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从国外进口货物在保税区报关 向境外付汇需什么手续
付汇需要报关单、进境备案清单、身份证、发票,合同等手续。手续口岸一般贸易清关有了报关单才能付汇 保税区清关的话只需要有进境备案清单就可以付汇了。
付汇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有关售汇以及付汇的管理规定,审核用汇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或将其购买的外汇向境外支付的行为。
❷ 进口付汇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是企业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提单、发 票等相关凭证到开户行的国际业务部办理付汇手续。
❸ 付公司外汇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般贸易项下:1合同原件和发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关单原件.3海关电子口岸卡,4银行电子版的付汇申请表,5如果公司有外汇账户,直接从外汇账户上付款;如果没有,需要购汇的话,需带一张转账支票,购汇申请书.注:去银行的时候最好是带着财务章和人名章
❹ 进口付汇要准备什么资料啊
需要准备进口合同、进口付汇联、进口核销登记表、对外付汇水单、汇款申请书、付汇核销单、报关单、汇款凭证、发票等资料,另外还要先进行网上核销。
进口付汇,主要是指配合国家的外汇管制政策,通过“电子底帐+联网核查”的方式,防止不法企业伪造报关单或者利用报关单进行重复付汇。用于外汇、银行、企业;主要数据有进口报关单、银行核注结案信息。
❺ 公司要进口货物,付外汇跟海关电子口岸的一系列手续或者流程是什么
先去市外经贸备案(现在网上填写后在打印去办理)需要公司注册时的材料!一般是5个工作日能批下来。拿到备案登记证去海关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办结)给你海关登记证(是自理报关)。凭外经贸备案登记表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会叫你去电子口岸登记(需要1-2个工作日费用820元包软件300,读卡器280,法人卡120,操作员卡120)手续比较繁琐。在回到外管局登记电子口岸IC卡信息(操作员)中间可以在网上登记检验检疫证(打印申请表)去办理就可(1个工作日)凭外管局的公章单子去银行开外币账户。就已经全部办好!仅供参考
❻ 办理进口付汇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1.付汇前一天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在命令树中找到“预付登记”—“合同登记”,填写内容后点确认并记下“合同登记号”。
2.再点击付汇登记,填写内容后(预付金额要在最下面的空格里填写)点击确认并记下“付汇登记号”。
3.第二天再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在命令树中找到“付汇登记查询”,查看登记是否通过外管局确认。
4.如显示“额度不足”,需带上合同、发票、情况说明、申请表及公章到外汇局进行人工确认,待外汇局确认后再到网上服务平台确认付汇银行。如显示“已确认”,直接到命令树中找到“指定付汇银行”输入银行代码点击确定。
5.带上合同、发票、公章、财务法人章,到指定的付汇银行填写购汇申请书和外汇申请书即可。
The End
❼ 要去银行付外汇货款需要那些材料,首次付款要走什么流程
如果是生意上的来往,对方公司又在国外,通常又是款到发货这种,最好是到银行开信用证,这样,确保资金安全。
但生意伙伴是国内的话,那另当别论。
❽ 向境外的公司购买产品,向他们付货款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才能顺利付出去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
付到境外,如果涉及到预付款,要先在外汇局系统上进行预付货款登记,然后再带上fa票,合同,三个章去银行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购汇如上。等到货收到之后,拿着进口报关单去外汇局办理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办理手续:
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6)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❾ 进口付汇具体需要什么
进口付汇具体需要如下东西:
1、盖有公司公章的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结汇水单/收账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预付款保函(如金额没有超过等值20万美元,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准确、真实。
进口付汇,主要是指配合国家的外汇管制政策,通过“电子底帐+联网核查”的方式,防止不法企业伪造报关单或者利用报关单进行重复付汇。用于外汇、银行、企业;主要数据有进口报关单、银行核注结案信息。
❿ 从保税区进口商品,付汇核销时需要向外汇局提供哪些资料
什么是进口付汇核销?
就是采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形式,对每一笔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向境外付汇的情况进行统计,到货后再逐笔核对注销的一种监管制度。
如何领取进口付汇核销单?
进口单位在被列入“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情况下,并向主管海关领取付汇核销用的IC卡后,就可以到外汇指定银行领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凭以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中国境内保税区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也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如下:
保税区内外的中国居民的货物进出,不需作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但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保税区内的中国居民与境外非中国居民发生的收付款行为,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但不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核销。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如果保税区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进口款,银行应让其客户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并在“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上加添“申报号码”和“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输入电脑,向外汇局申报。但该“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只用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不用于进口付汇核销。
第二,如果境内保税区外的单位向保税区内的企业支付进口款,银行应让客户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银行不在此“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上加注“申报号码”和“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也不输入电脑,但银行应将“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用作进口付汇核销之用。
第三,上述两类“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分别保存,造册报送同级外汇局。
第四,保税区内出口收汇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与出口收汇核销的作法比照上述3条办理。
出口项下的佣金怎样办理兑付或者支付手续?
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是国际贸易上的通行做法。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一般货物进口项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或者虽超过15%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对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预付货款的支付,进口单位持进口合同、对方银行开具并经中方银行核实密押的正本保函、形式发票,支付预付货款的申请书,在提供的该申请书中,应当具体说明:1、支付超比例或超金额预付货款的原因及经过;2、进口商品的市场情况;3、预付货款后对价格的影响。如起了降价作用,还应当说明降价的幅度;银行汇款凭证及外汇局售汇通知单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其真实性后,在售汇通知单上加盖外汇局业务公章。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凭此盖有外汇局业务公章的售汇通知单办理售汇或者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与区外有何不同?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区域。从区域性政策来讲,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区域性政策倾斜度最大的地区。因此,我们制定《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一是要有利于保税区功能的实现,二是体现保税区外汇政策的试验性和先行性。与区外相比,区内外汇政策要优于区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税区内既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外则已取消一切形式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流通。
2.区内企业的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即可以存入区内金融机构,也可以卖给区内的外汇银行,区外经常性外汇收入则实行强制结汇,外汇收入只能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3.保税区内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以按规定开立外汇帐户。区外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保留外汇帐户。
4.区内企业不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区外企业必须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5.保税区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理,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统一的管理政策。区外中资企业在结售汇等方面都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区别。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