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汇投资风险有哪些
外汇交易的主要风险:
1、外汇交易资金安全
交易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安全。NFA在针对OTC外汇交易零售客户的官方宣传材料中明确指出:OTC外汇交易没有结算机构的担保,客户用于买卖外汇和约的入金不受任何监管机构保护,且在破产时不被优先考虑;即便客户的资金由经纪商存放在拥有FDIC保险的银行帐户中,在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客户的资金也得不到保护。
即使像RefcoFX一样在NFA和CFTC进行注册并受其监管,国内客户的资金也一样得不到保护,甚至连“客户” 都算不上。根据美国破产法的规定,股票客户或商品客户拥有清算理赔的优先权,所以当经纪商破产时彵们保全全部资金的可能性相当高。但是,由于外汇现货既不属于股票也不属于商品,所以外汇现货客户既不是股票客户也不是商品客户。正是由于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得在RCM开户的国内外汇投资者无法在破产清算中享有 “客户”待遇,只能以无担保债权人的资格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将可能导致血本无归。
2、外汇交易市场风险
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在一天之内就有可能走完平时几个月才能达到的运动幅度。外汇的走势受众多因素影响,没有人能确切地判断汇率的走势。在持有头寸的时候,任何意外的汇率波动都有可能导致资金的大笔损失甚至完全损失。
3、外汇交易高杠杆风险
每种投资都包含风险,但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采用了高资金杆杆模式,放大了损失的额度。尤其是在使用高杠杆的情况下,即便出现与你的头寸相反的很小变动,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包括所有的开户资金。所以,用于这种投机性外汇交易的资金必须是风险性资金;也就是说,这些资金即便全部损失也不会对你的生活和财务造成明显影响。
4、网络外汇交易风险
虽然大部分经纪商有备用的电话交易系统,但外汇保证金交易主要还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所以可能出现无法连接到经纪商交易系统的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可能无法下单,或无法至损现有的头寸,这将导致无法预料的亏损的出现。经纪商对此是免责的,甚至经纪商的交易系统出现当机彵们也不会承担责任。同样,国内银行的实盘交易对于此类风险也是免责的,这在交易开户书的协议条款中写得清清楚楚。
Ⅱ 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中国大陆对外汇交易是允许的.但是中国政策一直是外汇管制.这里管制有多个层面管制
例如中国不允许大额外汇交易主要是担心外汇干扰中国经济发现.
对个人关注主要也是出于此目的
例如2014年中国支付阻击海外热钱流入中国.
每个公民外汇兑换交易额度最高是5万美金每年.
注意事项:
1.换一个角度,中国由允许个人外汇买卖,尤其是银行,几乎所有银行都有外汇黄金投资交易.所以中国个人外汇交易类似股票和期货,都是慢慢放开门槛的.
外汇比股票和期货的好处在于
随时买卖 随时平仓
2.保证金的交易模式。杠杆比例,可以以小博大。
3.双向交易模式,可以买涨也可以卖跌。
4.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进场机会多多所以我们选择投资理财最好是选择知名度比较高的品牌一些的平台和代理,去做投资的时候最好先看一些基础的外汇交易知识,看看视频,模拟模拟操作下.真正搞清楚了.再去投资和学习.现在国内投资外汇黄金没有几千万估计也最少几百万,慢慢等中国开放吧.
