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汇交易主要的骗局有哪些
外汇交易市场利润丰厚,到同时也陷阱重重。尤其刚进入外汇交易市场的新手,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很容易成为未授权经纪商、虚假经纪商以及所谓的专家的“猎物”。
以下是汇查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5种常见的外汇诈骗手段,快快了解,为你的资金上好保险!
1. 虚假经纪商及未授权经纪商
这些经纪商常用高利率,保证获利率,零差价或其他不现实的承诺来诱骗投资者。随着越来越多的外汇交易在网上进行,设计一个高端的网页来骗取投资者的信赖对这些诈骗公司并非难事。因此,对投资者而言,在任意一个平台开始交易前务必要再三检查其合规性。
交易前,交易员应当搜索并查证该公司的地址,查证其网站的域名信息,确保网站域名是由该公司或其母公司名称注册。此外,要确保自己将进入的外汇经纪商持有相关监管机构,如英国FCA,塞浦路斯CySEC的牌照,并受其监管。
2. 克隆经纪商
乍一看,一些公司好像已在某个监管机构的网站注册,并受其监管。此外他们能提供一个注册号。然而,进一步调查就会发现,它们只是与真正受到监管的经纪商极为相似。这些克隆公司的名称跟真正受监管的公司的名称可能只有拼写上的稍微不同,或者克隆公司直接用了已注册公司名称的变体。由此可见,新手在进入一家经纪商平台之前一定要详细彻底地查清楚平台的基本信息。
3. 克隆监管网站
虚假经纪商常用的另一个骗取交易新手信任的伎俩是,将监管状态公布在其网站上,并放上监管机构的网页链接。不过,他们网站上监管机构的网址都是他们克隆出来的,并不是真正监管机构的网址。
为了避免掉进这个圈套,新手要确保到真正的监管机构网站上查询该公司的注册信息,不要轻易相信经纪商网站上给出的监管机构网址。
4. 外汇庞氏骗局或高收益投资计划
庞氏骗局依旧是最诈骗商最常用的招数之一。如果一项外汇投资计划好得令人难以置信,那么投资者应该马上警惕起来。庞氏骗局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随着更多的人加入,就会有更多的钱可以用来支付所谓的“利润”。最终,这个计划失败了,诈骗商就带着所有人的钱消失了。
5. 高价培训和教育项目
交易者还应该警惕那些声称能给自己带来巨大利润的所谓“培训项目”。这些产品常常要价过高,却又不能兑现给出的承诺。虽然进行外培训对学习炒汇基本流程及指导方针很有用,但所有宣称可以在短时间内教某人成为专家的课程基本都是骗人的。
网上其实有很多免费的外汇信息,相关的资源有,YouTube、播客、网络研讨会以及演示帐户等。新手完全可以利用这些资源学习外汇知识,它们可能和昂贵的培训项目一样有用,甚至比它们更有用。
Ⅱ 外汇网络交易有何风险
外汇保证金交易很难.看起来很容易,弄不好,你的仓就爆了.小心
风险就是交易价格变动风险,
外国交易者信息比国内灵,反应快.
网络是否通常.
还有保证金比例问题.弄不好,爆仓了.
还有就是人家白天你这里晚上,有什么消息,你未必知道.
Ⅲ 网上炒外汇骗局有哪些
高杠杆骗局。
Ⅳ 如何避免网络炒外汇骗局
国家还没规范 骗子太多了 所以只有一步一个坑的走过来 心理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比如喊单的 他那么有能力 自己做交易都赚死了 还需要天天这么辛苦给你喊单 比如卖软件自动交易的 那软件真能那么赚钱 他自己不会贷笔款挂上软件赚钱 反正软件自动的 自己出去旅游不是更好 还需要给你墨迹那么久就想让你买他的软件
Ⅳ 监管排查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吗
针对频繁曝出风险和金融骗局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近期央行部署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的情况。
此前《财经》记者报道,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通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相关部门要求各法人支付机构对40家涉嫌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进行风险排查。(参见《财经》报道:央行排查40家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叫停支付机构业务合作)
近年来,监管机构也多次发文重申这一点。2008年,外汇局批复明确,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外汇按金交易。银监会也发文规定,在相关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炒外汇”的主要途径已经转移到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今年11月,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外汇、贵金属等金融交易活动进行了风险提示。互金协会称,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互金协会指出,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互金协会的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互金协会只能是提示风险,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
事实上,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屡禁不绝的根源在于其处在监管的盲点。上述业内人士指出,非金融机构违法提供金融类服务属于监管盲点,这与我国金融监管实行机构监管和分业监管有关。
因此业内专家建议,对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采取“开正门堵邪门”的监管思路,一种方案是由现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此类业务,另一种则是建立规范的准入原则,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参与这个市场。但是对于监管层来说,无论哪一种方案,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例如杠杆率、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
Ⅵ 我被网络诈骗炒外汇骗了一万元钱他们说还要我交不交会影响征信
这个属于杀猪盘骗子平台不可信不靠谱的,建议大家别投了!我遭遇被骗了将近十五万血汗钱,幸好及时找人帮忙挽回损失,太幸运了!太感谢了
Ⅶ 网络炒外汇违法吗,网络炒外汇违法吗资讯
谓炒外汇,一般是指外汇保证金交易和实盘交易。即投资者以银行或经纪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外汇交易。
目前国内投资者投资外汇的渠道主要是两种,一种是通过国内银行开设的外汇实盘进行交易,另一种是通过国外交易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直接在国外开户,进行外汇保证金业务。外汇保证金交易与外汇实盘交易的最大区别在于,外汇保证金交易采取保证金的形式,利用杠杆原理以小博大。而本文重点讨论的,就是居民通过个人登录或网络代理商平台登录国外的交易商平台,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罪或者构成相关违法行为?
国内居民炒外汇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罪?不构成
此前有观点认为,在我国买卖外汇必须在指定的银行或相关机构进行,而炒外汇很明显是一种通过买卖外汇,倒卖外汇,进行投机的行为,而且是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倒卖,因此此种行为构成非法在规定场所外进行外汇交易,只要买卖数额超过20万美元或者盈利超过5万人民币,就构成非法经营罪。
比较著名的案例就是黄光裕被判内幕交易和非法经营等罪案,法院认定,黄光裕为了偿还在澳门的赌债,通过地下钱庄以人民币兑换港币支付给澳门的赌场,数额过亿,法院认为此种行为属于在指定场所外买卖外汇,因此构成非法经营罪。
但是首先,非法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司法机关之所以将黄光裕等人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就是认为此种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的行为侵害了我国现有的外汇管理制度,属于典型的变现非法场外交易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