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中金所在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制度主要有:
(1)保证金制度;
(2)涨跌停板制度:
(3)持仓限额制度;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5)强行平仓制度;
(6)强制减仓制度;
(7)结算担保金制度;
(8)风险警示制度。
⑵ 什么是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交易所风险主来要有2个来源,1个是自监控执行力度,2是异常价格波动风险。
监控执行力度包括保证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最大持仓限制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这一点可以看巴林银行破产的案例。
异常价格波动风险,其中,大户操纵和资金风险。
⑶ 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市场主要有以下8种管理制度:
1.保证金制度
2.涨跌停板制度
3.持仓限额制度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5.强行平仓制度
6.强制减仓制度
7.结算担保金制度
8.风险警示制度
⑷ 期货交易所有哪些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这是与保证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它最低限度保证每一个交易者的保证金能抵御一天的交易风险,通过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在当天的交易中出现亏损的交易者,必须在次日开市前补足保证金),从理论上期货交易的交易风险被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这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程度的,防范风险扩大的重要措施。
四、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通过经纪会员)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这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制度。
五、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制平仓的制度。这是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控制市场风险,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制度。
另外,与控制风险相关的制度还有前面提到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⑸ 大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正常的进行,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保证金制度第四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新开仓交易保证金按前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收取。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第五条 自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将分时间段逐步提高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合约在某一交易时间段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自该交易时间段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执行。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交易时间段交易保证金(元/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1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2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2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30%第六条 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黄大豆1号、豆粕、聚氯乙烯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元/手)N ≤100万手合约价值的5%100万手<N≤150万手合约价值的8%150万手<N≤200万手合约价值的9%200万手<N合约价值的10%黄大豆2号、豆油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元/手)N ≤50万手合约价值的5%50万手<N≤60万手合约价值的8%60万手<N≤70万手合约价值的9%70万手<N合约价值的10%玉米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元/手)N ≤150万手合约价值的5%150万手<N≤200万手合约价值的8%200万手<N≤250万手合约价值的9%250万手<N合约价值的10%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元/手)N ≤25万手合约价值的5%25万手<N≤30万手合约价值的8%30万手<N≤35万手合约价值的9%35万手<N合约价值的10%第七条 当某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则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当某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幅之和达到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幅的2倍,连续四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幅之和达到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幅的2.5倍,连续五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幅之和达到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幅的3倍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的措施。提高交易保证金的幅度不高于合约规定交易保证金的1倍。
交易所采取上述措施须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九条 如遇法定节假日休市时间较长,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休市前调整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第十条 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⑹ 什么是期货风险警示制度
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制度比较多,例如涨跌停的话会提高保证金比例,扩大涨跌停板幅度,还有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等。
⑺ 股指期货有哪些风险管理制度
股指期货的风险分析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市场流动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市场流动量风险是指市场交易量未达到要求而对投资者的投资造成的风险。资金量风险是指因流动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无法按照合约规定付保证金的风险。资金量风险是投资者进行市场操控的主要方法,若金融机构在合同到期时无法对其债务进行支付,机构就会变卖资产,且以较低的价格进行出售,造成损失。若没有可以变卖的资产,金融机构就会选取对外融资的方法对债务进行支付,否则只能宣布机构倒闭。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系统控制缺陷导致损失的风险。一般是人为造成的。可能因为电脑系统出现错误,也可能是因为电脑操作员的操作出现失误而产生风险。近些年来,电子产品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这就在一定程度导致金融机构因电子产品的操作失误造成倒闭的可能性加大。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当合约的内容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导致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制度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监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的价格变动给交易过程中带来的风险,所以又被称为价格风险。价格风险因交易主体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以股指期货市场为例,套期保值者与投机者的价格风险存在差异。套期保值者的目的就是对现有资产进行保值,这是以放弃高利润为前提条件的。投机者的目的是为了用较小的成本争取获得较大的利益。这样比较,投机者的风险要比套期保值者的风险大。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对方不按照合约规定造成的风险,又被称为违约风险。违约又分为故意违约和被迫违约两种。实际上,股指期货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