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狭义的外汇包括哪些种类
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
『贰』 下列属于外汇的是
外汇储备是指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包括现钞、国外银行存款、国外有价证券等。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国际清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有重要的影响。
外汇储备的具体形式是:政府在国外的短期存款或其他可以在国外兑现的支付手段,如外国有价证券,外国银行的支票、期票、外币汇票等。主要用于清偿国际收支逆差,以及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本国货币的汇率。
『叁』 侠义的外汇包括哪些
狭义外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国际性,即必须是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而不能是本币表示的金融资产;②可兑换性,即持有人能够不受限制地将它们兑换为其他外币支付手段;③可偿性,即可以在另一国直接作为支付手段无条件使用。按照这一定义,以外币表示的有价证券,由于不能直接用于国际支付,不能视为外汇。严格地说,外币现钞也不能算作狭义外汇,因为只能将现钞运回发行国并存入银行形成银行存款后才能成为外汇。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在国外的银行存款以及索取这些存款的外币凭证和外币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汇款凭证等),才是狭义外汇。
『肆』 以下哪些属于狭义的外汇范围
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之间结算的支付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外币票据才构成外汇,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存款等--通常意义上的外汇概念。
『伍』 狭义外汇的特征
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外汇的静态概念,又分为狭义的外汇概念和广义的外汇概念。
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
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中国于1997年修正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国外货币,包括铸币、钞票等;(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五)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ForeignExchange)的简称。
『陆』 狭义的外汇是指以什么表示的,可直接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狭义的外汇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直接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狭义的外汇市场指外汇银行之间进行外汇交易的场所。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之间结算的支付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外币票据才构成外汇,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存款等——通常意义上的外汇概念。
狭义外汇的主体是外汇经营银行,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国际结算一般通过外汇经营银行进行。
『柒』 外汇的定义是什么拜托了各位 谢谢
外汇,就抄是外国货币袭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捌』 狭义外汇支付的基础是( ) A、汇票 B、支票 C、本票 D、国外银行存款
D、国外银行存款
汇票
、支票、本票都是以国外银行存款为基础的。
狭义外汇具有:①国际性,即必须是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而不能是本币表示的金融资产;②可兑换性,即持有人能够不受限制地将它们兑换为其他外币支付手段;③可偿性,即可以在另一国直接作为支付手段无条件使用。按照这一定义,以外币表示的有价证券,由于不能直接用于国际支付,不能视为外汇。严格地说,外币现钞也不能算作狭义外汇,因为只能将现钞运回发行国并存入银行形成银行存款后才能成为外汇。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在国外的银行存款以及索取这些存款的外币凭证和外币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汇款凭证等),才是狭义外汇。
『玖』 外汇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外汇 foreign exchange (FX市场)
通常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外汇的概念有静态和动态之分。动态外汇,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为另一国货币以清偿国际间债务的金融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动态外汇同于国际结算。静态的外汇有份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外汇是外国外汇管理法令所称的外汇。它泛指一切对外金融资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外汇具有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的含义。
外汇的动态含义
是指把人民利用金融机构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国际汇兑行为和过程,并借助各种金融工具进行国际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一种非现金结算行为。
外汇的静态含义
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具有可支付性,可兑换性,可获得性。
可支付性指被国际金融市场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可兑换性指可以兑换任意国家的货币或外汇资产的支付手段;可获得性指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索偿的支付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涉外经济活动深入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无论进出口贸易,科技学术交流,还是引进外资,发行B股、H股或环球国债与海外证券融资,几乎所有这些都涉及到外汇,即不同于人民币的外国支付手段。外汇作为国际支付手段,活跃在世界各国贸易和国际金融市场上。与人民币相比,由于受复杂的国际因素影响,其活动更变幻莫测。
外汇是国际贸易的产物,是国际贸易清偿的支付手段。外汇(Foreign Exchange)即国外汇兑,“汇”是货币异地转移,“兑”是货币之间进行转换,从动态上讲,外汇就是把一国货币转换成另一国货币,并在国际间流通用以清算因国际经济往来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从静态上讲外汇又表现为进行国际清算的手段和工具,如外国货币,以外币 计价的各种证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给外汇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其中包括由中央银行及政府间协议而发生的在市场上不流通的债券,而不问它是以债务国货币还是以债权国货币表示。”根据IMF的定义,我国对外汇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对外汇规定如下:外汇是指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3.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电储蓄凭证;4.其它外汇资金。
从形式上看,外汇是某种外国货币或外币资产,但不能认为所有的非本国货币都是外汇,只是那些具有可兑换性的外国货币才能成为外汇。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八条规定的国家的货币在国际上被承认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这些国家必须履行三条法规:1.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2.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3.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50多个国家的货币可自由兑换。此外,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国家,其货币被视作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这些货币的共同特征表现为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各种限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兑换或限制资本项目外汇的兑换。我国的人民币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在我国,有20余种外币可以在外汇市场上挂牌买卖,它们是:美元(USD)、欧元(EUR)、日元(JPY)、英镑(GBP)、瑞士法郎(CHF)、意大利里拉(ITL)、荷兰盾(NLG)、比利时法郎(BEC)、丹麦克郎(DKK)、瑞典克郎(SEK)、奥地利先令(ATS)、港元(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IN)、澳门元(MOP)、马来西亚林吉特(MYR)等。
外汇(foreign exchange)
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以进行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解释是: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引以使用债权,其中包括由于中央银行间及政府间协议而发生的在市场上不流通的债权,而不论它是以债务国的货币还是以债权国的货币来表示。
中国的外汇是指:
我国1996年1月8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理》第一章第三条对外汇的解释是:
外汇是指:
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
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
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的分类
1.按时候可以自由兑换:自由外汇,记账
2.按外汇来源和用途: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
3.按外汇管理的不用要求:居民外汇,非居民外汇
外汇储备,又称为外汇存底。是一个国家货币当局持有并可以随时兑换外国货币的资产。
狭义而言,外汇储备指一个国家的外汇积累;广义而言,外汇储备是指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包括现钞、黄金、国外有价证券等。
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国际清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有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