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开立NRA账户,人民银行要审核哪些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3 文号:汇发【200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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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等行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所称境内银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中资和外资银行。
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
二、境外机构和境内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三、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应当审核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为非中文的,还应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外,不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户名应与其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或对应的中文翻译)记载的名称一致。
四、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时,应当在外汇账户前统一标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NRA+外汇账户号码,并自行对境外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机构进行区别,以使与该外汇账户发生资金往来的境内收付款方及其收付款银行,能够准确判断该外汇账户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境内银行应当完成前款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统一标注NRA内部系统调整以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开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统一标注NRA等工作。
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31号)等规定,为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外机构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并通过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开户、余额和收支明细信息。境外银行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同业存款等外汇账户,不适用本款规定。
五、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之间的外汇收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外汇管理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境内银行完成NRA标注前,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向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支付的,汇款银行应在汇款指令交易附言中注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银行判断该项资金来源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向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支付的,除按规定提供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外,还应向汇款银行提供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材料;汇款银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明确该外汇账户性质,应当向收款银行书面征询该外汇账户性质,收款银行应当书面回复确认。
六、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从境内外收汇、相互之间划转、与离岸账户之间划转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内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除外。
七、通过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境外、境内之间发生的资金收支,以及由此产生的账户余额变动,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八、未经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该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九、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资金余额,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外,应当纳入境内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以其作为境内机构从境内银行获得贷款的质押物的,按照境内贷款项下境外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十、境内银行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有关业务,应当遵守有关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
十一、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离岸账户、该离岸账户和境内之间的外汇收支,严格按照《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境外机构B股外汇账户、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或者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等开立、使用和关闭,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包括标注NRA等。
十三、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外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但通过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开户、余额和收支明细信息的规定除外,其具体实施时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解释。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反馈。
电话:68402429、68402129 传真:68402430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贰』 工商银行外汇要开证明证实美金合法性,才可以让入账,不然钱就会被退回去,请高手指点,这个证明怎么开
如您接收从境外汇向境内的外币,收款人为境外个人(即非居民个人):无论金额大小,客户均须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无免申报情况;收款人为境内个人(即居民个人):客户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日)后5个工作日(T+5)内办理款项申报,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将有关申报信息反送外管局。其中,对等值金额在5000美元(含)以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具体填写要求,请您咨询开户行工作人员。
(作答时间:2019年7月9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叁』 如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账户开立许可
设立外汇账户应当持抄相应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凭当地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到当地银行设立外汇账户。
经过外汇管理机构审批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银行才能为客户设立外汇账户,并在外汇管理局准许的外汇活动范围以内,办理外汇结算。
涉汇单位的外汇账户只能设立一个,各种不同的币种在同一个银行视为一个账户,设立第二个以上账户必须经过当地外汇管理局批准。未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同一家银行或在不同的银行不能多头开户。
(3)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扩展阅读:
外汇账户管制一般分为:
①自由账户,即既可以自由外汇记账也可以本币记账,账户上的资金可以自由转移的账户。
②外币账户,账户上的资金一般为国外汇入或携入货币,也可以是外国使馆人员、地区性或国际性组织工作人员的外汇薪金、收入等。
③境外账户,其他国家居民开立的所在国货币账户,一般无息。
