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汇诈骗有那些
很多诈骗的手段都是有迹可寻的。无论是马来西亚还是中国,传销式诈骗的盈专利模式是骗不属了人的,最常见的不外乎“裸金字塔”和“产品金字塔”两种发展模式。
1、裸金字塔诈骗。裸金字塔骗局。这类骗局没有任何产品,只有一个所谓的“证书”,就是单纯缴纳会费加入项目,主要模式是发展“下线”。举例:你缴纳会费1000元,然后找来10个人成为你的下线,他们共缴纳10,000元,那么减去你的会费后,你从中盈利部分。这种“分层级营销模式”总有一天发展不下去,最终的获利者只会是站在最上层的人。
2、产品金字塔诈骗。想象一个场景,一个多年的老友找你喝杯咖啡,以往拮据的人如今却衣着名贵站在你面前,聊天中他向你推荐一个投资培训班,保证你每个月盈利300,000元,你心动吗?他再告诉你,加入培训班需要先购买36,000元的产品。
2. 外汇团伙诈骗
受到诈骗,可以带着证据报警。
警方会调查,警方有破案的手段。
警方破案后,会为受害者挽回损失的。
3. 外汇套利骗子,不要上当了
投资外汇一定要谨慎,自己不懂的领域尽量别碰,风险特别大。不要轻易相信别人洗脑,要投资可以去买点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者买指数基金,货币基金等等。
4. 外汇诈骗公司被抓了,我朋友才上了一天的班,第二天就被抓了,啥也不知情,也一起抓去,会有刑事拘留吗
所谓不知者不罪,如果你朋友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是诈骗公司,或者是他上了内一天班,没有骗容谁,最多教育下,警察不会拘留他的,了解清楚了就放他回来了。
如果你朋友明明知道这是骗子公司,还帮公司骗人了,视情节是否严重决定是拘留他还是逮捕候审。
5. 外汇平台诈骗案我咋报案
1、保留证据
2、到FX110维权中心进行我要投诉
3、提交证据,这边会协助你办理案件的进展的。
希望能帮到你
6. 外汇诈骗能否追回钱款
法律分析:外汇诈骗报警有可能追回来。如果诈骗款项仍然在境内,还没来得及往境外转移的,那么公安机关就有机会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追缴后会按原途径进行退赔。但是如果诈骗分子已经把诈骗款项汇往境外,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很难追缴的,这时受害者就无法追回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遇到外汇金融诈骗案,钱骗子也转了,还能追回吗
说实话,骗子虽然说是抓到了,但是他的钱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要追回钱的可能性真的很小了。
8. 女子轻信外汇理财产品被诓走40万,这笔钱还能追回来吗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收入不断增多,钱多了,自然就想着通过钱来生钱,这也是富人越来越有钱的方法。
如今我国中产阶层数量,不断增加,中产阶层的财富也在与日俱增,对财富增值和保值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其中,外汇是我国居民了解甚少,但却在很多网站上看到,国家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否定它的存在,只是大致表示不允许居民炒汇。这位女子轻信外汇理财产品被骗走40万,主要是对平台和外汇不了解,而真正要追回这笔资金恐怕非常难。
因为大多数灰色外汇平台,都是有其独特的资金渠道和通道,将特定投资者的钱洗出去。因为不正规的外汇平台,资金一旦转入,追溯起来非常艰难,因为资金汇到国外就不受国内法律保护,国外法律也不保护中国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资金问题基本上希望渺茫。
9. 女子用全部的积蓄投资基金被骗光,她是怎样被骗的
她是被诱导到另外的一个软件上进行基金的投资,一直都有专业的人士指导,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投入太多的钱,但是一直在盈利,最后这位女子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拿来了投资,结果却被骗了。其实问题就出来于软件上,一般买基金都是从支付宝或者是天天基金这样的软件上购买。一方面是方便,不需要辗转。另外一方面是安全,在那些小的平台上购买基金没有安全保障,如果被骗走的话很难去追回。只能说是用错了软件,和基金确实没有太大的关系,只不过是借助了基金这样的模式。
10. 外汇诈骗公司业务员怎么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3、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案例
17名90后年轻人,以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为交易平台,在5个月时间里共诈骗230万余元。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对代某等3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代某与4个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证券咨询代理。因业务出现问题,代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挣钱机会。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电信诈骗。
江某向代某推荐一款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宣称这个平台是做网络股票和外汇投资。客户投入平台的钱,除平台提取手续费、平台提供者获利外,加入者可获取投资人90%的投资款。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册公司、不需要签合作协议,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如此条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决定与江某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开通了平台链接。此后,代某等5人筹资,租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一场地作为办公场所,购买电脑、办公桌等用品,5人约定按出资款的多少占有股份并分红。
其中,代某占股21%。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并规避风险,5人各拿出2%的股份给江某,江某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占有股份10%。
随后,代某开始“招兵买马”,将其从事证券咨询代理时的同事赵某等人招聘进来,代某任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及管理,其他4人分别负责财务、开支、员工招聘、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汇”平台在具体操作中,设有“富通财富俱乐部”“财富共赢俱乐部”两个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上的流程与客户对话,让客户关注股票行情,之后电话回访客户,让客户加QQ群聊天,业务员会有数个QQ号。
在群里,各业务员发股票上涨的截图等信息,借此机会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在此期间,牛某等冒充外汇分析师,让客户在平台里投资,指导客户在网上操作,让他们把钱打入指定地方,刚开始让客户赚钱,吸引他们加大投资,随后将钱亏空。客户每往平台亏损一笔,各业务员、组长、交易部的成员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成。
信阳市中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