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如何在香港开设离岸账户
个人开:
个人名义开的帐户属于个人外币帐户,不可以开离岸帐户。个人外币帐户可以在香港或者大陆开设。本人直接带身份证件去柜台开或者在网上开,网上例如CBi银行这些可以直接申请。
公司开:
公司账户分为大陆离岸账户、香港本土账户、新加坡账户、亚美尼亚账户等需要的资料会多一些。
公司开设离岸账户,首先需要先注册一个离岸公司。一般离岸公司选择较多的国家为英国、群岛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基本都是零税的。而很多企业都不止一个离岸账户,一般是境内和境外的账户配合一起使用的。
你需要准备资料:
1 公司所有文件的翻译件
2特殊机构赋码
3国内关联企业执照
4公司整套资料
开设离岸账户后,你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 确保交易背景真实
2尽量减少个人交易
3避免与敏感、高风险国家进行交易
4保持账户活跃度
目前群岛国家并不是每个国家在国内都可以开设到账户,比如像开曼就比较困难,但是境外银行的话,一般来说是没有限制,无非就是群岛国家开设的账户费用会高一点。
选择较多的银行
境内的:
渣打银行、稠州银行等。
境外银行:
美国CBi银行。
㈡ 工商银行中账户前边加h,hnra nra是什么意思
NRA人民币账户全称是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境外机构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
其他情况请您联系开户网点核实咨询,具体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作答时间:2020年7月16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㈢ 国内保税区公司向离岸账户汇美金无法提供特殊机构赋码怎么办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吗
你好,现在注册香港公司非常简单,不用亲自到香港就可以办理。而且我们公司可以直接帮您开到香港本地的汇丰、建设、恒生等银行账户,香港公司流程简单介绍如下:
一、提供文件:1.提供公司中英文名称(查册)
2.提供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懂事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秘书(可由我公司提供)
4.注册地址(可由我公司提供)
二、注册香港公司的流程
1. 提供中英文公司名称给我司查册看能否注册;
2. 提供创办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 我司将做好的合同与委托书电子档传给您,请打印出来在指定的位置亲笔签字;
4. 将签字完成的资料扫描,通过电子档回传给我司;
5. 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注册;
6. 全套香港公司资料我司领取资料,支付余款,亦可收到付款后快递资料到贵司。
三、注册完成后包括以下资料:
1) 注册证书
2) 商业登记证
3) 公司章程18本
4) 股票本
5) 会议记录
6) 原子印章2个 钢印1个
7) 会计师鉴证文件1套
8) 成立公司法定文件(NC1)一套
9) 香港公司管理及维护细则一份(我司自行整理)
10) 绿盒(装所有文件)
11) 首年法定秘书和注册地址服务
四、其它服务
1) 免费预约香港和大陆银行开户
2) 后期的免费咨询
3)免费提供解决外汇的途径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添加本QQ号。
祝生意兴隆
㈣ OSA账户与NRA账户的区别
OSA账户 ·
OFFSHORE ACCOUNT,简称OSA可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只有招行、浦发、交行和平安银行,在这四家银行的离岸业务部(OFFSHORE DEPARTMENT)可以开立OSA账户。
1、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账管理,不纳入账户信息系统。
2、OSA账户非居民资金汇往离岸帐户和离岸帐户资金汇往境外帐户以及离岸帐户之间的资金可以自由进出。
3、OSA账户需要核准,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OSA账户与境外发生的涉外收付款,应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5、OSA账户与境内机构或者个人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机构或者个人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OSA 账户不申报。
6、OSA账户间、NRA账户与OSA账户间的收付款业务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NRA账户 ·
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ON-RESIDENT ACCOUNT,简称NRA,外管局于2009年发布了《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的中资和外资银行都可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外币NRA账户)。
开国内NRA账户是海外公司开户常见选择,很多客户关心NRA账户的私密性,帮大家展开分析一下。
1、任何NRA开户需要在外管局申请特殊机构赋码,用途是国际收支申报,也就是国家要统计外汇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2、特殊机构赋码由开户银行到外管局申请,提供材料为境外公司的注册证书,也就是说银行提供给外管局信息仅限境外公司的注册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注册编号
3、附件为特殊机构赋码(返客户联),可以发现外管局对境外公司信息统计口径,主要为公司名称,注册地
4、开户银行会留存海外公司关键信息,例如股东,董事信息,账户流水,存款结余
NRA账户的私密性是有一定保障的,而且国内开户便于沟通和管理,还可以找银行申请授信,建议朋友们根据自己实际业务情况使用。
㈤ NRA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汇发【2009】2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等行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所称境内银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中资和外资银行。
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
境外机构和境内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应当审核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为非中文的,还应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外,不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户名应与其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或对应的中文翻译)记载的名称一致。
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时,应当在外汇账户前统一标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NRA+外汇账户号码,并自行对境外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机构进行区别,以使与该外汇账户发生资金往来的境内收付款方及其收付款银行,能够准确判断该外汇账户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境内银行应当完成前款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统一标注NRA内部系统调整以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开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统一标注NRA等工作。
