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出口贸易外汇管理局的实名录登记需要带些什么材料(我们公司进口已经弄好了,现在要出口)
与进口付汇备案登记所带的材料一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备案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等印章。
❷ 单位去外管局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联网审查(以当地外汇局要求为准),一般需携带企业介绍信、回IC卡及经办人身份证。答
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外汇管理局名录注册扩展阅读:
逾期未备案的影响:
若未及时完成登记,则会产生管控信息 进而暂停所有外汇业务。若已产生逾期,需到当地外管局进行书面申请解除管控。情况说明主要列明管控原因为逾期未申报存量权益、逾期未申报的原因(如对相应规定不熟悉等)及相应采取措施 并保证之后严格遵守相关登记制度。
存量权益登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通过银行办理 。
2、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
3、通过外管局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电子口岸-新企业外汇管理局备案
❸ 外汇中办理名录登记需要向外汇局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资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4、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以上是上海这边要求提供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到你。
❹ 外汇管理局名录登记怎么办理
如果已经在外汇局办好“进口付汇企业名录卡”,则是名录企业;如果没有名录卡,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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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怎样向外管局申请进入进出口企业名录
进出口单位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然后让外管局申请进入进出口企业名录。准备好盖有公司章的备案申请,相关证件复印件,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附件,外汇登记证。
❻ 怎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线上建企业名录
首先找下当地外汇管理局的官网或公众号,再按指引登录。
疫情期间,有很多便利化措施的。多点耐心,申请就行。
❼ 去外汇管理局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章、书面申请、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等。
1、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3、企业公章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4、书面申请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
5、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
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包括外经贸部审批合同章程的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审批合同章程、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武汉、南京、广州、成都、西安市)外经贸部门参加联合年检。
企业按上述程序填报年检报告书,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年检合格后,向企业出具年检合格通知,企业凭年检合格通知对外经贸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正式获得进出口企业。
❽ 企业开外汇账户需要办理名录备案登记,需要带什么资
请参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名录登记手续。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法》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❾ 外管局进口企业名录登记是什么意思
外管局进口企业名录登记是指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一条: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9)外汇管理局名录注册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一、新办条件:
1、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2、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但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变更条件: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三、注销条件:
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2、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口单位名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