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进出口报关和收付汇核销
1,在当地的外贸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深圳叫贸工局,上海可能叫:上海市外经贸委)备案进出口权,得到备案证书
2,法人资料加上得到的对外经营备案证书(即上面所述)先海关后商检备案,各自得到备案证书( 上有海关给的注册号与商检局给的注册号,有这两个号了,就证明可以报关和报检了)
3,在当地的电子口岸(独立机构)申请电子口岸系统软件 -----得到法人卡及操作员卡,无需特意备案口岸,现在已默认全国口岸都可以进出口
4.在电子口岸系统上先申请通关无纸化,系统上有回执后(通常两三天),再去现场办理无纸化签约
5在电子口岸系统上申请网上付税,有回执后现场签约(主管海关,银行,贵公司三方)
如果有实际货物进出口业务的(需要做报关单抬头公司的)还需要把这些资料带着跑国税局,外汇局等部门
办完1-5项的手续,也就具备了企业进出口权,从而具备了进出口经营单位代码。
⑵ 电子口岸平台里的出口收汇,出口退税都灰掉了,是什么个情况
电子口岸平台里的出口收汇现在已经不用了,出口退税操作员卡是可以操作的。
⑶ 出口收汇无纸化以后怎么核销
不需要核销了。
目前正在试点,还没有完全无纸化,需要去领取核销单。然后报关单据上体现核销单号,进入海关国税通用系统流转。
无纸化之后连纸质核销单都不必领取了。
⑷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后的外贸流程
现在外贸出口申报与过去外贸出口申报的区别在于:
取消了核销单,少了外汇核销这一步操作;多了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上预收预付实际发生三十日内要进行报告这一步操作。
取消了延期申报。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所以当年发生的业务都可在次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申报。
即“在出口贷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申报退(免)税”。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4)出口外汇核销无纸化通关扩展阅读: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未核销:
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简称逾期未核销,是指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及时收汇并办理核销手续,远期收汇的还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尽力避免逾期未核销的发生。
出口单位接到外汇局“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销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认数据,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对无法办理核销的,应主动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接受外汇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逾期未核销情况严重的,应接受外汇局的处罚决定。
如数交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对逾期后又收回外汇的,应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按照正常核销要求提交的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⑸ 进出口贸易公司一定要开通电子口岸吗现在不是不用核销了吗。而且我们公司全部是交给报关行去通关的。
进出口公司必须开通电子口岸,否则无法向海关报关,报检,申请退税,核销外汇收入等事务。只要是具备进出口商品经营资质的公司和工厂,都必须开通电子口岸。
⑹ 谁有电子口岸登记核销到货物出口,收汇结汇,出口退税等等的流程。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怎么操作呀
现在是新系统,只是用一个平台就是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准备出口时准备好报关单据(就以前的单据减去核销单),报关出口,如果是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就进监测系统报告,报关单回后退税,现在就是简化了很多步骤,如果都是收款30天内出口就不用做报告了,出口结汇退税就可以了
⑺ 出口报关与外汇核销
1.代理报关要提供:"代理报关委托书"一式三份(盖好公章),空白报关单一份(盖好报关专用章),发票,装箱单,如果货物是法定商检的,那么还要提供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和空白报关单可以到海关去买,或叫报关行给你,不用填,只要盖章就行了.
2.核销需要的资料:水单,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核销信息表.这是最起码的资料,各地可能在这些资料以外还会要求一些其他资料,你最好问问外管局.
3.我就不说了,楼上已经说了,呵呵.
⑻ 8/1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那其相关业务以后如何操作呢
这个政策刚公布的把。。观望中。。现在应该没什么人知道把。去问问外管局。最近有时间我要去外管局了解一下这个情况。
⑼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9)出口外汇核销无纸化通关扩展阅读:
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1、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