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做套期保值业务,应该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我认为别那么麻烦,直接计入短期投资就行了。
B. 套期保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我也还不回呢
C. 如何理解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及其会计处理
在这我只能解释一下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
所谓的套期保值其实是对于我们的实体行业来说的也就是说我们手中持有期货交易中的产品(投机者是用不到套期保值的)如:铜,螺纹钢等等。
套期保值其实就是利用期货的做空机制来做到的。是企业用来规避风险的一种方法。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刚刚进货100吨的铜,进货后铜价就降了,那么这肯定是要造成损失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在期货上通过做空与我们实际拥有的相同的手数来达到盈利的目的,这样一亏一赢就相互抵消了。(期货是在现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们之间的价格走向一般都是一样的,期货可能会反映的快一些,毕竟对于现货市场来说需要一定的市场反应的时间,所以两者之间会有一定的时间差)
D. 求助关于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问题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核算
1、开户存入保证金、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买卖商品期货、借、衍生工具——XX期货
投资收益——xx
贷:其他货币资金——xx
3、发生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XX
贷:衍生工具——xx期货 这是亏损的、如果盈利就反向做。
4、期货平仓 借、存出投资款 XXX
贷、衍生工具 XXX
5、支付手续费 借、投资收益 XX
贷、存出投资款 XX
E. 我想知道在会计准则以及财务部等部委颁布的准则中有没有关于商品期货的具体规定
这个问题我不会!
F. 套期保值会计如何确认
应该按照以下步骤确认:
1 判断套期保值的方式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合同还是外汇期权合同,一般有针对外币资产以及负债进行套期保值、针对外币承诺进行套期保值、对于其外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和对外币投资净额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利用外汇期货合同投机。
2 如果是针对外币资产以及负债进行套期保值,还需要确认德尔塔比率:
德尔塔比率=淘气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只有德尔塔比率在0.8-1.25之间才是高度有效的,才能做为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而具体的处理方法又根据就内在价值变动和就整体公允价值变动分为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和按现金流量套期保值。
此后忽略很多字。
根据当时对于业务的探讨,我们认为套期保值会计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会计准则未做具体规定,例如以套期保值的名义进行投机的行为,这些有待财政部门解决。
G. 关于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问题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一)
一、会计对套期保值的分类及划分
1.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中套期保值的定义: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套期保值的分类(三类)
(1)公允价值套期保值
——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者上述两者中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进行的套期。
例如:
●某企业对承担的固定利率的负债或投资的固定利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被套期风险为利率风险。
●某航空公司签订了一项3个月后以固定外币金额购买飞机的合同(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为规避外汇风险对该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
——被套期风险为外汇风险。
●某电力公司签订了一项6个月后以固定价格购买煤炭的合同(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为规避价格变动风险对该确定承诺的价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被套期风险为价格风险。
(2)现金流量套期
——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和负债、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交易或者其中的一部分的现金流量所进行的套期。
【提示】现金流量套期更多的是注重预期交易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对此影响进行套期保值。
例如:
●某企业对承担的浮动利率债务或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投资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某航空公司为规避3个月后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与购买飞机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某商业银行对3个月后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提示】企业购买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若对其价格波动进行套期,则属于公允价值套期;若对其处置阶段的现金流量进行套期,则属于现金流量套期。
(3)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汇率变动的风险进行套期,套期指向特定的风险。
【提示】境外经营净投资包括:
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无回收计划的长期应收款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的境外经营净投资)
二、套期工具
1.套期工具及其特点
●套期工具
——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
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时,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的特点:
(1)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拓展】不是所有的衍生工具都适宜做套期工具。
(2)非衍生工具通常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拓展】并不是所有的非衍生工具都不能做套期工具。
例如,对外汇风险的套期可以用非衍生工具。
(3)无论是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时公允价值必须能可靠计量。
【拓展】
·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既非企业的金融资产,也非企业的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4)套期工具一定涉及到报告主体之外的一个主体,与此有关的工具才能作为套期工具。
2.套期工具的指定
(1)套期工具通常作为一个整体来指定,也可以将期货、期权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例如,企业购买一项期权合约,现在指定80%作为套期、20%不作为套期。
——80%的部分按套期保值会计来处理,20%的部分作为投机交易处理。
【提示】可以将期货、期权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通常情况下不能就期货、期权的某一部分指定为套期工具,即不能拆分。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不考虑时间价值)。
【拓展】
·内在价值是指期权立即行权的价值;
·期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内在价值就是期权的时间价值;
·期权的时间价值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对未来预期的价值。
②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2)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①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②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③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3)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4)企业虽然可以将整体套期工具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不能在套期关系中将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套期指定。
