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收支系统已经申报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需不需要做
虽然提问过期了,正好看见,就给你答一下,呵呵。
按照你所说的,你确实需要做预收货款报内告。因为政策规容定,收汇后30天之内不能出口的,必须在收汇后30天内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做预收货款报告,如超过30天没做的,应到当地外汇局补报。出口日期在收汇日期后30天以内的,可以不报。还有问题吗?
2. 外汇监测系统 业务指标情况
1.首先你要去当地外汇局咨询各项指标的阀值是多少;
2.根据你提供的数值,说明你公司在进口贸易中付汇多,进口货物少;
这是很危险的,在以后的连续几个月当中,如果还是这样,就会被降级甚至罚款。
你可以到外汇局网站下载以下相关资料: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在这两份文件中有详细讲解,你要仔细阅读。
千万不要当做儿戏!!
3.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由您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开通。您在外汇局办理“贸专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时属,外汇局会同时为您的企业开通系统,并告诉您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中会有您在银行办理的贸易项下收付汇信息,请注意是贸易项下的收付汇,也就是说交易编码以“10”开头,还有转口贸易和境外工程使用物资的收付汇信息。同时,还能查询到您在海关的进出口信息。操作此系统前无需操作其他系统,仅用管理员登陆设定操作员后就可正常使用。
4. 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要看下你们之前来是否有开过进口源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如果有的话,估计你得再去外管局改一次密码才能进了。
新政策会议的时候有听外管的领导讲过这事,说建议之前开过进口系统的企业,在领用户名和密码之前先把以前的密码变更一下。这是其一。
其二是,如果你是今天刚领密码回来的话,一般是登不进去的,明天你再试一次,应该就能进了。
总之就这两个方向,你再试试看。
5. 如何进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答复:您好!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ba)登陆后,点击“业务操作员维护”菜单,版进入业务操作员维护操权作界面,点击“增加(A)”按钮,进入添加业务操作员界面,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初始密码,其中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为必填项,用户代码不能重复,在角色分配区域的“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选择“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然后选择“>”将该角色添加到“已经分配的角色列表”中,再点击“保存(S)”按钮,即成功添加了业务操作员并为其分配了业务操作权限,该业务操作员可以访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并使用相关功能。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6.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是干什么用的呀是不是以后就用这个系统。不再用出口收汇报审系统了呀
监测系统是用来作报告用的,比如你收汇日期与实际出口日期相差回30天,那么在结汇后答就要上这个系统去做预收货款的报告,延期收汇,预付。。。等等也都是要在上面作报告的。
应用平台里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里,每一次有外汇进了待核查户,你就要在申报系统里做申报,填上相关金额,国家,贸易性质,提交后,一般要当当天下午反馈到银行,银行审核通过了才能让你结这笔钱,从待核查户转到人民币账户。而监测系统里的操作是在结汇之后再进行的。
7. 外汇监测系统的问题
让他们把货款与快递费明细报给你们
8. 外管局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如何使用
外管局的说法是现在预付款不用做事先登记,直接拿着和以前一样的版资料去银行付汇就可以(权具体最好咨询一下银行的付汇部门,更改要求为需要提供合同或发票其中之一的正本原件)
然后付汇之后在新的监测系统里会出现这笔付汇的记录,如果付汇时间和货物到港清关的时间(也就是报关单上显示的时间)相差30天以上(含30)天,就要在新的监测系统里针对这条付汇记录做一个相关报告的操作(这个操作的流程应该在操作手册里有),也不用核销了。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进去后,怎么不显示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我们的也是,后来查到是外汇局那边的名录没有确认,我们的确认书已经给外汇局,是那边系统有问题没有录成功,可以到外汇局再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