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31号)等规定,为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外机构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并通过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开户、余额和收支明细信息。境外银行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同业存款等外汇账户,不适用本款规定。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之间的外汇收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外汇管理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境内银行完成NRA标注前,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向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支付的,汇款银行应在汇款指令交易附言中注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银行判断该项资金来源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向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支付的,除按规定提供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外,还应向汇款银行提供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材料;汇款银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汇账户性质证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明确该外汇账户性质,应当向收款银行书面征询该外汇账户性质,收款银行应当书面回复确认。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从境内外收汇、相互之间划转、与离岸账户之间划转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内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除外。
通过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境外、境内之间发生的资金收支,以及由此产生的账户余额变动,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未经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该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资金余额,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外,应当纳入境内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以其作为境内机构从境内银行获得贷款的质押物的,按照境内贷款项下境外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境内银行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有关业务,应当遵守有关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
十一、
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离岸账户、该离岸账户和境内之间的外汇收支,严格按照《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境外机构B股外汇账户、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或者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等开立、使用和关闭,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包括标注NRA等。
十三、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外汇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
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但通过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开户、余额和收支明细信息的规定除外,其具体实施时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解释。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反馈。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㈥ 外资公司注册用的是美金,对国外的公司支付美金,付一笔就要跑一次外汇管理局审批一次吗,网上办理行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看下外资公司的注册。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一) 必备条件
1 、一个或数个外商投资者(企业或个人均可)
2 、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 10 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少于 15 万 美
元(出资必须是外汇)
3 、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 提供资料
1 、外商合法开业证明(个人投资提供护照)复印件
2 、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内容包括企业
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
3 、 董事、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 、董事 " 委派书 " 和正、副总经理 " 推荐书 " 原件及其中文译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 1 寸 1 张)
6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
(三)注 册 流 程
1.工商核名;
2.商务局审批;
3.代码赋码;
4.工商总局颁发的临时工商执照;
5.公安局备案刻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外汇登记以及开户;
8.国地税;
9.入资之后验资(时间要根据资金打入情况定);
10.换取正式营业执照。
注意:只要是外资企业,都需要到外汇局办理外资企业登记,记住,不叫备案,叫登记。可以这么说吧,不管是否有外汇收支,办理过外汇登记的外资企业才是一个合法的外资企业。目前还没有网上办理审批的。
具体可以查看外汇管理局的网站http://www.safe.gov.cn/ 以后或许会出台新的政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㈦ 银行赋码是什么东西
银行赋码
特殊机构代码,是首个开户的银行向外汇管理局申请,一个公司1个赋码,如果去境内的其他银行开户,一定是需要的外贸人士对赋码可能都听说过,在国内办理银行离岸账户都会用的到。
赋码有什么用呢?
比方说之前在国内的某家银行开了离岸账户,在后期使用当中觉得不方便或者其他原因想换个国内银行开离岸账户,那么就需要在注销的时候把赋码从银行要回,方便后期开国内的离岸账户。如果说在开另一家国内银行NRA账户时,没办法提供赋码,就要看目前想要开的银行能不能帮助找回赋码,需不需要收费,当然还有时间的问题。所以后期在使用国内离岸账户的过程
中想更换国内银行离岸账户时,需要注意赋码要及时要回。
如果不想这么麻烦,也不想等,启动第二个方案,重新注册一家离岸公司,用这个离岸公司重
新申请赋码开国内银行离岸账户.