Ⅲ 外汇市场监管的外汇市场监管的内容
从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但对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仍实现严格管制。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结售汇及付汇管理办法》等法规,目前我国对银行结售汇的监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汇账户(境内)的监管
对外汇账户的监管具体包括:
①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账户分开使用,不能串户;
②境内机构只有符合特定的要求,才可开立经常项下的外汇账户,且应当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③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的外汇账户,必须向外汇管理局申请,且账户余额应控制在外汇管理局核定的最高余额以内;
④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账户;个人及来华人员一般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账户。
2.对收汇和结汇的监管
①1998年12月1日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关闭后,所有机构个人只能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②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擅自存放境外;
③境内机构除符合特殊条件,并经外汇管理局同意外,其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外商投资企业超过外汇管理局核定的最高限额的经常项目卜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
④除出口押汇外的国内外汇贷款和中资企业借人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得结汇,境内机构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人的外汇应当结汇,其他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未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结汇。
3.对购汇和付汇的监管
①除少数例外,境内机构的贸易及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用汇,须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有效凭证从其外汇账户中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境内机构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利息,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借贷合同及债权人的付息通知书,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②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依法纳税后利润、红利的汇出,持董事会分配决议书和税务部门纳税证明,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③境内机构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本金,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借贷合同及债权机构的还本通知书,从其外汇账户内支付或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其他资本项目下的用汇,持有效凭证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凭外汇管理局的核准件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④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增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持董事会决议,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后,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持外汇管理局核发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在境内投资及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或者再投资,持外汇管理局核准件办理。 1994年4月4日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总部设在上海,北京、天津等19个城市设立了分中心。
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外汇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交易中心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盈利性的企业法人,交易中心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下,负责外汇市场的组织和日常业务管理。
交易中心为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交易提供交易系统、清算系统以及外汇市场信息服务。外汇市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方式,采取分别报桥、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运行方法。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参与外汇市场交易。会员大会是交易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1次。交易中心设立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由非会员理事(不少于1/3)和会员理事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会员理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由非会员理事担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3人,其中非会员理事1名,会员理事2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交易中心会员,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向交易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后成为的。中国人民银行也作为交易中心会员参与市场交易。会员选派的交易员,必须经过交易中心培训并颁发许可证方可上岗参加交易,交易员接受交易中心的管理。
