。具体的保证金比例有期货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定,各期货公司也会有所调整。
例如,你买进商品A的期货,他的保证金比例是1:10,他的交易价格是每单位一万元。那你只需付出1000元就可以买A商品一个单位了。如果A商品的价格涨了10%,那你就翻番了,你的1000变成2000。如果A商品的价格跌了10%,你就赔光了,你此刻要是平仓你的1000就变成了0,要想继续持仓,就必须追加保证金。许多人往往因为不服市场,不断追加保证金,最后家破人亡。
国内目前有公司代理做期货的外盘交易,但风险很大。
追加保证金(Additional Margin),是指清算所规定的,在会员保证金帐户金额短少时,为使保证金金额维持在初始保证金水平,而要求会员增加交纳的保证金。
清算所为了防止出现负债情况,采取逐日盯市(Marking to the Market)的原则,用每日的清算价格对会员的净交易部位核算盈亏。当发生亏损,保证金帐户金额下降时,清算所便要求会员必须交纳追加保证金。在保证金交易过程中,根据评价亏损,如果其保有单子的评价亏损达到规定的金额的时候,也就是说当超过交易保证金的40%的评价亏损发生时,或者帐户最低预交保证金余额跌破60%底线时,将被要求追加不足金额。
平仓(close position)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简单的说就是“原先买入的就卖出,原先是卖出(沽空)的就买入。”
8. 期货交易什么时候要追加保证金具体详细,平仓时只是保证金没了而已还是要补足其余的亏损
期货交易随着期货合约的到期,风险会越来越大时候要追加保证金,具体详细,平仓时只是保证金没了而已还是要补足其余的亏损。
期货交易(Futures Transaction),一种活动或买卖行为过程。期货交易特有的套期保值功能、防止市场过度波动功能、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功能以及促进公平竞争功能对于发展中国日益活跃的商品流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期货交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立法,各地各行其是,使得期货交易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且过度投机行为盛行。加强期货交易的专门立法极为必要。
9. 期货一般在亏损多少时要追加保证金
低于持仓保证金时,期货公司就会要求追加保证金,直到达到最低持仓保证金水准,如果不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就会强行平掉部分持仓,直到达到最低持仓保证金水平,不会等到你的账号为零或负的。
10. 追加保证金 期货公司该如何通知客户
通知方式,大致有录音电话通知、传真通知、书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等方式。
在我国期货市场即将迎来股指期货之际,我国期货公司在经营中仍然有若干难以回避的法律问题有待解决,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期货公司如何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义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由此可以得出几点:一、客户有及时查询自己保证金及交易持仓的义务;二、期货公司与客户可以通过经纪合同来灵活约定通知方式;三、目前结算结果每日只公布一次。 我们认为,虽然新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规定了客户有及时查询自己保证金及交易持仓的义务,但是如何通过合理的方式,使所有客户能够履行自我查询的义务还是有待商榷的。由于客户量众多,期货公司有时来不及按照约定通知到每一个需要追加保证金的客户。一般认为,
在期货公司与客户订立的《经纪合同》中,可约定“客户有及时查询自己保证金及交易持仓的义务”,并通过约定“客户应自行登陆保证金监控中心自行查询”,可将通知义务转为由客户自行承担。但是,如果客户不懂网上交易,如一些年长的投资者,很有可能也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如果合同中强行约定其自行登陆查询,显然其是无法做到的,该事先拟订的合同条款也极有可能被认为是免除期货公司自身义务、
加重对方义务的格式条款而被认为无效。所以,期货公司有必要在规定“客户有及时查询自己保证金及交易持仓的义务”之外,再与客户约定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