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向境外汇款缴税吗.缴纳什么税
单独汇款不能说明是否需要交税。如采购款、税後利润不存在税的问题,如果是付境外费用,会有代扣代缴的问题。
『贰』 对外付汇需要缴纳哪些税金
根据付佣的性质确定企业是否需代扣代缴税种、税率,若您公司支付给境外公司的佣金、检测费、市场开拓费、差旅费等是劳务,由于收取方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外,无须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您公司支付给境外公司的上述费用不须代扣代缴所得税。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的规定,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1)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2)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
(3)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4)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5)境内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6)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7)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叁』 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肆』 公司向境外汇款也要缴税吗
属于非贸易项下服务性支付,需要替国外收款人代扣10%的服务贸易税。
『伍』 境外企业将境外的房屋租赁给我公司办公使用,我公司支付租金时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境外企业将境外的房屋租赁给境内公司,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因此,境外公司不需要在我国缴纳增值税,您公司支付租金时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陆』 我司租赁境外非居民企业的一处办公场地(场地位于境外),向境外支付租赁费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在境外发生的,不需要在国内申报纳税。
『柒』 境外服务费付款业务,代扣代缴哪些税种及税率
需代扣代缴 营业税 5%
城建税 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3%
个人/企业所得税
『捌』 支付外汇需缴纳什么税费,依据是什么
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2、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玖』 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佣金境外付汇需要代扣哪些税款
需要代扣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而,对于贵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佣金,因为该境外企业属于为属于境内企业提供的劳务,所以应属于上述应征营业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业应作为代扣代缴该行为营业税的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应区分是否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对于这一点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拾』 境外汇款代扣代缴税额怎么计算
如同“个人所得税”一样,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为生产人员代扣代缴的税,最终进生产成本。为管理人员代扣代缴的税,最终进管理费用。
同样,境外汇款代扣代缴营业税,这道税,是这个经济行为的成本。看是因为什么产生的,为管理产生的,进管理费用,为销售而产生的,进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