交易中心会员之间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进行,非会员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有代理资格的会员进行。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币种及品种和清算方式等事项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交易中心和会员单位应保证由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割人账。 对汇率的监管是对汇率制度和汇率水平进行的管理和监督,主要包括:
一是直接管制汇率,由一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来制定、调整和公布汇率,即实行所谓的官定汇率。并且官定汇率成为市场实际使用的汇率,它使汇率水平符合了官方政策的需要。
二是间接调节市场汇率,监管机构对汇率不进行直接的干预,而是让汇率自发调节外汇市场供求,当市场汇率波动剧烈时,中央银行利用外汇平准基金买进或抛售外汇或本币,使市场汇率稳定。另外,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的运用,主要是利用利率杠杆来影响汇率。
三是实行复汇率制度,一国通过外汇管制,而使本国货币汇率有两个以上的表现形式。具体形式如:实行差别汇率,对进口和出口规定不同的汇率;对贸易活动和金融活动采用不同的汇率,或对不同的商品规定不同的汇率;再如实行外汇转移证制度。规定出口商结汇时可取得外汇转移证,此转移证可以在市场出售,出售所得便是对出口商的补贴,而进口商由于要购买转移证,成本增加,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复汇率形式。
我国对外汇汇率的监管,在银行结售汇市场,要求外汇指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规定的买卖差价幅度,确定对客户的外汇买卖价格,办理结汇和售汇业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市场汇率及规定的每日最大价格浮动幅度内进行。
Ⅳ 外汇投资可以套利吗,外汇投资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做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炒外汇也一样,风险无处不在,我们要做的是正视风险,想办法降低风险,把风险控制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下面先来看看外汇投资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市场风险
一般来说,交易商所要求的最低保证金大多介于3%~5%之间,我们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最低』并不代表我们每次进行交易都以『最低』的保证金就是最好的,以5%的保证金来说,亦即有操作本金二十倍的信用交易额度,其波动幅度亦相对加大了二十倍,以当日波动为1%来说,以5%的保证金操作,其盈亏比例就会变成2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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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外汇投资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啊
外汇投资选择的外汇公司要注意 3点。
外汇投资第一要选择接受英国FSA方面监管的外汇公司。香港方面只允许20倍杠杆一下交易,美国现在最大是100倍,部分货币是20倍,所以美国现在交易商基本都是提供20倍杠杆了。
外汇投资第二点 平台要稳定 建议用MT4的 最好申请一个模拟帐户去试试看。
外汇投资第三点外汇公司 点差要合理 一定要选择固定点差,浮动点差会被滑点,平仓不及时等很多问题。 一般点差3-4个比较合理。
最好就直接选择英国的外汇公司。因为英国FSA是全球监管最严格的机构,伦敦是全球最大外汇交易中心。并且英国外汇公司通常也是英国伦敦国际期货交易所成员,往往可以同时交易黄金与国际原油,所以选择英国FSA比较有优势。
选择英国公司后,需要看其监管编号,得到该公司监管编号后,登录FSA网站查看其监管信息。
但是要注意套牌公司。区分套牌公司办法很简单 以国际著名金融公司TransMarket Group LLC 集团为例,其收款人账户就是公司名称TransMarket Group LLC 。如果出现不一样的地方,可能是冒充的公司。通过这个办法也可以识别代理商真伪。因为外汇公司汇款帐户往往都是唯一的。
还有如果要求汇款到香港就需要注意,如果是接受人民币汇款十分有可能是黑公司。
最后注意一点,现在已经没有接受美国NFA监管的外汇公司可以提供全货币对100倍杠杆的交易了。
事实上早在去年就有很多公司退出了美国NFA监管,今年更多的外汇公司退出了美国NFA监管。
不过也有好处。很多公司都零售业务都交给英国的外汇公司公司负责,其监管与资金安全性比美国NFA更加高。
因为美国NFA最新规定降低了杠杆,部分货币只有10倍杠杆,其二还弄了很多无理的交易规定,比如禁止客户止损 禁止锁仓操作等。所以现在的外汇公司,几乎都是英国的。如果还有某家公司告诉你其是接受美国NFA监管 并且能提供100倍杠杆交易,那么就有可能是骗子。
Ⅵ 外汇市场里面做投资买卖是干嘛的
若从交易技术层面、从市场交易规模等角度考察,10年来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确实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和国际外汇市场的新发展相比,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方式由交易员分别报价,系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集中撮合成交,从技术层面应当说是符合国际外汇市场发展的趋势的;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也是连年翻番。但是,如果从市场制度发展的角度看、从市场结构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外汇市场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在新产品的创新等领域基本上没有新的进展,这种趋势尤其表现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定位等方面。从市场交易平台的角度看,外汇市场的平台应当是市场化的,目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市场定位有待明确。