另外在决定更换国内离岸账户时,不要忘记赋码的事情
㈧ 怎样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
2012年7月1日以后办理金融机构标识码赋码的银行网点,如需办理货物贸易外汇回业务,应向所在地外答汇局申请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向其总行或通过其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获取业务管理员用户的初始密码。
需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前两样可在网上下载到,后三样要求原件加复印件。
㈨ 求救,非常急啊!关于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付汇银行的指定的问题
排除法:
1、全角半角问题,如果你输入的数字是粗的话,请改为半解或者英文输入;
2、浏览器问题,请使用ie6以上版本;
常识:
对外付款申报号码录入规则
申报号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12位金融机构标识码、收付汇日期和银行业务流水码。
1)金融机构标识码由系统自动显示并且不能修改。
2)收付汇日期的录入信息必须符合日期规范。例如:2008年6月6日需要填写080606。
3)银行业务流水码分为对公、对私两大类。其中对公为A001—>A999—>B001—>……D999;对私为J001—>J999—>K001—>K999。申报号码一经确定,基础信息录入页面将自动选定收款人类型为对公(或对私),不可更改。
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汇发〖2002〗24号)精神,切实完善外汇监管、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数据质量,保证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标识的统一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特殊机构代码赋码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以及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分局)负责代理辖内特殊机构代码的申领、管理等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全国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和赋码的协调工作,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统一负责特殊机构代码的赋码、防重查错等工作,并负责安装、维护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系统(以下简称赋码系统)。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机构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目前不属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予正式组织机构代码范围的、确因办理收支业务需要统一标识的申报机构,包括部分境内机构(军队、武警等),以及在境内银行有收支业务的境外机构(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等。
特殊机构代码是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向特殊机构统一赋予的、仅供该机构在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时使用的专用代码。该代码不作为认可特殊机构为有效机构的证明。
第四条 办理涉外收付业务的银行,对首次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机构,需查验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简称代码证),并核验其有效性。
(一)如果该机构无代码证,但属于本规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军队、武警的境内机构、境外机构或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1.该机构应当向银行出具包含其准确、完整、规范名称的有效证明或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银行于当日按照“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表1)的格式将需要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信息通知相应的外汇局分局或者已安装赋码系统的所在地外汇局支局。银行应当审核该申领机构的名称,确保该机构名称与开户档案资料中的名称或预留印鉴一致。银行应当留存该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批文的复印件24个月备查。
2.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申领表后,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留存相应的申领表。
3.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根据外汇局分局/支局提交的申领请求进行审核、查重后,通过赋码系统实时赋予特殊机构代码并返回相应的外汇局分局/支局。
4.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予的特殊机构代码后,于本工作日内打印出“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按银行)”(表2)和“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表5),并通知相应的银行。
5. 银行收到外汇局分局/支局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后,应留存“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按银行)”,同时应在本工作日内通知申领机构前来领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二)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失效的境内机构、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不属于军队、武警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以下业务操作流程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1.办理涉外收付业务的银行应填写“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协办单” (以下简称协办单,见表3)中的“银行填写”栏,并要求该机构自行填写“机构填写”栏后前往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办理代码证。
2.如果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核实,该机构属于其赋码范围,则该机构应按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如果不属于其赋码范围,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应于本工作日内填写协办单中的“代码管理中心意见”栏,并通知该机构凭该协办单前往所在地外汇局分局/支局办理特殊机构代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应留存协办单的复印件,以便于日后筹办机构转为正式组织机构时进行核对。
3.已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支局收到协办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留存有关协办单;未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支局收到协办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清单汇总并填写“境内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表4)后,将该申领表递交所属的外汇局分局,并留存有关协办单。
4.外汇局分局收到辖内支局提交的“境内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或代码工作机构出具的“境内特殊机构协办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留存相应的申领表或协办单。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根据外汇局分局/支局提交的申领请求进行审核、查重后,通过赋码系统实时赋予特殊机构代码并返回相应的外汇局分局/支局。
6.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予的特殊机构代码后,应于本工作日内打印出“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表5)和“境内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表6),并通知申请机构或辖内相应外汇局支局。
7.未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支局收到外汇局分局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后,于本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机构前来领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表5)。
第五条 协办单和申领表的留存期限为24个月。
第六条 对由特殊机构转为符合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码范围的机构,应重新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的申领要求,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该类机构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时应当向代码工作机构出示其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以确保机构代码的唯一性。
第七条 已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分支局应当将赋码信息制作备份并定期对赋码信息和赋码系统进行维护。
第八条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将所办理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情况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定期将特殊机构及其代码情况在外汇局系统内部网上发布,供各分支局查询,以减少重复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负担。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定期将特殊机构及其代码情况提供给各地的代码工作机构,便于其核对和管理组织机构代码。
第九条 第九条 本规程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表1
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支局: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特申请以下机构的特殊机构代码:
机构
名称 所在国家或地区1 经济
行业2 经济
类型3 机构