三、被套期项目(不是衍生工具)
1.被套期项目及其特点
●被套期项目
——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下列项目:
(1)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2)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
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3)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仅适用于利率风险公允价值组合套期)。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被套期项目的特点:
(1)企业一般性的经营风险不能作为被套期对象。(因为它不可确指、不能可靠计量)
(2)衍生工具不能作为被套期对象。(衍生工具本身具有很大风险,一般作为套期工具)
(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项金融资产,把它作为被套期项目,应注意区别:
◢被套期风险是信用风险或外汇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被套期风险是利率风险或提前还款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例如,企业购买一项美国的国债,将来是否能偿还、汇率变动也不确定,我们可以将其作为被套期的风险。
(4)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能是被套期项目(因为权益法下只确认投资收益,没有确认整体的公允价值变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也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
(5)只有涉及报告主体以外的这些资产负债、确定的承诺等等才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报告主体内部的不行。
2.被套期项目的指定
(1)将金融项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言,将其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具有较多选择。
只要被套期风险可以辨认且套期有效性可以计量,仅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或公允价值的一部分相关风险,均可以作为被套期风险。相应地,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一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时,被指定部分的现金流量应当少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总额。
③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利率风险的公允价值套期中(也仅限于这种套期),企业可以将某种货币金额(如人民币、美元或欧元金额)而不是单项资产或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并对与其相关的利率风险部分进行套期。
(2)将非金融项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应当是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相关的全部风险或外汇风险。
(3)将若干项目的组合指定为被套期项目(项目的组合与单个项目必须有关联性,且组合的风险与单个项目的风险不能相差太远)。
●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资产或负债组合进行套期时,该组合中的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应当同时承担被套期风险,且该组合内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预期与该组合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整体变动基本成比例。
●套期有效性是通过比较套期工具(或一组类似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或一组类似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而确定的,因此,在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时,企业不能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形成的净头寸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通俗地讲,不能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组合进行抵销后的净额作为被套期项目,因为套期保值的有效性无法计算。
H. 有谁知道期货的账务处理相关准则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所)交存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3、“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的损益。
期货年会费及期货业务违规、违约罚款,应分别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内单列明细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货损益。
4、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投资缴存和退回投资;缴存的金额与能够退回的金额不一致时,差额记入“期货损益”科目。
I. 期货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袁文新(江苏盐城市财政局 224001)
财政部1997年印发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1997年51号),及以后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已被《企业会计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将上述两文件合称为《规定》),对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都作了规定。但是,近年来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却都未涉及期货业务,而且,笔者也未见1998年2月至今财政部有关于期货业务会计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印发,这正好与近几年来期货市场逐渐发展和成熟构成较大的反差。因此,现在研究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仍必须以上述《规定》为基础。
一、科目设置和报表列示
(一)《规定》增设的科目
《规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货业务的企业,应增设以下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所)交存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3�“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的损益。
期货年会费及期货业务违规、违约罚款,应分别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内单列明细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货损益。
4�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投资缴存和退回投资;缴存的金额与能够退回的金额不一致时,差额记入“期货损益”科目。
(二)尚需补设的科目
1�“待确认期货盈亏”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经纪所通知发生的持仓浮动盈亏。
2�“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按照《规定》,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以上凡未说明使用方法的科目,我们将以例题形式演示。
(三)报表列示
1�资产负债表:(1)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上设置“期货保证金”和“应收席位费”项目,分别根据两个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持仓合约的浮动盈亏。(3)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持仓合约浮动盈亏等内容和金额。(4)设置买入、卖出期货合约及期货结算科目的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这几个科目抵销,不在表内反映,但在报表附注中应详细披露持仓合约的种类、数量和初始成交金额。
2�利润表(损益表):在“投资收益”项目下设置“期货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期货业务现金收付,均应作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