在整个外汇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承担什么职能,直接影响到下一步外汇交易中心本身的发展,也影响到下一步外汇市场的发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成立初期采取的是会员制的组织体制,会员交纳会员费,并成立理事会,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市场中介色彩的自律性组织。随着10年来的发展,外汇交易中心的这种市场色彩反而在淡化,成为监管机构的直接下属机构。从市场发展的角度看,起码这不能视为一种进步。从国际经验看,如何合理界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这类市场主体的职能和定位,往往成为影响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韩国外汇市场的发展看,韩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金融机构成立的一个自治委员会——汉城外汇市场委员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自律性组织,韩国的外汇经纪商、韩国银行和政府也参加了这个委员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了韩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在中国台湾省的外汇市场发展中,初期也有定位不清晰的外汇交易中心,成立后一直没有获得法律地位,这个交易中心由五家台湾的商业银行(台银、中国、第一、华南、彰化)组成,其他银行可以会员身份参加;随着台湾外汇市场的发展,交易中心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了经纪商的功能,促进了交易中心的发展和台湾外汇市场的发展。可见,一个市场化的、定位明确的交易平台对于外汇市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外汇市场上,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更为了解市场的需求,能够对市场作出更为灵敏的反应,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商业银行引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运作,无疑有利于外汇市场的发展。从市场的交易竞争程度看,中央银行应当逐步降低大规模的持续直接市场干预,着手提高外汇市场的市场竞争程度中央银行的大规模入市干预,此时市场的监管者和调控者被动地直接成为最大的交易主体,从中长期看不利于外汇市场效率的提高,也降低了外汇市场的市场竞争程度,也降低了中央银行进行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的灵活性和回旋的余地。从技术层面看,尽管近两年来外汇市场推出了欧元/人民币交易和外币拆借中介服务,交易时间延长,结售汇统计数据上网,但是在汇率政策方面事实上的钉住美元以及稳定的汇价、央行的大规模直接干预,使得市场参与者认为人民币汇率有政府担保,直接制约了外汇市场的发展。从市场主体的结构看,当前外汇市场存在的一个明显缺陷,就是交易量在交易主体中的分布过于集中,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300多家会员中,只有少数几家银行占据高度垄断地位,这种市场主体的同质性、交易分布的集中性可能有利于监管机构的直接监管,但是,因为商业银行交易行为的趋同性,以及占据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的交易的集中性,一方面使得中央银行有较大的被动入市干预的压力,同时也使得汇率形成的市场弹性有待提高。从国际经验看,中央银行对于外汇市场的干预应当是间接地通过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进行的,持续的大规模直接干预的成本实际上趋于上升。因此,中央银行逐步减少持续的直接干预,引入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让商业银行等中介机构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是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中央银行入市干预,应当是在全面掌握市场交易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交易行为来进行更有效率。市场竞争程度不高,同样还表现在市场流动性的缺乏方面。当前,中国外汇市场上除美元之外的交易品种缺乏流动性,直接制约了市场的发展。外汇市场中的一个规律是,流动性创造流动性。一个流动性好的产品会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交易,机构的参与反过来又增加了该产品的流动性。从当前的市场环境看,提高市场的竞争程度、进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是推动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要逐步引入做市商制度,在放开双边交易的条件下,有条件引入做市商制度。经过批准的做市商银行在规定的做市限额内,根据自己的判断,连续报出愿意买卖外汇的价格和金额,提供市场流动性,而不必强调有真实的结售汇背景。同时,还应当吸收更多的市场主体,如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尝试进行货币经纪公司的试点;逐步放开实需原则的限制,在增加具有不同交易动机的交易主体基础上,允许市场参与者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无实需背景的金融交易。从市场主体结构看,应当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交易选择,改变中小金融机构在当前的外汇市场结构中的被动地位无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交易的集中化和非中介化,大型的银行越来越主导整个外汇市场的运作过程。与此同时,一大批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参与程度在提高,这些客户在国内的网络较小,但是因为其参与国际业务的经验较少,信用评级较低,难以通过国际外汇市场进行买卖,希望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构建的平台进行交易来轧平头寸。目前,对应于银行结售汇柜台的主要交易品种,银行间市场有四种货币,都是外币兑人民币报价。此时容易出现不同外币之间的交叉汇率、和国际外汇市场之间汇率的差别,一些能够参与国际外汇市场交易的大银行,往往会把国内市场流动性较高的美元的交易放在国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而把相应的欧元、日元和港币头寸都通过国外市场转换为美元的头寸,中小金融机构则只能被动地接受国内外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因此,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应当在控制中小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将中小金融机构作为服务的主要对象之一。