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外汇期货 > 石家庄市外汇管理局

石家庄市外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20:24:11

『壹』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票据中心地址

呵呵,我每天都要去的地方,是在新华路和北荣街交叉口的西北角。

再说细一些,是在“金亿城服装广场”的西边。
“太和电子城”向北行200米。

门前有四块牌匾,“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另两个忘了,呵呵。

那里门禁很严格的,必须要带上身份证,进去后正门口有两个大石狮子,非常威武,个人感觉是石家庄最好看的。

『贰』 谁知道石家庄办理进出口权的流程

大概流程: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份 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份 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份 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 加盖公章
5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份 加盖公章
6 公司章程复印件 1份 盖骑缝章
7 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8 电子卡操作人员、报关负责人、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 海关备案需要预留的公章模板(A4白纸加盖公章、法人章)
10外商投资企业还需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份以及验资报告一份。
以上资料一般都需要加盖公章
流程一般为:
一、登陆商务局网站,找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上传,并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商务局提交书面材料。7天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凭商务局颁发的《登记表》到公司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三、到所在区县税务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四、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申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五、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六、向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
七、到外汇管理局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
八、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出口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费用大概为1000元,顺利的话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石家庄也如此,
想了解更多的外贸流程可以去苏维博欣咨询。

『叁』 石家庄市企业IC卡怎么办理

准备好下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处办理就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公司章程、合同原件(合资、境外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类或法个人身份证类)、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开户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投资外汇业务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信息表、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表

『肆』 离石家庄,新华区政府最近的农民银行在什么地方

北行,见路口往东,在铁路宿舍那有,是农业银行不是农民银行。。

『伍』 石家庄外汇管理局的人员怎么那么牛叉叉都是大便长大的么

正解。

『陆』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支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成立于1999年1月1日,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的派出机构,级别为正厅局级。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合署办公。

2021年4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反洗钱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金融学会秘书处)。

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宣传群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团委)、营业部、清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钱币博物馆(钱币学会秘书处)、守押中心、物业中心、票据结算中心等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

『柒』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改革方向

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统一了人民币发行,逐步收兑了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全部清楚并限期兑换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很快使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终于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同时,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适度地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1978年)

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
三、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

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由中国人民银行来专门承担中央银行职责,成为完善金融体制、更好发展金融业的紧迫议题。1982年7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以此为起点开始了组建专门的中央银行体制的准备工作。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银行在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初期,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和多种信用工具不断涌现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改革机制,搞活金融,发展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制度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努力探索和改进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进计划调控手段的基础上,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以求达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稳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贷膨胀”、“经济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初步培育了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能力。

四、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

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

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9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三定”调整意见。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

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

“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人民银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阅读全文

与石家庄市外汇管理局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骆驼股份4月17日 浏览:730
沈阳中国银行澳币汇率 浏览:929
杠杆利率 浏览:352
kd通达信指标 浏览:434
基金跟银行理财区别 浏览:920
基金理财会计分录 浏览:71
中央经济会议降杠杆 浏览:403
理财产品协议属于哪类合同 浏览:690
外汇搭建流程 浏览:696
中国南车集团长江公司 浏览:967
工行私人银行理财怎么样 浏览:260
简述外汇储备的管理特征 浏览:865
股票退市问题 浏览:38
中信信托新疆 浏览:368
融资城投资人的利益 浏览:874
收藏纸币价格 浏览:918
Gcp硅谷融资 浏览:244
贵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浏览:127
涉及到金融营销的金融机构有 浏览:307
上汽大众退金融服务费 浏览: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