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下 本人外汇结算帐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有何规定
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全润通
② 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核准件由哪个部门签发
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注明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到资情况、结汇币种、结汇用途、金额等)
账户开户核准件的企业联(验后返还)
申请之日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账户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证明(如工程合同、财产购买合同、##等)
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结汇的,应提供依法办理涉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超过账户支出范围的不予批准结汇。
超过账户入账最高限额的不予批准结汇。
超过账户余额的结汇申请不予批准。
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是否超过核定的入账最高限额
申请的结汇金额是否超过账户内资金余额
经核准的账户支出范围
分局及辖内支局按属地原则办理。
账户内资金结汇须逐笔审核。
办理核准、结汇业务中及时监测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
保证类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后,可用于支付外方收购中方股权的购买金等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 )核准。
单项选择题
人民银行
银监会
外汇局
出入境管理局
③ 关于外汇管制的问题。
你注意看下中国外汇管理局的一些规定
其中我们经常听说5万美金/年限制
这里说的是结汇额度,并非是你接受美金的额度
或者可以这么举个例子,你在国外有亲戚或者投资,汇款给你100万美金,你是完全可以接受到账的。但是如果你需要换汇,那么只能换其中的5万美金,剩下的95万美金在你的卡里面,明年才可以换。当然了一个方法可以解决,
1.开境外账户,如香港汇丰,花旗银行等账户
2.把美金专给你家人,让家人身份证去,一个身份证兑换额度是5万
注意,只可以转给你直系亲属。
④ 急!哪位大神知道,关于不同银行间同户名的外汇资金划转,账户性质必须一致 的规定出自什么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又特别制定了[97]汇管函字第250号。
可以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http://www.pbc.gov.cn/publish/tiaofasi/584/2011/20110505173652673157086/20110505173652673157086_.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250号1997年9月25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范境内外汇划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并通知所辖单位。执行中如遇新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外汇划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汇划转”是指境内机构之间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的外汇汇款、转帐等行为。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境内外汇划转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境内机构之间的外汇划转,应当遵守本规定。境内金融机构之间的外汇拆借、资金清算等外汇划转,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除本规定第六、七、八条所列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第六条下列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应当在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一)代理出口项下委托方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允许保留外汇收入的其他境内机构的,代理方应当在收汇后,持正本代理协议、出口合同、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委托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外汇帐户使用证》(复印件),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应当在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办理外汇划转手续,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贸易,出口收汇,原币划转”字样、收汇日期及金额;
(二)代理进口项下委托方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允许保留外汇收入的其他境内机构的,委托方应当持正本代理协议、《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外汇帐户使用证》向金融机构申请;
(三)利用国际贷款国际招标中标项下,发标方和中标方均为境内机构的,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项应当持中标合同、中标证明;
(四)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境内机构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内保险机构、运输机构支付涉外保险费、运输费,持进出口合同、正本保险费、运输费收据;
(五)境内保险机构向境内机构支付理赔款,持进出口合同、正本保险单据;
(六)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本息,持借款合同、还本付息通知单、《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七)境内机构向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偿还外债转贷款本息,持《外债登记证》或者《外汇(转)贷款登记证》、转贷合同、还本付息通知单及外汇局核发的“还本付息核准件”;
(八)境内机构向境内融资租赁公司支付外汇租金,持租赁合同、《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九)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本企业外汇结算帐户间、在各自最高金额内的外汇划转和外汇资本金帐户间外汇划转,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核定外汇结算帐户最高金额核准件;用于对外支付的,还应当提供对外支付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
(十)外方投资者作为投资汇入或者携入的外汇资金从其临时外汇帐户中转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帐户的,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
第七条下列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外汇局申请;金融机构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一)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新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经批准的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所投资的企业将其外汇利润汇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和完税证明;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以外汇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查帐报告、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完税证明、外方投资者对利润进行再投资的确认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所得外汇利润在境内其他企业增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查帐报告、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完税证明、外方投资者对以利润增资的确认件、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者所得外汇利润在该企业内增资的,持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完税证明、中外方投资者对以利润增资的确认件、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董事会的决议书、完税证明、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转让协议、《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的注册资本,经批准以外汇投入的,持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该企业的合同、章程。
第八条下列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外汇帐户使用证》和相关资料,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核定的外汇帐户收支范围为其办理外汇划转手续:
(一)经海关批准的免税店向其总公司划转货款;
(二)邮电部门国际邮政汇兑业务的国内转汇款;
(三)船务代理公司向国内有关口岸分代理转汇或者划转备用金;分代理向总代理退汇备用金余额;
(四)经营国际海运航线业务的海运总公司对其所属公司用于船舶营运所需备用金的调拨和所属公司上划运费。
第九条境内机构违反本规定进行境内外汇划转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金融机构办理境内外汇划转中未按照本规定审核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1997年10月15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日期:1997年09月25日实施日期:1997年10月15日(中央法规)
⑤ 境内机构同户名同性质外汇账户划转需要企业出具证明材料么例如企业把中国银行外汇账户的钱转入农业外汇
不需要。
境内同名或是直系亲属之间外币划转不需要进行国内收支申报。境内企业同名同性质资金划转不需要申报。
汇发[2002]8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之附件《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同一境内机构在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
划出行须审核划入行的开户资料以保证是同名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划入行凭划出行的附言入其同名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对外贸易关系中形成的外汇划转
主要包括:
(1)外贸委托或代理中产生的划转,企业在经营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可以互相委托代理,在委托企业有自有外汇的情况下,为避免汇兑带来的损失,委托与被委托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划转;
(2)在特殊经济区域中产生的划转,境内一些特殊区域的贸易视同对外贸易,如我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与区外企业发生的贸易视同进出口贸易,这就必然会引起境内外币计价结算,从而形成外汇划转;
(3)在服务贸易中产生的划转,如国际海运项下的货主与货代、船代及船运企业的结算,境内保险机构对境内机构的涉外业务保险所引起的结算等,因行业特点关系及真实性把握的需要仍要以外币计价结算。
⑥ 直系亲属外汇转账 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要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爷爷和孙子不算.从外汇管理的角度来说,只有夫妻,子女,连兄弟姐妹也不算
⑦ 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划转有什么限制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可本人不同外币账户,以及与其直系亲属境内外币账户的资金划转业务。境内外币账户资金划转,只能在同一性质的账户之间进行,即居民和居民之间、钞户对钞户、汇户对汇户,不能申请不同性质外汇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同名账户划转,划转申请人须提供本人不同境内外币账户账号、开户行名称、地址,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非同名账户划转,划转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及其收款人的境内外币账户账号、开户行名称、地址,同时除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须出示下列证明文件,以证明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同在一个户口簿的,请出示户口簿;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请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确为直系亲属的公证文书。境内外币转帐应该没有金额限制,不可以在网上。