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预付货款没有在付款之日的30天内在网上及时申报 新规定说要到外汇局现场报告,请问是怎吗解决的需要带什么
这里外管局监管的是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匹配情况!
一定时间段内,预收货款没申报导致你的资金流大于你的货物流,不匹配了,外管就要找你麻烦了!
现场报告就是解释清楚你为什么不匹配,如果你和当地外管有够熟的话,写个说明,提供一个预收货款的合同就OK了,不过如果人家就是和你过不去,就不好说了,毕竟你的资料的采信度是可变的!
办法就是带上材料,有话好好说,然后尽快到外管局的贸易信贷监测系统上补做预收货款登记,一般来说,外管局也不想自找麻烦,把你从A类企业降到B类企业!
干这行就要研究外管政策,学学最新的货物贸易监管政策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B.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里如何做出口收汇做延期收款报告
1.1.2.1.1 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 天(含)内的出口数据新增延期收款报告操作。
1.1.2.1.2 操作步骤
1)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菜单。
2) 选择“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延期收款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
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
3)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
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系统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
a) 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
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
b) 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输出查
询结果。
c) 输入合同号时,系统忽略收汇日期查询条件,按照合同号进行查询并输出查询结果。
4) 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
5) 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系统自动新增一行列表,点击预计收款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
可以选择需报告的预计收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点击报告金额输入框可以输入需报告的出口
金额。
6) 如有多条报告记录,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继续录入。输入完成后,如需删除,可
以勾选一条或多条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确认删除吗?”,
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框“确定要提交这些数据吗?”,
点击页面右下角【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报告新增成功!”。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
可以实现页面关闭。
1.1.2.1.3 操作注意事项
1) 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
c) 合同号精确查询。
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
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
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
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
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
C. 预付货款和延期付款在外汇管理局平台做完企业报告,之后还需要做别的手续吗(预付金额较大A类企业天津)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这块
D. 公司有笔预付外汇付完后也已经在国家外汇局网站做了预付货款报告新增,请问后面还需要做什么核销的动作
新增完后不需要做任何处理了,只需要货物在付款后30天内进口就OK
E. 外汇管理已收预付款 货发出去了 收到尾款 需要做哪些申报
首先,在银行收到尾款的时候,需要做国际收支申报,可在开户银行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版(即金宏系统)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如果预收货款比例与公司正常的收付汇偏差较大,企业的报关时间和收/付款时间超过30天(预收/预付)或者90天(延收/延付)的,企业就需要向外汇局系统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 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
(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上述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
F. 国家外汇平台预付账款是不是30天内进口了就不用报告还是每笔付汇都要登记报告
摘要 先备案,然后实际付款后再去核实
G. 外汇管理局预付货款报告
如果金额不大,且不足以引起总量核查出现较大偏差的话,个人觉得等外汇局发核查通知再说也行。
H.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报告登记
你写一份关于延期付款的申请拿着报关单到外汇局,直接让他们操作就可以了。
I. 进口付汇现场核查中,外管局说要上交报告跟申报单。但不清楚这些是什么请有清楚回答下,谢谢!
现在的贸易收付汇总量核查制度规定,
只要有货物信息和付汇信息,都会被纳入总量核查,
据你所述,你的退汇,应该是出口退汇,产生的付汇业务。而且这笔付汇的交易代码和对应的出口代码是一样的。
比如说,你是一般贸易的出口,你退汇付汇时候的代码也是一般贸易,虽然付汇申报单上会注明是“退汇”,但是核查系统会认为你的付汇业务是贸易进口付汇。被纳入总量核查。
你需要提交的报告内容,只需要详细叙述这笔付汇产生的原因即可。
付汇的时候,银行给你出具了付汇申报单的。申报单可以找银行索取,有一联是企业联。
J. 由于交接时忘记说明要登录外汇管理局做延期收款报告,今天才发现这一问题
你们是A类企业吗,如果是,那么90天不用登记延期,也就是说按出口日期来算90天内汇款的可以不用管了,可是超过90天付汇的,要在出口日30天内登记 ,如果你没登记,金额相对于公司大的指标会出现红色,那么外管局就会重点监控你们企业,会被核的的哦,如果外管局没有找你麻烦,你就不用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