地址 机构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邮政
编码
银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XX银行(盖业务章)
年 月 日
表2
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按银行)
说明:本特殊机构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仅供特殊机构在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时使用,特殊机构代码不得作为认可特殊机构为有效机构的证明。
XX银行:
经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请,下列机构的特殊机构代码如下表,请在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时使用。
机构名称 特殊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机构
联系人 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支局
(盖章)
年 月 日
表3
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协办单
银 行 填 写 (机构名称)尚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鉴于办理外汇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需要,请正确填写“机构填写”栏后前往所在地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属于组织机构代码赋码范围,请代码中心在“代码管理中心意见”栏签章并请携带此单到外汇局申领特殊机构代码。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机 构 填 写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机构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意 见
代 码 管 理 中 心 经审核,该机构不属于我中心组织结构代码赋码范围。
特此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辅 助 信 息 凡中央级单位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 电话:62353355-314
凡 级单位到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
地址: 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支局
地址: 电话
表4
境内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
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工作部门核实,以下机构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工作部门的赋码范围,因国际收支申报业务需要申领特殊机构代码,请予办理。
机构名称 经济行业 经济
类型 机构地址 机构联
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外汇局支局代码:
支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XX支局
(盖章)
年 月 日
表5
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说明:本特殊机构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仅供特殊机构在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时使用,特殊机构代码不得作为认可特殊机构为有效机构的证明。
(境内特殊机构名称):
经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请,你机构的特殊机构代码为____,仅在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时使用。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支局(外汇管理部)
(盖章)
年 月 日
表6
境内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XX支局:
经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请,下列特殊机构的特殊机构代码如下,请通知下列机构。
机构名称 特殊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机构
联系人 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
(盖章)
年 月 日
表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代码 经济行业类别 说明
001 农、林、牧、渔业 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002 采掘业 包括煤炭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矿采选业、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003 制造业 包括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武器弹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其他制造业
004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包括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煤气生产和供应业、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5 建筑业 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装饰业
006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包括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0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包括铁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管道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交通运输辅助业、其他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通信业
008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包括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其他批发业、零售业、商业经纪与代理业、餐饮业
009 金融、保险业 包括金融业、保险业
010 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房地产管理业、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011 社会服务业 包括公共设施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旅馆业、租赁服务业、旅游业、娱乐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其他社会服务业
012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包括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保障业
013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包括教育、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
014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包括科学研究业、综合技术服务业
015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016 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
表8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代码 经济类型
20 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
21 国有企事业
22 集体企事业
23 中外合资企业
24 中外合作企业
25 外商独资企业
26 境外法人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
27 其它
㈩ 到外汇局申请特殊机构代码赋予通知书要带什么资料
一、外汇帐户类别
根据《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目前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经常项目外帐户共包括两类:
1、外汇结算帐户;
2、外汇专用帐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
外汇专用帐户包括:代理进口、贸易专项、承包劳务、捐赠援助、专项代理、国际货运、国际汇兑、国际旅行社、免税商品及暂收待付等业务需在国内开立的外汇帐户及承包劳务需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
二、外汇帐户审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开立外汇帐户,其开户申请书应是正式公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申请内容明确,开户申请书中必须写明外汇资金来源、用途情况,开户银行,开户币种,如是专项帐户还需说明项目及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开户需持外汇局要求的有关材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3、接受捐赠或援助的单位必须是国内民间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国内事业单位,并按捐赠或援助协议规定将捐赠款项用于境外支付。
(10)外汇赋码扩展阅读:
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事件:
2014年08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条例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修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
新规定要求,组织机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确保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2015年,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出台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
2015年9月10日,湖北宜昌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某公司负责人占蓉领到了同时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功能的营业执照,成为湖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首个尝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