当前,为了改变中小金融机构的这种被动的市场格局,既可以考虑推出美元兑欧元等交叉盘的报价,也可以改变现有的报价方式,将四种货币的交易基准价格统一为美元的基准价格,其他主要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价格由美元基准价格和国际外汇市场美元和主要国际货币之间的价格进行套算。从市场功能定位看,应当推动当前的外汇市场从以实需为基础的结售汇头寸的平补市场,逐步转化为同时覆盖实需交易和金融性交易的外汇市场在当前的资本管制条件下,基于交易的实需原则,中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结售汇头寸的平补市场,主要是配合结售汇制度下外汇指定银行平衡结售汇交易产生的头寸。在这种市场格局下,商业银行不是基于商业需要或赢利的目的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其交易行为是为了履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结售汇周转头寸的管理规定。当市场供求出现不平衡时,中央银行只能被动入市买卖外汇。反观国际外汇市场的发展,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和中央银行基于不同的交易目的,进入外汇市场交易,实需性需求的比率实际上趋于下降,而金融性交易的交易量占市场总的交易量已经超过70%,因此,逐步改革结售汇制度,谨慎地放松资本项目管制,扩大外汇市场的金融性交易,是提高当前外汇市场活跃程度的重要方向之一。与市场功能定位相对应的一个问题是,当前从市场产品结构看,应逐步推出以银行间远期交易为代表的新交易品种。目前国内外汇市场只有四个即期交易品种,缺乏远期交易等交易品种。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四家银行只能通过即期市场和拆借市场进行平盘,银行间外汇市场缺乏远期交易市场,汇率形成仅基于当前的外汇供求,难以迅速反映市场对未来汇率的预期。因此,应积极拓展包括远期和外币货币对在内的新的交易品种。有关国际经验表明,只要有现实的避险交易的需求,就必然会产生相应的避险交易的品种,只不过在不同的管制条件下,这些新品种究竟是在在岸的市场,还是在离岸的市场而已。目前在香港以及海外市场,有关人民币的远期交易十分活跃,对于中国在岸市场的远期交易的发展也是一个外部的推动力。目前我国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仅限于零售市场上的远期外汇业务,内容仅包括进出口贸易避险和还本付息避险,完全以实需为原则。应当逐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远期外汇交易,并为未来退出调期、期货、期权等业务提供经验。与此相对照,也可以推出商业银行的远期头寸管理,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立相应的远期业务平盘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远期外汇避险机制。
Ⅶ 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外汇管制法规生效的范围一般以该国领土为界限。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该国货币汇率的决定;该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本币汇率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
外汇管制主要有三种方式:
1、数量性外汇管制2、成本性外汇管制3、混合性外汇管制
Ⅷ 黄金外汇投资和纸黄金有什么区别,资金不都是银行监管的吗
纸黄金是,但是黄金外汇不是!
纸黄金是个别银行推出的投资理财产品,可供操作的空间非常有限!
外汇黄金则是全世界同意都在做的一种投资理财产品,交易方式、时间、操作空间都比纸黄金灵便很多,现在我们国内还没有专门机构监管外汇黄金这块业务!
Ⅸ 外汇交易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1.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简称FCA)。这个机构在外汇市场可谓是鼎鼎有名,是英国金融投资服务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保险以及投资业务。FCA目前是全世界监管最完善、法律执行力最强的 外汇监管机构,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的典范,得到投资者高度认同。
2.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同时也是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之一,主要负责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
3.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于2001年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成立,依法独立对公司、投资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使监管职能。
4.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是瑞士负责金融监管的政府部门,监管瑞士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商以及其他各类金融中介(其中包括外汇交易商)。
5.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整合联邦银行监管(BaKred),联邦保险监管(BAV),联邦证券监管(BAWe),形成单一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银行业,金融服务业及保险服务业。
6.日本金融厅(FSA)的设立是为了确保日本金融系统的稳定,同时保护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有价证券投资者利益,促进金融便利。
7.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其使命是推动非通货膨胀下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将新加坡建立成一个健全,蓬勃向上的金融中心。
8.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察委员会(SFC)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
最后为大家介绍的是外汇市场一个耳熟能详的监管机构——NFA,即美国全国期货协会。这个机构在投资界也是十分权威的,NFA与以上那些机构不同的是它属于非国家政府监管机构。是一个自律的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NFA监管措施十分完善且提供风险服务,是外汇市场中十分可靠的金融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