④冻结账户,亦称封闭账户,主要用于尚未准备调出国外的资金,一般由移居国外的人持有。
『肆』 nra账户是什么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即为NRA账户。
"NRA" 账户也可能指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了区别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也称"RMB NRA"账户。
(4)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扩展阅读:
相关要求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之间的外汇收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外汇管理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境内银行完成NRA标注前,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向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支付的,汇款银行应在汇款指令交易附言中注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银行判断该项资金来源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向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支付的,除按规定提供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外,还应向汇款银行提供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材料;
汇款银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明确该外汇账户性质,应当向收款银行书面征询该外汇账户性质,收款银行应当书面回复确认。
『伍』 境外个人非居民在国内划转外汇给境内个人居民,需要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可办理本人不同外币账户,以及与其直系亲属境内外币账户的资金划转业务。境内外币账户资金划转,只能在同一性质的账户之间进行,即居民和居民之间、钞户对钞户、汇户对汇户,不能申请办理不同性质外汇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同名账户划转,划转申请人须提供本人不同境内外币账户账号、开户行名称、地址, 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非同名账户划转,划转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及其收款人的境内外币账户账号、开户行名称、地址,同时除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须出示下列证明文件,以证明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同在一个户口簿的,请出示户口簿; 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请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确为直系亲属的公证文书。 境内外币转帐应该没有金额限制,不可以在网上办理。
而您说的是境外非居民与境内的居民,是不能进行资金划转的。因为2个账户的性质不一样。需要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陆』 工商银行外汇要开证明证实美金合法性,才可以让入账,不然钱就会被退回去,这个证明怎么开
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取现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须凭真实身份证明办理;
一次性结汇、取现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由银行按照《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居民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和合法外汇来源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办理;
一次性结汇、取现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经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真实性后,凭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如果外汇来源是国外的外汇交易平台,建议找一个可以银联直接出入金的平台,现在国外交易平台重视中国市场。
『柒』 境内机构同户名同性质外汇账户划转需要企业出具证明材料么例如企业把中国银行外汇账户的钱转入农业外汇
不需要。
境内同名或是直系亲属之间外币划转不需要进行国内收支申报。境内企业同名同性质资金划转不需要申报。
汇发[2002]8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之附件《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同一境内机构在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
划出行须审核划入行的开户资料以保证是同名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划入行凭划出行的附言入其同名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对外贸易关系中形成的外汇划转
主要包括:
(1)外贸委托或代理中产生的划转,企业在经营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可以互相委托代理,在委托企业有自有外汇的情况下,为避免汇兑带来的损失,委托与被委托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划转;
(2)在特殊经济区域中产生的划转,境内一些特殊区域的贸易视同对外贸易,如我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与区外企业发生的贸易视同进出口贸易,这就必然会引起境内外币计价结算,从而形成外汇划转;
(3)在服务贸易中产生的划转,如国际海运项下的货主与货代、船代及船运企业的结算,境内保险机构对境内机构的涉外业务保险所引起的结算等,因行业特点关系及真实性把握的需要仍要以外币计价结算。
『捌』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的性质及其收支范围
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一组或一批会计记录(每一个记录称作一个账户)。这些账户整合起来,就能让企业主和经理人员知道该企业欠他人和他人欠该企业的数目:定期结算后,更知该企业盈亏数额。也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各种存款、贷款及往来账户的总称。
它是银行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办理资金收付等各项业务,进行记录和反映所设置的一种簿籍。
通过银行账户,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反映、调节、监督和管理。在中国,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信贷、结算和现金存取业务。
(8)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自2009年2月15日起,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登陆“系统”中“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模块,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单笔出口货物报关单实际收汇比例高于30%的,银行应按照现行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相关规定办理。
三、对于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转的手续。
四、对于因一笔收汇包含多种性质、企业错误说明或银行工作失误导致的进入待核查账户的服务贸易项下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五、企业在确有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导致可收汇额不足时,方可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银行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为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对于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不得按此规定办理,仍按照现行贸易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外汇局应加强对银行和企业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及补办联网核查手续的事后监督工作。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玖』 单位出口收汇,要在银行开立什么性质的外币账户
你开立基本对应货币的外币帐户(常如美元)
当你有外币贸易款时银行会替你开立一个待核查帐户,
当有贸易性质外币进来时,会替你放入这个待核查帐户,当出口有信息出来时,银行就可以替你转入你的基本外币帐户,已可直接结汇转入人民币帐户
而你进来的不是贸易性质的外币(如服务类或资本金性质的外币),就不必通过待核查帐户,直接凭相关手续直接转入你的基本外币帐户或结汇转入人民币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